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电影说明了一个歪理:校园生活没犯过盗窃罪和没作弊没打架一样,都谈不上完整。
校庆、高考祝福、毕业季……你是不是对这一切都会热泪盈眶?如果会,那很正常;如果不会,也很正常,因为这就取决于你是不是校园生活的受益者。不少在校生或毕业生或多或少对学校生活的厌恶并不是一个反常现象,而是一个信号,它在提醒着人们学校离“梦想的摇篮”这个目标究竟还有多远。
今年有一部特别的美国电影《美国动物》就讲了一群厌恶校园生活的年轻人为了冒险而实施盗窃的故事。
《美国动物》的故事原型特别荒诞:2004年,美国肯塔基州列克星敦市的四名在校大学生合伙,进入特兰西瓦尼亚大学的图书馆,计划偷窃约翰·奥杜邦的名著《美洲鸟类图谱》首印版,然而实施过程中频频露马脚,结果警方不费吹灰之力,就将这四人逮捕。最后这四名大学生被判每人监禁7年。这起盗窃案被称为美国历史上最鲁莽的抢劫之一。在《美国动物》上映之前,估计没有多少人可以想象这几个小子究竟是有多闲才会干出这种事儿。 对于这么奇怪的真实事件,展现过程怎能平淡无奇呢?本片导演巴特·雷顿可是英国纪录片鬼才,他之前的纪录片作品就以视觉创新和具有挑战性的话题备受关注。《美国动物》作为他的第二部院线电影作品,在表现手法上依旧别具一格,甚至还在之前的纪录片的基础上,玩出了些新花样。
相信很多观众感到新奇的,是片中原型人物的出境阐述与演员的演绎再现的相互穿插。其实我在几年前看过的BBC专题片《米开朗琪罗》中,就见识过类似的拍摄手法了。但《美国动物》并不是单纯的将原型阐述和表演段落拼接,而是让两者形成互文,同一件事在两种形式(甚至原型阐述中,四名当事人的陈述彼此之间都有冲突)的呈现下相互增强传达效果,演员的再现让当事人的阐述更形象更生动,当事人的阐述则为演员的演绎注入了更多的蕴意。
巴特·雷顿并不止步于还原,他还在《美国动物》中表达了自己对真实事件细节真实性的思辨。关于销赃环节,两名当事人对当时沟通销赃的中介相貌如何都有描述上的分歧;动机上,除了后来加入的两个学生,最初计划盗窃的两名学生是谁起的头?两人在镜头前也各执一词。这种对真实事件的再解读没有主创主动添加的主观意图,只有在演员演绎的辅助下,对当事人状态的完整呈现。虽然这样一来,事件本身留下了太多疑点,但至少通过陈述上的矛盾,当事人当年的冲动、大意和天真也可见一斑。
《美国动物》没有刻意表达对当事人的态度,但主创对犯罪片的态度是明确的。开头就用煞有其事的慢镜头剪辑和汉斯季默风配乐模仿了《黑暗骑士》,接着还拿库布里克执导的《杀手》中的镜头和影片主角来了个正反打,想象犯罪的段落用上了长镜头,更别提四名学生实施偷窃时,还致敬了《落水狗》和《偷抢拐骗》……但是前面主角们表现得有多热情,对经典犯罪片的梗埋得有多丰富,到后来对主角、对犯罪片类型、对不知情的观众泼的冷水就有多狠。说这片子是反类型其实语气算轻的了,这片子就是借对这起“美国历史上最鲁莽的抢劫”的再现,对大部分犯罪片进行了理直气壮的嘲讽和戏谑。
作为电影,《美国动物》在形式上的探索和突破是优秀的,优秀的程度可堪比电影教科书极佳案例了。但私以为在文本上,如果需要探讨得更深入的话,那么在对主角的家庭环境及犯罪动机萌生的社会背景描述上,影片显得有些贫乏,毕竟它还不是全纪录片或纯正的现实主义电影。如果想说这完全是主角的欲望与冲动使然,那很难说得过去,四名主角除了其中一名是没太多文化意识的体育特长生,其他三位要么是艺术生要么是会计学霸要么有经商头脑,这几个人如果没有特定因素,是不可能那么铤而走险的。艺术生和体育特长生的家庭背景好歹还有些许交代,会计学霸和有经商头脑的富二代的家庭环境基本上就没怎么提及。至于社会背景,要不是看他们用的手机和电脑,我都看不出这2004年的美国和2018年有什么区别。
从我个人的角度理解,这四名大学生会想到干那样的蠢事,和社会价值观传达的失控不无关系。其实片中些许片段还有点批判指向,比如体育特长生家庭内部的不和谐和对外的一团和气,以及学校的领导对艺术生的鼓励、欣赏和学校学生对他的欺凌、冷漠——类似这两方面的对比如果有更多的展现,本片的阐述就不只是对“好奇害死猫”的展现了。当社会价值观的普及出现了漏洞,个人多少都会对它进行质疑,严重的甚至会抗拒。在对外部思想理念的信仰动摇后,自己的人生就需要靠自身完整牢固的价值体系支撑,而处于青涩懵懂状态的学生在对外界的价值观感到失望后,就只能被自己不成熟、不成型的价值理念驱使,很容易走上不归路。所以也可以说,《美国动物》中四名大学生的经历在本质上,就是社会思想和个人思想之间的矛盾造成的一出悲喜剧。
作为影片或者说真实事件的结局,四名大学生刑满释放后,似乎想通了自己的人生方向,最后都找到了自己的出路。看来七年的监禁对他们而言还是有教育意义的。只是家庭和校园对青少年的教育力度竟然远远不如监狱,这何尝不是一种讽刺?
四个躁动的小镇年轻人妄想干票大的最后失败了的故事。 主线故事听起来平平无奇,但是形式非常新颖,细节做得非常精致,把简单的故事拍得一点都不简单。 印象最深的镜头是在超市前一个推过去的购物车,被点燃了又推回来。一开始我以为是生和死没想到是我过度解读了:) 我们谁也不能嘲笑他们的愚蠢,现在看来这场计划精妙但却锒铛入狱的犯罪是无意义,无目的,无逻辑的。但对那时候的青年们来说是打破平庸的一颗石头,是另一条人生道路的开始。自以为精妙却被拒绝的告白是这样的,准备充分却落榜的考试也是这样的。在漫长的准备过程中,每分每秒都可以抽身而退,但是最后受到一股神秘的力量驱使,做了不一定有意义的挣扎,因为看起来挣扎总好过等死。 被绑架的贝蒂说他们是自私,对自己不负责的人,但其实他们是太想控制自己的生活了,甚至用了这种极端的方法。我们想在未知的等待中等待随便哪种未来,但绝不是看不见未来的未来。
第一次是四五年前在纽约用filmpass看的(充了三个月filmpass只看了一部电影😅)。一直想重新看一遍,因为它这几年一直stay in my mind. 时隔几年再看有一些新的感悟。
在第一次quit的时候,真的一切会回到原来normal的轨道吗?不一定,这时候他们的心态变了,而有的时候心态是最重要,如何看待一件事的角度最重要,而这件事本身也许并没有那么重要(就像结尾他们四人在经历过这件事后,都有了一个积极的角度,比如写这件事情的回忆录-成为作家;针对监狱健身的训练计划;重回大学学习filmmaking-怎么说就与这个半documentary无关呢?;还有专注于鸟类绘画的画家)
当然,肯定是七年监狱带给他们的影响比第一次quit更大,至于有多大、是不是从另一个角度上来说也扼杀了他们有可能将来会犯更大的罪行的可能性就要从时间的长河里去证明了。
这一边看已经知道了结局,看到了一些导演设计的巧思。能找齐这么多人不容易。
回看电影,真的发现有很多时候他们都是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的,很多时候都是可以退出整个行动,也许当时面临的是回到“正常”的生活、同伙朋友的嘲笑、每天碌碌无为的无聊,但是像主人公最后所说,这与他们最后受到的惩罚来说,不值一提。想通过捷径换来的成果最终是不可取的,也远没有通过自己的努力换来的结果踏实。起码不用犯了罪之后在床上提心吊胆,枕着几百美元的昂贵书籍难以入眠。
不过也正因为他们不是专业的criminal,整个计划有非常多的漏洞。比如注册的邮箱、给拍卖行留的电话、劣质的化妆;整个行动他们想完成电影中、或他们想象中非常smooth的伟大的犯罪活动;但也正是因为如此,绑架图书管理员时不断地说“im sorry”、mr.pink举起手枪流下的眼泪、以及真实的主人公在马路上注视着车内的电影主人公让我看到了他们确确实实真实的一面,不禁感叹人性的复杂性。
the need to know what is on the ither side if that line, and realizing the only way to actually do is to cross it, there’s never a point in your life after that where you haven’t already crossed that line.
《美国动物》的故事很简单,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四个美国中二青年抢劫肯塔基大学图书馆藏书,最终被捕”。类似的故事我们经常会在大大小小的法制节目与民生新闻中看到。
导演运用半纪录片式的手法来进行讲述。电影大致分为两部分:人物采访与情景再现。人物采访部分,导演找来了当年抢劫图书馆的四位青年,当然,时隔已久,他们现在已经是中年人了。借他们四人之口,还原出当年“图书馆抢劫案”的全貌,并讲述自己的心路历程。导演还请来了当年被绑架的图书馆管理员,以及四位青年的父母、老师,从外部对当年的抢劫案和他们的孩子、学生做出评价。情景再现部分,则通过埃文·彼得斯、巴里·基奥根等演员的表演直观还原事件的全过程。人物采访段落与情景再现段落相互交叉,电影情节就在夹叙夹议中向前推进。
“改变”是电影讨论的主要问题。
斯宾塞,一个热爱绘画的青年,面对面试官的提问“作为一个画家,你到底是怎样一个人?”时,他茫然无语。
他有着完美的家庭,父亲是工程师,母亲是家庭主妇,父母关系和睦,而他则顺利进入大学,前途大好。他认为这种找不出任何缺点的生活使他的艺术之路停滞,因为他找不到艺术的意义,找不到生活的意义。
他渴望改变。原因主要来自以下两方面。
一方面,通过阅读梵高、莫奈等艺术家的资料,他发现是人生中的灾祸将他们塑造成画坛巨擘,他急于想体验类似的人生。另一方面,青春期的躁动和不理智使他相信,他是独一无二的,有什么事正等待发生,使他的生活富有意义。
电影没有向我们直接展示斯宾塞的画册,我们能看到的,只有开头和结尾处斯宾塞的两幅自画像,以及他为了实施犯罪计划而画的图书馆图纸和一些小模型。不同于梵高或莫奈的自画像,斯宾塞的自画像面无表情,目光空洞,甚至没有色彩。这正是他内心的写照:无论犯罪前后,他都没有找到答案。
生活的列车没有驶向光明的出口,反而急转直下,撞进困顿的泥潭,直到他看清令人窒息的现实——他只是一个平庸的人。斯宾塞对梵高、莫奈、奥杜邦的模仿,只是形式上的可笑戏仿。
体育生沃伦渴望改变原因出自于对生活的失望与找不到意义的苦闷。
表面上看,沃伦是一个中二青年:留着一头狂野长发;在身上文“一头霸王龙想要关掉电扇”的搞笑文身;去仓库偷食物还美其名曰“拯救食物”;通过看《杀手》和《落水狗》学习抢劫;想成为肖申克那样的人,带着财富在加勒比海的一条船上了结此生。
我们会把他与分不清幻想与现实的疯子画上等号。
但沃伦有着看似比斯宾塞更深刻的生活认知,他在电影中经常充当斯宾塞人生导师的角色。当斯宾塞想加入兄弟会时,他告诉斯宾塞“去他的兄弟会,让你入会的理由是某天你会走进一间你永远不愿进的办公室,见一个你永远不愿见的人,抱着他能给你一份你永远不愿做的工作的期望。”当斯宾塞想放弃计划时,他质问斯宾塞“你他妈到底在担心哪个‘将来’?那个和其他人没什么两样的‘将来’?在那个将来,你忙成狗,就是为了得到那些别人告诉你你应该得到的狗屁东西?而那些傻逼会告诉你,一旦你得到了,你将会非常成功?”
沃伦的幼稚举止反衬出他满口大道理的苍白滑稽。他的大道理不是久经沙场后的由心而发,而是一种对逃避生活的心理掩饰。他从五岁就为了进体育队而努力,但他不知道这一切意义何在。父亲告诉他这样的人生信条:放弃的人赢不了,赢了的人不放弃。
我们可以预见,沃伦的生活就像被父亲上了发条一样,永远为了“赢”而努力。但“赢”没有意义,赢了这一场比赛,还有下一场比赛,像一只在轮子里永远奔跑的仓鼠,循环往复。
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沃伦对“抢劫”这件事如此上心。他对一切都很失望,对父母离婚很失望,对既定好的人生道路很失望,对生活的地方很失望。“抢书”这个念头像一束光,让他以为人生轨迹会从此大不同。可惜光亮太强,让他模糊了道德与良知的底线。
导演这种“改变”持悲观态度。
从人物来看,尽管斯宾塞是主动提出抢劫的那个人,但却是整个犯罪团队里最消极被动的。对于“改变”,他的态度是暧昧的、矛盾的。
他前一天晚上向沃伦提出这个想法,第二天就反悔,并劝沃伦面对现实。但沃伦稍加鼓吹,他还是半推半就上了贼船。当沃伦要去荷兰见买家,他劝沃伦面对现实,但第二天还是按时把他送到了机场。当第一次抢劫失败,沃伦准备第二次抢劫时,他当面跟沃伦说他要放弃,但后来他还是参与了第二次抢劫。
一方面,“改变”诱惑着斯宾塞,仿佛是他能证明自己的救命稻草,所以他希望犯罪计划能够顺利进行。另一方面,他有许多顾虑,家人、学业、前途、道德、理智等因素拧成一股反力量,拼命把他拉回生活正轨,所以他又希望在计划实施过程中能出现不可克服的阻碍。这种撕裂感使他迷茫、痛苦。
我们可以看到,斯宾塞几乎是被沃伦推着走的,整个过程他都是浅尝辄止:沃伦在布置任务时,他心不在焉;在两次抢劫过程中,他只负责望风;第一次抢劫失败后,他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好。
尽管斯宾塞多次劝沃伦面对现实,但他本人并不甘心接受这无意义的现实。所以他有这么多次机会可以终止这一切的发生,但还是放任事情向着更恶劣的方向发展。性格决定斯宾塞只能做一个隔岸观火的旁观者,无论欲望多么强烈,他都不敢过分逾越雷池,只能眼睁睁看着那只象征着他梦想的火烈鸟消失在茫茫黑夜。从这个层面上,斯宾塞就像多数迷茫而又无力改变现实的青年人的缩影。
而沃伦是一个行动者。虽然他不承认自己是一个领导者,但在这个四人团伙中,他的确是核心。他对于“抢劫”这件事的态度有一种近乎偏执的向往。他没有斯宾塞的绘画才能,不及博萨克思维缜密,也没有查斯的财力。他拥有的是豪情壮志和无所畏惧。
他一次又一次让斯宾塞回心转意,主动学习如何抢劫,主动联系买家,主动组建团队,在抢劫失败一次后接着策划第二次。如果没有他,事情根本不会发生。他的每一次行动(包括旷课)都是对生活的反抗,对来自成人世界的压制的挣扎。
沃伦看似对所有事情都掌握着主动权,但当事情朝着他不可预知的方向发展时,他还是展现出了真实的一面——愚蠢而且懦弱。他承诺一个人“干掉”图书管理员,结果却欺骗博萨克一起帮他;在把《美洲鸟类图谱》运出图书馆的过程中,因为没有严密规划,状况百出,他变得歇斯底里,满口脏话;最后还紧张地呕吐到了查斯的车上。
沃伦从来都无力改变这令人失望的现实。在被捕前,他抢劫了超市的一本书,并对追出来的警卫大吼:“你他妈就这点本事了吗?”我认为这更像是一句自骂,意味着对现实的屈服,对自身无能的苛责。
至于博萨克和查斯,他们参与的想法也许与斯宾塞差不多,期待着一件事发生,以证明自己的与众不同。但不坚定的信念与分裂的团队精神为这场注定失败的抢劫作了注脚。
电影最后,四位现实生活中的主人公面对镜头,都沉默地低下了头。他们已经为当年的疯狂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他们在监狱中虚度了人生中最美好的青春年华。他们曾经向日复一日的生活做出反抗,生活也还他们一记响亮的耳光。
在采访中,沃伦这样说道:“你一直受到这样的教导:你的所作所为很重要,你是与众不同的。并且你总能指出一些事情能够展现出你是不一样的烟火,展现出你与众人不同。然而事实上,这些事情一点也不重要,你也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电影还向我们展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人类记忆的不确定性。
斯宾塞和沃伦第一次在街头与“栅栏”的手下接头时,这一对挚友的记忆产生了分歧:斯宾塞回忆那个人是一个戴着蓝色或紫色围巾、扎着马尾辫的中年男人,而沃伦回忆那个人是一个五十岁左右的穿着得体的的老人。在电影最后,斯宾塞又否定了先前的回忆,他不确定自己是否亲眼见过那个戴围巾的男人,也无法证实沃伦是否真正去过阿姆斯特丹。
类似的情况在全片多次出现。比如,到底是谁拉查斯入伙的?沃伦认为是博萨克,而博萨克认为是沃伦。再如,查斯怀疑沃伦去见买家这件事压根不存在,是沃伦信口编造的。这种不确定性甚至让观众怀疑,事情的真相是否真如自己所看到的那个样子。
这是一种人类正常生理活动,但这也是导演的一种狡猾。
电影中存在着不少的逻辑漏洞,比如为什么第二次抢劫不用易容术(沃伦解释说这样能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注意,但这样毫无伪饰不是更容易被警方抓住吗?),比如作为肯塔基大学的学生,竟然不知道图书馆B层没有出口等等。大部分漏洞我们可以理解为是四个毫无犯罪经验的毛头小子的愚蠢在作祟,但电影后段有一个大漏洞却令人难以信服。
按理说,藏有大量价值连城的书籍的藏书室,应该是一块布满监控摄像头的禁地。沃伦和博萨克在藏书室里与管理员发生了如此激烈的肢体冲突,在绑架了管理员后,二人因找不到钥匙在里面耽误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临走前沃伦还砸碎了玻璃抢走了达尔文的著作。我们在看这一段时固然为二人捏一把汗,但这种紧张感主要来自于晃动的手持摄影和沃博二人自己对自己的惊吓,却没有任何外部压力来源——警报没有拉响,警卫没有出动。二人顺理成章地把藏书运出了藏书室。
四人在没有任何伪装的情况下公然实施抢劫,其中两人还是肯塔基大学的学生,认出他们四个应该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而在后续的新闻报道中,我们看到,警方并没有确定他们的身份。四人不仅堂而皇之地去纽约销赃,斯宾塞甚至还回学校住了。事情最终败露是因为沃伦用同一个邮箱地址预约了图书馆和联系买家。
这一切是不是顺利地过头了?
有一种可能性是肯塔基大学安保系统与当地警方集体智商下线,还有一种可能性是后面的事情并不是这个样子。我倾向于后者。
让我们回溯到故事开始,在斯宾塞告诉沃伦抢劫藏书这个想法后,导演安排了这样一场戏:沃伦把车停在超市门口,斯宾塞进去买东西。这时,真实的沃伦竟然坐在了扮演沃伦的演员的旁边,演员问沃伦:“你是这样回忆的吗?”沃伦说:“不太一样。如果斯宾塞的回忆是这样的话,那我们就看看它会怎么发展。”这句话像一个信号,告诉观众,后面的事情生长于斯宾塞的回忆,并掺杂了沃伦、博萨克和查斯的回忆,半假半真,谁也说不清。
整部电影就像罗生门,如果换成沃伦、博萨克或者查斯的主视角,又会衍生出不一样的版本。记忆的不确定性不仅给电影的许多bug做出了合理的解释,也增加了观影趣味性。
电影快结束时,当年被绑架的图书管理员出来现身说法。事过多年,她已经原谅了四个人。她评价他们是自私的,不愿意为了改变自己的生活而作出扎实的努力,不愿意通过帮助他人来改变自己的生活。这是成人世界对于“改变”这个词的注解。但这个注解在青年的字典里常常行不通。
很多人嘲讽他们是“蠢货”“畜生”,但我认为导演的态度并非如此,他拍这部电影的目的不是单纯为了讽刺。
当年的他们只是一群想证明自己不平庸的美国动物。我们可以看到,他们本性并不坏,但他们不完全懂得成人世界的法则,身上的兽性还未完全被成人世界的规则与底线所限制,他们处在自我认知的迷茫期,不知生活有何意义,未来有何出路。“抢劫”是在他们的认知范围能所能做的最冒犯的事情,这是一个他们迈向成人世界的试错与妥协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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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太懂朋友的定义是什么,我想我有过朋友。我有时候会觉得很孤独很难受。 很多时候我会感到很难受,做着一份不太好的工作,眼睛痛,身体痛。 我想知道你的选择是什么,为此你做了什么努力。 亲爱的,大多数人都只是你身边的一个过客,不要为他们的看法所左右,即使关心你的人也可能会做不那么好的事。 最近看了《美国动物》,讲了一群年轻人因为谋划并盗窃大学图书馆中的珍贵图书而入狱的故事。这是个真实发生的案件,当时的年轻人都一出狱并开始新的生活,在影片中他们和演员一起试图还原当时真实发生的情况。电影的讲述方式很有意思,这是2004年发生的案件,2018年拍摄的电影,当时发生的很多细节那群年轻人已经记不清了,他们和扮演他们的演员一起坐在车里看那些发生过的故事和正在发生的故事。 不推荐你看这个,因为即使最后亲身经历这件事图书管理员讲述了她对这件事和这些年轻人的看法,“改变生活的状态应该通过帮助他人,做有意义的事来实现而不是伤害他人,谋划犯罪。” 因为,面对未来时,并不需要真的自己去走一段弯路来明白正确地选择的重要性。你可以选择更好的路,因为不需要把自己弄的遍体鳞伤,因为…… 希望你活的容易一点。
一部将犯罪抢劫题材成功拍成教育题材的电影。
斯宾塞、沃伦、艾瑞克和查尔斯四个中二青年为了摆脱平凡且毫无波澜的无聊生活,想要做点什么不一样的事情。把目标放到了盗窃特兰西瓦尼亚大学中图书馆特别藏馆的珍藏书籍。这一鲁莽的决定和一系列漏洞百出的策划把他们一个个领进了监狱大门,与一般的抢劫犯罪大片不同的事,他们从计划方案到实施抢劫都完全脱离了幻想中的炫酷场面,甚至有点让人想笑。
可谁想到这样逗比的情节竟然是真实存在的,本片的其中亮点就是真实案例中的中二青年现身说法诚恳告诫大家,千万不要挑战法律和道德。
妈的,太屌了,观影时候的紧张感与焦灼感完全和去年的《天才抢手》媲美,演员和真实人物原型共同出演的点子也真的是太cool了,剪辑酷炫,顺便致敬《落水狗》和《黑暗骑士》,导演对于视听的把握真的娴熟到了一定地步。
本片最难得的气质,是一种久违的年轻的电影的灵气。过场式剪辑很灵气,纪录片这么拍很灵气,中二沙雕故事讲成颇具现实主义的黑色幽默很灵气。虽然最后老太太突然说教大为失色,但总体瑕不掩瑜。展示了一种又丧又怂的犯罪新状态,也正指向当今大部分年轻人的心理状态。
青少年犯罪警示片2333还蛮值得看的,质感很棒,配乐很喜欢!年轻时我们总不愿接受平庸,殊不知安稳是多少人的梦寐以求…… with Hanni 18年上海电影节@长宁来福士
大型反青少年犯罪教育公益纪录片,看完真的会思考一下还是别铤而走险了吧不然蹲号子捡肥皂被车撞啥都没捞着也就罢了,哪天万一被人拍出来简直神他妈傻!真人Warren长着年轻版杰克尼克尔森的脸顶着梅尔吉布森的头型,优秀。Spencer真人也是太帅了吧!!!
北美村里大学生口语手册:1.我要离开这破地方;2.我的生活不能一尘不变;3.我们一定要找点刺激不然一辈子就这样了。
四星半,完成度很好。能看出来剧本灯光摄影剪辑都有巧思,笑点和转折数量够。形式上的创新增加了质感,同时限制了张力。结尾回归纪律片式的总结,处理得有些轻松了。Evan小哥的表演很加分。在某一时刻四周的人都屏住了呼吸。//这群人确实很闲/画都好好看!
D+/ 尽管承认叙述过程是有趣的,但整体还是太倚重类型了。对人物的心理情境呈现以及其他细节刻画非常欠缺,只是依赖情节推进的刺激、纪录片的文本式补充以及到位但程式化的表演,中后段愈加拖沓乏力。到头来更像一期美式青年法治在线,缺乏创作预期中的情感复杂性与社会纵深——说到底从形式到内容都是一种好莱坞式的平庸收编。
【SXSW】【#2】形式上的确酷炫到难以招架(虽然我仍然在消化打通剧情和纪录片的屏障这种事),娱乐性也十分到位,不过给故事本身奠基的概念真的好蠢啊--如果只是剧情片的话还好,但是一旦把纪录片元素加进去之后,蠢人将蠢事做绝之后反省出来的哲思一下子就成为重点之一—而它真的不值钱。7/10
虽然导演努力拍得很有躁动感了,但从计划到实施到打劫内容再到最后的销账,这就是美国史上最白痴的抢劫案啊!真人口述部分太说教了,像失足人口在写回忆录,一开始流露出来的踩线精神反而更真实些...
青少年犯罪教育宣传片。真人事件改编,将案件过程再度演绎了一遍并穿插真实人物的采访,手法老辣娴熟,剪辑真是太棒了。
应该叫美国蠢货吧,给他们一套五年高考三年模拟就消停了,还是太闲了。
比完美偷窃更精彩的是一无所获,比生而不凡更困难的是甘于平凡。记忆是个骗子,混淆男人的围巾颜色;青春是场闹剧,捉弄少年的蓬勃野心。规划路线图,猜不到人生的走向;复制易容术,逃不掉衰老的追捕;寻到新买家,卖不掉天生的愚蠢;窃来珍本书,赎不回幸运的眷顾。时间会偷走全部妄想,宣告你成人。
叙事和纪录片完美的创意结合,该幽默的幽默,该严肃的严肃,毫不吝啬地展现施暴者自身的创伤,既不怜悯又不judgemental,结尾也是一样的语气 @SFFILM Victoria
God job moviepass!真不错!
七年牢狱流出的眼泪,都是青春期脑子里进的水。
GPA2.5的美国大学生真实写照。
没想到这个中二病是真实事件,过程又惊险又好笑,实在是不适合抢劫啊你们喂。
God damn I love heist films AND documentaries and this is PERFECT
看多了各种高潮迭起、技巧高超的“神偷片”,这部尽是纰漏、满是犯罪bug的作品好像一部逗喜剧。穿插的虚实镜头和原型出镜突出了这当中几个人物的心理戏(尽管有点拖),美国动物或许是被冲昏头脑、忘了错误与代价的动物。四个男演员从气质还是肌肉都好喜欢【羞耻表白一下Charles的原型人物~
纪录片出生的导演搞的这出非常冰血暴式的“现场还原”式叙事看上去有一种……非常的“虚构感”。开场的不可靠叙事的场景变换剪辑(在盲视或无姓之人中都有类似的例子),最后一个跟前面呼应的不同时间里的虚实之间的车里车外的对视——这个作结的桥段设计的很漂亮,总觉得某些气质可以搞的跟今敏一样,或者某种类似大卫·芬奇+达伦·阿伦诺夫斯基的混搭质感。有让人想起英剧《皮囊》,还有最近西雅图塔科马机场的地勤劫机事件,那个想开飞机去看不愿意离开死去的鲸鱼宝宝的鲸妈妈的29岁已婚美国男子Richard Russell。故事(真实事件)里的四名奥杜邦劫匪,如果不是在那个年纪把青春里的某些不安发泄出来,估计到现在三十岁就要像Richard Russell那样去劫机自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