高中时,一心扑在学习上,方鸿渐的一举一动都让我看不懂:没有跟唐晓芙解释清,也不敢追回——不争气;和鲍小姐眉来眼去,甚至人家未婚夫来了都是如此——太好色;明明不喜欢苏文纨,却还是吻了人家——太犹豫。
那时,甚是喜欢赵辛楣,经济独立,来去自如,和过去的情敌争得起,放得下。这句话最掷地有声了:这般的眼光,本来也不配做我赵辛楣的女人!
但现在,染了大学四年的书生气,觉得方鸿渐的形象愈来愈可爱,可亲,可近:
读书人的面子。
考不到学位便「混」一个,骗了个假文凭就罢了,居然还摆起读书人的洁身自好来,不希望家人宣传。这格外像中国式的谦虚:
「哎呀过奖过奖」——这是在用独特的礼仪和品质,来证明我是一个中国人。哪怕被拆穿,也是因为过奖者的错嘛;
「这都是外界的一些虚名/这门课太水了/我也不知道领导怎么想的,说来惭愧」——这是表面老子在江湖上也是有地位的。
明明连博士文凭都没有,当被告知只能当副教授时却大发雷霆,这可不是傲慢与偏见,这是中国人的面子。
优柔寡断。
爱过别人,也被人爱过,却都放不下。
明明爱着唐晓芙,却不肯与苏文纨说明。我想原因绝不会是担心挑明过后没法和唐晓芙继续联系,因为彼时二人已经有信件来往。只源于方鸿渐的个性,他几乎从不与人吵架红脸(家人除外,这点也格外有趣),他有良好的生活习惯,为人处世也没有单纯到毫无防备,但他就不懂得拒绝。
《武林外传》里的秀才也是一例,爱芙蓉,这是真的;被无双喜欢,这也不假。那选哪一个呢?
那就都要了吧。
结果当然是一个都抓不住。宁财神给了秀才个好结局,方鸿渐就没那么幸运了。
相比之下,其他人呢?稍微发散一下,似乎30年代上海滩和今天相去不远了:
洋买办:
别喊我树青,喊我Justin;别喊我王超,喊我Jack;别喊我吴迪,喊我Dick。
这个project明天就是deadline,但是我们team都没有focus,我也不知道怎么办,我负责presentation,但怎么hold得住啊?
——好像现在越是高收入行业,这类中洋夹杂的口语便越是流行
前女友:
苏文纨,明明之前喜欢得不得了,在那样一个保守的社会,都做出了求爱、求吻的壮举。但她的勇敢都是结果指向的:被拒的丢人的痛楚远远大于任何其他,一场匆忙、做主且表面和谐的婚姻才能愈合这伤口。
女人表明自己很幸福,简直如同男人表明自己很忙碌,都是成功的不成文的底线。
前女友尤然。自己过得好不好别提,昨天才吵架摔碗回娘家,但今天见了前男友,一定得百依百顺、柔情似水。不然怎么证明我是多么珍贵的一个宝物,而你当初放弃我是多么错误的一个选择。
孙小姐的同屋是另一种前女友。自己求不得不仅要假装从未追求,还要做出比旁人更加唾弃、嫌恶的姿态。
这让我想起未名BBS的一条帖子,有人列出结婚前的注意事项,一个女同学说我就没这么做啊。有人便说:这说明你们价值观有差别嘛。这小鸟马上依起人来:我们结婚了,而且很幸福。再配上一个大度的笑脸。
债主:
所有的人都是债主。周家为甚。
作为老丈人,资助原女婿去留洋,确实心意可嘉。但这表面上的善意诚心,实际上不知道附加了多少条款:
登报宣扬,颂扬功德;找到新的女人要认我做干妈;早上出门要请安,晚上回家要准时,不然就得打报告……
说白了,方鸿渐终身不娶,或者娶回来一个丑极了、烂透了的女人才符合二老的心意。他们绝不是希望方鸿渐和另外一个温柔贤惠的女人开开心心,因为——和上面一样——只能证明他们错了。
「虽然你们做得很不错,但是我们更努力,所以就有机会做得更好。」这种价值观不存在于中国人的价值体系中。
看到鲍小姐落下的发卡哈哈大笑,为孙小姐要差旅费而心无所图,看到偷吃红薯的李梅亭而不戳穿,只是分餐时让他吃个小的作为惩罚;为解赵辛楣的围而谎称落下了帽子,哪怕被骂木头脑袋。喜欢看热闹但不想成为主角,希望自己永远是那个置身事外、嬉笑怒骂却自由独立的散士。
有血有肉,有踌躇有愤懑,有爱人也有被爱过,努力不多,迷茫不少。随随便便,却难得潇潇洒洒。嘻嘻哈哈,风流韵事,内心却寻求严肃。被女人的手段玩弄,不得不在感情上将就,却发现始终将就不得的是自己的书生脾气。
所以,最后斟酌一下,在那个和这个虚伪的语言和情感被恭维、学力和才子被学历和财子所定义、看重结果重于过程、赢者为王的社会里,我还是希望多几个方鸿渐这样的真诚的笨蛋。
他们做事,或者不做事,从结果上说,可能都是失败;但他们的自我,不是做事的途径,而恰恰是他们所追寻的结果。
小时候看书时,就觉得方鸿渐是个倒霉的角色,被鲍小姐引诱,被苏小姐栽赃,被最爱的唐小姐抛弃,最后又要和个无甚特色的孙小姐将就一生,不禁暗生同情。我想不通钱锺书为什么要在笔下和这么个人过不去,他虽没有什么大功大德,却也没有伤天害理。他只是个活在现实种种无奈之中的一个普通人。钱锺书却用他的笔为方鸿渐划上一道一道若即若离的伤痕。让我看着心中又痒又疼,却无法用什么东西去搔痒或抚平。
有人说,每个人都能从《围城》中找到自己的影子。有人说,应该让方鸿渐和唐小姐走到一起,但婚后并不如意,这样才更能体现“围城”之精义。看到这后面一句,我才明白,我的痛痒大半来自方鸿渐和唐小姐的爱情悲剧。我承认我始终是最偏爱方鸿渐的,不管他有多么自作聪明,玩世不恭,懦弱无用。开始,看着钱锺书笔下那个如水蜜桃一般清新可人的女孩子闯入方鸿渐的生活,我又何尝不为之喜悦,但隐隐地感觉这会是一段不被祝福的感情,因为苏小姐的存在不能视而不见。她是个卑鄙的人,得不到一个人就要毁了他的幸福,果不其然。如果排除方鸿渐自身性格的主观原因,客观上来说,她就是方鸿渐落魄不幸的罪魁祸首。她生生地捣散了一对有情人,让方鸿渐怀着失意与惆怅谋生他乡。但同时,我也渐渐地对唐小姐抱有成见,因为书中的一些细节让我耿耿于怀。还记得苏小姐对方鸿渐说起唐小姐,“你看她天真,手里抓着一大把男朋友玩呢”。不知道这是不是苏小姐故意说的,让人感觉唐小姐并不是一个非常纯澈透明的女孩,而且还有后面一个相照应的细节是,唐小姐回家后,她父母打趣说,“我们的女外交家回来了”。还有,她在听苏小姐栽赃方鸿渐后,对方鸿渐咄咄逼人的一番言辞,也让我心怀伤感。不管曾经的她有多么聪明伶俐,她终究是傻了,不懂得兼听,不懂得分析,而只听信了她那个表姐的一面之辞。还有,她最后说的那句话,“我爱的人,我要占领他整个生命,他要留着空白等着我”,让人感觉到这个女孩子的不可一世。我不知道这样的她是否会真爱方鸿渐,但这样看来,仿佛她和一个男人在一起,只是要占有他过去、现在和将来全部的爱,这样未免对这个男人太不公平。真正的爱,是在伦理和道德范围内,能够包容一切的,无私奉献而不计回报。但无论如何,唐小姐确是这个摩登社会的一桩稀罕物,是一个真实的女孩子,不矫揉造作,敢爱敢恨。据说钱锺书最钟爱的就是唐晓芙这个角色,他不想把她送给方鸿渐,所以就把他俩写散了。这一点,我对老钱很是不满。
或许一个男人终其一生,总要经历各色各样的女人。
张爱玲有白玫瑰与红玫瑰之说。后来有人说,男人这辈子都会暗恋过白莲花,亲吻过红玫瑰,最后娶了康乃馨。
鲍小姐代表肉体和诱惑,唐小姐代表真爱与梦想,孙小姐代表一个令人难以顺应却不得不面对的现实。至于苏小姐,虽然她曾经迷恋过方鸿渐,但方鸿渐最终对她只有愤恨,她该是他的无奈与羁绊。也怪鸿渐,当初既知无法轻松放下,就不该鬼使神差地随意拿起。
孙小姐也是个让人无法轻松的角色。和方鸿渐确定关系之前,她总是楚楚可怜的样子,脸上时常带着惊异的神情,动不动就脸红。一个字,装!“千方百计”地嫁给方鸿渐后,她的挑剔,她的心机,她的虚荣,她的势利,渐渐都映在方鸿渐眼里。最后那掷梳子的一幕,大概是让鸿渐最伤心的吧。毕竟他俩从确定恋爱到结婚,实在是太迅速。根本来不及考验,甚至方鸿渐根本来不及审视自己是否真正爱她。想必方鸿渐会真正明白老婆=Headache的意义所在了。
一千个观众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部《红楼梦》,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
对于《围城》这样一部,据说包罗人间众生相的书,我看到的是,轻到令我不能承受的惆怅,看到一个男人坎坷的感情,或者说,是大多数人都不可避免的。赵薇说过一句话,人生的底色就是悲哀,我们做很多事情的目的,就是不断地冲淡这悲哀。这话算是悲观主义,但有些时候,我同意。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我们的生活中“围城”随处可见。不仅仅是恋爱婚姻、工作事业,还有学习生活、交友处世,无一不有一个“城”把我们“围”着。“围城”——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钱钟书用幽默的语言、深刻的哲理、巧妙的比喻,站在一定高度俯看人生,批判了人性的丑恶、虚荣。如:“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了,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照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孙太太眼睛红肿,眼眶似乎饱和着眼泪,像夏天早晨花瓣上的露水,手指那么轻轻一碰就会掉下来”、“苏小姐双颊涂的淡胭脂下面忽然晕出红来,像纸上沁的油渍,顷刻布到满脸,腼腆得迷人”。又如:“我们一天要想到不知多少人,亲戚、朋友、仇人,以及不相干的见过面的人。人事太忙了,不许我们全神贯注,无间断地怀念一个人。我们一生对于最亲爱的人的想念,加起来恐怕不到一点钟,此外不过是念头在他身上瞥过,想到而已”、“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这些语句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时而让人忍俊不禁,时而又想像着作者所描述的情景,给人深深的同感,仿佛身临其境、如见其人。
《围城》方鸿渐是个渣男: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
方鸿渐是个渣男。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他从来都是: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特别是对于他有利的事情。
学习方面:
他指腹为婚的岳父在他女儿去世后提出把嫁妆送给方鸿渐,让他去国外留学。这个时候,如果是一个一个明事理,脸皮薄的人。肯定不好意思接受这个馈赠。但是方鸿渐心安理得的接受了。而且,他也没有好好学习。最可恶的是,留学归国的时候。为了交差,买了一个假文凭。还在船上,跟一个,放荡的女的发生了关系。回国后。他未结婚的岳父提出来,让他在他的银行挂个名,白领薪水,住在那已不是岳父的家里,他也厚颜无耻的接受了。对待他这个,你不是岳父的岳父,他也仅仅是礼貌对待并没有感激之心,也未想过回报。当他已不是岳母的岳母越来越看不惯他,气得心脏病发作。他那已不是岳父的岳父不得不让他离开,并答应给他多发4个月薪水时,他却感觉受到了羞辱,愤而离席,还很清高地拒绝了多出来的薪水,他那时忘了留学到现在是谁在资助他。真真的白眼狼一个。
在爱情方面:
他从来没拒绝指腹为婚的姻缘,心安理得享受未来岳父的巨额馈赠;在回国船上,又不拒绝放荡女鲍小姐的勾引;回国后又去招惹苏小姐,苏小姐以为他对他有意,让他吻她时,他本来是来说明情况,跟苏小姐划清界限的,却最后吻了苏小姐。后来唐小姐甩了他,他来到三闾大学,本来不喜欢孙小姐,却因为大家的误会,干脆将错就错跟她结婚了。结婚以后,婚房是爸妈给的,家具是老婆家出的,他干啥了?他被大学解约,来到上海求职,他老婆辞掉刚升职的工作陪着他,可是他从来没有主动为他老婆着想,在报馆干不下去,跟老婆说都没说就直接辞了。
事业方面:第一份挂名混日子的工作是已不是岳父的周经理给的;第二份是情敌赵辛楣打发他给的;第三份还是已经变成好基友的赵辛楣介绍的。
后来似乎吕丽萍再没演的这么好过。结尾方鸿渐一个人走着,流泪,不好,哭,大抵还是不甘心,对未来也还有期望,可方鸿渐有吗?
最好看的还是旅行和三闾大学这两部分,其他的像小说一样,太琐碎了。
看完后特地找了一下陈道明的访谈,听听他真实讲话的声音是怎样的,发现剧里他的确是故意换了说话的语速和腔调,很配这个不够聪明、但又自以为是的角色,果然是做足了功夫。看完再仔细回味一下,每个角色都很恰到好处,无论你喜欢还是讨厌的人,多少都能找到自己的影子,是立体的。201703
吐血推荐,从小看到大,定期复习。
重温 每个人物都掐得神韵 读小说时最喜欢的是赵辛楣
鲍及时行了乐,苏终是足了面子,唐没有丢失自尊,孙千方百计嫁了,赵实现了抱负;他,什么也没有。
这剧看完了!表示最后的结局,基本上是孙柔嘉同赵辛楣吃醋,方鸿渐夹在中间两头受气的悲催ending。孙柔嘉就是那种把婚姻当职业的女人,就算读了大学学历,这个学历的用处也是钓丈夫。一旦得手,就原形毕露。
经典就是经典,想不到第二个人能把方鸿渐演得这么好了,再次重读围城,脑海中浮现的形象也就是陈道明,葛优这些人了
演员个个出彩,如得神助。
人生最悲哀的两件事,就是对爱的东西,没有勇气去追求。对不爱的东西,没有勇气去拒绝。
豆瓣为什么没有六颗星?总共看过三遍,分别在9岁,16岁,21岁时。最经典的原著改编电视剧,没有之一!
现在才发现,原来是方鸿渐和赵辛楣的爱情故事
那时候电视制作的水准真是高。主要是演员都太厉害了
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杨绛
当年觉得陈道明长得和我爹好像啊....小说也看了很多遍 最后的结局 每每看看 每每唏嘘...
看完了书,一鼓作气把剧也看了。「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没想到这部电视剧比我的年纪还要大了。非常遵照原著的改编,很多台词甚至场景都和原著一摸一样。方鸿渐的人生好像一条清晰的抛物线,人生到达某个顶点之后就是一发不可收拾的失去。而这个故事就是从方鸿渐的人生顶点、或者说抛物线向下开始的。正值青春的翩翩公子、欧洲留洋归来、邮轮上有两位美女倾心,这样的注脚不管在哪个时代都属于人生赢家级别了。可是,之后发生的一切却越来越不尽人意,被有名无实的岳丈敢扫地出门、苦恋一位女生却无果、战火中艰难的去湖南的大学任教、与孙柔嘉结婚却万分失意。钱钟书先生写的是方鸿渐的故事,但是把书里的每个人都写得活灵活现,人物性格惟妙惟肖、金句不断。
在没有特效没有收视率压力的年代,拍出来的电影、演电影的人都是有灵魂的。这个时代搭建了恢宏的电影工厂,却成就了背后的一个个欲望。可悲不过如此:浅薄得自以为深刻,深刻的屈就于浅薄。
毕克的旁白威武!
围城就是照着红楼梦写的,十个龌蹉男子也比不上一个汪太太,那是王熙凤和尤三姐的合体,众女子又更衬出唐晓芙的可贵。
那个年代,心无旁骛,演的个个出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