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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的小说几乎贯穿许鞍华的导演生涯,从《倾城之恋》到《半生缘》,从《金锁记》拍到《一炉香》。
前两天,尚未出炉的《第一炉香》因为马思纯过胖的问题,被炒得沸沸扬扬,很多人不能理解许鞍华的选角眼光。
许鞍华的选角并非第一次受质疑,当年白流苏请的是龅牙范儿的缪骞人。
改编张爱玲小说是难事。
她的读者众多,原著粉势力强大,稍有不慎,改编就是吃力不讨好。
隔着二十年的时光看,我才发现,《半生缘》是许鞍华改编的最好作品之一。
豆瓣评分7.7,被低估了。
最让人诧异的不仅是低分,而是很多人认为,许版不如林心如版。
对于林心如版,我曾专门写过文章《林心如,闯进张爱玲世界里的琼瑶女主角》。
对林版评价不高,主要有三点原因。
其一,林心如版曼桢没脑子,偏向傻白甜。
曼桢被祝鸿才囚禁,想要逃出去。
祝鸿才阻止,曼桢气急,把自己撞晕在地。
这个情节是剧版私自添加的,张爱玲断然写不出这么狗血的桥段。
为什么这样说?
曼桢是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她知道一哭二闹三上吊式的自残,不能解决问题。
在原著中,曼桢被强暴后想要逃跑的方式,收买女佣阿宝,让妈妈报警,要么用钱,要么用情,都合情合理。
曼桢撞晕自己又是个什么骚操作?
更骚包的是,林心如版曼桢被撞晕后,还可以健步如飞?
其二,台词琼瑶化。
《半生缘》中知名的台词,是曼桢的那句话,
“世钧,我们回不去了”。
这句话得好,符合曼桢的心境,她从一个内心坚定性格好强的人变得宿命。话中有一种宿命的沧桑和怅然,曼桢经历了这么多事情,终于明白,生活总是由不得人。
原著中描绘了这种心境。
“当初她相信世钧确实是爱她的,他那种爱也应当是能够持久的,然而结果并不是”。
所以对于两人的感情,曼桢的内心怅然,也勘破放下了。
林心如版则没有这种意味,一句话说三遍的台词风格,哭天喊地的表演方式,更像是少男少女初恋分手大型现场(编剧导演出来谢罪)。
其三,林心如不适合演曼桢
饰演名著角色,形神合一是追求,不得其形得其神也能对得起观众。
但形神不一就很糟糕了。
林心如版曼桢就是形神不一的代表。
前面提到,糟糕的编剧和骚包的表演(林波微步)让林心如丧失了曼桢的神。
她的形对角色的塑造也是一种拖累。
她和蒋勤勤饰演相似度极高的姐妹,因为眼睛丧失了姐妹感。
蒋勤勤是充满娇媚的桃花眼,
林心如是荔枝眼,又大又圆,可爱气息鲜明,尤其适合傻白甜型角色。
中
喋喋不休说了这么多,就是想要说明,林心如版把《半生缘》改得太琼瑶剧了,丧失了原著的精气神。
许版的强大是它继承了原著的好,又不完全遵循原著,依旧得到原著的精髓。
先说继承原著的好。
原著中,世钧曼桢第一次见面是大年初四。
春节第一天上班,世钧叔惠常去的馆子没开门,只好去一家半营业状态的小脏馆吃午餐。
因为叔惠的原因,曼桢世钧正式认识。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出色的小说家,张爱玲选择在大年初四让男女主认识是有深意的。
叔惠和世钧常去的馆子没有开门,他们才找了家营业的馆子,并且碰到了曼桢。叔惠嫌弃餐桌脏,说明这是一家小脏馆。
而脏馆证明廉价。
大家都是同事,叔惠和世钧没有养家的压力,所以常去的馆子肯定干净。
而曼桢为了省钱养家,显然是这家小脏馆的常客,暗示着她身后还有一张张嗷嗷待哺的嘴。
在曼桢家中,能够担起养家重任的,只有曼璐曼桢两个人。
再说许鞍华的改编。
曼桢世钧叔惠三人拍照,当世钧与曼桢合影时,竟没有底片了,暗示着两人的有缘无分。
没底片是原著没有的桥段,许鞍华加得好。
三人照被曼璐看到,她评价世钧,家底厚。
对于这段戏,王安忆曾有评论,家底厚不仅有钱,还有门第,懂教养。
许鞍华将沈世钧家拔高了,富家少爷变成世家子弟。
许版中世钧的修养高,有贵气。
这个在吃饭中就可以看到。
世钧在叔惠家吃饭,饭后会主动收拾碗筷。
在曼桢家吃饭,被曼桢弟弟恶搞,喝齁咸的汤依旧面不改色,
吃饭时他会搭把手帮忙,曼桢祖母都以为他在家中是帮忙惯了的。
事实并非如此。
世钧在家中是少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吃饭时会一脸威严相,让老妈子盛饭。
和世钧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出身一般的叔惠。
在世钧家吃饭,他不再像在小脏馆中侃侃而谈,谈笑风生,而是局促不安,会站起来给老妈子帮忙。
许版《半生缘》非常懂得用吃饭来叙事。
世钧与曼桢谈恋爱,会吃温热的炒蛋。
曼桢对老板娘说,蛋有点淡了。
一句“有点淡了”很是人情练达。
它透露出曼桢的口味重,底层人家做菜,为了多下饭,嗜咸。
曼桢世钧一同吃炒蛋,喝热汤,与两人多年后的相见形成了对比。
他们说再也回不去的那一夜,餐桌上是凉菜。
许鞍华真是精准又冷酷。
恋爱时喝热汤,分手后吃凉菜。
我曾经在《懂得吃,才更懂电影》中分析,
热腾和凉菜,是曼桢世钧情感的两极,一极是““完全不相干的,我脑子里会马上转几个弯,立刻就想到你”的甜蜜爱情,一极是“我们再也回不去了”的岁月沧桑。尘飞扬,公众号:日余懂得吃,才更懂电影
这道凉菜拍得太有文化范儿了,是地道中国人才能懂得。
中国人饮食,以热食为尊,古人过寒食节,吃寒食是为缅怀古人的自我惩罚。
许鞍华无法用直观展现食物冷掉的镜头,直接用凉菜代替冷炙,是一种聪明的做法。
用食物作为叙事手段,不是许鞍华的首创,而是张爱玲。
原著中,世钧最爱吃火腿,曼桢家为了讨好世钧,会给他炖火腿汤(更省钱)。
在许鞍华版中,翠芝会吐槽家里的火腿都发霉了,可以看出世钧家是不经常吃火腿的。
世钧翠芝的婚姻真是360度花式尴尬。
想当年翠芝叔惠在世钧家吃饭,翠芝提到世钧讨厌狗。
世钧娶了翠芝,家里面养了两只狗。
这些精心设计的细节,都是许版《半生缘》的出色之处。
在我看来,许版的好,还在于它修正了《半生缘》原著的漏洞。
原著中曼桢曼璐的年龄是一笔糊涂账。
曼桢父亲死时,曼桢十四岁,曼桢中学未毕业,也就是18岁左右的样子。
两姐妹的年龄差是3岁。
曼璐结婚后,张豫瑾来上海,已经是年过三十,他与曼璐同岁,少曼璐3个月。
这说明曼璐此时也是年过三十。这也就意味着曼桢父亲已经去世至少13年了。
这就造成了麻烦,曼桢年龄至少26了,年龄大到让人惊讶,更解释不通的是,曼桢下面的弟弟妹妹,有个七八岁的杰民。
许版也涉及到年龄的问题,曼璐年龄不足三十岁,淡化杰民他们的年龄幼稚感。
作为一个翻了多遍的原著党,我能接受许鞍华的改编,尽管她没有让曼桢穿寒酸的蓝布罩袍,没让世钧穿脏兮兮的工作服,选择让片中人物穿得很时尚。
但是,它确实抓到了原著中的精髓,这种改编无疑是成功的。
可惜的是,它竟然被人拿林心如版的粉丝唱衰许版。
哎,很多被低估的作品总会遭遇许版的困境。
这也在告诉我们,好作品总需要好观众来成全的。
一直觉得,黄磊的叔慧到底还是有点出入,吴倩莲的蔓桢也不怎么符合张爱玲的描写,倒是黎明和世钧象是本色。 可是最难过的, 并不是曼贞被强奸的时候,也不是她拼尽了力气的呼喊,也无法让来找她的世钧听见而。而是,若干年后,他们不期而遇。 那时候,蔓桢一直想着有朝一日见到世钧,要把这些事情全告诉他,也曾经屡次在梦中告诉他过,做到那样的梦,每回都是哭醒了的,醒来还是呜呜咽咽地流眼泪。 现在她真的在这儿讲给他听了,却是用最平淡的口吻,因为已经是那么些年前的事了。 世钧只默默地听着。 他们很久很久没有说话。这许多年来他们觉得困惑与痛苦的那些事情,现在终于知道了内中的真相,但是到了现在这时候,知道与不知道也没有多大分别了——不过——对于他们,还是有很大的分别,至少她现在知道,他那时候是一心一意爱着她的,他也知道她对他是一心一意的,就也感到一种凄凉的满足。 夜阑更秉烛,相对如梦寐。 听了曼贞的遭遇,世钧说:"你现在才告诉我这些,你让我怎么办?你让我好好想想该怎么办。" 曼贞说:"我们回不去了,世钧,我们再也回不到从前。" "我们回不去了,再也回不到从前。" 餐馆里是鼎沸的人声,喧哗之中,凸现这一对爱侣最深刻的无奈。突然让我潸然泪下。 翠芝在新婚之夜对世钧说:怎么办,我是不喜欢你的,你也是不喜欢我的,我们现在是不是已经太迟了...... 记得曼桢写给世钧的那封信:世钧,我要你知道,无论是什么时候,无论是什么地方,在这个世界上总会有一个人在等着你,总会有这么一个人的。 人们爱的是一些人,与之结婚生子的,又是另外一些人。 注定了只有半生的缘,可是,要用一世的情来记忆。 你相信命中注定吗?如果你相信,那么就应该相信会有缘,那为什么缘都有了,却逃不过命呢?为什么连千里迢迢都回避了,却避不过自己呢? 擦身而过的人是不是再也回不来了,当我们再回首张望时,只剩下模糊的轮廓,淡淡的一笔,却像灰尘一样,笼罩了原本已经惨淡的一生。 一个人的一生禁得起几个十八春啊!当时只道是寻常。。。。。 人生太长,我们怕寂寞。 人生太短,我们怕来不及。 半生缘,其实就是一生! 命运选择我们的时候,我们没有恨意。 而我们选择的命运,许多时候是含有恨意的。 银幕上的曼桢不停地问世钧:"你好吗?你好吗?"世钧说:"我不好,我只希望你好。" 故事的结尾是世钧年轻的时候,打着手电在公园里帮曼桢找手套。 也许所有的故事都是一样的,真正感人的爱情故事都有着悲剧的结尾,那种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尾巴经常让人记不起,我们的惆怅常常是这样的事实:很多很多年以前,我们刻骨铭心地爱过或被人刻骨铭心地爱过的,都已经是昨日黄花。 假如真的过了十几二十年,在街上或者在一切可能或不可能的地方遇到从前的恋人,是不是可能像电影或小说里写的那样,四目相对,傻傻地问:"你好吗?" 不是不可能的,但前提必须是:爱过的人心底里只有对对方的爱和对上苍的感激。不能走在一起是造化弄人,而不是我们自已的选择。 命运选择我们的时候,我们没有恨意,而我们选择的命运,许多时候是含有恨意的。 多年以后,无敌的岁月磨平了一切,再看到那个人,很难再有什么感觉,如果有,也许只是问自己,"我喜欢他什么呢?" 感情通常是:因为某一个时间和地点,某一种氛围之下,因某一件细小琐碎的事打动了我们。人生太长,我们怕寂寞,人生太短,我们怕来不及。 因此,我们只看小说,我们不谈情说爱。我们看银幕上别人表演的生生死死的爱情,听流行歌里喧器不已的伤感。 如果午夜梦回,我们在意志最薄弱的时候可能会想起某一个人的名字,想起在一起时,他曾经如此地深情过,尽管一切不可能再重来,而我们记住了那一刻的温馨,一切都还是值得的,我希望还有这么一刻,可以在心底里说:你好吗?你好吗? 如果我们用半生的时间去怀念某一个人,在现代人的观念里,如果不是自己状况太差,总是遇人不淑,显得前面的人太好,就是活得太寂寞了,无所事事,只好在回忆里过日子。 但我希望有这样一个人,值得我这样去无所事事,我希望有这样一个人,可以像电影里的世钧那样说:"我只希望你好。" 虽然我想,很多人这半生恐怕只能在有心境的黄昏里抱一本张爱玲的小说,渐渐地让自已漫入那样无孔不入的苍凉中! 半生缘,其实就是一生。
浩君,我们回不去了。
#重看#3.5;11年后重温降分,本片最大成功之处无疑是无比妥帖的神选角,堪称张爱玲影视化最完美的卡司;原著底子实在是好,即使许鞍华只是将情节流水化地呈现了一遍,即使没有原著中那句“在这个世界上总会有一个人在等着你,总会有这么一个人的。”也足够催泪。六人山中行拍得好,各种欲言又止。十年空白后,你望着那个人仿佛演绎梦境般走下楼,唯有“好久不见,你还好吗?”当中分秒的煎熬、心死的绝望、挣扎的重生,通通隐匿在“我们再也回不去了”,时间残忍而公正的伟大无情力量,更多是由角色本身的悲剧属性固有,而非以影像达成。大量以门缝窥内的镜头,你望见的是一眼也是半生,然后很快一生就过去了,前面也并没有什么路可走。
选角皆入戏出彩。葛优笑起来像猫,不笑像老鼠。梅艳芳“该死!这肉还带血的怎么吃啊!”。黄磊民国一小生。黎明温吞水脾性。民国暮色黄昏里,浮世的悲欢,南京玄武湖清凉山上,荒烟漫草的年头,梧桐将故事染色,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虽然是改编张爱玲原著,但传达的还是许鞍华的寻根动机,属于她口述近代史作品的序列。在作品整体的立意上,许鞍华是较少见的华人眼界,跟王家卫杜琪峰的香港立场还是区别明显的。演员阵容里除了梅艳芳是配音说的都是国语,能想象说戏上做的很细致,黎明和吴倩莲天台晾衣服,黎明不小心弄掉了袜子又捡起来,状态很自然,整个人是在戏里的,全片演技大体都这种。李屏宾的摄影很出色,用镜近似日本电影,不过丰富的老上海物件、布景给这片子一种侯孝贤早期的乡愁感。我们再也回不去了,特殊年代人物命运起伏不定,乍然起落无有规制,但这份经历交错心意割舍的决然,是古今一般同
不如电视剧呢,林心如演的更像曼桢= =
目前来说是张爱玲的作品被搬上大荧幕中表现最佳的一部,演员的选择气质非常精准
我发现以前的剧真的都特别的经典,这里面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梅艳芳的表演,特别棒,里面对情感的表达都是刚刚好,让人看的特别入迷,挺感动的!
黎明是真帅,沈世钧也是真温吞。他说有人来抢曼桢也不会被抢走的时候,悲剧就已经注定发生了。两个人在一起一辈子会遇到很多事,就算没有祝鸿才,我也并不看好这种不去争取的感情。顾曼桢头也不回地离开医院的时候,我几乎以为她的苦难就此结束了,文学作品热衷描述的无条件的母爱终于不再出现。但她最后还是回去,我感到悲伤。似乎所有人都是造成这个悲剧的推手,但最大的黑手是时代。女人的性命如草芥的时代,她最大的价值是她的身体。她用她的身体去战斗,她因她的身体而坠落。曼桢是,曼璐亦如是。
许鞍华拍张爱玲的东西总有舞台感,看《倾城之恋》也是如此,不知是同期录音还是灰暗的色调,或是压抑的灯光?偏写实的处理让这个故事更生活了。最后一场是神来之笔,再也回不去的感情。
“以前我以为我和姐姐不一样,其实我是跟在了她的后面”。真可怕。张爱玲的现实主义作品,电视剧处理成琼瑶味了,电影版许鞍华处理的恰到好处,特别叔惠和翠芝,寥寥几个镜头,却表现出了极汹涌隐忍的感情,有类似体验的人都会懂。黎明版的世钧和我想象中的一模一样。
为选角赞一个,黄磊年轻的时候太帅了,不亚于剧中的黎明,梅艳芳戏路太广了,总觉得演什么都是对的
「我想每个人到老都总会有两三件事情可以拿出来讲的。如果我跟他真的结了婚,生几个孩子,那一定不会是个故事了。」很久以后仍旧是个寒夜,沈世钧才知晓顾曼桢当年的遭难。但又有何用。知道或不知道,重逢或无重逢,终究遍地都是最俗套的,回不去了,四个字。正如小酒馆内人声喧沸。
最杀人的不是“世钧,我们回不去了”而是王志文那句“想起以前的那些事,我就觉得幼稚,也很可笑”曼璐一听就彻底黑化,连锁反应毁了一串人生活。爱的往昔,你说不存在就不存在了!只有梅艳芳够张爱玲,长篇小说的脚本拍得太赶
选角非常棒,本以为都不是心中的样子,却在看的时候一刻不能挪开视线。像是读小说时那样想哭,待到结局的时候,还是痛的难以呼吸。半生缘,其实就是一生,改编至此,我无可指摘
世钧,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怎么可能不遗憾?你没见过他单膝下跪求婚的样子,为你做饭的样子,为你和儿女赚钱养家的样子,老了还爱你的样子……
多年之后我好像终于知道了从来都讨厌这个故事的原因,一个人可以如此轻易地凭空消失,而周围的至亲甚至都不去深究,只自顾自在脑海中编一个借口,然后继续无事般生活下去。这个版本略去了许多痛苦挣扎的部分因而显得有些轻飘,但光阴流逝的物是人非之感又格外沉重。许多唯有恋人才会注意的细节相当动人,譬如目光悄悄聚焦在手上爬行的小虫。对我而言最好的部分是结尾:咫尺之外,人人都在笑语笙歌,三步之内,你却与他各自落寞。
张爱玲的字总是有深深的哀怨…… 深深爱过,重重阻隔,而后终究错过,从此记忆里被痛和酸弥漫。我爱你,无法忘记你,但我们都没有在一起。曼桢说:“人老的时候,总有两三件事情拿出来说的,如果我和世均在一起了,生了孩子,那就没有故事了。”但我们都宁愿我们的爱情中少些故事,也不愿错过你。
我们相见是缘,但无份,注定的半生缘
是个伤心故事,但不知为何看到最后都觉得提不起劲,也不知道是因为演员不来电,还是看厌了有钱人家瞎折腾。。黎天王演个温吞的窝囊男人倒像量身定制的似的... 另外,这是个时装大片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