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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门1991

HD

主演:方·基默,梅格·瑞恩,凯尔·麦克拉克伦,弗兰克·威利,凯文·狄龙,迈克尔·维克特,迈克尔·马德森,乔希·埃文斯,丹尼斯·伯克利,比利·伊多尔,凯瑟琳·奎南,约翰·登斯默,西恩·斯通,弗洛伊德·怀斯特曼,韦斯·斯塔迪,史蒂夫·里维斯,伯纳德·特尔西,安德鲁·劳厄尔,胡凯莉,朱茜·比赛特,菲奥娜,罗伯特·卢波内,保罗·A·罗思柴尔德,约翰·卡波迪斯,埃里克·伯登,黛比·玛扎,马克·摩斯,弗兰克·米利塔里,黛伯拉·法奥康纳,威尔·乔丹,山姆·惠普尔,查利·斯普拉德林,丽莎·艾德尔斯汀,埃里克·德拉姆斯,米密·罗

类型:电影地区:美国语言:英语年份:1991

 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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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剧情介绍

大门1991电影免费高清在线观看全集。
  本片忠实地记述了1960年代美国迷幻摇滚代表乐队——大门乐队的灵魂主唱吉姆·莫里森(方·基默 Val Kilmer饰)从成名到自我毁灭的一生。  在电影学校,莫里森结识了喜欢弹钢琴的键盘手雷·曼札克,两人一拍即合,决定组建一支令世界震惊的摇滚乐队:The Doors。很快,莫里森在这里找到了其他两位乐队成员:鼓手约翰·丹斯莫和吉他手罗比·克雷格。不久,大门乐队因《Light My Fire》一跃成名,万千乐迷为之疯狂。在拥有金钱名利诸多光环后的莫里森,却始终无法被任何人真正了解,有人认为他是诗人、艺术家,也有人把他当做疯子、瘾君子。27岁的莫里森最终选择了死亡来结束这段无以伦比的个人传奇。热播电视剧最新电影水墨天堂有难海上风云:阿纳斯塔西没有港口82年生的金智英怒火青春悬案今天20142012喜上加喜北京女人风犬少年的天空唯一2019创想季神枪游侠#远程恋爱~普通的恋爱是邪道~小白招亲卧底公主哈莉·奎茵第二季撤退2022美女与男子天崩地裂 上(国语版)2012世界末日致我们渴望的人生 第一季为了所有的女孩嗜血法医第八季阴谋破坏心灵解码

 长篇影评

 1 ) Jim

   看完《大门》之后,才初步理解了大门的歌。从JIM的死认识大门,当时无法理解他的迷幻,喜欢大门只不过是虚伪的随声附和但是现在不同了。
   电影里的莫里森显得稍微有点无病呻吟,但这只能怪电影这门艺术的自身缺陷,蒙太奇不可能完美的表达人的内心就像我们用眼睛不会看到声音一样,虽然我这是吹毛求疵,四星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吧。
   莫里森是个诗人是个疯子我们都愿意这么说也都这么认为,他是个感觉主义者,他的投入让他看到了不同的世界,他生活在幻觉里面,他的身体像是一个巨大的生殖器,他很敏感,他感受自然,他感受一切我所羡慕而不敢触及的领域。
   他的诗我没读懂过但是就像他的歌一样存在他的味道刺激着我的嗅觉。
   感谢这部电影,通过电影我才真正喜欢上了他的音乐,我需要一个想象的空间,一个想象的方向,《大门》给我开启了这扇门。

 2 ) the end

看完《大门》之后脑子里总是在回放着morrison的迷离的眼神,阴柔的动作,以至于照着镜子自己也同化了一般的摆着morrison式的pose,原因不是我疯了就是电影或morrison的人物魅力使然。很明显,我当然不会承认自己是个疯子,呵呵。
 
整个电影都在一首歌的贯穿下进行的——大门乐队的名曲《the end》,当主人公第一次意识到死亡的诱惑时,the end前奏的吉他杂音诡异的响起,像是给人一种启迪似的,之后morrison在一场演唱会上完整的演绎出了这首歌的始末,那骇人听闻的歌词使观众哗然。
 
大门乐队以一首light my fire红遍了全国,morrison也用这首个歌狠狠的戏弄了一把沙利文,在以后的日子里也是这首在每场演唱会都被观众要求表演的歌曲激怒了或激醒了morrison,所以他大喊道you are all fuckin slaves!
 
而这句话正是无数摇滚巨星不得不接受的讥讽和引起反思的利剑。
 
morrison的爱情是放纵的,如同一团烈火,他将性与爱分离,也同时将爱与责任分离,因为他无法自救,这样一个人如何面对他的孩子?
 
他是一个悲剧人物,因为他的敏感和脆弱,从一个性感明星堕落成为一个满脸胡须肥胖如猪的邋遢鬼,这种自毁慢慢的成全了他的末日,无所畏惧,不受任何羁绊,安心待死。
 
我个人比较偏爱他的第一张专辑即同名专辑,在那张专辑里蓝调音乐和诗完美地结合在一起,这张专辑已经昭示了他的一切不安,绝望,愤怒,同时预示着他的生命的终结。
 
oliver stone对整个影片的色彩,结构安排的很完美,整个电影的确拍摄的很迷幻,符合morrison的感觉。这绝对是一部出色的传记电影。

 3 ) 鲁伯特之泪,坚强又脆弱的美丽灵魂

《大门》这个电影让我明白,一个人伟大或者再向下杰出,优秀,出色,突出,不赖,是在于他/她留下(创造)了多大份量的永恒性的好东西,不管是物质上的还是精神上或信息上的。 从物理学的质量守恒上来说,没有人能留下东西,如果抛开熵增定律,太阳不往地球输送光,陨石不往地球砸,地球就是一个孤立的系统,是颗死星球,地球是创造不出任何东西来的。而即使有光和陨石的到达,致使地球上生命诞生并且生生不息,不过都是在原来物质的基础上循环反复。 你的屎尿灌溉蔬菜,屎尿某些部分成为蔬菜的一部分,最后又被你吃了。猪吃了大量(多人的)屎尿灌溉的廉价蔬菜,这只猪宰杀被你吃了后,经过消化成为你的一部分,你死后被抬进棺材埋了,很快朽烂被虫鼠啃咬,你的某部分成了老鼠的一部分,甚至构成一只雄鼠的精子,正是来自你的血肉,于是你就成了一只刚出生的小老鼠,而这只小老鼠有天不小心被一只饥饿的母猪踩死吃了,小老鼠的营养成分刚好构成母猪的卵子,于是你终于成为了一只猪,长大后被人类宰杀。 从这点来说,佛家的轮回论确实是能解释得通的,但是我反对什么猪修炼了很多辈子每辈子都做一只好猪,终于在下一辈子的轮回中投胎做人了,而某个人几辈子都是坏人,所以某辈子就投胎做猪了。我坚决反对这种与基督教的天堂论一样的观点,这种摸不着看不见不可证实又不可证伪的东西,你当它可有可无就行了,因为这并不烦碍你的生活,别人信就让他们信,至少能让他们畏惧而向善。只是现在大多数人都不信这一套了,所以也毫无顾忌的做起恶来,哪有什么地狱烈火呢,这辈子先把福寿享尽再说,哪管晚辈们洪水涛天。儒家跟墨家在鬼神论上就很有趣的大差别,不过终极趣旨相同。儒家不信有鬼神之惩罚,但是非常重视祭祀之礼,对先辈亡灵的敬重才有我们中华民族的清明节,古时守孝得三年呢。而墨家相信有鬼神之惩罚,但轻视祭祀之礼,推崇节用节葬,否定三年守孝这种浪费人力资源的行为,事实上到了近现代确实是被推翻了。儒墨最大的不同在于儒家尊王墨家尊民,所以儒家因尊王而把父连同生母、长辈、长兄也一起尊了,而尊就要耗费精力财物,所以讲究厚,葬,讲究大搞特搞礼乐齐上,才显得尊贵,才符合礼。墨家尊民,提倡“节用”、“节葬”、“非乐”,“吃苦”,所以要把王拉到跟平民一样的地位,要求王应该跟平民一样。你其实用屁股想一想就知道,谁都喜欢被拍马屁,掌权者更喜欢,所以曾经在秦始皇时代都被打击的儒墨两家,到了未来儒家上位了,墨家迅速消亡。当然,这也跟儒家大多从书香世家子弟冒出,墨家大多从农民子弟出身有关。也就是说跟基本盘出来的有关,维护的方向不一样,而即使农民出身又信仰儒家的,想的也是(货卖与帝王家)借王的力量成就书香世家,庇荫子孙万代,当然这一切都是为辅(基本盘),他们最大的目标还是——齐天下。墨家从来没有为自己的私心所想过,他们想的只有为人民,自己再苦再累也愿意,甚至去死,就算去死也“死不旋踵”,从这点来看墨家确实比儒家更伟大,更具有惊天动地的侠义精神。废话说多了。 我举猪鼠的例子是想说明,人类根本不可能创造出东西,所谓创造,是从无到有。而从无到有,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这又有物理学上的质能守恒定律所制约的,给你一团空气,你绝对不可能凭空创造出一个气球。所以从无到有,这是上帝的事情,是宇宙来源之迷的假说——宇宙大爆炸,这不是我们人类的事情,我们人类只能在基础物上改造东西,这我们称之为创造,包括一切不可见的精神思维逻辑等形而上的和称之为信息的东西,如思想、文学、音乐、编程语言等等,无不是建立在物质上,没有物质,它们就无所依托。我这样说,很多唯物主义者们马上拍手称快,但是我马上要倒打一耙,我要说没有思想思维和逻辑,就不可能去改造东西,猪、老鼠和狗,是不可能把一堆雪堆砌成雪猪、雪鼠和雪狗乃至雪人,而人却可以堆成雪人、雪猪、雪鼠和雪狗,这就叫创造。 给小孩一把泥巴,他能捏出很多东西,包括小泥猪,而小猪不能捏小泥人。给你一只笔,你能写字画,写信给你远方的爱人,或画他/她的素描像,以解相思。而给你一把吉他,你能弹出声音,但不一定能弹出和谐美妙的声音,要弹出和谐美妙的声音,你还要学习音律知识。音律知识这种无形的声学的心理式的逻辑式的知识,是人类大量经验上积累的产物,来自于各种物体发出的声音和这些声音的规律,人类正是掌握了这些规律,才去摆布组织这些声音,才有乐曲的诞生。然后人类学会了把乐曲记载保存下来才有了乐谱,后人可以跟据乐谱还原演奏前人的乐曲。然后人类又学会了把乐曲记载保存下来才有了唱盘和留声机,CD和功放音响,到现在只需一台手机电脑加一副耳机就能欣赏两百年前贝多芬的音乐,而贝多芬留下的只是乐谱而已,你听到的是后人还原演奏时灌录的音像制品(如黑胶唱片)再经过数字化(二进制)保存在手机电脑的一首mp3或其他格式的歌曲(媒体文件)。从黑胶唱片到媒体文件是一种创造(模拟信号载体到数字信号载体),从媒体文件到你的耳机发出声音被你听到又是一种创造(数字信号载体到模拟信号载体再到还原出声音)。创造在人类世界无处不在,改变了人类的生活习惯,令人类生活更美好。 而谁创造了越大份量的永恒性的好东西,不管是物质上的还是精神或信息上的,他/她就可以被谓之为伟大。往下则为杰出,优秀,出色,突出,不赖。 而一个人赚了很多钱他/她(后面均用他)算伟大么?并不是的,因为根据质量守恒定律,世上的钱都是印纱机造的,只要人类愿意,人类可以把地球上所有物质都拿来造钱,甚至把太阳照进地球的阳光和砸进地球的陨石都拿来造钱,但都是有限的,因为阳光转换率几乎为零,很难想象有人会造一个像贵州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那样的大锅去接阳光(光粒子)来转换成物质。人类经常做的是造一座大坝形成一个大地锅来接天上的雨水用以解决农田灌溉或者日常饮用水。而一颗陨石要等很多年甚至上百千年,大多数陨石在太气层中已经烧成气体了,要等很久它的灰尘能才慢慢降落到地球。而一个人他把所有印纱机印的钱都收刮到自己手上,那相当于他把地球上的海洋河流湖泊水塘井水都占有,不给别人活路,而其实他自己也只能用到极小极小一点点。我知道有这种想法的人很多,但从来没有人真正做到过,因为其他人马上会把他弄死,即使是中国古代号称率土之滨莫非王土的皇帝,他也是名号上的,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 所以从这点来说,占有地球上有限资源越多的人,就是损害别人利益越多的人。古时封建社会的豪强下,才会有奴隶(中国的奴婢欧美的黑奴),近代中国的土豪劣绅下才会有白毛女。 而即使富豪如比尔盖茨李嘉诚马云,他们总量也只是占整个世界有限资源的一小部分,而且有些资源是把别人的资源也计算在他们头上,一家伟大的公司的估值是把人力资源(人才)也包括进去的,而这估值最后全算在比尔盖茨李嘉诚马云等他们头上了,如果把那些人力资源全部剖开,把剩下的东西才划给这些富豪们,再不准人力进去进行组织整合运作,给富豪慢慢享用,即使这份量非常非常大,那也是一堆毫无意义的垃圾,这些东西它已经不能带给富豪们物质或精神上的享受,反而会成为他的累赘,因为富豪他只能享用非常非常少的一点点,绝大多数会慢慢的烂掉,而这些东西也不能再为世界人民创造物质和精神上的产品了,富豪必须把这堆垃圾转换成可以可以带来物质或精神享受的中介——金钱,所以他必须把这堆垃圾卖掉,让另外一个资本家接手然后让人力进去进行组织整合运作,给世界人民创造物质或精神上的产品,这就叫有限公司。 而界定一个有钱人伟大不伟大,肯定不是说他越有钱越伟大,这在前面已经被我推翻了,反而是越有钱他就越损害别人的利益,越是人类中的垃圾败类,是反人类者,人类应该越早越快地把这种人处死。钱币作为物质资源的中介,它在和平时期就等价于物质资源,在战乱时期就等于一堆废纸,而黄金马上代替了它的位置,而实际上黄金一直代替着它的位置,在和平时期黄金是隐身的,战乱时期它才显身出来。而如果某天上帝用金手指把地球上的石头都点成黄金,那么银子马上代替了黄金的位置。 一个富豪伟大不伟大,那就要论心论迹。一个心里想着要把这世界上有限资源全部收刮为己有的并且一直这样做的,这种人人人得而诛之,甚至想得到世界一半乃至三分之一四分之一五分之一.....十分之一的人都不要放过,人人都应该得而诛之,百分之一......千分之一......万分之一等等的人也不要放过。世界上60亿人,他得万分之一,他等于是侵犯了60万人的利益,你可以想象一座60万人的小城,资源都是他的,这意味着只有他一个人可活,其他人都得饿死,你说这60万人要不要把他弄死? 而事实上这个世上拥有60万人的小城所有资源的人也有啊,而这座小城其他60万人并没有想把他弄死,这又是为何?想想以比尔盖茨的财富是不是很轻易的就能把一座贫穷落后的60万人小城的所有资源都买下来,他的财富又是你的财富多少倍呢?是很多人的上万倍吧,那你们想过要去把他弄死吗?没有吧。为什么我们没有想把他弄死,因为比尔盖茨在积累财富的同时他也在“赎罪”,他也在为我们创造物质和精神资源(财富),我们使用他的操作系统,和他的公司的产品给我们带来的种种便利,这种种便利也正在为我们很多人创造财富,所以我们这60万人并没有饿死,反而生活得很愉快,相反还要感激他给我们带来的种种便利。人与人正是基于这种合作才能愉快的玩耍的。 而且我那样计算也并不正确,是很粗糙粗鲁的,他的资产本来就没有把人力资源刨除干净,刨除过后他根本不可能达到万份之一,而且这地球上的资源岂是我以金钱来计算的,太多隐形资源并没有计算进去,所有的山川湖海岂是能够以金钱能计算的?把这些隐形资源都算上,比尔盖茨岂能买下地球的万分之一?这世上没有人可以,而我们这60万人正是靠着这些没有计算进去的隐形资源而能够活下去的。不过在这里我还是非常憎恨李嘉诚这种收刮式到处敛财的资本家,论心论迹都感觉他只是一个商业小人,他给全世界人民留下什么可值得纪念的产品?一个都没有,至少生在大陆的我从来就没有最直观的感受到他带给我的便利,或许间接的有而我不知道,或许网友们能指出来。或许有网友说他李嘉诚投资了曾经贫穷的大陆的某些城市,推动了大陆的经济发展,而我也在这经济发展中无形的分享了这种便利。哇哦,这个帽子戴得好高啊,比上海的最高大厦还高,实在是令我仰望。而我想到的是他收刮了几波收获满满的然后就走了,他得到了他想要的,大陆得到了她想要的,一场公平交易而已。况且这也是他李嘉诚顺着这改革开放之潮流,借着这股风来弄潮儿,他不弄他才是傻子,因为会有其他太多人来弄了,这不是他一个人就能左右这场伟大的潮流的。但是,但是我觉得比尔盖茨、乔布斯、马云这些人看似在顺应潮流,但是好像并没有顺应潮流,而是活生生开启引领了一场场新潮流,给这个世界带来了最直观的便利,这就是他们留给我们的东西啊,他们带给我们的东西就像是诗歌小说一样言之有物,并不是李嘉诚那种只有形式而无内容,他们留给我们的东西有精神上的,也有物质上的,精神上能激励我们,物质上的我们充分的享受和沉浸其中。 是的,我们要给后人留下点东西,尽管尔盖茨、乔布斯、马云他们留给我们的东西不是开头我说的那种:大份量的永恒性的好东西,不管是物质上的还是精神上的。亦即是,他们留给我们的东西不太具永恒性,或者说还不够好。比如他们的产品很容易过时,温斗士操作系统和苹果手机一直在更新换代,马云爸爸的淘宝购物一直在维护和往更人性化上发展,不知道到了未来,会不会被其他公司创造出更颠覆三观的更便利的购物方式的服务所取代呢?这个不太清楚,但是可能性非常高,因为现在看到颠覆三观的雏形是无人机送货上门服务。而他们留给我们在精神上的激励也并不是他们独有的,他们这些高贵的精神品质在古往今来其他很多人身上都有,他们只是这个时代的典型,当然他们这些精神品质确实是具有一种永恒性,但是如果要和整个人类史的伟人来比的话,他们肯定是要被比下去的,因为那些伟人所具备的永恒性的东西就要比他们就要多多了,而且将来还要占据着重要的位置。不过,在这个时代,他们完成了“大份量”的“好东西”这一任务,把“好东西”带给了全世界或一国家的人们,在这个时代里就不可谓不伟大了,至于后世,就让后世去评说,至少我们在这一时代已经认可了。 是的,我觉得我们还是得给后人留下点东西,不管是物质上的还是精神上的还是信息上的,而我知道大份量的永恒性的好东西是很难创造和留下的,毕竟我们大多数人不是天才而资质有限,乃至有重大缺陷,而且大多数东西都被先贤智者伟人们捷足先登了,留下了他们浓重的笔墨,我们别说超越,即使爬上他们(巨人)肩膀上也不能,太高了,高山仰止,别说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微积分都能吓退我们绝大多数的普通人,但这并不意味着上帝就关闭了我们所有的窗户,相反给我们敞开的窗户和大门多的是,我们可以在自己擅长的领域耕耘,默默的留下属于自己的精华,给这个世界添上一点点色彩,也能被别人看到和欣赏,也能激励鼓舞别人。 大门摇滚乐队的灵魂主唱吉姆·莫里森是个伟大的音乐人,但是他也是个明显的失败者,我们生活中典型的反面。他放荡不羁,叛逆,演唱会上叼着烟酗着酒的烟鬼酒鬼,台后吸毒的瘾君子,在演唱会的舞台上肆无忌惮,私生活极度混乱背叛多年的女友,试问这样的人怎么是我们要学习的对象么?但是当我们看完这个电影并完整的了解他的家境时就能发现他的放荡不羁和叛逆正是来自于他的脆弱,他的老爸是一个海军军官,对他管教甚严,是那种刻板的严厉,用文德斯的电影《百万美元酒店》的话来说就是,吉姆·莫里森他爸爸强大的自我击碎了吉姆·莫里森幼小时脆弱的自我,使吉姆·莫里森用偏激的方式——放荡不羁、叛逆——来对抗其父亲,以此建立起自己的强大顽强的自我,但是这种自我看似强大顽强,而归根结底是另外一个极端——脆弱不堪。《百万美元酒店》里亿万传媒大亨的儿子就跟吉姆·莫里森是一模一样处境的人,同样放荡不羁和叛逆,同样吸毒堕落,但他们同样天赋异禀,都是诗人,才华横溢,他们敏感脆弱,却又誓死抵抗。亿万传媒大享的儿子纵身从楼顶一跃,与其说脆弱的自我被钢筋混凝土击碎,倒不如说是被传媒大亨强大的自我所击碎。 吉姆·莫里森虽然没有选择自杀,但是他的自我其实已经有强烈的这种倾向了,看这个电影和查他的资料都很明显,在诗歌和哲学上他对生命的反思,都让他有海子式的燃烧生命向往死亡的强烈激情,并且他也在实践着,只是跟传媒大亨儿子的方式不同,吉姆·莫里森选择了海子式的道路——疯狂的燃烧自己——在音乐创作和舞台演绎中尽情展示真实的自己(顽强又脆弱),所以这种艺术的力量是非常直观的真实和震撼,非常具有感染力,所以大门摇滚乐队跟海子一样,迅速积累大量的粉丝,只是这些粉丝并不知道,他们是在燃烧自己向死亡进军,进而达到生命的永恒。最后海子在山海关卧轨自杀了,年仅25岁;吉姆·莫里森在长期酗酒吸毒下耗尽生命的烛光,年仅27岁。一个留下大量优秀的诗歌,一个留下大量优秀的音乐,在彼此擅长的领域留下浓重的一笔,而且这些东西都是具有永恒性质的,不可谓不伟大。 其实想到海子、吉姆·莫里森以及《百万美元酒店》里亿万传媒大亨的儿子,我突然想到一个物理学上的东西——鲁伯特之泪,是的,这种东西是地球上最坚硬的东西,比钻石还坚硬,也跟钻石一样质地通透明亮,它能承受8吨压力,子弹近距离都打不碎。但它也是地球上最脆弱的东西,只要找到它的那个极小极小的弱点,稍稍用点小力它就整个儿粉碎,实在是令人惊叹。但是,鲁伯特之泪的诞生也是必须要在水深火热之中,这又是两个极端,又不得不令人唏嘘不已。 最后,希望我们都能吸取教训不走两个极端,在自己擅长的领域默默的耕耘出自己的天地,能为这个世界画上一道小小的颜色,只要小小的(当然如果能大大的更好),闪耀着小小的一道颜色之光,为世界添上一份小小的精彩,有小小的几个人欣赏和喜爱(当然大大的更好了),便已足够,因为我觉得,如果我们不能给后人留下大份量的永恒性的好东西,不管是物质上的还是精神上的还是信息上的,但是我们可以给我们这个时代的少数人留下我们的精华,给予慰藉,彼此取暖。 最后以张枣的诗句结尾共勉: 我想我的好运气 终有一天会来临 我将被我终生想象着的 廖若星辰的 那么几个佼佼者 阅读,并且喜爱。

 4 ) 野性的呼唤

除了知道导演是特立独行的奥利弗·斯通,观看之前并没有对这部影片由任何方面的了解。片名足够简单抽象,但依我的经验,这样极致的精炼往往蕴含着无限的深刻。当然没想到“大门”是一个乐队的名字,是六十年代红极一时的摇滚乐队,男主角吉姆·莫里森更是一代人气偶像。只是由于对美国流行音乐的无知,我在观片过程中不可能怀有那种对名人的景仰心态和窥视目的,更多地只能把这部影片当作一个新奇故事来看。

从前看《亚历山大大帝》就领教了奥利弗·斯通别具一格的传记片风格,虽然本片拍摄得要早很多,但一样可以看出全片充斥的那种强烈的主观感情色彩。导演各种大胆的表现手法和片中人物的极端狂野的演出,使我无论是视觉还是心理上都感受到极大的冲击力。同样是音乐传记片,《一往无前》就没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尽管也有吸毒和出轨,但这些只是情节上的噱头,人物性格并没有进行那个很充分的挖掘,而且约翰·卡什本身也并不具备吉姆·莫里森那样张扬的个性魅力。

按照导演的一贯野心,“大门”这个片名在电影里注定不可能仅仅作为一个乐队的名字而存在,肯定会含有更深层次的象征和隐喻。依男主角自己的解释,它不是赫胥黎所指的“头脑的门”,而是威廉·布莱克所说的“感知的门”,“当代表感知的门被净化后,事物就会呈现出它们原有的面貌”。两者的区别很明显,也就是理智与情感、伦理与欲望的对立。男主角各种放荡不羁的表现,正是他对自我情感和欲望的极度宣泄。所谓“头脑的门”,其实也就是人对自己的理性束缚,是外在体制对内在人性的压抑。男主角自始至终在努力做的,也就是他自己所唱的“冲破束缚,达到彼岸”。

从一开始他追求女友的表现来看,他就是一个极端率真毫无做作的人。他从窗子钻进女主角的房间,女主角问他为何不从大门进入,他说这样太浪费时间了。忘了是谁说过,父亲开了门,请来了物质上的丈夫,但是理想的爱人总是从窗子进入的。门其实是人对外界心理防备的象征,从门进入的客人往往不得不寒暄客套一番,能不能达到本意还要看主人脸色,哪像爬窗子那样直截了当。门和窗这样微妙的区别,其实也可以为片名的含义作注脚。男主角非常喜欢引用威廉·布莱克的另一句话:“那条无人走过的路通向智慧的圣殿”。他要做的就是任性,就是冒险,就是不复制世俗,就是撇除面具直达本心。

男主角在演唱会上好几次都模仿原始人酒神祭奠的舞蹈,观众也随着音乐狂舞,交杂着赤裸的女子和各种幻象,气息氛围神秘而迷乱。他们的谈话中也多次提到狄奥尼索斯和酒神巴克斯,在希腊神话中代表着无序和本能的冲动,暗示神话传说对男主角性格的影响,这样的手法在《亚历山大大帝》中也似曾相识。两部影片的男主角都是被强烈的情感和欲望所折磨,颇有点古希腊悲剧的意味。吉姆有一段饱受非议的即兴的“弑父淫母”的歌词,似乎也隐含着俄狄浦斯情结在内。

沙漠和印第安人是男主角的主要幻象。沙漠代表了他越界探险的欲望,他始终都在那一片茫茫黄沙中寻找他的仙人掌。而印第安人似乎是死亡的象征,童年记忆中那个濒死的眼神总能够占据一生的梦境。还有眼镜蛇、美洲豹、宗教图腾和火焰等等,这些超现实的镜头把主人公迷乱的心理状态进行了视觉化,我记得导演的这种手法在《天生杀人狂》里有着更夸张的表现。当然,这些镜头就像男主角那些意象含混的诗歌一样,只能大体感知到其中的癫狂和野性,无法以此对他的性格命运进行细致理性的诠释。

他在舞台上的那场猥亵演出使影片达到了高潮,依稀记得在张国荣的表演生涯中也曾有类似的情节。不管是静静地在浴缸里一睡不起,还是决绝地从高楼上一跃而下,两人的结局都充分说明了天才与世俗的矛盾。“死神让我们变成天使,给我们翅膀”,出于影片所传达出的那种生命绝望的观点,可以理解这种对死亡的臆想,但愿那些痴狂的眼睛上方真的存在可以自由飞翔的天堂。

 5 ) 纵情声色;关于门的一些片段

  关于《门》的一些片段


    我又看了一遍《门》。关上门,打开窗,熄灭了灯。
    喧哗的音乐,喧哗的背景,男孩和女孩纯洁的爱情,诗歌,一切都很美丽。音乐也很美,“月亮溺水了,”他唱出来,那瞬间,我的视觉与听觉也跟着沉入水里。
    然后那个场景便出来了。在沙漠里,开始,大家都很快乐,男孩和女孩一起舞蹈,很纯洁的爱情,音乐也单纯之至。男孩和同伴一起为音乐立下誓言,也极单纯的誓言。人生之初,生命如此美好。可是,为何要选择这片寂廖的沙漠来表现这种美好?爱情,友谊,代表着美和热爱的音乐,为何要这样十全十美地美好?在这片空旷里?
    然后就看见男孩站起身,对所有的人说:我是骗你们的。他笑,离开同伴。走向沙漠深处,“Jim,女孩在身后呼唤。少女柔曼的身姿在远处象一幅画。他回过头,只是回了回头,一个转身,消失在了沙漠深处。
    那个场景就这样打倒了我。在屏幕前,我热泪盈眶。
    爱情,音乐,这些美好的东西,已经都不再重要。他走向的是死亡,一条自我毁灭,也是自我选择的毁灭道路。他正在走向那里,乌有之乡,哪怕拥有一切,都不过是尘世的幻影。
   

    那女孩,导演选择了梅格。瑞恩来饰演那女孩。没有比她更合适的演员了。修长,金发,领家女孩般的甜美,如一首诗。她的存在本身,就是一首诗。
    和男孩的相识也是一首诗,相恋,成为明星身后的女人,见证他的成名太快,见证他被时代与女人宠坏。不忠,数不清楚的不忠事件,歇斯底里然而又不可分离。这就是她与他的爱情。
    其他她要的本不多,她爱上的是诗,诗人是男人存在最本质的特点。他更象一位诗人,而不是歌手。只有她理解这一点。她是最了解他,相信也是最爱那个本质的纯真男孩的。只是为了这一点,她就得容忍那些其他。这对于她而言太残酷。否则我想她不会去吸毒,酗酒。影片里对她后来的嬉皮风貌着墨不多,想必是要把她作为一个几乎完美的女人形象来塑造的。
    他不止一次地问她:你愿意为我去死吗?
    她说:我要和你一起活下去。
    然而他死了,她的心也就此碎了,没有能力再继续存活下去。
    影片里那场感恩节Party的戏很有意思。他们吵架,她举起刀来,有些歇斯底里的倾向。能容忍和热爱吉姆的女人神经当然不可能过分正常。她哭着说:他们拿了我的鸭子。
一只为感恩节精心准备的鸭子,又被他的情人给糟蹋了。她要的不过就是这一点,对鸭子好一点,对爱,好一点。


   我不喜欢那女人,虽然她的形象更完全。一个颓废的,然而很有头脑,很有才气的女人。她和吉姆做爱的那场戏演得很有意思,非常有刺激性。需要用鲜血,才能换来爱欲的高涨。也凭这点,她赢了吉姆的部分感情。我说的是感情,而不是爱情。
    喜欢上这样的男人,注定是走上一条没有归宿的道路。甚至是他的正牌女友当面对她说:你不过是几百分之一。
    她赢得我好感的是那场戏。她怀孕了,对他说,要把孩子生下来。男人的表情和所有不负责任的男人在此刻都一模一样,然而她说:我爱上的,不过是你的孩子气,你这恶棍。
    女人总是在开始崇拜上男人的才气,而后深爱上他的孩子气。

四.
    看片的时候,女友来修宿舍坏掉的门。我在看《门》,他们在修门。
    看完片,已是漆黑的晚上,我走在寂静而热闹的校园里。毁灭掉的男人与女人,毁灭掉的天才与诗,音乐,死神在黑暗里嘲笑着愚蠢。整个电影是一场秀,喧嚣而寂寞的秀。然而生命是这样感伤的一场秀,忍不住要去心疼那遥远历史里的美洲歹徒,忍不住要去蔑视那小丑般的人生表演。
来到网上,得到资料如下:
    Doors,美国六十年代最伟大的摇滚乐队之一。主唱Jim.Morrison是一名有着诗人气质的摇滚乐手,热爱诗歌,偶得一佳句会立刻记录下来,或为女友Pamela诵读。乐队于1967年凭一曲Light My Fire成名,歌里充满性与叛逆的色彩。1968年在迈阿密的演唱会上Jim当众暴露性器官,被以公众暴露罪等四项罪名起诉。1971年初Jim携Pamela前往巴黎,潜心写诗,因吸毒过量导致心脏病发作而死在浴缸里,时年27岁。一年后Pamela也死去。
    骑着蛇远去。他这样唱着。蛇在中国的隐喻里代表着性。骑着蛇远去,到天堂去,Father, I fuck you,他唱。那是摇滚史上最伤感的歌曲之一。这样的寂寞而白痴的男人,除了心疼得咬牙切齿,恨得也咬牙切齿之外,还能有什么别的表达呢。
    Oh baby, you light my fire
    We can’t be much higher

樱樱制造

 6 ) 与电影无关

[1]

一些东西已知,一些东西未知.在已知和未知之间就是门.

                  ------Jim Morrison
   第一次接触Jim Morrison的东西是在高2的时候,压抑的高中生活让我疯狂的吸收音乐来解压.我承认我是一个奇怪的人,至少在不了解我的人中,而这些人在我接触的人中占了大多数.我那时根本不在乎那些我不想接触的人,我也讨厌那些亲亲我我的港台音乐,更讨厌日韩的音乐.因此我那时一直嘲笑小四儿的头上出现的"黄毛"和在我面前发嗲的女生听的流行歌.说实话,那时我只在乎我的耳朵.我没日没夜的穿梭与市里的音像店,想找一些不一样的声音.Metallica,gun and rose,nivana......{感谢中国的盗版和"打口带"}虽然这些东西早已经满足不了我日益空荡的心.
    那天我趴在桌子上看着窗外,跟着耳机里音乐发呆.很奇怪,我耳朵里的超过XX分贝蜂鸣声,可窗外的树叶却一动不动.窗外的景色一成不变.恩,就是一个很平常的下午课外活动,那时我还不喜欢足球,不喜欢和四儿一起在操场上疯.我只喜欢一个人很安静的享受这些"安静"的音乐.安静的让我犯困,看着树叶,我被无聊催眠了......
   我转过脸,是那张早一记不清相貌的脸,我现在只记得她笑的时候浅浅的酒窝.我揉揉了惺忪的眼,拿掉耳机,对她挤出一点笑容,已经无从考察那时的我到底脸红没有.她递给我一盘磁带.我镇定的接过来,封面上的红色吸引了我.
  "我在我哥房间里拿的,不知道你喜欢不?"
  "......"
  反转看封底,打开机器,打开磁带盒,放进去,按下PLAY键.我始终不敢抬头看她,说句实话一直到现在我也不敢和女生对眼,我怕那些火热的眼神燃烧我,我是一个很懒的人,懒的自己连照顾不好自己.
  "break on through"这就是我听Jim Morrison 的第一首歌.我被吸引了.以至于当她问了不知多少遍"好听吗?"我也不知道.她从我的耳朵上拿下个耳机自己戴上,在她的手伸向我耳朵的一瞬间,我有闪躲的意识,但是头部的运动却不受大脑的控制,当她的手接触我的耳朵,手背贴这我脸的一瞬,我那些听摇滚积累起来所谓的"戾气"被她一抚而去.幸好还有欣赏音乐这个借口来掩饰我不的知所措,可是脸上的东西却掩盖不了.我才慌乱的点点头:"恩,挺好的."
   "这首歌叫什么啊,挺悲伤的".
   我看看歌词说:"叫'陌生人'".
   "哦"
    就这样,坐着听,和她一直听完了整盘磁带.当PLAY键跳起的时候,我的视线才从耳机线上转移到录音机上.
     她摘下耳机,对我笑一笑,"我哥那有好多,如果你喜欢,我下次再给你带几盘."
     "好"
     她放下耳机,看着她的背影,我才想起得说声谢谢.
     她转过脸,穿过教室门的光被她的笑容揉成一片片的,像羽毛飘在空中,羽毛飘在我的脸上,热辣辣的.
     我低下头,反转了磁带,按下PLAY键......
上面的故事结束了,不是大家想的结局,没有爱情,没有等待,没有所有....
   因为Jim Morrison,我想起自己,我一直都是这样的懒.我比较会装傻,按丫头的话说.也许吧,我不在乎那些火焰,我是别人点不着的.也许吧,我只会自燃,等我想着的时候,我已经是灰烬了,05年的一个光线充足的早上,确切点是10月21号我把自己点着了,却没换来一点光,还落了个怕光的习惯.光线充足的早上,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就想笑,笑自己很傻,我的笑延着镜子的光折射到房间里各个角落,满屋都是我那可笑的脸,我闭上眼....
[2]
 
   ......我们因付出自己感知的疑问而满足,我们原先是在山脚下疯狂起舞的幽灵,如今变成了在黑暗中凝视前方的眼睛”。
                 -----Jim Morrison  
   在听The Doors的歌时,我仿佛见到Morrison脸朝下地倒在他的星河之中。在夜的黑暗和昼的明亮之间,他选择了内心世界的永恒。The Doors的名字取自1954年的春天Aldus Huxley出版的一本名为The doors of perception(知觉之门)的书,这本书名源自于英国诗人Willam blake的一句诗句“当知觉之门被打开,人们就能看清事物的本来面目,无穷无尽,而这本介绍麻醉剂的书在60年代初LSD盛行的时候红极一时,Jim Morrison再把The doors of perception浓缩为The Doors,寓意通过音乐之门来寻找一切事物的答案。1973年3月,Jim Morrison告别了The Doors和美国,带着情人Pamela来到巴黎继续他对艺术的追求,他开始专心于电影剧本和音乐的创作,两人在巴黎过了一段相当安静的时期。1973年7月3日凌晨,Jim Morrison在洗澡时死于心脏病突发,年仅27岁。Jim Morrison曾说:“人们惧怕痛苦甚于惧怕死亡。很奇怪他们会害怕死亡。较之死亡,生命的伤痛更深。而一旦死亡到来,痛苦也就随之结束。我猜想,它就像是一个朋友" 死神的确像一个朋友那样带走了他,一切终于结束(The End)。
    如今Jim Morrison静静的躺在巴黎拉雪兹神甫公墓,每年有成千上万的人来到他的墓前祭奠,这里是巴黎的第四景观,不远处的肖邦和比才都没有这样的哀荣。1991年3月,Oliver Stone导演的电影The Doors在Morrison离世后二十周年纪念上映了,他选择了Vat Kitmer作为主角。在影片上映后,The Doors共有四张专辑同时上了Billboard榜,各地有关The Doors和Jim Morrison的书纷纷出炉并热销,一批又一批在Jim Morrison死后才出生的青年奉其为精神偶像...
  
拉雪兹公墓
 乔治.比才;莎拉比恩.哈特

......
他们都在等你
终有一天会走进那座坟
伙伴门呼唤这个奇妙的灵魂复活
宣称他们发现了这块瑰宝
他毫不恐惧 坦然走向死亡
他变成天使 轻盈地飘过人间
不再有金钱 不再有优质大麻
不再有宏大的舞台 不再有欢呼的人群
不再有诗歌 不再有迈阿密姑娘
不再有凯鲁亚克和金斯伯格 不再有兰波和魏伯伦
他在另一个王国继续干着其他的事情
而余下的人们 生活将刻板而单调
但是 会永远怀念他们曾拥有过的

亲切的歌声

。。。。。。

 

 7 ) 如果我也可以是个艺术家

我明白那种孤独绝望,
然后让灵感的精灵附身而开出艺术之花的状态,
但我不会画画也不会作曲,唱不上高音也说不出诗句,
我就是一个平凡的人了。
我好喜欢有艺术感的画,音乐,行动或者装置。
可惜这个所谓的艺术感也只是我个人狭隘的标准。
这个世界据我所知的因艺术而高贵的灵魂,总是让我深深感觉自己的平庸。
我只能成为一个爱好者,一个粉丝,一个感受者,体验者和观察者。
这样很好,在我有生之年,我想我还有源源不绝的艺术的资源可以享受,虽然我不创造,但是我感恩地珍惜着这些美好的作品。

多好啊,和导演作者形成某一些经纬度的共鸣,每次我总是惊喜地相信,只要有一点点的共鸣与感悟,我就能艺术的状态更近一步了。
成为一个普通的观察者,我喜欢我享受那么一点点个人的艺术体验.......回味无穷ing ^_^

 8 ) Jim Morrison 诗人,歌手,作曲家

从电影拍摄的角度,这是部好电影,视觉听觉都是盛宴
迷幻的氛围,那个年代的狂热和躁动,Jim的不羁诗人气质……都淋漓尽致了。很多女人美好的身体,很飞……

从人物传记片的角度,不能说它不好
因为音乐传记本身就比较难出彩,要用影像表现一个如此特立独行的摇滚诗人的精神内核,太强人所难
OS也只能选取一个他熟悉的视角,尽力描绘
对此我们表示尊敬

不过,总之,我对主角人物塑造是有些不满意的
就像《Control》中对IC的塑造
都远不如我们从音乐中体会到的丰富,绚丽

Jim Morrison是最酷的歌手
离经叛道已成为他的标志,但同时他也是底蕴深厚,异常深刻的
他们家堆满了书,朋友经常打赌玩一个游戏,随便捡起一本书要Jim背书,Jim即便是喝的烂醉,也几乎没有输过
他有很多疯狂的举动,自己在酒精和毒品,追捧与咒骂中也难免煎熬。他行使着痛苦的权利
但赤子之心没有被生活方式做丝毫改变
疯狂不是什么牛逼的事情,牛逼的是对疯狂的自知

被他直视过的人和事物,无不惊慌
他面对死亡时,亦不惊慌
他有着先知般的使命感,以摧毁并超越的方式进行探索

至于那些疯狂的举动,我觉得没什么可说的
只是一个狂热的时代和一个灵魂碰撞出来的结果,不能代表什么
荒诞丑陋无情也无需美化,狂欢只是狂欢
我们无法穿越彼岸去寻求一个答案
于是需要直面狂欢对面,大门之内的肃穆和宁静

主演不错,形神兼备。但还是没有Jim Morrison那么美。
吟诗,Val Kilmer诠释的很好,如天鹅绒般温和,衬托着张狂和锐利的一面更有力量

结尾的墓园拍摄,虽并无新意,但镜头中饱含深情,令人很动容

 短评

熟脸太多真不好,看着梅姨和Hodge大叔,情绪怎么也放不进去。歌是歌,人是人。吸毒酗酒乱性伴随摇滚乐任何乐手演员showbiz乃至整个人类,60年代的“飞”建立在毒品和各种异教上,大事件太多,年轻人嗨了疯了傻了操操操,各种混乱各种放纵各种浪费各种心理不健全,反正操死自己就完事了

2分钟前
  • ζωήιδ
  • 还行

奥利弗·斯通九一年的片子,到现在才看。看完后很难受,为什么没有早点看到这片子,或许以前有一些选择会不一样,也可能其实没什么区别,那时候我多傻啊,虽然现在也没聪明多少。但是看完后很热,看到莫里森对帕米拉说:“我不能没有你宝贝”,我就哭了。我去搜评论,他们都说爱上这样的男人注定是悲剧.真讨厌这些评论家,所有的爱都冷暖自知,凭什么你就觉得是悲剧?去你的!!如果能这样活一回,27七岁就死掉也没什么。把自己折腾到心力衰竭,不是所有的人都如此爱自己!总之他在舞台上性感到让你抓狂,他写的词是最美的诗,他的人生很帅~

6分钟前
  • taki zhang
  • 力荐

大门铁粉也许会认为此电影对吉姆的描写未能面面俱到以至有所偏颇,但斯通最难能可贵的却是把握住了这支乐队和那个年代迷幻般的精髓

7分钟前
  • 喷子
  • 力荐

莫里森中后期基本被人群裹挟了,变态一样吸收那些名望,一些镜头看着痛心。好像68年以后很多人都有疯狂自大倾向,见过神的人觉得自己就是神(all is one, one is all, I'm the God, I can do everything )。莫里森演员长得有点像张杰

12分钟前
  • 没有幽默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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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iver Stone的造神运动Vai Kilmer最尖儿的一出戏

16分钟前
  • Over5
  • 力荐

作为Jim & Pam的迷妹这部电影有些让我失望.....对于Jim的描写太过潦草和负面化。方基默演得很浮夸,梅根也不符合我心中Pam的形象。听到熟悉的音乐想到那些美好的记忆,唉说多了都是泪。

21分钟前
  • a little mark
  • 还行

天才都很危险。总之,我爱jim morrison这个疯子。

22分钟前
  • 少年熊猫
  • 力荐

他是命里赴死的人,平常人妳为何也随他而去了。妳说妳爱生活但你难道不也憧憬黑暗?疯癫与文明。骨肉皮和其他西方世界摇滚乐毒品酒精性爱狂乱的头昏昏追随者。他恨他的父亲,电影却没指明原因,多少显得不自然和矫情。电影拍的不错,音乐不错,可惜我不嗑药我觉得可笑。你的诗性,让我每每内心发笑。

23分钟前
  • 若汐
  • 还行

看了快3个月了。。。。能看下去,是因为Morrison是当初爱过的男人。。。。

25分钟前
  • 我爸知道有豆瓣
  • 还行

一位灵魂歌者,罂粟、sex、酒精伴随了他生命中的璀璨,也将他的生命耗尽。“我一直相信在视觉和听觉的双重范围内,人们只能感知到理他们较近的东西。然而如今我越来越感觉到在我面前还存在一些更改更远的领域,我仅仅是想探索这些领域。”吉姆莫里森短暂的一生因为音乐而变得永恒。

30分钟前
  • 金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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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失望,传记果然还是不好拍,要不就是被琐碎的片段组乱叙事,要不就是难以抓住人物内心

31分钟前
  • 九尾黑猫
  • 还行

We're reaching for death on the end of a candle. We're trying for something that's already found us. Last words. Out.

32分钟前
  • 芹泽虾饺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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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熱、放縱和變幻不定的吉姆莫里森,燦爛如流星,劃過那個紛擾時代的天際,卻放出太陽一樣耀眼的光亮。他就像《悲劇的誕生》中的酒神狄俄尼索斯再世,集詩人,搖滾巨星,酗酒狂,藝術家,偶像一身,忘卻那些理性與秩序,帶領人們將感知的門打開。

36分钟前
  • _0x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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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片儿虽然拍得傻了吧唧的,但是基本上和Morrison相似,更何况导演加分,MichaelMadson加分,Meg Ryan更加分……

40分钟前
  • wangzhy
  • 还行

建议看《此地无人生还》,看完书的人就别看电影了。

41分钟前
  • 大胡子阿细
  • 较差

中学时读每期《音像世界》看Jim的连载,终于在电影院里把这片看了。头发尖儿的电都通了。字幕起,文艺青年们四散,照样听见有男大喊“太烂了,这片实在太烂了!”(是每次看完电影喊烂的都是这个人吗?怎么连调调都相像)没有过疯狂青春的人,应该进不去吧……若要都明白,你得重新活活那几年:D

44分钟前
  • 桃子
  • 推荐

其实现在想想给力荐似乎因为这是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让我深入了解JIM的片,骂也好,夸也好,第一个总是记忆犹新的。

49分钟前
  • 誰|ぼくちゃん
  • 力荐

大概人是很难承受任何突如其来的 虽然理解导演的表现意图 但总有点再看月亮组的错觉 或者往大了说 基本上一个拥有些许才华的人都是这样被挖掘被吹捧被毁掉的

50分钟前
  • YiQiao
  • 还行

每次看摇滚传记片都是一段自我毁灭之路。当然原声都是超赞的!

52分钟前
  • 七十三
  • 还行

68/100。只有表面没有内在,想通过此片了解一下Jim Morrison的内心世界基本没戏。全是支离破碎和片段,没有人物内心的变化。最后死得太突兀了吧。

54分钟前
  • Jorr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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