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征兆,《毒舌律师》(港名《毒舌大状》)破了香港记录,成为首部票房过亿的本港电影。 年过六旬的黄子华这两年好像如有神助,去年《还是觉得你最好》(港名《戏饭攻心》)就大卖,今年更是靠《毒舌律师》登顶,才开年,怕就要占了年度华语电影的冠军。 律政戏曾是香港最喜欢的题材,香港一直以“法治”闻名,电影和电视剧都拍过很多,也影响了内地的一代人。 本剧中,黄子华饰演一个毒舌刻薄但又良心未泯的律师,这样的角色黄子华演过了无数次,不过职业不同而已,行走的栋笃笑宗师。 当然,此类形象更具代表性的应是日剧《胜者即是正义》的古美门。坦白讲,以完成度而言,本片男主林凉水无论专业度还是复杂性,亦或者幽默感,都完全不及古美门,但这并不是黄子华与堺雅人演技或魅力的差距,更多还是差在了编剧上。 以香港电影标准,《毒舌律师》算是讲了个结构简单但完整的故事,全须全尾,叙事逻辑也基本合理(法律推理就算了)。但如果从律政戏的角度,就实在难以恭维,写得毫无专业感,更像算死草般的古代讼师胡搅蛮缠。看起来,法庭是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的斗法,但其实林凉水除了爆棚的正义感,实在看不出作为一个律师的专业度,也难怪同场的主控官金远山对其嗤之以鼻。 林凉水打官司的三板斧,就是挑动情绪,诈证诱供,以及搞盘外招,都不是正经律师路数,在一众港产律政剧中也属下成,爱看律政剧的观众看了难免生气。 法庭戏拉胯,角色多少也被连累,剧中的正面人物林凉水、方家军难免失去了复杂性,毒舌属性也并不突出,最后只有为正义的执念,热血倒不出错,但无趣;反面人物也流于刻板,不仅坏,还蠢,那种有钱人的黑暗营造并不足够,体制性沆瀣一气的共恶没有被表现出来,所以观众的情绪也未跟进。没有反转,反而变成正义方的穷追猛打,以至于电影中出现了法庭戏罕见的控辩方联合对付证人的名场面,剧情讲也算是合理,但真的很违反电影里男主一再强调的“common sense”。没有了控辩对抗,也失去了很多戏剧的乐趣,让最后的法庭陈述变成慷慨激昂的陈词滥调而已。 但《毒舌律师》在香港依然大爆了,这似乎并非单纯电影的功劳。它某种程度上像是香港观众情绪的一种宣泄,过去几年,这个城市有太多撕裂和动荡。平民面对巨商强权求告无门,便只能蜷在影院里追寻终极正义,哪怕这正义来得无根无底,如同造梦。 它某种程度很像《战狼2》在内地的票房奇迹,是电影叠加社会情绪的结果,“爽片”的胜利。这种商业奇迹在本土以外却难以复制,香港观众当然不追求“虽远必诛”的快感,习惯了讲肯捱肯干,说的还是要一个“公平”。法治是“公平”最直观朴素的外化,也是成熟市民社会最稳定的信心基础。强调法的精神,多少也含沙射影了时局异动,只不过这份抵触如此小心翼翼,普通人感知不强罢了。 电影讲“法”,最后却落在了“人”的身上,电影结局自然皆大欢喜,实质正义彰显,序正义看起来虚伪和空洞。法律人士也都在坚守职业操守,且维持着非常高的道德感。这自然有编剧的取巧,就像他借剧中反派说的,那些非法律专业人士,只会在意故事。但故事是否真的就是真相,没人知道,似乎在电影早已经开诚布公的正邪对立面前,也早不重要了。 香港电影的主角们也越来越相信“非常时期用非常方法”的理念,对法律的敬畏和尊重远不及从前。他们更喜欢林凉水所代表的无可辩驳的绝对正义,声嘶力竭地喊口号,是一早便被定好的基调,树立什么,打倒什么,称颂什么,甚至最后借助廉政公署的“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你会有种看大陆影视剧的既视感。哪怕他们都戴着头套,满嘴专业词汇,以法律之名。 如是深思,电影之外的真实生活,是否有非黑即白的真相彰显?谁会代表绝对的真相和终极的正义,这世界是否存在绝对的正义?“天有眼”,谁又是“天”?它们要对抗和想依靠的,究竟是不是同一个东西? 终极正义的代表,是神么?是否要放下人的自觉,去作神的信徒,以求心安? 扪心自问,不必作答。
港式幽默加点的律政正剧,一部戏集齐黄子华.谢君豪.林保怡的卡司,个人觉得是今年贺岁档必看的一部——在新年伊始找回持守正义的精神。
林凉水,裁判官出身,升迁无望,痛骂“天冇眼”,怀着投机主义心态的他接受老友的邀请转为大状,接手一宗蹊跷的虐儿案,与高材生出身的方家军成为拍拿。自负又不羁的他轻视案情,导致无辜的被告人曾洁儿身陷囹圄,被判十七年冤狱。原本想通过此案在商律界一战成名的林凉水就此身败名裂,中年男人事业失利的失落叠加戕害不辜的愧疚,他惊觉自己这么多年“不是做人契弟,就是被契弟做”,被好友提问当初读law的初心却只能泪流满面。
他痛定思痛,搬进狭窄偪仄的出租屋,成立林凉水律师事务所。一边为平民百姓打官司,一边寻求翻案重审的可能。
证人死前的一封遗书成为案件重启的钥匙,林凉水找到方家军,坦言“十个人里面有九个是带着遗憾进棺材”,他不想成为那九个之一。后方家军见其悔改之心,也放下偏见,决定与林并肩作战,加上师爷太子,三人谋定再提上诉,却没想到真相背后是腐烂溃败的整个系统。一时之间,商界、传媒界、警界乃至司法界都同恶相求。三人在势力悬殊的法庭里一战再战,由此引出对法律公平正义的思考。
法庭戏里的几个小高潮把戏剧张力拉满,金句频出,也是爽点所在,无论是反复call back的common sense,还是字字咄人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穷人死哽!”,都在呼唤着人类群体的普遍价值信念。
关于金远山与林凉水,我觉得就像是一个人的理想与现实。林凉水在法庭上掷地有声的“公平正义就站在这里”,如果这句话有指称实体,私以为就是金远山。金远山就像法律的化身,自始至终都在维护秩序,并竭力排除体制的异化,但人类的有限性决定了现行法律的瑕疵性,我们可以看到他并不完美,但他始终代表着人类对客观真理的心之所往。而林凉水,就像每一个和现实battle失败的普通人,最后只能将孤勇留在心中。总的来说,林、金、方、董四个大状的设定都很有玩味。
电影本身中规中矩,各种元素都能做到点到为止,给我感觉很像一顿细嚼慢咽的快餐,有余味但不多,但完整剧本、紧凑节奏加上豪华阵容,即便吃不尽兴也算经济实惠。导演对阶级的描画还是有点脸谱化,权贵身份在里面更像一个被静置的符号,有点遗憾没能看到更立体的塑造。
当公权力被权力阶级遮盖,当公正的定义被篡改,在云朵无法在风中躺平的黑夜,每一粒稻谷都在警觉。
新年伊始,这个故事或许能触达情绪的底部,留给我们一些思考。而去对于公平正义的呼喊亦不能止于个人的声讨,我们需要的是制度性的反思。
抛除鼓励分想给三星半吧,一部嘴炮爽片。
对于黄子华我没有特别的赞许或者批评,他是一位杰出的曲艺工作者但不算一个好演员,因为曲艺家终身只得演好一个形象。但更糟糕的是,在《梅艳芳》中颇有灵气且动人的两姐妹,一个像被子华神传染了一般硬挤挤不出眼泪,另一个呆滞苍白连同她老公一起。然而,对住如此单薄的反派,法庭戏最重要的控辩博弈竟然变成双方联手打坏人?
很显然无论子华多么慷慨激昂的输出,这样来的爽点始终是缺乏剧情逻辑支持的。我们都知道反派权势滔天,可究竟厉害在哪,又不够清楚明白——也就是说,从掩盖罪行到司法程序,你看不到他们在技术层面有多少复杂高超的操作,只有两公婆被推到台前支支吾吾说不上几句整话,一切就尽在掌握。模糊降智又压倒一切的威权,恰如旁听席黑压压一片的大状,他们代表法律但已然失衡,他们操纵一切但面目不清。这种设定可以认为有所讽喻,却未免失之简单,相比《寒战》在制度框架内博弈、从而再度确认法治作为HK核心价值,《毒舌大状》已经退回到类似《警察故事》和英雄片在80年代指涉60年代的老套设定,即权威和程序都可能是腐败的,要靠“公道自在人心”(common sense)来挽回实质正义(主控官就是得知了事实真相后,几乎完全放弃了他心心念念的“程序”而倒戈)。这么朴素的倒退,无论是对于剧情本身还是把电影放在时代中来看,都令人唏嘘。
有趣的是,反派中的反派,即那个主导一切的人是王敏德,虽然是混血演员,但他在殖民时代都更多扮演“香港人”,现在却要代表殖民宗主的遗老。这是一个资深法律工作者后又严重败坏了法治,但历史恰恰相反,是宗主经过一段浑浑噩噩的摆烂之后,回过味来为殖民地输入了至今尚可骄傲的法治精神。与许多港片策略性地把锅甩给97前鬼佬不同,这部电影反倒症候性(即创作者没有意识到,大概率不是他们本意)地顺应了某种粉红观点:即使好的东西也可能是殖民者的伪善,而这些洋人和洋玩意,至今仍在制度内作祟,有待清除。电影中是外国人和资本家败坏了法治,嗯。
我不是很确定故事设定的时间具体有什么意义,也许是想与当下保持多点距离,避免过于明显的指向,却也没有干脆扔到回归之前。尽管没有直接指涉,但有记忆的话,五周年是第一次大规模的争取,2019年则有身穿黑袍黑西服的法律界人士——这次不是在观众席——走上街头。经过了2003非典的至暗时刻,这个故事在2004年有一个光明的结局,或许也是给刚走出疫情的我们一些虚幻的慰藉吧。
最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翻译一个押韵的下句很难吗?翻成“穷人死定”,好刺眼/耳喔?
电影讲的主题切中普世最大难题:公平正义,结合香港舆论场近二十年的风波,将为富不仁作为众矢之的命题似乎是最安全的创作方向。
多亏几十年港产片对上流生活刻画的滥觞,这电影里的资本家们基本满足所有刻板印象:住所豪华,衣品高贵,贵族谈吐,男性热衷于隐秘诡异的感官娱乐,工于技巧杀人无形;女性将柔情倾注在艺术和动物,对敌人则情绪发作、狠毒激情。然而,香港大律师再难考,再高耸的门槛挡不住庶民名利心的进取,排着队去“ 𦧺 契弟”,低段位帮着做风控,中段位硬吞西地那非、鸡鸣狗盗作手语,高段位则电话关系安排打理,甚至飘飘然于云霄上,胆敢揶揄未筛选过的陪审团。董卫国的骄傲,太有失财阀首席法务的业务水准,甚至让人物身上的恶性都带了可怜味道:他只是一只膨胀过度、未走出舒适圈的伥鬼罢了。他终于在失去用处时,变成insignificant。相对地,努力纠正“法律面前穷人死梗”局面的水官,也有刻板印象:在筒子楼68号办公,和市井百样人打成一片,流连茶餐厅滚水蛋,谈吐毒舌刻薄又接近粗鄙,基本就是普罗米修斯式下凡英雄。
所以诛心讲一句,这部电影的优点不是无中生有的创新,而是几十年殖民地影视文化自由的厚积薄发,再追溯远一点,就是英美起源的普通法系对抗式法庭情景剧和法国大革命以来的人民大会演讲。雄辩是一行古老的技艺,它伴随群众郑智活动成长,以社会的共识为底气,靠听众的欢呼生存,也就是common sense,而不是法家钻营帝王术向君主卖弄的伎俩。古罗马传说就有贺拉斯杀姐的故事,父亲为儿子辩护求生。西塞罗集大家所成,定下雄辩学圭臬。再到雅各宾派丹东自我辩护,个人生命和社会价值穿梭交汇直到现代。固定思维里,中文多是纸面的艺术,诗赋笔记等只是小圈子传阅的私密词语。倒是西方还有不鲜见的讲稿流存。那可以武断地讲,群氓热衷的演讲来到含蓄的中国文化里会水土不服吗?非也,黄子华等前赴后继添砖加瓦的法庭戏艺人,如新文化运动的先贤一样,将丹田面向听众,蓄力运气,加以舌颚的揉捏,将抽象的逻辑贲发出澎湃的感情,表意文字终于焕发庶民的春天。肾上腺加持下,青筋、唾沫可以扭曲,表现可以不雅、不专业,但逻辑是非观必须秉直,这就是水官和金律合作的基石。见得太多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 群众冤屈气无路化解,因此即便Conscience is Guilty,也能获得社会的宽容,乃至金律这类学院派也作出让步,促成这宗正义的判例。
相对于律师的高光,法官、陪审团、听众席的戏份则暗淡得多。法官秉持自由心证原则,采纳或拒绝提交的证据;陪审团以本土社会出身公民为源头,本着耳濡目染的良知和习惯判断是非;听众席的传媒客观报道细节,传达出案件细节和诉讼逻辑,引发社会热议,使得封闭庄严的法庭也间接和公民产生互动。即使电影篇幅有限,编剧没有给予法庭戏其他成员适当的关注,实在是本片的遗憾。至于刑警和检察方(律政司),由于建制背景拖累,在电影里形象实在不佳,也是创作方本着真诚立场作出的批评,脸谱化得有点单薄。
最后总结一下,法律和社会是有机共同体,法理和公众都是天然追求公平正义,即使法律滞后不相容于社会时像是冲突不断,展开岁月一定能看到成长交融的痕迹,达到更牢不可破的正义秩序。宽松的司法类影视作品的创作环境,实在是香港电影不死的重要支点之一。期待《正义回廊》的观影。
《毒舌律师》里,法庭俨然成为了表演的秀场。对证人的提问,早已脱离正常辩护的范畴,问题本身成为了输出观点的载体,就连证人也在法庭上激情演讲。
夸张甚至癫狂的描绘,恰恰放大了一些东西,一些只有通过呼喊、咆哮才能传达的密语。正义的一方有证据,但却被权贵家族疯狂打压,利用各种手段阻止审判的正常进行。然而他们却还是道貌岸然、自信满满,没有收买陪审员,自己的律师没有调教好,甚至开庭时还敢坐在观众席上。
骄傲也好,疏忽也罢,这大概是不太真实的描绘。现实告诉我们,那股力量既不会如此招摇也不会自大,他们只会缓缓张开鲜红的血口,吞噬这一切。
杜sir说电影是“前锋”,这部电影就是香港的前锋。偏偏就在这个时候拍出来,偏偏就创下票房记录,一切都显得如此自然而悲伤。今日与明日,皆在光影的变换中得到提现。
程序正义,在电影里无时无刻不在体现的东西。这是电影里正义的一方获得胜利的武器,但同时也是人们解决争端时非常难得的品质。然而,依赖于完善体系的程序正义才是可以用来击退黑暗的武器,如果这个体系都不复存在,那么程序正义也无从谈起,只能任由黑暗吞噬光明。
黄子华饰演的林凉水大律师并不是一位多么高尚的人——起初,他只是为了打赢这场涉及大人物的案子,从而为自己赢得声望,才接下这份工作;他成为追逐正义的大律师是偶然也是必然,你可以说他本就有这样的品质,但更多则归因于辩护失败、使人遭17年冤狱而产生的心理变化。他无疑成为了一个更完整的人,他也在不知不觉中完成了追求“小义”到“大义”的转变。
这不仅是律师的故事,而是同每一个生活在这片天空之下的人息息相关的故事,而追求正义的审判庭,也只是庞大体制下的一个部分。如果这持续了数十年的体系名存实亡,那生活于其间的人们,还如何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呢?
《毒舌律师》创下本土票房记录,而参与其中的每一位观众,在其中无疑看到了独属于他们的明天。
(63/100)
抛开剧情,这是部演技在线的爽剧,就算国语会打折,黄子华的金句也会流传很久。 冒死来说说剧情的漏洞 一审:罪名:过失杀人。 最强的证据就是证人证言,一个是保安陈球,另一个是情人钟京颐。 分别来看,陈球描述简单母女拉扯入房,抛开翻供不讲。这个描述仅能证明双方有拉扯。不能证明曾洁儿推倒女儿至其重伤。 钟京颐的证词,同样不能证明曾的家暴。 曾女的手腕伤,只能证明她被人拉扯,与摔倒没有直接关系。钟京颐的证词(门锁)只能证明当时只有母女两人在场。女童也有可能是自己滑倒造成重伤。 在直接证据不足和证人证言都无法证明家暴确实存在的情况下,本着疑罪从无,曾只能无罪释放。曾最多就是个“疏忽照顾” 二审:罪名:谋杀 二审是审曾洁儿的案子,跟钟氏夫妇是否杀人无关,他们的事需要重案组另行调查起诉。 证人一,陈球儿子,证人二,钟京颐,证人三,董卫国。 证物一,遗嘱,证物二,水瓶,证物三,门灯 陈球儿子的证言证明遗书属实。一审陈球作了伪证,但是陈球不是直接目击女童受伤,他的证词跟女童受伤没有直接关系。 董卫国的证词,我都不知道他来干嘛?他跟曾的案件没半毛钱关系,他来直接就是为了激怒陪审团的,作为资深律师根本就不可能这么做。他跟钟氏的对话不能作为证据,也不会被法庭引用。 钟京颐的证词,其实他只要说四个字“我不知道”。说那么多都是被诈出来的。特别是关于“是否知道买通陈球”这个诱导性问题。好,就算他蠢。他知道伪证一事,也无法证明曾洁儿是否存在虐童行为。对本案没有直接帮助。 证物二水瓶,水瓶上可以提取到京的指纹和曾女的物质(假设),但是,首先,昏迷状态下能不能喝水?实际上呛水窒息的可能性要比喝水致死的可能性更高。另外短时间内喝完两瓶水的可能性多大?最关键,无法证明喝水的时间是在曾女受伤之后。另外,林获得水瓶的方式,极容易被认为栽赃。 证物三门灯,门灯没有灯泡,可以用“不记得”来辩称,钟经常出入曾家,摸黑开门也是常事。门灯最多证明这部分钟做了伪证,不能证明谁伤害了曾女。 最后跟一审一样,无法证明曾洁儿虐童,曾洁儿无罪释放。 案发时间线,曾洁儿酒醉,同时钟京颐在做节目,后钟京颐接到钟念华电话,到曾家发现曾女倒地,叫醒曾洁儿,曾洁儿拨打急救电话,同时钟京颐给曾女喂水。急救车到场,曾女送医。至此在无人举报的情况下,就是意外。唯一作为举报人的只有钟京颐。既然他是举报人,就不会有林以为钟希望曾胜诉的误解了。 林在控方不知情的状况下单独询问曾女(不懂有关法律,隐约觉得此处有问题,起码要争得曾女和法官的同意)。 曾女抢救无效。 警方证据:女童的伤情,电话记录,监控。 女孩伤情证明死前与人有争斗,通过后脑伤情可以推测出受伤的原因是被人推搡后撞击桌角。 电话记录可以证明,案后,曾拨出了急救电话,曾与钟没有通话记录,钟氏夫妇有一次通话记录。 监控,可能会拍到,钟念华钟京颐的车辆出入,很可能啥都没有。 有疑问的地方: 屋里的指纹,曾洁儿母女和钟京颐的指纹是正常的,如果出现钟念华的指纹或者没有指纹就不正常。 架子上的照片,照片在哪里? 窃听所得的证据是否有效? 最后,按照程序,这会成为一个悬案。曾洁儿是主要嫌疑人,但没有足够证据入罪。钟氏夫妇不会收到牵连。
黄子华的演技已经惊人到不用再评价,或者可以说这部戏有很大一部分都是靠黄子华一个人撑起来的。案子本身没什么吸引人的地方,值得探讨的不过只是法律的公正与否和原告与被告的社会阶级之间的冲突与矛盾。后期剪辑太凌乱,转折之处比较敷衍,基本上都是当事人拒绝后被主角劝告进而深思镜头一换已经同意主角的要求。浅焦镜头的滥用让人很难受,所幸的是还晓得在最后给黄子华一个不太长的长拍镜头展现演技。喜剧效果根据影院观众反应来看,似乎很不错。
确实是替全港市民出了一口恶气,黄子华结尾燃爆的激情演说起码值五千万票房。3.5
【4】嗯。天在看,那么看的是谁呢?
好久没看港片了,没想到还是这么优秀。除了律政题材有吸引力,最重要的是演员的选择,竟然与角色融为一体,没有违和,而毒舌大律师和黄子华太搭了,看似“弱小”,到了结案陈词时刻,激情四射啊,力挽狂澜!最后,当我看到王敏德、林保怡出场时,仿佛又回到以前,感动的只想落泪…
警察刚好失职,保安刚好失言,律师刚好失信,医生刚好失误,媒体刚好失声,对无辜女孩和母亲就是刚刚不好。当律师戴着假发维持虚假系统的运转,当权贵可以尽情操控失衡系统的天平,当天使玩偶下已没有了该亮的灯泡,这个失血过多的社会将合谋害死所有弱者。与贫穷相对的不是富贵,与贫穷相对的是正义。
3.5。笑过以后其实是另有意思的电影。前半程一直纠结“正义”迟到还是缺席,后半程演变成控辩双方在法庭上互相耍流氓,证据垮塌法律失踪逻辑不能自洽都不重要了,最后是谁更流氓更不讲理谁就能赢得“正义”的临幸。一个当代港片中有趣又心酸的悖论。P.S. 作为杨偲泳的粉丝,终于在她的健身打排球视频以外,看了部她主演的电影。
热知识,失血过多后不要大量喝水,会死!!
看完首映,相信是香港贺岁档里面最终会跑出的一部。不得不说,江老板选片实在有眼光!法庭上从丧失公义,到重拾公义,故事跌宕起伏,结果大快人心,男主角黄子华角色转变自然,最后的长独白更是说得荡气回肠,十分贴合宣传语那句:公道自在人心。虽然剧情上有些枝节可以写得更好,贫富差距问题刻意放大了,但不妨碍这是一部让人很有共鸣的电影。可以预见的是,内地版会删改了一些金句,精彩程度会大大减弱。
求2,我要看更多豪哥和子华神对戏,映后连线豪哥说了好多有趣幕后,原汁原味未内地化之粤语版当然。
2023.1.7 香港点映。一场价值观输出大戏,人物做的扎实。和同期的法庭题材《正义回廊》比,牺牲了现场的真实性,转而变得更为dramatic的个人演讲,尤其律师在法庭发问又故意收回的段落有些失真。更像是“Legal high”一样的法制喜剧。就普适性和观赏性而言,《毒舌大状》比《正义回廊》好太多。
看完懂了本片为何受欢迎,没有百转千回的剧情,冤案的事实真相早早摆在观众眼前,法庭辩护也全靠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这样很古早tvb律法剧的模式拍摄,它太理想主义,这样的理想主义是现如今影视剧都嫌老土不去拍的,也是老百姓明知现实难寻却内心依旧渴望的。影片借角色之口表达了不满、自嘲和依然愿意相信法律公平公正的心情,即使微弱也还想为之振臂一呼。黄子华林保怡球场谈心一段给我共鸣很大,不想捧臭脚失败,捧不到臭脚失败,不会捧臭脚失败,捧错了臭脚还是失败。法律面前到底人人平等还是三六九等,天到底冇眼或有眼,大家心里都有数。
你也知道法庭上怒斥权贵,呼唤公正的戏码只能出现在电影里,可看到还有人用电影为正义招魂,依然让人心潮澎湃
不算难看但有点失望,有《正义回廊》的生猛珠玉在前,这部只能算是拳打渣男脚踩权贵、台词用力过度的八点档爽片……
其实是个古典的扭计师爷的爽片,现代化了为可怜女申冤的状王宋世杰,也发扬了TVB律政剧的港味。表面功夫做得出味,铺垫性的结构写得潦草。好的方面是对头律师的味道减退,控方和辩方在职业道德上站在了同一阵营。古老的状王讼师的故事并未因时代改变而式微,反而继续在现代港产片中得以安身。
看子华神舌战群儒当然很爽,因为他作为演员,台词非常有感染力,演技更是大快人心!但我无数次忍不住想,现实中有没有这样据理力争的律师,有没有公平正义的法官呢?我打一个芝麻大的讨薪官司,都要打两年,最后法官操着一口京片儿给我打电话,非常不耐烦地说,就这么点钱,能不能不要闹了?我的案子堆积如山,没工夫跟你耗,赶紧调解结案算了。好像她工作量大是我造成的。这还是首都的法官,可见其他地方会多不专业。由此看来,本片也不过是给普通人聊以自慰的爽片。四星全给子华神,污蔑与嫁祸如此容易,公平和正义却如此艰难,这不应该。
法庭上控方律师竟然就这么“审时度势”地反水,被告和证人们时隔两年对案情细节还记得如此清楚,对方身为律师的证人在法庭上竟然能当着陪审员说“真相不重要”。太脱离现实就只能变成一场正义作秀,故事支撑力太弱。以至于最后把法庭当宣泄情感的演讲台也成了令人内心毫无波澜的常规化套路,自我感动味儿太浓。节奏该快的时候太跳跃,慢的时候又太令人没耐心。总之看的过程就是——心无波澜又想按快进,属实低于预期。粤语听多了也头疼。
看到电影里的毒舌律师用三寸不烂之舌为普通人讨回公道固然很爽,但是一联想到事实上没有法律界会为你打抱不平,没有大律师会为你据理力争,更没有坏人会蠢到把犯罪证据拱手相送,心底便不由地生出一股悲凉来,说到底电影提供的也不过是普通人聊以慰借的情绪价值罢了,该片能够在香港打破诸多票房纪录大抵也是这个原因吧。
终于切切实实感受到黄子华作为演员上的感染力,特别是最后一场结案陈词。廖子妤没有什么台词,但她一站出来的气场就无声胜有声,霸气!杨偲咏的眼神也很有戏。的确能做到大快人心!本片可称之为九品芝麻官2023
前半场真的不错,王丹妮令我惊喜,还看到老去的林保怡。有些片段挺血腥的,最后呈现的大律师形象也很动人,如平民英雄,甘于贫穷,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但法庭戏的大段说教太令我尴尬了,明明可以明示暗示的东西非要硬说,之前表现了还要再说。接触过英美法系所以知道那些话绝对不会在法庭上听到的,最起码不该是由辩护律师在说教。法官不该是摆设,谢君豪的角色帮忙方式也很儿戏,还有反派董大状(也是老面孔),在法庭说出那些话... 再加点其他戏表现司法腐败就好了,法庭戏真的不太行。总体来说法庭外比法庭内好,边角角色比律师角色更令人信服。
祝大家都拥有完善的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