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第三季前面几集都看得我有点反感女主角了,一再违背自己的原则,且偏执到几近歇斯底里。然而这最后一集的最后十几分钟,编剧把她从云端上拉了回来又送了出去,让这部律政剧升华到了哲学的高度,才知道前面所有的剧情都是为了这最后的结局做铺垫,不能不为编剧的神来之笔拍案叫好。
身经百战的皇家律师Martha几乎没有掉过眼泪,即使是她失去肚子里的孩子的时候。敬业、执着、强悍是她作为一名杰出的辩护律师的标签。但是,她在听到她最厌恶的人Micky的一番话后却难以自制地流泪了。并不是因为她输掉了一场她本该赢得的官司,而是在于证据唾手可得,而她却没有想过进行最基本的物证辨认,更在于她从业二十年来坚定的信念,动摇了。
什么时候起,她不知不觉地把雄辩的技巧放在第一位了?她一直坚信自己对当事人的判断,不论是引发大学校园爆炸案的恐怖活动,还是导致警察毙命的暴力冲突,她都千方百计为嫌疑犯洗脱罪名,甚至运用一些手段“救出”当事人。当Clive质问她是不是对死者的死亡真相负有责任时,她说她不能只做一名律师。
对于为Alan的儿子辩护,Martha除了朋友道义,还不自觉地承担着母亲的角色。
那么,除了律师身份外,她还不自觉地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我想大多数时候她都扮演着当事人拯救者的角色,而她坚信这样做是正义的。她把她的热情、理想与信仰全部投入到工作中,当事人的命运就是她的全部。尤其是她的一个当事人因为输掉官司而选择自杀后,进一步加重了她的道德负担,不论如何,必须为当事人取得胜利,胜者即正义。
这样的Martha,对于当事人当然是最好的,因为她总能想尽办法为他们赢得诉讼,但对于Martha自己,她不知道自己在咄咄逼人的庭辩中,已经渐渐成为一场场只在乎输赢的游戏的工具,而她追求真相的初心,已经在真真假假中不知不觉地迷失了。
自己追求的理想到头来却是一场场游戏而已,叫Martha怎能不震动?
“Who am I ?” Martha在律所主任的竞选演讲时只说了这一句,再没有下文。这是她对自己过去二十年来的反思和迷惘,却没有答案。她是一个律师,但她也只是一个律师,当她把超出律师本身的其它角色加在自己身上时,太沉重太复杂,她承受不起,她陷入迷途。而Martha又是何等聪慧之人,她对于这句话的思考,绝不会只停留在她的职业上。
Micky在思考死亡时曾经说过,对于死亡最重要的三件事是死亡的方式,死后将给后世留下什么,以及死后到哪里去。相对于死亡,人对于活着最大的思考也许就是我是谁,我要做什么。Martha在遭遇重大的挫败后对自己的身份产生了质疑,她没有办法不去追问自己在法庭游戏中所起的作用。这些思索,极大地动摇了她一直以来的执着与信仰,原来自己所追求的正义只不过是关乎输赢的游戏,原来真实的自己并不是她一直以为的那个“我”,发现这个真相的震撼远比输掉官司的痛苦对她的冲击更大。一时间,二十年来自己曾经为之废寝忘食,呕心沥血的工作通通失去了意义,毫无意义到哪怕她的事业可以更上一层楼,她也不再有任何兴趣,毫无意义到哪怕她那个生命即将终结的多年老友站在马路对面追寻她,她也不再有任何留恋… …
然而,这是最悲哀的吗?并不。Martha在挫败后醒觉了,并选择了出走。没有人知道她未来的路,但无论如何,对她来说那个game已经over。而还有那么多的人,在奋力追逐这个game,在不自觉地陷入这个game,比如最后成功加入Shoe Lane的实习律师Amy,也还有那么多人,在玩这个game,在利用这个game,比如Caroline和Clive。
哦,Clive,真是一个精通游戏规则的男人,有时候他也可以表现得大义凛然,但只要和他的自身利益相冲突,他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利益。他的原则,就是没有原则。当然了,作为情场老手的他也经常会表现出一些绅士温情,连女强人Martha也曾经被俘获芳心,只是,他的“I love you”实在太廉价了。他可以随时爱上别人,也可以为了自己的前途随时和对方分手;他可以和女人在酒吧的厕所偷欢,也可以和女人在办公室奋战。他的人生,只有脑袋和下体,没有心。
没有原则,就不会被原则困住;没有心,就不会被情感束缚。这样的精英,最容易获取自己的利益;这样的精英,最善于玩各种游戏。
当Clive和新来的女经理在办公室忘情亲热的时候,动静过大以至于惊动了正在加班的Billy和Martha,他们怔怔地站在门口,什么也没有说,什么也没有做。
这个场景,含义深刻。这个他们当成家的地方,现在已经成为他人为所欲为的温床。
默然无语的两个人,一个是面对自己的旧爱与他的新欢做曾经和自己做过的事,另一个则是面对自己再也没有能力去做的事,同样的黯然神伤。也许,此时此刻,此情此景,还暗示着一个时代的结束,一种传统模式的结束。Shoe Lane的创始人Alan已经离开,和他共同创业的Billy即将不久人世,而Martha,也已经成为故人。这里,将由讲求新方法和高效率的女经理和精明圆滑的Clive共同把持,他们的目标就是永远有案子可接,游戏不停,生意不断。
不管你觉得悲哀与否,游戏的规则已经被书写好了。他们兴趣正浓,他们兴高采烈。
最后十分钟的高潮,我想编剧想表现的远不止是法律和法律从业者。正如Micky所说的那样,警察也和Martha的辩方一样,当人们眼里只剩下输赢的时候,已经再没有余光去发现眼皮底下的真相,而,真相,最先被牺牲的真相,本是Matha当律师的初心,是法庭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功能。想想,世上的其它事情又何尝不是这样?我们只是关注如何战胜对手,而忽视了事情的本来面目,我们为了追求最后的成功,总是有意无意地违背自己的原则。当我们蓦然回首,追问“我是谁”时,却发现自己已经走得太远,远得忘了当初为什么出发,远得忘了自己是谁。
我一直想,为什么编剧选择让Micky说出真相,是因为他更有说服力?恰恰相反,他是Martha最厌恶的人,也是不讨警察、黑帮、法庭任何一方喜欢的人,所以他在法庭的陈述不被当成证词采用。事实上,这也正好契合了本剧的主题,真相就在那里,但人们却不相信它不需要它。而看破真相,说出真理的人往往不是自以为是的精英,他可能是你鄙视的人,甚至可能是与你结下梁子的人。也正是因为这样,Micky最后那句“run for your life”才显得如此真切和沉重,才会对Martha产生如此大的冲击。同时,编剧可能还想说的是,不管你曾经多么混蛋,一旦你从中清醒,勇敢地面对真相,坦然地接受死亡,选择生命本真的意义,就可以完成灵魂的救赎。
看看,这样的神结尾,叫以后的编剧如何超越它啊。
silk的第二季和第三季侧重点完全不同。我花了三周时间,一周看完一季,觉得这是我看过最好看的律政剧。第三季一开始以为质量下降了,但是把五个案件都看下来,才发现原来这都是编剧一步步设计好的。用长歌当哭做标题是因为玛莎的最终境遇令我想起了竹林七贤的阮籍。
有一个问题很有趣,就是刑事辩护律师的道德冲突。这个在大学里面,刑事诉讼法的课上老师曾经提及。本科的刑诉法老师本身是一名小有名气的刑辩律师,我不太记得他的原话是什么,但是大意就是辩护律师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而存在的。要澄清一点就是,并不是所有的刑事案件律师都会声称被告无罪。刑事辩护分为无罪辩护和罪轻辩护(这在任何一个法系都是一样的),在当事人已经认罪的情况下,辩护人会为其做罪轻辩护,一般可能涉及到自首、坦白、胁迫等法定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在silk中,玛莎代理的案件几乎都是无罪辩护,这是为了剧情需要,无罪辩护比较有drama,如果控辩双方对事实问题都没有争议,仅就法律问题进行辩论,那么庭审过程一定相当枯燥乏味。但是事实上,大部分刑事案件的事实都是相当明确的,可供争论的点很少。尤其在中国,没有陪审团制度,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都由法官作出,一些情绪化的,对事实用添油加醋的话很难影响到法官的判断,反而会对律师个人的职业能力和职业道德产生一定的质疑,所以中国的刑事庭审作用并不像英美影视剧中看见的那么重要,一般性法官在阅卷(尚未开庭、听证之前)就对案件有一个大概的判断了。而影视剧为了好看,必然会选取事实争义较大,冲突对抗激烈的案件,律师甚至要充当侦探的角色。而我国的实情是,律师和公诉人所掌握的的案件事实,几乎都在那几本公安、监察证据卷和侦查卷中,律师独立搜集证据很难开展,并且风险很大。
回到本剧中,玛莎之所以每次都做无罪辩护,是因为被告坚持声称自己无罪,并且玛莎也相信他们是无罪的,所以她才能够以大无畏的勇气面对控方和其他被告,据理力争。但是到了S03E04中,事情变得不对劲了,事实上,这不对劲从这一季伊始就萌芽了。在一次与警察局的对垒中失败后,下一起案件先入为主地认为警局腐败,并将该观念灌输给陪审团;给朋友的儿子辩护,她的身份在辩护人与母亲中重叠,在得知被告情绪不稳定时,毫不怀疑怀疑伤害行为的动机(伤害目的?防卫目的?)。到了第四集,玛莎对当事人的无条件信任使得她对瑞德的中立身份产生了怀疑。当她用诉讼技巧使得被告避免了引渡,瑞德的证据和一番话给她当头一击:“这当然很了不起,让别人相信你是个无辜的受害者,但其实一直是你在操纵一切。”由此,玛莎开始意识到自己职业的道德冲突,她在为恶行辩护,目的不是为了维护被告的诉讼权利,而是把黑的说成白的,使一个引发恐怖行为的人逃脱了制裁。一旦怀疑的种子被种下,你就再也斩不断它。前男友的杀人案件,她开始保不准是否应该相信被告一直口口声声说自己无罪的主张。哪怕在法庭上唇枪舌剑到最后一刻,只是出于辩护律师的本能,但是我们都看出她动摇了,这在以前任何一起案件中都是不曾见过的。米奇最后的话语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凶手是左撇子,肖恩不是。你输了你本可拿下的游戏。”玛莎犹如走在迷宫中,向左是死路,转身向右也找不到出口。
其实早在S01E04中,玛莎就遇到过这样的冲突,当她作为控方,却发现因为辩方能力问题导致被告可能被错误定罪时,她选择了“控方的目的是查明真相”。而当第三季中同样的事情发生时,她犹疑了,而她两个案子的判决最终都站在了事实的对立面。正如阮籍的长歌当哭,我相信当她说出“who am i”后离开鞋巷,她也不知该去往何处。所以当公交车驶过,不见了踪影的玛莎,她的去处只有前方。
我在知乎上看到一个关于辩护律师为何要给坏人辩护的问题,前面两楼回答得挺好,链接放这儿。
http://www.zhihu.com/question/21201386在本剧中,玛莎和瑞德就像硬币的两面。玛莎是感性而理想主义的,瑞德则是理性和现实主义。第一季的QC之争把俩人的性格和对抗表现的淋漓尽致,最终是玛莎占了上风,正如其他的律政剧那样。第二季,二人开始合作,但是分歧依旧存在。直至第三季,矛盾焦点成为了控辩之争。玛莎相信正义是在于给被告人良好的辩护,而瑞德为了拉拢实习律师而指着受害人间接说出的他的理解,他认为正义是使坏人绳之以法。但是律师是人而不是神,就像他们在一定程度上不能选择当事人一样,他们也不能选择自己总能成为正义的一方。现实的瑞德在每次败诉后总能够调适好自己,该吃吃该喝喝该泡妞的仍旧四处抛媚眼;玛莎不行,太多的成功让她以为自己就是正义化身,而事实却是米奇在庭上说的那样:“还有第三条路,而这第三条路是在法庭上最先被牺牲掉的,你们都知道我说的是什么,因为它不符合,它向来不符合你们的利益,你们都回避它。它叫做真相······你们有权利询问我吗?你们戴着假发,身着长袍,只看见一面······”
事实上,律师本不应该被可以如此沉重的负担。尽管只呈现一面,但是律师仅需呈现这一面就可以了,另一面是控方的责任,而追求案件完整的真相是法官的职业要求。但是现实并不单纯,权力和利益会歪曲掉真相,最后一案玛莎倒在了哪里,是性格弱点,是黑帮势力,还是我之前一直提到的信念动摇?恐怕都有。英剧黑暗就黑暗在这里,这个一年四季淫雨霏霏的国家,拍个电视剧都不给人不给希望,哪怕喜剧都是讽刺性的,但是阴暗的人性恐怕最接近真实的人性了吧。
刚刚看完这部剧的时候,想不郁闷都难,看美国片看多了都是皆大欢喜的结局,或者主角套着主角光环,踩着敌人甚至队友的尸体爬上了顶峰。所以说,这部剧把结局跑出来,直接出字幕了我狠不能接受……
(当时听到剧要停播的时候就已经心碎了一次了……)
谈谈我的观点不知道对不对……
1.关于剧的主旨。
其实Micky在最后法庭上讲的那段话就是这部剧的主旨,他说,这是一石二鸟的计划,什么计划?有一个比警察局更大的集团在后面。他是控方证人吗(代表警察),他是辩方证人吗(代表Sean或者大毒枭们)。在这个角色身上,他就是两面人。他拿着毒枭的钱来帮警察,帮警察来干毒枭,他那么聪明也只是一颗棋子罢了。除了监狱他没命,进了监狱他被警察保护但是见不得天日。所以他生也是,死也是。
Micky是一个大坏蛋没错,但是大坏蛋也有死的一天。最后一集里,他知道自己快要死了,所以他开始翻以前的照片,浏览自己的一生,特别强调了自己五岁的时候,感受到了死亡。对于死亡的感受Billy和他是有相同的体会的。Billy为什么不愿意把自己的病说出来洗白自己?就是因为他想体体面面死,他想帮完Martha以后再死,正如Micky说的,关于死亡的三点之一,如何死去。所以为什么,到最后,Billy把Martha叫到Micky的监狱里,并且跟Martha说Trust him,相信Martha的敌人。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Micky在最后确实帮了Martha一把,让她输了官司,而Billy深爱着Martha,Martha知道Billy是不会加害自己的。
整部剧里,大毒枭才是不经常露面的主角,它操控着警察,操控着法庭,通过捏造的活着帮警察捏造的证据来控制陪审团,控制法官,他可以永远全身而退。Martha自诩是正义的化身,但是最后还是败了,败给了残酷的现实----她无法打败这个集团,哪怕她天天除了工作就是工作,No relax, no sex, no life。
2.关于Martha这个人
其实不知道是不是只有我有这样的感觉。当我们在等待陪审团给出最终意见的时候,我们潜意识里都会告诉自己not guilty,因为我们觉着Martha是无敌的,而她自己也肯定这么觉着,即使有时候我们会在心里说“挖擦这样都能not guilty,真是主角光环!”。但是就是因为这样一路顺风顺水,让Martha这样一个“未宣判即无罪er”靠着钻证据的空子以及雄辩能力来征服陪审团。在这里面我一直有这样的感觉,她的主角光环有点过分了。她太渺小,但她有太伟大,伟大到法官见到她都要觉着见到了瘟神一样。最后一战她输了,就输在了用了感情上面,输在了她太想赢上面,输在了她kiss了Sean但是没有抓住那件血衣不放上面。她觉着她该赢,但她又有所怀疑,怀疑在1044周围都是老同学登记的名字,让她放弃了理性,用感性来辩护,怀疑在找到了枪,找到了血衣,让她对前男友丧失了信任,但又执着于相视对眼的那一刻信任。
Martha最终怎么样,结尾留下了一个悬念,可能被大毒枭团伙绑架扔河里了,可能跑了,可能自杀了。最终让我们感受到丝丝温暖的Micky死了,Billy也要死了,Martha失去了爱她的Billy,失去了(早就失去了)渣男Clive,失去了自己能做辩方的未来(这是她的根基和唯一的信仰)。让她消失也许是最好的,但愿她没死。
Matha其实是一个悲剧,被毒枭玩弄着最后性命都丢在他们手里的可能性也非常大。还记得因为她胜诉,所以那个大胖子蛇精病被挖眼睛断手断脚的情节了么。Billy没有告诉她这个结果,而Martha还在享受胜利的喜悦,感觉自己对抗了那个庞大黑暗的组织。她的朋友们帮她走到了今天这一步。
结尾是负皆大欢喜,传递了无穷的负能量,真心郁闷的一发不可收拾。Clive接手下的Shoe Lane目测接下来不会垮,因为毒枭针对的是Martha,而她走了,可能是对这个家最好的交待了。处在中间的另一个QC丑女,不知道她叫什么一直都不关注她,最后失忆地喝着酒,早就猜到了这个结果,也坚信Lan肯定会选择Clive,因为她接收到了这个Miss QC的和Billy类似的威胁和诱惑,她反感。Miss QC缺少正义感,她反感……反感的多呢,反正我很反感。
最后的最后,剧就这样完结了吧……Martha算是毁了……所有人一起毁了她,连她自己都问自己,Who am I,本来这句话是她竞选一句气势磅礴的词,但是最后她反问了自己,Who am I,她自己都答不上来了。剧就这样完结了。
太主观了,欢迎吐槽……
百感交集的结局,这个剧的剧情和人物一样,大方向正确细节上略坑,John小人了整三季,最后终于把持住了,编剧费尽心思给Clive洗白,是为了最后让他人渣到底,Micky说得对,为了争出胜负的有罪还是无辜很无聊,大爷我不陪你玩儿了!
看完最后一集才发现编剧用心良苦
最后一集真是神来之笔,神剧的节奏又上升一个档次,终于肯吐出这么多集来最大的疑问了!!!一方面给人一种终于圆满了的颠沛感,一方面又真想破口大骂:尼玛,下一季又要等到什么时候啊!
最后十分钟力挽前几集感情用事的狂澜,从所谓人性、正义的个人或成功或失败地对抗保守朽化体制的律政剧陈腐叙事模式中抽身,一脚堕入虚无一脚踏进圣殿,成就神作。
最后一集要不要这么狠啊!!看得我难过死了。。。第三集就被Billy叔虐哭,最后一集还要这样把Martha虐到心都死了!编剧这是闹哪样啊!!!前面几集还期待着Clive会变好,结局赤果果的把我们打醒,渣男这种属性是永远不会变好的,一辈子都是渣男!!太心疼Martha了,Run for your life... ⑧
Martha Costello是我至今最喜欢的戏剧女主角
3.5;水准下降,与前两季不搭,不仅改变辩论思路,连为人准则也开始发生偏离,曾经完美的Martha在编剧笔下终于露出了破绽;莫名甜蜜的感情线很多余,且让人讨厌;billy的罪名更莫名,为了制造冲突,拉低智商180的天才书记官不可忍;虽惋惜不知他们的结局,幸好也是及时收手了,否则必烂尾。
女主角收场惨淡。但现实就是这样,随着岁月的流逝,按着后浪推前浪的规律,和你暧昧的精英模板男最后肯定会找比你更年轻更圆滑的姑娘,他还左右逢源会比你混得更轻松更好。事事以你为前提,为你着想的大树男将会因为一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无法再做你的靠山。你把工作当信仰,投入所有精力,忘我到牺牲健康甚至生命,N次成功后会有一个大挫折跳出来告诉你这一切都是游戏,别认真到最后连自己是谁都忘了。
看过了最后一集,个人觉得真正击倒martha的不是case的败诉也不是clive的两面三刀,而是看着自己一点点累积的希望瞬间垮塌时的心理崩溃,她并非不能接受clive移情别恋,却不能接受自己曾渴望和他天长地久,说到底,她还是孤独的
两个题外话:Clive变QC了之后,直接走暖男路线了...Martha短发之后好漂亮~~~
最后一集给主角Marsha还有所有热爱这剧的人心头狠狠一击,让所有从S01E01开始积累的对司法/正义/与良心的疑虑倾泻而出,作为最终集真是神结尾。但是从观众角度说...尼玛让我捂着心脏出去缓缓_(:qゝ∠)_ PS.RPJ你简直就是史上最帅克剧男演员
从此世上再无Martha Costello
故事赢了人物。成就和令她迷失的都是执着,抱持对象的差池会是信仰的颠覆,没有坚持到最后就能赢的光环。三年来以为看的是励志剧,结果是揭人生老底,Micky三句话,the manner of going, what we left behind, where are we going afterward在她消失后变成如何执着,带来什么,除了执着我们还剩什么。
终于等到了第三季,短发的玛莎美得无法形容。
这样的结尾作为剧终真的处理得太好 不仅把所有线索都理清 而且将法律讲得太透彻 一句“Who am I?”道出所有律师的困惑 律师对正义和真相的坚持到头来还是会被现实击垮 法庭不过是场游戏
Martha是个理想主义者。如果是索金,大结局会是Martha在事务所竞选中作一个慷慨激昂的关于法律和正义的演讲,接着她讲完后潇洒的甩门出去,在她飘动的发丝和伦敦夜景下黑屏。不过因为她是隐忍的英国人笔下隐忍的人物,于是全局就这么隐忍的结了
Martha and Billy 那些最好的人 却往往最孤独痛苦坚强独立,他们会去想who am I 也会消失在人群中去找寻自己的答案。
不得了,不得了。律政神剧。剧本扎实,根本没有多余的肥皂情节,我是说,连一分钟都没有,不像TVB的律政剧,官司还没打完就一帮人去吃火锅喝啤酒。节奏快得让人不得不全神贯注,稍一走神都会漏掉信息,每一分钟都让人绷紧神经。法庭戏出色,台词也够味!猛推!
Walk away. Run for your life.
Martha这样的女人是绝对不需要男人的,就像Clive睡了别的妹子以后martha也没什么反应,第一季流产一副流就流呗,只有案子输了才会心灰意冷。。。只有billy对Martha才是真爱吧。。。然后这剧就完结了真你妈好伤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