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孝通老先生在《乡土中国》中指出,中国的农村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是一个“礼治”的社会,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合于礼的就是说这些行为是做得对的,对是合式的意思”。《被告山杠爷》中的堆堆坪是一个乡里公安很少去的村庄,因为这个村庄一直很太平,一切事务都有山杠爷在主持大局,完全不可能出什么乱子。即使村里出了什么悍妇刁民,也有山杠爷,这位正义与权威的化身,来用他自己的方法教育甚至惩罚他们。
看完这部影片,首先我觉得这是一部普法影片,特别是影片借山杠爷的孙子这个角色,引出了村规与国法的矛盾,而也正是孙子这个正在接受教育的角色,看到了村子中现实的现状与书本上所学到的知识之间的矛盾,才写了一封信给《法制报》,想要弄清到底是老师说的对还是爷爷说的对,才引出了故事后来的发展。影片想要告诉我们,依法治国,每一个公民都受到法律的保护,都应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面对国家法律,就连村民们奉为权威的山杠爷也不例外。的确,普及法律知识在当今社会已是一项必不可少的工作,特别是在乡土社会,普法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和急切。诚然,堆堆坪是一个特殊的村庄,堆堆坪的山杠爷更是一个特殊的村支书,我们可以说这不具有普遍代表性,但是,像堆堆坪这样的农村在中国还有许多,像堆堆坪的村民那样不懂法、不知法的农民在中国还有很多。可见,在中国农村普及法律知识已是迫在眉睫。
其次,这部影片更是描述了发生在中国乡土社会的,社会控制形式由硬控制逐渐转变为软控制的过程中发生的普遍现实。
在堆堆坪,我看到了当今中国部分乡土社会所遇到的困惑与矛盾,那就是乡土社会奉为经典的传统村规与现代化法律之间的冲突。堆堆坪、山杠爷、山杠爷处理村内各项问题的方法,使我想了许多。我不禁要问,当一种据说是更为现代、更加关注公民权利保障的法治开始影响中国农村时,给农民带来了什么,给农村的管理带来了什么?这种“现代的”的法治究竟是否适合在农村运行,法治取礼治、硬控制取代软控制,其代价又是什么?
山杠爷出事了,检察院的苏琴在乡王公安的陪同下来到了堆堆坪,对山杠爷进行调查。通过调查,苏琴弄清了事情的真相:强英因虐待婆婆引起公愤,山杠爷为惩治歪风邪气,在强英的父母和全村人面前罚她放电影。强英既不服处罚,还变本加厉,于是山杠爷将她捆绑游街示众。当晚,脾气倔犟的强英就上了吊。对强英的死,山杠爷虽感意外,但自觉心中无愧,当孙子告诉山杠爷他的做法是违法时,山杠爷语重心长的说道:“国有国法,村有村规,如果把一个村看成一个国家,村规就是国法。” 孙子似乎明白了什么,没有再问下去。在接下来一系列调查中,苏琴对山杠爷的了解也随着一个个故事的回忆而渐渐清晰起来。山杠爷是村里的最高党政领导人,他全心全意为村民办好事,威望极高,深得村民的拥戴。村里有什么重大决策时,山杠爷总是站出来主持大局,用他的方法将问题解决,无论谁有意见,山杠爷都会要求村民按照村里的规矩办事,因为这是老百姓们普遍认同的根本规范,这都是为老百姓好,为堆堆坪好。
在影片中,极少数泼妇刁民不服管教被山杠爷惩罚游村。在中国农村这样一个熟人社会,游村对于当事人来讲,是极其丢“面子”的。在乡土社会传统的礼俗与道德观念的熏陶下,村民们普遍将“面子”看的很重,在这样一个“低头不见抬头见”的社会,违反村规、习俗,是为大众所不能容忍的。这时候山杠爷出来了,用一套十分有效的方法,处理了违反传统习俗的村民,从而维持了堆堆坪的善良风俗。可见,在农村社会这样一个极其看重“面子”的社会,软控制发挥着具有核心意义的作用。堆堆坪在山杠爷的领导下,村里的道德教化很成功,山杠爷用自己的方式,在堆堆坪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控制机制。但不曾想,在维持堆堆坪善良风俗的同时,山杠爷自己却违反了法律。他的动机是好的,社会效果也不错,可是方法却触犯了法律。可是,这是山杠爷的责任吗?在这个全村只有一个村民是初中以上学历的堆堆坪,人们普遍认同的道德规范就是权威,而山杠爷就是这个权威的执行者,有了山杠爷,堆堆坪才能保持善良,年年评上先进,在这里,那些现代化的法律离堆堆坪很远,离堆堆坪的村民们很远很远。农民的日常生活完全不需要法律,而现在,检察院苏秦的到来,这个现代法律的化身的到来,在堆堆坪引起了巨大的波澜。世世代代认同的权威忽然被推翻了,人们一时无法接受这样的现实,山杠爷犯法了,堆堆坪的权威的象征要去坐牢了。
旧的权威已经被破坏,从前的维持秩序的方式被打乱,和谐忽然间被打破,新的秩序似乎已经到来。每个村民都能拿起法律的武器,每个村民都受到法律的保护。可是事实真的是这样的吗?难道经过这一次,堆堆坪的村民就懂得如何运用法律了吗?法律就能完全影响村民的生活与思想了吗?
堆堆坪这个法律管不到的偏远村庄,正是山杠爷这样一个做出违法行为的人,维持住了善良风俗。在法律到来之前,这里是如此的和谐,所有的一切都由山杠爷处理妥当,而正是法律,这个我们现代社会正义、公正的象征,破坏了一切。法治权威的建立绝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在堆堆坪,原有的和谐被打破了,而新的和谐显然不可能立即形成。如果一个社会的生活完全不需要法律,那么我们能肯定地说法治一定优于礼治吗?山杠爷不懂法有错吗?在他生活、工作的环境,处处都有礼俗道德指导,法律只是遥不可及的东西,可有可无,对堆堆坪的村民们来说没多大影响。而且,当法律禁止村民们按原有习俗办事时,法律似乎更是起着唱反调的作用。不能按老规矩办事了,新来的法律又管不了那些事情,人们不禁要问,这些事谁能来管呢?传统的习俗遭到了冲击,我们知道,硬控制终将替代软控制,法治终将替代礼治。然而,要乡土社会摒弃适合实际需要的习俗道德去遵循国家法律,这不是短时间能完成的。村民们一时无法接受山杠爷竟然犯法了,正如传统的乡土社会一时不可能适应法治突然的到来。
多么尴尬、多么无奈的现实,看着山杠爷的两行泪水,难道山杠爷真的错了吗?法律来了,原先的道德习俗被否定了,现代社会的法律将成为人们的基本准则,法治取代了礼治。但是,新的法律又真的能立即担起维持中国乡土社会平静善良的风俗重任吗?相信在这之前,乡土社会的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还得先有一番改革。这条漫漫长路,还等着一代又一代人走下去。
机缘巧合,在法律电影选修课上,走进了堆堆坪,走进了山杠爷的“理想国”,在这小小的山头上他站在道德制高点,按照“上面”的指示守护者堆堆坪的安宁,捍卫着堆堆坪的基本道德准则。
电影一开始提及山杠爷与刚从学堂回来的孙子讨论村规与国法的区别,最终又以孙子主动承认是自己为了弄明白村规与国法哪个更重要而向警察举报了山杠爷作结。这一伏笔是意料之外又是情理之中,回头一想,一个孩童的好奇心就将原本平静的堆堆坪从山杠爷的“指挥”下释放了,或者说从此在堆堆坪上山杠爷的人治时代一去不复返,
究其本质,还是应该说法治解放了人治,中国的法制化进程正在推进。
山杠爷犯法而不知到认罪伏法这一过程生动地展示了那个年代大多数人特殊的法律普及途径,也说明了当下农村普法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反观当下,我们的时代在进步,经济在发展,而法制时代却时不时在倒退,我们在追求所谓“公正”人治的路上破坏了法律底线,阻碍了法治社会建设。我们需时刻警惕山杠爷的“国法就是村规,村规就是国法”思想,时刻谨记“法治高于人治”这一根本指导思想。
国有国法,村有村规,多给热心的山杠爷们一点善意,也多给人治到法治的转化一点时间。普法之路漫漫,愿你我携手,砥砺前行。
如若柏拉图看到电影《被告山杠爷》中的社会,他一定会批判地说,堆堆坪一定不是理想国。当然,你可以认为山杠爷在堆堆坪这个集体社会中扮演者哲人王的角色。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在理想国的体系中,根据劳动者的分工不同,整个社会如同一个人的身体一般:哲人王是人的大脑;军人为人的胸腔;手工者为人的肚腩。如此一个等级的社会,其阶层的划分依据则是每个人获取知识的程度的不同:拥有较高层次的知识的人控制着较低层次的人。因为“美德即知识”拥有知识越多的人,拥有的美德也越高,才可以称的上是一个“善人”。人们服务社会的唯一目的在于让国家变成“善”的,因此家庭的存在是阻碍发展的,甚至是完全没有必要的。而堆堆坪的社会中,在山杠爷管理之下的社会结构是由一个个的家庭所组成的,每个家庭中的成员之所以信服山杠爷,则是基于对于堆堆坪这个大家庭中家长权威的信服。影片中山杠爷总是在强调:自己知识少,没念过书。这样的人在柏拉图看来,他是缺乏美德的,甚至不是一个“善”的人,所以山杠爷怎么可能会是理想国中的哲人王呢?
如若亚里士多德看到电影《被告山杠爷》中的社会,他应该不会认为这就是他心目中最合适的社会。虽然,山杠爷在用经验的法则管理着堆堆坪,但堆堆坪的最高权威却不是法律,这里是没有法律的,有的只是山杠爷的权威。这样的模式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是属于一种“堕落”(即专制)的“统治”。但我们无法忽视的是,山杠爷的种种行为都是为了村民的利益:无论催在外打工者回村中责任田,亦或主张为堆堆坪建筑水坝;无论要求子女孝顺父母,亦或禁止醉汉酗酒。而被山杠爷教育过的村民,亦或没有被教育过的村民都对山杠爷的权威非常的信服,都自愿地服从他的管理。这样的社会真的是“堕落”的嘛?
堆堆坪村的社会其实是中国传统乡村的一个投影。2000多年的中国社会一直在依靠农业的发展,因而导致直接以农业谋生的人是黏着在土地上,从而造就了中国底层社会的基本单位——家庭。随着时间的推移,血脉的演进,一个家庭慢慢繁衍出越来越多的家庭,于是构成了一个个相互独立的氏族,亦或称之为村落。在每个村落中,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每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会使人感到自动的,这是一个熟人的社会,一个讲究关系、人情的社会。生活在熟人社会中的人们,以一般的道德观念为准绳,服从家长式的管理,经营着自己的事业;如果有人违反了社会道德,则会受到舆论的谴责,受到人的唾弃。
上述关于社会的描述,便是我们所谓的“人治”,似乎应当是我们现代法治社会所摒弃的,因为“人治”是专制的,是不好的。但区分人治与法治的,并不单单看“人”与“法”这两个字,而是在于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所依据的规范的性质。中国的传统乡村社会,虽然从形式上看起来像是个人的亦或家族的专制,但其内在的社会秩序却是依据道德与礼法来维系了,从这个角度而言,不如将其界定为礼治。礼是社会公认的行为规范,如同法律的性质一样。那如何得到社会公认呢?这便需要社会所积累的经验,上一代所实验出来有效的结果,交给下一代的结果——这里我们看到了经验法则的身影——形成了我们所谓的传统。于是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一幅画面:上一代老人在下一代人小的时候,耳提面命地告诉他们,什么是好的,什么的坏的,在下一代的内心建立起了价值判断。从此循环往复,在下一代人心中渐渐养成了对礼的个人敬畏之感,对传统的恪守。这就是为什么电影中,山杠爷说孝顺父母是天经地义的,庄稼人交“皇粮”也是天经地义的。如果有人破坏了礼,对传统不尊崇,则会被认为的教化的不够,这就是为什么将不孝顺父母的人游街,将不纳粮的人关黑屋等对于现代社会来说是违法犯罪的行为,对山杠爷看来却是理所应当的,因为那只是家长在管教不懂事的孩子而已。
当然,我们无法忽视的是,越是传统的东西,越是具有保守性。而现代社会彰显个人主义,强调个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法治的观念深入人心,中国传统的乡村社会是与之格格不入的,似乎应当被我们摒弃的。但真的是这样嘛?在影片中作为现代法治代表的女检察官,面对村民对山杠爷的歌颂,只是在机械的重复那些干巴巴的法律禁令,即使她的内心深处也在认可着山杠爷的行为。在乡村社会领域, 她的观点得不到人们的支持,村民的对她的认可仅仅是因为她代表着国家公权力,是县里来的人。女检察官为法律的辩护也是如此的无力,以至于人们会认为她在故意刁难山杠爷的工作。这正应了山杠爷的话:“迂腐得很嘞!这样教娃娃, 只怕将娃娃教呆殏了! ” “你们的老师到过堆堆坪?那写书的人到过堆堆坪?不晓得堆堆坪的事,胡写乱教!”
改革开放以来, 我们逐步走上了法治的道路,以法治的模式构建我们的社会。而法治是以个人权利为出发点的, 但在社会生产力还相对落后的状况下,在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情况下, 个人权利如何连接家庭、村庄和社会?如何从个人权利的立场出发, 面对家庭、社会和国家的诸多复杂事务?如何回应这个时代的治理困境、秩序困境和伦理困境呢?这恐怕是我们这些法治论者所必须严肃面对的问题。
中国的乡土社会,从来都是一个由熟人构成的社会。
和城市相比,农村有着更为紧密的人情关系,乡亲邻里低头不见抬头见,在这样一个天然的封闭环境里,法律很难得到有效实行。
就像网上说的,在这片广阔的土地上,那些“村规”与“国法”的边角摩擦,始终在不断地上演着。
其实在很多电影里,也都对这一问题进行过挖掘。
比如知名度最高的《秋菊打官司》,借着秋菊要讨个说法的经历,以“三分戏谑,七分辛酸”的方式把村规与国法的矛盾进行了一番深挖。
曾获得第15届金鸡奖最佳影片的《被告山杠爷》,也围绕着村长山杠爷这一角色,把国法和村规好好探讨了一番。
山杠爷,堆堆坪村的老村长,为人正直豪爽,做事雷厉风行,就任这些年给村里办了不少实事,树立了极高的威望。
别的村子里大小纠纷不断,唯独堆堆坪这么多年风平浪静,多次获得“模范村”的称号,山杠爷也多次被评为先进模范。
某日,一辆警车开进了堆堆坪,打破了堆堆坪多年来的平静。
据前来调查的县检察院人员苏琴所说,他们接到了一封来自堆堆坪的匿名检举信,信上提到了村里最近发生的一起自杀案。
原来不久前,一个静谧的清晨,村里夯娃的媳妇强英在山杠爷家门前悬梁自尽。
悲痛万分的夯娃看着强英的尸体,边哭边说是山杠爷逼死了强英。
这个在堆堆坪“把持大权”多年的老人,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
从一些人提供的信息上看,山杠爷确实犯下过不少违背法纪的“恶行”。
比如为了让外出打工者回家种地,他会私自拆开他人信件查看寄信地址,再派人到当地去把人强制性带回。
比如有人犯了错不服管教,就把人抓起来关到祠堂饿几天,或者把人五花大绑游街示众。
强英就是犯了错被山杠爷下令强行捆绑去游街,觉得脸面丢尽才选择了轻生。
山杠爷这种极度粗暴的做法引起了一些人的不满,就连他正在读小学的孙子也在质疑。
爷爷的这些行为,是不是已经犯了法?
但山杠爷自有他的一套道理:俗话说国有国法,村有村规,国法和村规,其实都是一回事!
从这方面来看,山杠爷受传统思想观念影响极深,不仅处理问题的手段简单粗暴,做事也独断专行,完全就是蛮横无理的“法盲”。
但从另一个角度看,尽管山杠爷做事强硬,但村里人对于他的评价,无论是人品还是办事,却都是赞不绝口。
比如强英的自杀,事情起因就是由于她不孝敬婆婆,整日对老人又打又骂。
这一天婆婆实在忍不了儿媳的虐待哭着到杠爷家寻求帮助,看着老人身上的淤青,怒不可遏的杠爷决定对其进行惩戒。
晚上,山杠爷借着村里放电影的机会,找来了强英的父母,当众揭露她虐待老人的事实,让强英十分难堪。
回到家后,强英觉得气不过又追着婆婆打,被闻讯赶来的山杠爷等人制止。
但强英仍不知有错,对着山杠爷等人破口大骂,山杠爷这才下令让人把她绑起来,第二天去游街。
说到底,山杠爷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人,为了村子的未来着想,没有一点私心。
这也是为何调查组来了以后,山杠爷根本没在意:身正不怕影子斜,随便他们怎么调查好了!
不可否认,山杠爷办事尽管粗暴,但他做事的出发点都是为了治理好这个村子,尽到作为一个干部的职责。
私拆明喜写给妻子的信,是因为村里劳动力实在短缺,如果都外出打工不回来,家里的田地都将荒废下去。
当众打腊喜的耳光,也是因为其身为党员不以身作则,不愿为村里的水利工程尽自己的一份力。
面对村里很多棘手的问题,山杠爷觉得必须采取一些“铁腕”手段才能对付。
就像他说的那句“一蛮三分理”,村里很多人什么都不服,只服一个“蛮”字。
不交粮的人被关了几天,以后再也没发生过逾期不交的问题;
看着被扇了耳光的腊喜,没人敢再对修水库的事情懈怠,都积极投身到其中。
这种“杀鸡儆猴”的策略效果的确很好,整个村子被治理的井井有条,很多人也都感叹,多亏了山杠爷,他们才过上太平安生的日子。
当得知山杠爷有可能会进监狱的消息后,很多村民都泣不成声,拥在苏琴等人身边给山杠爷求情。
这些人、包括山杠爷自己也不明白,怎么一心为了群众办事,到头来却吃了官司犯了法?
对于片中关于“法”与“理”之间的不和谐,皮哥也充满了相当复杂的情绪。
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在他的《乡土中国》中说过这么一句话:
“现行的司法制度在乡间发生了很特殊的副作用,它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但并不能有效地建立起法治秩序。”
尤其是处于从礼治到法治过渡的那一时期,深受传统观念浸润的村民更是普遍缺乏法律意识,他们所遵循忌惮的还是老祖宗流传下来的那套道德理念。
而山杠爷正是充当了这样一位礼教的规训者,他延续着封建宗族大家长式的管理传统,对那些违背祖训的人和事进行必要的惩戒。
在他看来,很多法律上的条文,到了村子里并不能完全照搬全收。
就像前段时间进城,他在大街上吐了口痰,被罚了钱;但这个条款到了村子里,该如何让村民们遵守?
对大多数没有接受过教育的村民来说,管住他们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用“老规矩”来推行“新政策”。
“村规”与“国法”,“人治”与“法治”,错综复杂的矛盾纠葛,正是处于剧变的中国社会必须要经历的一个过程。
影片到最后出现了令人愕然的戏剧性转折:原来写那封“告密信”的人,是山杠爷的小孙子。
对于爷爷是否犯法的迷惑始终困扰着小男孩,因而他写信给报社,希望自己的疑惑能够得到解答,没想到一石激起千层浪。
表面上看,这是山杠爷小孙子的困惑;实际上,这何尝不是整个乡土社会关于法治与礼治的困惑。
影片最后,在村民们凄凉的呼唤声中,杠爷终究还是被警车带走了。
那个满脸泪痕的山杠爷特写镜头,让人由衷地感受到一种无力和心塞。
借助这一充满情感冲击力的特写镜头,影片对观众进行了“疑问”和“质询”:
离开了“人治”的堆堆坪,能否很快步入“法治”的轨道?
在这场村规和国法的对弈中,究竟孰对孰错?
随着法律的逐渐完善健全,希望像《被告山杠爷》这样的故事,不要再不断重演。
文/皮皮电影编辑部: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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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最后山杠爷的孙子爆出来是他写的举报信,虽然着实“意外”“戏剧”了一番,但对于电影探讨的核心问题并无帮助,反而是过分成了对这个剧本不小的伤害。94年的片子,难得有对共产党村书记的“好人暴政”的批驳,非常稀少罕见的法治价值的宣传,最后结束前的几个空镜也是令人小意外了一把。
一部普法影片 特别是借山杠爷这个角色 引出了村规与国法的矛盾 想要告诉我们 依法治国 每一个公民都受到法律的保护 都应做到“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 在农村普及法律知识已是迫在眉睫 本片更描述了发生在中国乡土社会的 社会控制形式由硬控制逐渐转变为软控制的过程中发生的普遍现实
本片海报好像小林正树武士反叛经典中的一部,而它的开场设计却又好像是更有名的另一部:某人走路镜头,没给正脸,始终背影,手里攥着东西,来在某宅门前站定,将有震惊当地的大事发生!……李仁堂因此片拿下影帝,他自己也表示山杠爷乃其从影最爱。可个人赶脚,他演得的确挺好,情感饱满激荡,魅力全程主宰,可这个挺好的角色形象更像是建立在尽责且懂法的轨道上!换言之,李仁堂演的更像新时代的焦裕禄,而非氏族独统的山杠爷。虽然我们也能感受到导演试图将影片立场从这一核心角色的性格矛盾对立上向同情认可他的方向尽量挪动几步,甚至还让女检察官动容落泪。可到底他是个法盲闹出了人命啊!此设定的阴影面积实在过于巨大,以至你很难完全接受李仁堂偏主旋律式的诠释方法。当然也不必缩退到秋菊打官司的雷洛生。或许二者之间的某个地方更为合适一些?
传说中的“乡贤”和“宗族”自治;历史中“乡贤”的尴尬在于,他既是村中“长老”,同时又是国家(王朝)机器的一部分;一面代表“民意”,一面代表“上意”;一面为乡里谋福利、端正风俗,一面为国家征收赋税、维持治安;于是真正的问题在于,当上意与民意冲突时,他是对抗国家还是违背民意?他是党员
我从一开始就猜出了信是谁写的。倒叙插叙的手法也太小儿科。主题先行的电影让代表法律的公检法人员形象无比苍白。排除了原著小说的话,电影自身的成就能够有多少?在我看来,难题并非是山杠爷的做法是错的,而是从具体情况看来,山杠爷的做法是有理的。而这个背后的实际问题是,全民整体素质的提高,要多少年才能实现?
有点假的人物形象,所谓高大且无私。违法也违得理直气壮。以命偿命,他应该死刑,如果他不是party member。村规是他定,就像土皇帝。逾期不交公粮就交原定量的1.5倍;媳妇虐待婆婆,就应该游街示众。可是定村规的权力是谁赋予的?这就是问题所在。但是讨论这些没啥意义,因为他所在的party也不是选举出来的。
套用《乡土中国》的观点,与现代社会追求法治不同,乡土社会是追求礼治的。礼是行为规范,礼治是对规矩的服膺。而堆堆坪是典型具有时间和空间上不流动特性的乡土社会,这一社会已有继替趋势。山杠爷作为堆堆坪一把手,担任了家长式统治的长老,长幼秩序在他的亲为下变得和谐。但是,随着进一步继替,礼治或者人治终将为法治所取代,村规不合国法让长老权力陷入窘境,乡土性也随之崩解。乡土社会中,教化是调解矛盾的最佳手段。随着人性从西方解放,人权在现代法律中愈受重视,法律只是最低限度的道德。“现行司法制度在乡间产生了很特殊的副作用,它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却未能建立起有效的法治秩序。”
改革开放使得中国急剧向现代化转型,在经济发展、物质进步的另一面,是艰难转型过程中的撕裂与阵痛,《被告山杠爷》就是这样一部电影。山杠爷的悲剧,就在于外面的世界已然旧貌换新颜,可山里的风景却是一成也不变,于是在传统与现代、乡土与城市、人治与法治之间就发生了无法调和的紧张关系,山杠爷也就成了过时的人。
记得当时还是看的露天电影,题材甚好,也能反映当时基层现状,不过还是沾染了左翼电影的坏习气,有些为说教而说教了。从村规到国法,从人治到法治,看来还是要有很长的路要走。
如此偏远的乡村竟然每个人都是一口及其标准的普通话,苏力老师当年竟然说这个地方有本土资源,不可思议
法治与人治、法理与情理,自古两难全。法治并不能解决一切问题,但是法制是行事的警戒线。触犯法律的人在法制面前一视同仁,任何地域都一样,跟什么党没关系。而山杠爷的行为虽然有利于村子的发展和稳定,却侵犯了村民的自主权利,也过于蛮横独裁。影片奖剧情交织在两条线上,让人理解并非要逾越底线才是对的,对村民的各方位的刻画也非常体现那些短视狭隘的思维。
7/10。山杠爷是从计划经济过度到市场经济的社会转型时期的牺牲品,村里的青壮年想外出发展,山杠爷却拆分私人信件看地址把人找回来束缚在田地,他执行的是大炼钢铁时期的人治:偏远山村刚走上致富,家长制代表旧的权威还未倒塌,村民把面子看最重要,泼妇付电影票被群嘲的面子丢了自杀,妹妹怕抗交公粮的哥哥带去拘留会毁坏名声娶不着老婆而哭求山杠爷,代表法治的女警察面对村办公室满屋子的奖状、锦旗和主席画像(象征道德力量),且山杠爷的蛮横行为把任务办得妥妥当当的事实,反而突出了法治的无理取闹,剧本从一开始就预设了立场把法治的道德基础全然抽空:法治惩罚的是好人,庇护的是泼妇和无赖;结尾山杠爷发现告发自己的是接受法治的亲孙,阻止媳妇打孙子,表面上新的法治权威树立,但新支书说要按山杠爷的老作风,暗示旧思想仍未退出历史舞台。
电影的角度看平淡无奇,但是留了太多法律问题给我们讨论,多到我一个都懒得说——反正我肯定跟苏力想法不一样。
想起了李鸿章,时代的悲剧。
即使社会不断进步,也一直会有法律不外乎人情的片面。李仁堂饰演的山杠爷是华语电影里最被忽略的角色,没有焦裕禄、孔繁森的伟光正,也没有姜文的《芙蓉镇》和张艺谋的《老井》的名声在外,有的是他一心为民的义正辞严,虽然也会在某些人的眼里被视为自以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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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乡土中国,是后文革中国。
切入角度很不错,冷静客观的展示那个极具代表性的农村社会环境,用多个视点去刻画山杠爷的形象,提出传统与现代、老理与法律、人治与法制之间的矛盾和问题,这都是在那个时代,不可避免的问题,在当时的眼光来看,进步是必需的,山杠爷的命运也是注定的,只是可惜,那也是一种理想化的期待,山杠爷处理的问题,现在法律也并没有真正能够完美解决,在当今这个时代,也很有反思意义。电影冷静旁观,质朴流畅,却几度让人泪目,现在的中国电影已经没有这种气质的电影了。
牛逼国产片!山杠爷牛逼的两行清泪!宗族式的基层管理让人联想到白鹿原。朴野的四川民歌恰到好处!三个规则体系的对抗,最后居然具化成一家子的矛盾,结局很像《真相至上》。
这是一部典型的现实主义佳作,却依旧被不识国货的豆瓣网友给低估了。与《秋菊打官司》类似,影片通过客观、写实的手法,表现出农村复杂的政治斗争,阐述了情理与法律之间的矛盾。通过冰糖葫芦式的叙事手法,由一封匿名信将各个事件串联起来,再以闪回、追溯的方式表现出人治社会虽通情理,却冲动、野蛮,法治社会虽科学理性,却不通情理。以及结尾接露是孙子无意中举报爷爷这个秘密,对于现在看惯了悬疑片的观众来说似乎并不难猜,但在那个年代这已经是极具艺术性的转折了。可以说《被告山杠爷》这部电影是结合了艺术性与思想性的杰作,片中表达的思想意义绝不仅仅是普法这么简单,这对90年代的中国,甚至如今的中国社会都是具有影响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