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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美国人在巴黎》是1951年米高梅电影公司出品的歌舞片,由音乐片名导文森特·明奈利导演,“好莱坞歌舞片之王”吉恩·凯利主演。影片一举拿下第24届奥斯卡金像奖最佳影片、最佳改编剧本、最佳摄影(彩色)、最佳艺术指导(彩色)、最佳服装设计(彩色)、最佳配乐(音乐类)共六项大奖。
1928年,美国作曲家乔治·格什温在访问巴黎时,创作出交响名作《一个美国人在巴黎》,讲述自己身为美国人在巴黎繁华浪漫街道间漫步的惊喜与惬意,以及对故土的深切怀念。1951年的同名电影正是在此交响乐的基础上改编而成。二战过后美国士兵Jerry以画家的身份留在巴黎,和巴黎的芭蕾舞女Lise相爱,却不料Lise已和Jerry的朋友Henri有婚约,最终Henri后退一步成全两人。
可以说,除了名字和主人公国籍相同,以及融合了大量原交响乐曲外,两部作品呈现出完全不一样的故事。但是,交响乐和其他歌舞完美地融合在电影的叙事结构中,并道出共同的主题思想和文化内涵,它们和2015电影改编的同名音乐剧共同成为美国的文化符号之一。
歌舞片可分为后台式歌舞片和叙事式歌舞片,其划分依据是剧中角色和歌舞演员身份是否重叠。由此可判断,《一个美国人在巴黎》是后台式向叙事式转变阶段的歌舞作品。影片八个歌舞片段中,有两段属于后台式:Henri在剧院的表演,以及Adam幻想在剧院的演出。八个唱段在影片架构的时空中展开,除了进行一般音乐元素能够做到的过渡、衔接时空,《一个美国人在巴黎》中的唱段也具有独特的颠覆与延伸时空的作用。
2.1 颠覆和间离
按发生场所划分,歌舞片段可分为现实和幻想两大类,又称“实”与“虚”。大部分歌舞片在现实时空中建构,而《一个美国人在巴黎》最大的特点是拥有两段堪称经典的虚景幻想歌舞,通过在时间和空间上进行颠覆的手法,产生不真实的虚幻美。
虚景歌舞在空间上采用大量不合逻辑的元素。第一段是Adam想象中在巨大的音乐厅演奏交响乐,钢琴、铜管、木管演奏者,指挥,甚至观众全都是他的脸庞;第二段是Jerry想象中众多舞者在广场上踏足狂欢,队列整齐有序、场所和服饰瞬间变换。这些元素具有超现实感,颠覆人类的科学空间观,脱离传统空间限制后呈现出的艺术使它们成为流传的经典片段。
由于想象中的歌舞没有时间限制,像Jerry长达17分钟的惊艳片段和现实故事中流逝的时间不对等,由此打乱观众的节奏,特别在虚实切换处打破舞台幻觉。加上空间的超现实,产生时空的间离感,避免观众完全陷入表演,而作为观察者形成独立的立场。
2.2 延伸
在日常生活和其他类型电影中,极少出现歌舞片段。影片通过歌舞进行叙事,将本可简单几句话带过的内容在时间上拉长,转换为一出精彩绝伦的音乐盛宴。Jerry在Lise离开后的落寞与凄凉有很多处理方式,但任何一种的时长都不会超过实际采用的歌舞,而正是这段长时间的歌舞成为点睛之笔。
和传统舞台上的歌舞不同,影片中存在镜头的作用。镜头的选择和切入可分为场景切入、动作切入和舞情切入,兼顾远景、全景、中景、近景、特写,在舞台全貌和细节之间切换自如。
舞蹈的传达基于空间,在镜头的作用下,舞蹈的空间连贯性会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但同时也形成无数的细节放大和空间延伸,增强表现力。Jerry和Lise河边的倾诉唱段中采用好莱坞三镜头法,中近景缓慢推镜头,两人含情脉脉的眼神清晰完全地展现在画面中。镜头的主观引导放大面部表情的语言作用,这是纯路人视角难以感受的。而最后17分钟的舞蹈段落有大量的俯拍全景,延伸普通人的视觉空间。
不可否认,《一个美国人在巴黎》在剧情上存在缺陷,容易产生无聊感,而歌舞在时空上的延伸弥补故事性的不足,时间的拉长和空间维度的开放延伸电影的时空格局,通过强大的视觉和听觉效果吸引注意力,提高感受度。
《一个美国人在巴黎》的歌舞叙事代替对话叙事,成为语言进行情感传递。歌舞叙事放大肢体语言的作用,比台词更容易推动剧情发展,创造舞台的表现力。因此,歌舞叙事的感情传递更加直接强烈。歌舞不仅丰富影片的内容,还和叙事完美结合,丰富其情绪内容。
3.1 描绘
歌曲和舞蹈的配置需要与情节相匹配。音乐在听觉上对观众进行作用,而无法直接呈现视觉画面,但是音乐能够将其内在情绪和电影画面结合,不仅参与叙事,还可以营造特定情境;舞蹈是视觉组成的一部分,和画面相映衬、音乐相配的舞蹈能够辅助叙事。
不同的歌舞为不同的情节桥段服务,描绘不同的场景。在花店门口Jerry教孩子们说英语时,充满朝气与活力,音乐采用小快板速度,多用跳跃性的切分和附点节奏,轻松欢快,Jerry愉悦的心情和孩子们的天真活泼通过歌曲便可传达;Jerry和孩子们面带笑意,来回互动,踢踏舞出现后,音乐加上动感,观众能够联想到唱歌时快乐的画面。此外,在河畔双人舞前的情歌中,不仅有Jerry深情歌唱的镜头,也有Lise的反应镜头,音乐和情节背景结合,使音乐视觉化,在情节中音乐描绘出相对应的画面。
3.2 抒情
歌舞和剧情相结合,除了简单的描绘故事情景外,更重要的是抒情,特别是在一些对白无法充分营造氛围的时候,歌舞能够促进叙事中感情线的变化,在情感方面塑造人物,推动故事情节发展。
同样是河畔边的情歌,Jerry一改自己的风格,悠扬舒缓地吐露爱意,初次表现他嬉皮笑脸的外表下渴望爱情时浪漫的内心,立刻丰富其人物形象。不仅仅Jerry在抒发情感,Lise聆听时的内心情绪也在激烈翻滚,而紧接着Lise和Jerry的交谊舞更是两人关系发生改变的标志,成为后续情节展开的基础。通过浪漫的场景和浪漫的音乐,两人的爱情溢满屏幕。对影片而言,可以强调主旨;对观众而言,容易达成共情,充分理解影片叙事在情感上的逻辑。
3.3 渲染
歌舞的渲染能够确定影片故事发生的背景、强化故事人物的情感表达、增强故事之间的连贯性。因此,歌舞的渲染能够展开并深化故事情节。
《一个美国人在巴黎》的歌舞中有许多具有明确指向意味的元素,比如作为剧情建构基础的交响乐中出现汽车喇叭声和二十世纪初在巴黎流行的歌曲,便把故事发生地点限制在巴黎热闹的街道。由此,全片的风格便大体成形,观众欣赏影片时会无意识浸入渲染出的时代背景中。
在故事连贯性上,歌舞的适度插入能有效衔接前后的剧情,转换更灵活。Lise在河畔告别Jerry后赶往Henri的演出场所,这其中用Henri在舞台上的表演进行衔接,不仅和先前的对白形成呼应,提高剧情逻辑性,还详细描绘舞台片段,以此在感觉上形成Lise的姗姗来迟。
歌舞在高潮时的运用使其在情绪调动上能力锦上添花,而在《一个美国人在巴黎》中,高潮无疑是Jerry幻想在画中和Lise的舞蹈。随着交响乐的起落,舞蹈背景不断变换,情绪在激烈与悠扬中转换,抽象情境融在无言的舞蹈中,提供良好的观众体验感。
歌舞是民族文化的形式之一,深受时代发展的影响,承载着特定的历史环境下的文化基因。《一个美国人在巴黎》正如其名,虽然电影的背景不是交响乐创作时的二十年代,但时代风气和风格内涵大体相同,歌舞片段体现美国流行文化和法国古典文化的交流与融合。
4.1 唱腔:美声与流行
美声唱法起源于欧洲,兴于德奥意,作为古典音乐的标志之一,影响深远。《一个美国人在巴黎》中,Jerry和钢琴手Adam是至交,他们是两种文化的集中体现。Jerry和Lise约定会面日期后,春风满面来到Adam家中,这时的唱段是两种文化在唱腔上最直接的冲突。
Jerry用流行唱法,轻巧跳跃,喜悦之情流露于吐字中;Adam采用美声唱法,腔体共鸣强,声音浑厚,穿透力强。两人一高一低,一轻一重,一呼一应,将两种截然不同的唱法融于一支歌中,歌曲层次感鲜明。
4.2 音乐:古典与爵士
《一个美国人在巴黎》的音乐风格分为两种:古典和流行爵士。爵士音乐诞生于美国,而古典音乐是欧洲的代表。美国文化受欧洲文化影响颇深,在音乐方面也不例外,而影片中爵士风格和古典的并存与交融,彰显美国音乐在欧洲的基础上推陈出新、革故鼎新的成果,开创拥有自己民族风格的道路。
从不同的歌曲看,影片中有典型的古典风和爵士风曲目。第一段男声三重唱是圆舞曲节奏,Jerry和Lise河畔歌舞是浪漫古典弦乐;而Jerry和孩子们的歌曲以及Henri在剧院的表演属于爵士风,摇摆律动感强。从人物设置上看,Adam和Lise是古典的代表,Jerry和Henri是爵士的代表;有趣的是,弹奏古典乐曲的Adam是美国人,而唱摇摆爵士的Henri是法国人,侧面证明美国和欧洲文化互相影响之深。
而古典和爵士作为两种风格可以同时存在于同一支歌曲中。这种情况大多发生在多人合作歌舞上,比如影片Jerry在Adam家中的唱段。更明显的是以格什温交响乐为主体的最后一个歌舞片段,切分节奏,布鲁斯风格,大调降Ⅲ、Ⅶ和主音上m3的布鲁斯音阶,以及查尔斯舞曲,这些爵士元素大量使用于严肃音乐中,将爵士与古典融合,形成独特的爵士交响乐风格。这也完美表现一个美国人在巴黎的生活状态,两种风格的音乐同时存在于一个人身上所呈现的文化融合。
4.3 舞蹈:芭蕾与踢踏
欧美歌舞中,舞蹈可分为五大类,其中芭蕾和踢踏舞分属不同的舞种。芭蕾是欧洲古典舞蹈的基础,踢踏舞随移民来到美国后得到本土化发展。在《一个美国人在巴黎》中,踢踏舞和芭蕾分别是Lise和Jerry的代表。
踢踏舞是男主演吉恩·凯利的标志,是好莱坞歌舞片的招牌之一。踢踏舞在影片多处得到运用,不仅在爵士风音乐中(如餐厅门口的双人踢踏舞),在古典音乐中吉恩·凯利也能加入踢踏元素。最开始的男声三重唱,在圆舞曲的韵律中,Jerry突然跳起踢踏,给交响乐加上极强的节奏感,焕然一新。随后踢踏舞变成交谊舞,两个舞种切换自如流畅,毫无违和感。
芭蕾是Lise学习的舞种,其具体形态在影片过程中逐渐变化。从最初的处处受到束缚的古典芭蕾,过渡到原始主义舞蹈,最后形成现代芭蕾,甚至将芭蕾融入爵士风中,和Jerry的踢踏舞共同呈现精彩的演出。这不仅是人物打破原始束缚的过程,也是两种舞蹈、两个文明互相交流融合的过程。
《一个美国人在巴黎》中歌舞在叙事中发挥重要作用。后台式和叙事式、现实式和幻想式歌舞之间的切换,能过产生虚幻的不真实感,对传统的时空观进行颠覆和间离。歌舞作为对白之外的语言,能够放大缩小时空,延伸视听空间,提高感受度。
情为叙事服务,比起对白,歌舞拥有强大的情绪传递能力。歌舞叙事代替对白叙事,舞台表现力提升,情感表达直接强烈,在丰富人物形象、推动故事情节发展等方面具有对白所难以抵达的高度。
影片的歌舞融汇古今、欧美两种形态风格的音乐,在唱腔、音乐、舞蹈多方面均有体现,这揭示影片叙事细节中的文化内涵。一部影片中多风格歌舞共存,美国文化在欧洲文化影响下,逐渐摆脱欧洲的桎梏,形成拥有自我风格的美国流行文化;一段歌舞中多风格共存,不仅体现二战后美国人渴望了解世界的心态,对繁华、浪漫、文明社会的向往,更体现欧美在战后的人口流动中形成文化认同与交融。而这种以本土爵士为主的音乐歌舞层面的多民族融合,成为一种特殊的美国文化的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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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是歌舞片,而且也非常精彩华丽,但大段与剧情联系不甚紧密的歌舞表演也太喧宾夺主了吧
在《拉拉蓝》余热的影响下终于看了,之前一直停留在“听说阶段”。看完怀疑自己看了假的奥斯卡最佳影片...一个时代错置后便无力吐槽的经典。当然,最后十五分钟重头歌舞段还是很提气的(前面九十五分钟就当不存在吧
本片获1951年奥斯卡最佳影片,最佳艺术效果,最佳摄影,最佳服装设计,最佳配乐,最佳剧本六项大奖。©
剧情与歌舞脱节的歌舞片,最后20分钟的群舞感觉是为最佳服装、最佳置景专门设计,眼花缭乱看的昏昏欲睡…
要么就是George Gershwin的配乐实在不适合在一个小电视里听...
浪漫派,歌舞跟剧情的搭配恰到好处。
落魄艺术家、巴黎贵妇人与小店丑小鸭的酥烂三角恋剧情,但导演讲述方式真是迷人。明奈利成名作,拍摄时导演会回忆起他早年做商业插画师的往事吗?被宝琳凯尔称为好莱坞纨绔子弟的他,也是有自己的作者风格的
原以为是两种文化的冲撞用歌舞形式来呈现,然而确是歌舞加上俗套的爱情故事,五十年代的奥斯卡审美似乎有些落入对传统类型片的奉承。歌舞与叙事的结合脱离现实,变成纯粹梦幻式场面营造,结尾不就是强行用盛大歌舞来达到高潮。
真心欣賞不來 全片精華在最後二十分鐘的舞蹈大場面……前面除了Gene Kelly的舞……其他劇情什麼的可以不用看了
⒈《雨中曲》甚至都没提名奥斯卡最佳影片,而《一个美国人在巴黎》却拿到了奥斯卡最佳影片等6项大奖,所以说啊,奥斯卡和IMDb、豆瓣评分一样于我只能是观影参考呀;⒉丽丝莫名其妙地就移情别恋上杰瑞,这剧情设计,我也是醉了;⒊相比片尾的奇幻舞蹈秀,我还是比较喜欢两人初次约会的湖边舞蹈。……
灯光、颜色、演员、道具呈几何状态增减的万花筒和人物的动作一起构成德勒兹所谓的Global Movement,事实上是这种眩晕的效果导致我们感受到在世界上的存在。片头的结构性房屋、中段的一人乐队和片尾的场景无限制穿越证明明奈利不止有结构意识,也在有目的地进行知觉试验。
看到巴黎贵妇称赞男主角宋庄门口几十块钱一张还带框的画好,自己看了上百个青年艺术家就属他的画好看就没兴趣继续了,中途还顺带嘲讽了下抽象画,真没劲好莱坞品味太可怕,最有意思的该是那个法国小伙子回忆自己女盆友的那五段舞蹈了吧。
全片都洋溢着一股浪漫的气息,这是巴黎的特质,也是那个时代歌舞片的特质吧……结尾前很长的那段舞蹈创意十足。结尾的大团圆莫名其妙了点。
故事有点虎头蛇尾,后面只剩下男女主的感情线,顾不上刻画其他人了,还好有美妙的音乐和最后一大段舞蹈。爵士,踢踏,大布景下的完美场景转换,没唱一句歌,全凭身体语言表达情感。Gene Kelly真是个让人快乐的人,永远充满着向上的活力~如今科技发达,但想象力有时还不如那个年代旺盛。
好难看,可以把跳舞以外的内容全部拿掉。故事俗,女主土,正常审美的都会选防晒油女皇吧。
C’est la mise en scène
女主角又丑还劈腿,可怜的男二被戴了绿帽子还那么高兴,可怜的女二花了钱不说还被当做备胎,女主越看越像凤姐。。。。补充:本来是三星,但是最后那段长到离奇的歌舞和那个操蛋的结局让我改成2星了
请注意,这是70年前的电影,评论区各种秀优越感的可以滚了,要考虑片子的年代性,70年前你还没生出来,70年前你家还没电视也看不到电影,你更不会踩着节拍跳舞。一帮被偶像剧的硅胶脸霸道总裁豢养地都毫无审美观可言了!【哔哩哔哩】
影史最差奥斯卡最佳影片的有力竞争者。除了凯利带领孩子们学英语(《I Got Rhythm》)与怀才不遇冷眼旁观的钢琴家梦见音乐会上所有人都是自己外,再无精彩场景。对巴黎的虚伪庸俗化呈现。高潮多个画与舞台布景互切的歌舞联欢冗长无趣。结尾毫无铺垫的强行大团圆令人恶心。女主选角失败。(5.0/10)
Leslie Caron绝对的不可方物。不过那一年真的没有好剧本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