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林岭东说,因为主要片酬都给了周润发和李修贤,所以女演员片酬有限,只能用新人。吴佳丽那时候是电视剧演员,林岭东一看,性感,风尘,好,就是她了。
2、张耀扬就更是新人了。林岭东说,张耀扬扬起下巴,用眼睛看人是从上往下看的,那个样子实在是说不出来的讨人厌,我不需要他做什么表演,只要他摆出这个pose就好了……(这也太挤兑人了,呵呵)
3、有这部电影是因为林岭东去听一个法庭的庭审,真实打劫案例,他发现劫匪瘦瘦小小,其貌不扬,根本不是想象中的江洋大盗或者说是悍匪的样子。于是他就构思了这样一个剧本,小劫匪,但是有情有义……
4、林岭东非常感谢摄影刘伟强,他的机位把控给全片加分很多。比如周润发在街上狂奔试图甩掉跟梢警察那场戏,刘伟强的摄影机就在一辆小货上。发哥也是狠角色,知道怎么调控机位面对镜头,那场戏他越跑越快,机位(小货)就越快,然后发哥就得再跑得更快……最后拍完所有人都在庆祝,唯独不见发哥,因为发哥一个人在街边狂吐……这是全片令我印象最深的镜头之一,还有一个是发哥和吴佳丽在沙发调情,拍的真美。
有摘录别人的影评:
卧底上升到兄弟情义,但另外一边是社会公义如何决绝。 高秋指着照片对光叔(他的长辈)说:这是我女朋友,是个大学生,不抽烟不喝酒,还会烧几手好菜。实际上阿红是个陪酒女,烟酒不离手。所谓的不抽烟不喝酒只是高秋对于女朋友的美好幻想,也是对于自己卧底身份的美好幻想。 高秋,一个错位的卧底,吊儿郎当,重情重义。警务之身的他整天和嫌犯打交道,不羁的个性使得他同嫌犯间屡屡建立起男人间的友情,可是身份之别与是非感让他不能与之深交;颇具嘲讽意味的是,他的真实身份只有光叔知,对他的行动几乎没有任何支援,更谈不上感情;不知情的女友不理解他的行为。他就这样在倒错的身份中错乱的生活着,孤伶伶地行走在,苦哈哈地应对,身心俱疲,最后的死是一种自我的解脱还是对兄弟情义的诠释,两者都有之吧。 但是,他同样是心怀明天的。他以为可以做到交枪就结束了,心情很好,和劫匪接头前一段自娱自乐的舞蹈,整条街都明媚起来。(可能是明亮的布景,但发哥演技不是盖的,而且1987年《龙虎风云》《监狱风云》《秋天的童话》同时提名影帝,牛) 罪犯或死或伤全部落网,张耀扬演的新警官向警司邀功“我刚刚上任,就破获了这起大案”。这世上不知道有多少人是站在别人的骨头上爬起来的,也不知道有多少人在无奈、卑微的活着,没有选择的权利。光叔拿砖头砸了他,因为高秋死了。 承然这是一部暴力且黑色的片子,但那种干净又直接的暴力,明亮且耀眼的黑色却是我们久违的。影片构架了一个义气为重的世界,什么是义气?说白了就是兼爱,遵从自己的内心处世。这种人生哲学可以追溯到墨子时代。墨子的理论讲求兼爱,就是说爱是不分阶级的大家在一起就都是兄弟姐妹,平等互助其乐融融。与之不同的孔孟之道则讲求遵从社会准则处世,就是说爱也是要分阶级的一定要立场坚定与道不同者划清界限。可是一个人活在世上要真的作到爱憎分明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世界本就是模糊不清的。在这个时候有些人就选择了义气。遵从内心,抛开规则。 最后高秋说“我是警察”让阿虎赶紧走别被抓也别管他(高秋这时已经中弹了,虽然在之前帮阿虎挡过子弹),直到特警入室阿虎还对高秋说我们还有一起去夏威夷(追回高秋女朋友)。浪漫主义的电影,身为警务人员,高秋重情重义,但兄弟情长,社会公义又大过个人私情,他选择做完最后一次卧底行动就和女友结婚(但吴家丽饰演的高秋女友不知道他是卧底),在劫案中知道阿虎是上一单劫案的罪犯,内心纷争,最后的死,纵然,罪犯抓了,案件破了,从公而言他是因公殉职(原本高秋是想交完枪就结束,但光叔的劝,还有警察系统的强制命令是警务人员就要做好牺牲,还有社会责任感),但他的女友还相信他会回来找他(只因为高秋的一句你走了就别回来,他女友等他求婚几年了),光叔也失去了手足的儿子或者说亲如己出的子眷,最后新警官的邀功,就好像皆大欢喜,但劫案中女店员无辜被杀,还有这么多警察手足死去,真的是每一步都是累累白骨。
1986年,周润发凭借《英雄本色》的出色表演,打破了“票房毒药”的苛责,开始了演艺生涯的第二段高峰,并在1987年获得了他的第一座香港金像奖影帝。
林岭东在拿到沈西城的剧本后,开始筹拍《龙虎风云》,打开了后来经典的“风云系列”三部曲的序幕。
因为邀请周润发和李修贤消耗了大量资金,于是林岭东开始大量用新人,而当时作为男模的张耀扬成为了其中之一。《龙虎风云》中的john警官让张耀扬的反派角色大放异彩,之后《监狱风云》中的杀手熊和《学校风云》里潇洒哥更是让其饰演的反派深入人心。多年后,在古惑仔系列中,他将自己的反派演绎到又一个巅峰。
影片上映后,取得了当年香港电影票房的第12名,并在第二年帮助周润发拿到了第二座香港电影金像奖影帝。
《龙虎风云》是讲述一个警方卧底的故事,而片中的摄影指导,也在多年后打造出了香港影史上最经典的卧底电影《无间道》。那个摄影指导的名字叫刘伟强。
故事的开头,源于一场杀人事件。
徐锦江饰演的烂命华是个混混,在闹市中被黑社会当街砍死。
但其实,烂命华是警察安插在黑社会中的卧底。
为此,烂命华的上线刘定光警察决定为其报仇,找到了同样是卧底的高秋(周润发)。
卧底,一直是残酷的存在,很容易两面为敌。对人员的心理素质要求很高,煎熬,几乎是他们每天的状态。
高秋在精神世界的折磨中,还要保持混混与警察的双重状态,内心的苦楚却无法找人诉说。
成哥跟他义气相投,对他如亲兄弟般,但最后高秋还是本着卧底的职责抓捕了成哥。
这是他的心病,是无法治愈的痛。
高秋想要过正常的生活,向刘定光提出了辞职,却一直不被批准。
因为无法给予女友阿红(吴家丽)稳定的生活,甚至连自己的真实身份都无法说出,他一直拖延结婚。
他在阿红面前总是插科打诨,想要掩饰自己的另一重身份,但他是真心爱她的。
阿红因为看不到希望,接受了有钱人曹公子的追求。但在高秋提出求婚时,她开始筹划结婚事宜,因为她也是深爱着高秋。
高秋因为之后的卧底,总是错过结婚事宜。
在婚姻登记处,阿红一个人抽着烟,流泪看着时间一点一点过去,却一直看不到那个身影。
绝望,阿红决定跟着曹公子远去加拿大。
只是真正爱一个人,又怎可能随便放下呢?
阿红在机场看到高秋愤怒的身影,并没有跟着曹公子去了加拿大,而是独自留在了美国,留信给高秋等着对方来接。
对生活的无奈是每个人的常态,作为上线的刘定光也是有很多烦恼。
看到自己的卧底被残杀,愤怒溢于言表。而同时,上司看重新调来的John警官(张耀扬)。
通过考试晋升的警官,怎么能跟自己这样基层一步一步干起来的比呢,况且对方还是个心狠手辣之人。
这让刘定光很是颓废,而之前一直拒绝的高秋在看到这一幕后,决定卧底这个案件。不仅是给自己的卧底生涯画一个完美句号,也为解脱这个自己深深尊重的上司。
虎哥(李修贤)是抢劫团伙的二号人物,办事干练,为人重情义。
从爷爷到父亲,再到自己,都是贼。
虽然他希望儿子不会成为贼,但对于自己的人生,早已失去了希望。
高秋通过卖枪接触到了虎哥的抢劫团伙,而他的胆大与干练得到了虎哥的赏识。
虎哥将他推荐给了老大,加入了自己的团伙。
两人形影不离,很快成为了好朋友。
圣诞夜的窗前,两人的心灵对话更是彼此惺惺相惜。
高秋开始做噩梦,就如成哥一样,虎哥也会因为他而惨死。
生活的残酷就在于,可能很多时候你连选择的机会都没有。
因为高秋的泄露,致使这次抢劫失败,而在枪战中,高秋救了虎哥一命。
团伙老大怀疑高秋是卧底时,虎哥与老大翻脸也要保护高秋。
之后John率领的警察赶到,一场密集扫射后,只剩下虎哥还活着。
临死时,高秋说出了自己的真实身份,也算完成了对自己的救赎。
兄弟情还了,但远方的阿红却永远等不到他了。
虎哥被抓捕,而John则在上司面前邀功请赏。
看着高秋的尸体,刘定光愤怒了。
高秋本只是答应卖枪给抢劫团伙获取证据后就离开,但因为John想要立功升职,安排高秋必须深入卧底,参与抢劫而让罪犯获得更大的判刑。
刘定光拿着砖头拍得John头破血流,也算是对功利主义最后的惩罚。
影片故事不复杂,但人物塑造得丰满,很容易让观众带入情感。
而影片中一些镜头,枪战中吹萨克斯的瞎子,高秋决定卧底时的歌女,虽然跟剧情无关,却从侧面加强情节的冲突。而配乐中萨克斯,更让影片多了一份萧瑟与悲凉。
高秋努力想要过正常人的生活,最后落得惨死的结局。刘定光在警局努力多年,在上司眼里却比不过刚进警局的年轻人。
生活就是这样,带着希望拼尽全力,最后还是落得一地鸡毛。
高秋的生活并不快乐,但他努力每天在女友面前扮着笑脸。
人人都在嘲笑阿Q的精神胜利法,但与其痛苦着活着,倒不如精神麻痹自己获得一些快乐。
不是每个人都会有光明的未来,有些快乐,需要自己制造!
谨以此小文纪念林岭东导演。
整个片子是围绕着高秋这个角色进行铺垫的。第一场戏是阿华被杀,说明卧底工作的危险性,阿秋不想当卧底是一个正常的想法。第二场戏是高秋去找阿红,想要挽回跟阿红的关系,暗示高秋有爱情上的羁绊。第三场戏是光叔找高秋,希望他能够把阿华的线索跟下去,高秋还有亲情上的负担。第四场戏是高秋的噩梦,因为出卖兄弟,导致兄弟被杀,一直是高秋的一个心头病,这也是高秋厌倦卧底的根本原因。
高秋这个人物表面上看起来放荡不羁,无牵无挂,但是骨子里太重情重义,太英雄气,这和他的警察职业是格格不入的。高秋的纠结,矛盾,是他最真实可爱和令人动容的地方。但是英雄往往气短,高秋在死之前迸发了最后一口英雄气,亲自告诉了阿虎自己是警察,在造型上,导演巧妙的给了侧光镜头,将高秋的脸分割成一明一暗的两张脸,凸显了高秋性格上的矛盾,不过最后作为兄弟的高秋最终战胜了作为卧底的高秋,高秋安然死去,导演最后安排了阿秋欢乐起舞的画面作为影片结尾。作为警察的高秋最终选择认同的是黑帮的兄弟情,不禁令人想起作为殖民地的香港的矛盾而尴尬的身份认同。
林岭东导演永远是我心中的英雄人物。
竟然在一向粗放的香港电影环境中加入了一段那么细腻、正邪难辨的人物关系,惊喜。
周润发的角色就是奔影帝写的嘛,内外兼顾,又令人惋惜。
【新艺城】唉~卧底人生最苦逼。结尾最后的镜头冰冷得瘆人。(音乐:泰迪罗宾。张耀扬即使演警察都叫人切齿啊!好演员!
《落水狗》的原型啊!难怪昆汀会喜欢,港片这种浮夸的肾上腺素刺激方法,别个地方的人大概学不来。所以张耀扬就算横了大半部片子还是免不了挨砖咯?[doge]
剧情太松散而且兄弟情谊刻画的太过单薄以至于本该是个相当凄惨的结局结果却煽情失败,怪不得当年没火。如果剪的更紧凑,动作更火爆可能会成为经典片吧,当然如果这样拍的话就是吴宇森而不是林岭东啦。
【百老汇香港影展】警察、卧底、犯罪,香港警匪片不变的元素。一面是懦弱老侦探与恶狠新警官善中有恶,一面是卧底与罪犯的假戏真情。玩世不恭亦追求真爱,杀人抢劫也拥有常人情感。周润发表演拿捏自如不过不失,几场耍机灵的戏的俏皮劲恰到好处。吴家丽无声落泪的镜头很动人。孙越没太发挥,倒是奠定了张耀扬的经典恶人形象。差强人意,尚可一看
不知道是不是间谍片的鼻祖。小时候就知道他叫高秋,兄弟情义,轰轰烈烈。卧底上升到兄弟情节在这里成为一种经典演绎,风格上是炽热而鼓动性的,直到《无间道》以后才改变 。7.8
张耀扬演警,李修贤演匪,光这点就够新鲜了。优点还是玩命拍动作,发哥穿着大马靴满城狂奔,警匪枪战把房子打成筛子,爽;众生亦正亦邪,警匪兄弟情深,人物都很丰满。有发哥背面全裸哦。金像导演、男主
有点囧;李修贤演打劫悍匪,阳光正气的发哥演卧底混混,黄光亮演盯着发哥的警察,只有张耀扬没变、刘江没变,何家驹没变
30出头的小马哥~那身行头简直了!张耀扬演过多少欠揍角儿啊……
第一次看《龍虎風雲》只知道看周潤發帥,如今再看多了很多感觸。這部戲細節好看過大綱,整部戲美術很出色,泛著冷冽的藍,結合殘酷與浪漫。林嶺東拍勻港九新界,從工業大廈到繁華鬧市再到殖民政府時期的重要符號,這些元素頻繁出現但又不覺刻意,(尖東夜景幾乎已成異星之景)。當然還有好戲的孫越,他的表演是影帝級。林對「散場」和「完結」的拍攝是他的master touch. 比如警車爆炸匪徒離開之後一群人怎麼拿著滅火器去滅火,比如在鬧市殺完人後在攤檔的塑料布上擦手抹刀,看似只不過roll多了一分鐘半分鐘,實則自有節奏和視野。場景和事件是重要的戲劇元素之餘,它們與牽扯其中的人有活生生的關聯,這些細節讓電影中的城市活著,也讓攝影機之後的人長此活下去。
昨天惊闻林岭东去世,今天补龙虎风云,现在看是一部很一般的片子,但是这可是30年前的电影啊,香港那个时代很喜欢讲兄弟情,李修贤少有的演了个反派,年轻的发哥真的帅。新艺城出品,麦嘉监制,没想到泰迪罗宾还会作曲,很有才啊。昆汀的落水狗对这部电影参考了很多。7分
背部全裸的發哥, 性感之極的吳家麗, 最囂張的張耀揚, 義薄雲天的李修賢, 戲院看2次, 地鐵大滑梯滑下去現在誰做得??
虽然林岭东常以写实风格被视为风格化、写意的吴宇森的反题,但这部片从很多方面都启发了《喋血双雄》。林岭东作品中充满了对警察/国家机器作为至高暴力的悲愤凝视,这一暴力在《监狱风云》和《龙虎风云》中都构成情节发展的核心动力。这一点也与中后期的银河想通。
李修賢跟周潤發的男性情誼是全片核心,以比較高的標準來看,說服力沒有很足,導致末段有點突兀。性格謹慎、見多識廣的李,為何那麼信任周呢?似乎也沒有逐漸信任的鋪敘?墳場戲提供的「英雄惜英雄」、玩樂過程的男孩行徑,都無法完全說明。
周润发卧底扮混混,李修贤演绎生涯第一次演悍匪,张耀扬却演了警察。泰迪罗宾做的音乐,林岭东的“风云系列”的第一部,香港电影史上传奇之作。7年以后,昆汀塔伦蒂诺把这个改编成了《落水狗》;15年以后,《无间道》受此启发诞生了。。。
周润发饰演的风流混蛋真是一绝,橄榄绿风衣翻白毛搭蓝围巾,衔牙签坏笑,在街上攀爬追打,让一个生不如死的鬼角色生出王者气概。
三星半。亮点一,李修贤和周润发角色互换,警匪身份对换。亮点二,李修贤和周润发一如既往的基。那一声秋……真是基入骨髓啊……
即使抛开卧底道德困境所造成角色优势,高飞也要比英雄本色的小马强在一点:有情。不是兄弟情义,而是两性情感。但从表演风格上看,周润发起伏剧烈的外放演法是否搭配林岭东市井地气,尚在两说。比如酒吧怒怼富家公子、与吴家丽浴室激情两场戏,特别是后者的粗鄙嬉闹,固然充分展现了发哥的个人魅力与表演跨度,但问题一个不堪忍受萌生去意的基层卧底的性格有必要塑造的如此谐趣盎然让人隐隐看到了八星报喜大丈夫日记吗?夸张渲染,始终是港影特色,但此处恰恰需要内敛和心理。对比之下,吴宇森干脆砍掉情事集中表“义”的角塑策略,或许更能达成与影片整体风格的统一。
高秋指着照片对光叔说:这是我女朋友,是个大学生,不抽烟不喝酒,还会烧几手好菜。实际上阿红是个陪酒女,烟酒不离手。所谓的不抽烟不喝酒只是高秋对于女朋友的美好幻想,也是对于自己卧底身份的美好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