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你爱我,假的也行。
听到这句台词,第一次出现总觉得是一种不确定性和一种必需的强迫;第二次,不免伤感些许恳求。
看到一半我就开始喜欢,不是因为廖凡,更不是因为莫小奇。看到最后更加喜欢,我知道是因为那首歌。
从我的角度来说,我很佩服丽川的勇敢。她受了多大的伤害仍然像一个垃圾一样赖在王耀身边。她应该是坚强的吧。那应该也是一种信念,打不死撵不走的信念。她选择嫁给里面我最喜欢的郑重地原因,估计也就是想刺激王耀。不死她也不会幸福。所以王耀说,如果我是你,我就去死。你不是想知道我爱不爱你吗?那你就先去死。你先死我就告诉你我爱不爱你。我是个很普通的姑娘。很期待有一个像郑重一样的人陪在身边。不受伤害。不受刺激。无需炫耀。无需报复。
王耀爱丽川。王耀也爱郑重。郑重也爱丽川。郑重也爱王耀。
本来是一多么简单的问题呢。在一个极端正常的环境下,选择权简单的交给丽川,最后肯定是一个happy ending,正如我所希望的应该发生在正常生活中的故事。不知道是王朔拧巴还是刘奋斗拧巴。最后的结局就拧巴了。或许电影就是电影,永远要跟生活不一样。
王耀想要丽川面对现实,于是丽川为了他一次又一次的面对现实。如果这都不算爱,我有什么好悲哀?
郑重想要保护丽川不受伤害,于是郑重一次又一次的隐瞒自己的感情。如果这都不算爱,我有什么好悲哀?
丽川成为王耀生命中最特别的存在,王耀因为她的存在而再不同于之前。如果这都不算爱,我有什么好悲哀?
有时候看到电影不免会想到自己。是电影太神奇还是生活太平淡?想象丽川和郑重的存在是一种爱的箴言,最后剩下王耀一个人孤独的承受着他应得的悲凉和思念。当一个女人把能给的全部托付给了一个,一个在社会眼里不是什么好人的男人,不计后果,这应该是,我一生都无法为自己设想的经历。幸福的爱情总能瓦解人本来的韧性。而不幸的爱情却总能给人更多的勇气。所以很多人放不开手,徘徊在走与不走之间,犹豫不决。郑重的出现应该是一种恩赐吧。他给了丽川一个接受摆渡的机会,他给了丽川一个上岸的机会。最让我伤心的是,那段不幸的爱情带给丽川的勇气太过,让她不仅用自己的婚姻去留在王耀身边,还最后一次的信任了他。于是,很自然,她死了。
我很喜欢文艺片。但是《一半》有文艺片很少具有的吸引人的,刺激,和吸引吧。
想说,如果这都不算爱,那么我真的无话可说了。
http://veraissinging.blogbus.com/logs/34153110.html在北京话里,能被称为“爷”的人,一般是非常牛逼的男人。有两个被公认称为“爷”的人,一个是星爷,还有一个就是朔爷。我小学六年级的时候看了第一本王朔的作品,是我从我爸书柜里翻出来的一本马粪纸封皮的盗版书,包括了王朔大部分作品,里面错别字连篇。
你可能说你丫一六年级小P孩懂个球啊,你还别说,其实人活到小学六年级就应该啥都懂了,如果这时候还有什么不懂的,那么可能他这辈子都不懂了,至少我是这样的。所以很多时候我对言情小说不屑一顾,因为王朔接受采访的时候自己说自己写的是“下三滥言情”,很多所谓的作家都超越不了,什么琼瑶席慕蓉全都歇菜。
我小学生六年级之前的阅读极度之傻逼和无聊,什么郑文光的科幻,阶级斗争读物《十万个为什么》,格林兄弟童话……我全都从头翻到尾,可以想象我当时的脑袋里有多少垃圾了。我读的第一部王朔是《空中小姐》,后来《过把瘾就死》,《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陆续把王朔的纯情篇读完了。我还记得王朔的文字给我最初的印象就是充斥在情节中的空洞感,主人公或者说作者心里的平静和荒诞的寂寞感,现在依然记忆犹新。
你们看我夸了那么半天王朔的小说,我对电影的要求比较高,对自己读过的小说改编的电影要求更高,所以你们也应该知道我的评论一定是批评的,希望脆弱的同学做好心理准备。影片一开始,主演廖凡从看守所里出来,我估计作者为了表现王朔作品中的空洞感,让廖凡在海滩、无人的空地到处乱走——这就是电影空洞感的表现,我只能用拙劣这个词来形容。而且从王朔的作品里看到的海滩,哪里是什么阳光沙滩啊,分明是阴雨连绵遍布砂砾不适合赤脚漫步的地方,电影里居然是那么美好那么适合谈恋爱的地方,用周星驰《食神》里的话说——失败。
然后张明在酒吧里被人打得半死,丽川就这样爱上他了,比小说里还离谱——如果真有这样的事我明天就去后海的酒吧找抽。小说里吴迪拿着书在公园里乱翻和张明请吴迪吃饭的情节一直是我认为最美的地方,电影里压根就给省了。使劲拿小说里的情节跟电影比有点歧视没看过小说的同学,那我就说点电影里的好。
小说里的时代感,让我觉得是90年代初刚刚改革开放,电影直接就放在了香港的五星级酒店,虽然我不乐意,不过估计真的把时间放在那个时候就没人看了,也用不上任达华林雪那几个香港演员了,更不能显示导演的牛逼了。所以把故事放在香港并不能说是失败,似乎也拍出了一点小说没有的味道。比如丽川第一次去张明家里,郑重和那个女人挨个出来打击丽川,在典型的香港式的筒子楼里,穿过破旧的沙发和挂帘,几个人物漫不经心的坐在沙发上,如同雕塑。
小说里吴迪是个青涩的学生,我还记得读到主角羞辱吴迪的男朋友和女友,让我非常的爽,当然这可能是满足了我从上学一直以来以羞辱班干部等先进分子为乐的阴暗心理,我小学四年级就单纯的用语言将人高马大的女班长说哭,注意,没用骂的,是充满正义的言辞,后来她死活不肯当班长了,当然我也被班主任整得够呛。扯远了,电影里丽川刚跟张明认识就使劲的啃,非常的使劲,我估计是因为电影时间太短,不得不把漫长的恋爱过程缩短为见面猛啃然后在悬崖上做爱。这些情节让我觉得无比的突兀和莫名其妙,在小说里吴迪是学生,是应该始终保持着青涩和弱智的学生,莫小奇那个修剪的整整齐齐的眉毛和饱满的胸部怎么都不能让我唤起一个对学生形象的定义。
王朔的小说里,主人公“我”在我看来是个坚强的有想法的人,电影里的张明倒让我感觉是一个沉默寡言的黑社会。小说里主人公还经常说出一些让当时小学六年级的我惊世骇俗的话,电影里则完全被艺术电影里男主角的沉默寡言所取代,所有的语言都没有出乎意料,让我很失望。说的也是,跟朔爷玩语言,刘奋斗还不够档次,还不如直接用小说里的词呢。
写了那么多废话,我也困了,妈的。看到最后,我明白了,刘奋斗是用王朔的小说,拍了一部自己的电影,其实跟小说一点关系也没有。最后还透露给大家一个我的研究成果,其实这个成果我小学六年级的时候就研究出来了,你们看完电影,或者小说,或者别的烂电影别的烂小说,有时候也会这样问自己,到底爱情是什么呢?我想,绝对不是使劲的互相啃、打架、咬舌头、悬崖上做爱,简单用五个字形容就是——你懂个球啊。
【一半海水一半火焰】未能问鼎金马奖,但五项入围也算有所斩获。我看的是未删节版,全粤语配音,名字也少了两个【是】。显然这样的题材和尺度是无法在内地上映的。忠实原著的人对影片鄙夷颇多,甚至觉得亵渎了王朔。我没看过原著,从影片本身来说我觉得这是今年国内导演比较上乘的作品。
暴力和情色不是噱头,故事才是实质。
丽川很傻,但现实生活中这样的女人还少么?在感情面前,女人永远是劣势。最残酷的是,她始终清醒地知道,她爱王耀,也恨王耀,她必须报复他,无力地挣扎以后最终听他的话去死,为的只是一句他不愿说出的爱。
畸形的爱,让人深陷,痴迷,最后陨落。如同罂粟,艳丽的花朵最终结下恶毒的果实。
王耀努力在扮演邪恶无情,认真得连自己都差点骗了。熟不知屏幕下人们很容易就看到了他巨大的软弱。
【说爱我,假的也行。】王耀很迷糊。与其说他不敢承认爱丽川,不如说他自己也不确定爱不爱。他玩的是仙人跳,玩不起真感情。他必须冷漠甚至残忍,不能相信自己以外的任何人。但他本能地需要爱,于是很是自私地占有丽川纯粹的爱,然后无法自控地玷污它。这种自私其实缘于孤独,可怕又可耻的孤独,轻易地吞噬一个人的灵魂和爱的能力。最后只剩下欲望在肆虐。或许,迷糊对男人来说是一种幸运。迷糊而贪婪地占有一个女人甚至又一个女人,仍旧可以心安理得地过一辈子。
女人的身体比情感单纯,它会果决地告诉你爱或者不爱,女人的肉体却比思维感性,并且具有强悍的记忆力,偶尔偏执地让人自讨苦吃。如果一个女人信仰真诚,身体就只想属于爱的人,其他人一概被自动屏蔽了。人生百态,只是不同在选择什么。当诚实的身体一次次被陌生人侵占,内心的纯净必定也被污染了,精神随之堕落,什么都变得无谓麻木。这也许是女人不同于男人的地方。
一旦怀了爱人的骨肉,这个女人就彻底沦陷了。但丽川仿佛是被爱情诅咒的,受了伤害,还丢了孩子。她木然地从病床上起身,如行尸走肉一样挪着步子,留下刺眼的血迹,那份殷红让我心头涌上一阵恶心,身体也跟着她疼了起来。
丽川在这个时候就已经死了,死了人,死了心,却死不了该死的爱。她依旧爱着王耀,以绝望苍白的姿态。
有多爱,就有多恨。
所以在亲吻时咬破他的舌头,所以离开又回来,所以不发一言地和他厮打,所以决定嫁给郑重。
至少结婚这样的事情带给了她幸福的错觉。一群关系纠结的人像孩子一样冲向大海,打闹,拥抱,最后烧掉那艘木船——王耀和丽川的最初。他们静静立在海里,这一刻心里应该是没有爱恨的。也许谁也不清楚自己这一切举动有何种意义。人生太多时段难以跳脱盲目,任性地去做一些事情,不知道图个啥。谁都是迷糊的。
他说,【你去死,你死了我就告诉你我爱不爱你。】
于是她去死了。意料之中,她用了我长久以来所信仰的死亡方式。躺在浴缸,放满温水,然后举起刀,在手腕上割下去。只是她穿的是婚纱,我只想要白裙。
当红色蔓延开来,无尽唏嘘的我有点晕眩。
王耀以为自己可以全身而退了,以为他可以用激将的方式偿还给丽川一个真正的幸福。可是他错了。
男人,辜负了谁伤害了谁,还总自以为是地认为是对谁好。
什么时候才能清醒啊?
王耀是爱丽川的。不然怎么会在被人说出他爱她的时候恼羞成怒?不然怎么在杀那胖子的时候下那般狠手还面无表情?不然怎么会在郑重说要娶丽川的时候【开心激动】到亲了郑重?不然怎么在被警察踩在脚下的时候还不停地问浴室里怎么了?
我更愿意相信王耀是在八年的牢狱生涯中才一点点清醒过来的。足够远的距离,足够长的时间,才能积蓄足够的力量让人看清自己的感情。这是我们不得不信任的真理。
需要用生命去澄清的爱,难免深刻而悲剧。
奈何桥上苦等八年,不会再老去的你是否已经看穿人间的爱恨?
死亡,透支了生命,却定义了永恒。必有人因此毕生念念不忘你的美好和决绝,掺杂着内心无休止的愧恨。
又是海边,又是当年的孩子,只是孩子已经长大,两个孩子也只剩一个。王耀依旧抢走了面具,让他挖坑,然后自己抱着丽川的骨灰躺进去,等黄沙掩埋了他和她,等数字从一数到了一百零七,等画面只剩下唯美的海和沙,终于一声枪响,回答了那个久久不敢直面的问题。
音乐响起:
我将真心付给了你
将悲伤留给我自己
我将青春付给了你
将岁月留给我自己
我将生命付给了你
将孤独留给我自己
我将春天付给了你
将冬天留给我自己
爱是没有人能了解的东西
爱是永恒的旋律
爱是欢笑泪珠飘落的过程
爱曾经是我也是你
我将春天付给了你
将冬天留给我自己
我将你的背影留给我自己
却将自己给了你
王朔小说里那个男主人公再无恶不作,奸淫掳掠,这个故事也是个纯情的故事。改变后的电影里面,这个女孩儿爱得再深,穿得再白,这个电影也是个色情的场面。并不是电影不好,只是其实他跟原著无关。如果你试图用这部电影去重温王朔的小说,那又是白费工夫。
廖凡一改警察形象,没了《像雾像雨又像风》中那幅萎缩状,摇身一变,恶棍一枚。平心而论,他帅多了,他的形象果真比较适合这种相由心生一目了然的变态。女主演胸很大,她稍微一脱,漆黑的电影院中大家就心领神会了,台词念得很清楚的同时还很没有感情,除此之外,并未留下过深的印象。总体来说,如果不考虑原著小说,电影还行。若将之与王朔的文字连在一起,那只能说又是一部至多深及腠理的片子
那本小说早已是过时的事情了,可是美女爱上流氓的故事还是不断的上演。只是此流氓不同于彼流氓。王朔总是把故事写到床上为止,后面的事情留给博大的头脑,还纸张一面洁净。而这部电影的角度是从脱衣开始拍,让人无法不怀疑这名女子的青春到底是装出来的还是装出来的?
小说中有一个场景我终身难忘,当吴迪举报了他们的当晚:
——————我搂住她,她推开找,下了床,拿枕巾擦干了脸上的泪,鼻子堵塞地说:“让我再好好看看你。”
她打亮台灯,俯脸凝视我。她用手轻轻擦去我脸上的泪水,仔细地把我看了又看,凄凄地笑,关灭台灯。屋里又陷入一片黑暗,她走了。那最后一闪而逝的是张什么脸哟!那样娇好、美丽,又充满深深地绝望和惨淡。那天晚上,我们都感到了巨大危险的迫近和前所未有的恐惧。 ——————————————
那一句让我再好好看看你,远胜一万句我爱你我恨你我想你我等你我要杀了你等等等等...而这句话并没出现在电影中,我很遗憾,没有看到我等了很久的镜头
小说中还有一个场景,说吴迪自杀“手腕切的口子肉翻得象小孩嘴唇”。电影中只是将这名大胸女子至于浴缸中让其更加性感,死得也很性感,却没能拍到这样既具冲击力的效果……不过也许这个效果本身并不适合视觉。只是我,曾经长长久久的想象过那个场景,从小孩嘴唇中汩汩的流出鲜红的血……
这一切都没有出现在电影中,但这不能说明电影不好
这是一个在香港发生的变态故事,一位风尘女子爱上一个变态流氓
一个疯男人和一个疯女人纠结无比的装B爱情。
看到最后,终于明白了电影想讲的故事:王耀与郑重本是一对你是风儿我是沙的好基友,有个叫丽川的女孩莫名其妙的闯进来,死缠着王耀不放。王耀与郑重对丽川进行了严酷的肉体摧残与精神折磨,但丽川充分发扬了甩不掉、骂不走、打不跑的小三精神,最终成功的三人一起死翘翘。
烂的惊动了党
装逼进行曲
真是个好故事,廖凡演的这个混混有深度;但电影拍得疲软,只表现出“是什么”,没整明白“为什么”。人物的内心世界混沌不明,混混被弄成了变态,风格化的摄影只好蜕化为做作的扭捏。结尾处我猥琐地以为廖凡会把骨灰唏哩呼噜地吞了,那么电影还能向cult方向迈进,将变态进行到底,可惜没有。
都市皮条,淫窝乱搞。表演端着弄,摄影逼格高。红的黄的满眼是,好变态,好喜欢。
应该比89版更贴近王朔的想法吧 那种歇斯底里
想了半天那个词,终于想起来了:拧把
47分15秒时,那女的脚丫动两动,特别可爱,哈哈哈
女主角波儿真大
装逼男意淫之作
莫小棋的胸为这部影片增色不小,影片风格挺喜欢,尤其在暴力方面,真实暴戾。女子的爱情如根,一扎下去便不断地往深处里生长;男人的爱如叶,换了一套又一套,不爱了飘落在地似垃圾,但落叶终究是叶。
装B必看!
愛的如此糾結到底,不後悔就行了,相愛不等於傷害
整就是个喜剧片,有几次看他们那么卖力地装逼演出,我差点笑岔气。哎,文艺痞子的爱,豆瓣小清新的你伤不起啊!
比起綠帽子是有了點進步.
全版DVD应该已收 :)~~
不如干脆跟原著撇清关系
说你爱我,假的也行
我爱妳!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