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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认为Bob是个暴虐成性的变态,才会克制不住的血腥杀戮,但是在我看来他每一次的杀人都是迫于无奈,他在妻子反抗他权威的时候杀了她,他在被邻居威胁勒索的时候杀了他,他在密友有可能告发他的时候杀了她……他的血腥杀戮是他悲惨一生的遭遇作用下的后果,童年的阴影不断刺激和摧残着他的灵魂。
在童年被父亲叫去目睹母亲的跳楼,当他谈起和母亲在一起的日子,他用到的词语是“happy happy happy”,因此可想而知母亲的离去对他7岁的童年而言是个沉痛的打击,当他用一词描述母亲的死亡那就是“死于暴力事件”,可以揣测也许Bob将母亲的自杀归咎于父亲的家暴,可以理解为这是后续Bob和父亲之间的反目导火索之一。
这个身在冷漠且金钱至上的家族里的Bob,遇到了自己的真爱凯西,可以肯定的是他们起码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在这期间Bob绝对是家里的权威,但这之后凯西开始挑战及反抗他的权威,这让本就是觉得没有人欣赏且肯定自己的Bob更加恼火,从某种程度上来说,Bob杀死的并不是最初的那个凯西,而是后来那个怀孕之后反抗自己的凯西,这也解释了为什么他始终把和凯西早期的照片,还有童年和母亲在一起的照片放在一起随身携带,因为在他的印象中只有和早期的凯西和童年的母亲她们在一起才是最快乐的,而他在之后逃亡的路途中也只能从这些照片中回忆过去的时光。
当他杀死密友的时候,显然是觉得密友可能有曝光自己的风险,所以他杀死了密友,但却在之后顶着危机寄信给警署告知尸体所在,这仿佛是一个熟识的朋友不想看见密友的尸体无人问津导致腐烂,更加印证他杀死密友是迫于无奈,如果真的冷血至此又怎么会冒着被抓的风险寄信给警方,而最终这封信甚至亲手将他送进了监狱。
从Bob杀死密友和邻居的动机来看,他并不是一个暴虐成性杀人如麻的冷血杀手,相反而是受到危机迫于生存的不得已之举,可是普通人对待危机的方式是另寻途径解决它,而Bob却选择了一种极其极端且自暴自弃的方式解决。
而这一切从他一生的境遇可窥见一斑,童年的阴影对他的心理造成了深刻的伤痛,而父亲的漠视更让本就心思敏感的他雪上加霜,他开始反抗父亲的举动,可能肆意妄为过离经叛道过,都是为了吸引父亲的关注,证明自己的存在,而在我看来他的这种反抗在这个冷漠的家族里可以说是代表他母亲继续抗争的一种延伸,想踏碎和撕破家族这种默然和虚伪的社会面具。
从他每次在电话里末尾总带点孩子气的“bye bye”和他最后面对致命性证据时的手足无措和强行狡辩,都让我特别觉他心底仍然处于一个7-8岁孩子的状态,也许是母亲的过早离世让他的心智没有完全成熟,丧失了面对难题的应对方法,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当邻居和密友有可能威胁到他的人身安全时,当妻子威胁到他的权威时(这也是他的心理安全界限),他采取的方式是杀了他们,这就像孩子被喜爱的玩具弄伤时会下意识的摔烂它,而他所做的一系列离经叛道的事也更像是孩子为了引起父母注意就在他们面前调皮捣蛋,不断的撒谎则是孩子惯用的伎俩,而孩子早期再没有父母的教导下也很容易会去虐杀小动物。童年残缺的教育让他丧失对生命的敬畏感,也丧失对社会的道德观,当他面对潜在伤害时他仍然像小时候的处理方式一样,谁威胁到他的安全,他就摧毁谁,他的心智仍然处于一个孩子般懵懂的时期,所以我认为如果Bob的母亲在他人格和心智完全成熟时离开,或是他的父亲有多陪伴他教育他,他的人生绝对会是另一条截然不同的轨迹。
Bob也许带点表演型人格,我甚至认为他在超市里偷窃三明治是内心深处作祟让他想从平淡的逃亡生活重新进入公众的视线,他害怕民众的淡忘他害怕父亲的淡忘,他千方百计的想脱颖而出想刷新自己的存在感,但他的内心也在挣扎和矛盾,一方面想远远逃离危险地带,一方面又想脱颖而出,他的人生一直在被外界否定,他想让世人看到内在而真实的自己,才会在律师的再三告诫下仍然参加纪录片录制,仿佛这样做证明他在这个世界上真正存在过。
Bob家财万贯,用之不竭,但他的人生除了金钱似乎没有拥有过其他东西,他的第二任精明能干的妻子是为了他的钱,他密友和密友的儿子是为了他的钱,他的律师是为了他的钱,连他以为是倾诉对象的记者也是布处陷阱等他落网……当记者将那封罪证曝光在他眼前,当他蹒跚徘徊在兄弟的家门口却被驱逐的时候,我觉得这个世界对待Bob真是非常的残忍,当他瘦弱的身躯,一瘸一拐地徘徊在自家办公大楼门口,而门卫却完全不认识他时,显得他的背影尤为孤独和落寞,他在这个世界除了留下杀人恶魔疯狂继承人的臭名外,又留下了什么呢?也许只有照片里那个穿着白婚纱的凯西和童年带自己在游泳池边玩耍的母亲对自己是真心的付出。他说他不想有孩子,因为他觉得他会是孩子的灾星,这种心理暗示多半是来源于童年父辈的影响,然而讽刺的是,他一生都在逃离父亲的控制,拜托家族的束缚,却在最终复刻了父亲的暴虐,成为像父亲一样家暴且漠视生命的人,他更没有摆脱家族的束缚,在他斯文儒雅的外表下,同样藏着一颗千疮百孔腐蚀不堪的内心。
Bob的一生永远在被不公正和不理解的对待,他是富有且贫穷的,富有的是经济,贫穷的是精神世界,就像《闻香识女人》里上校说的那样,“灵魂的残缺没有义肢”。
Bob的罪又怎么会是他一个人的罪呢,那些被谋杀的无辜生命难道只是Bob一个人的责任,如果母亲没有过早的抛弃他,如果父亲没有一直漠视和否定他的存在,如果兄弟姐妹没有在他困境的时候置身事外袖手旁观,如果信任的好友没有背叛和威胁他……
没有那么多如果,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到bob在采访的时候说的一句话。
当凯西案件重开,警方搜查整个湖边小屋和湖里打捞,想找到尸体来立案的时候,记者问他 ,知不知道警方在干嘛,他回答说,他们想找到body part. 正常人说到“尸体”只会说body, 不会说body part, 而为他那句话的原话的意思应该是:我知道他们是想找到尸体来立案。找到尸体,普通人都会说 find the body. body part是除非前提是肢解过的尸体才会这么说。就像影片开头一样。
所以他杀了凯西,还把她肢解了 所以他知道是body part 而不是完整的尸体,他才会下意识地说他们在找部分尸体。至于为啥要肢解,我觉得他搬不动凯西?记得他原话说杀他邻居的时候就是因为搬不动尸体才肢解的 一开始想肢解为两块。至于后来为啥肢解跟多块我估计他是肢解为两块也搬不动。所以分析下来她应该搬不动凯西。
当你看着他说话时,你感觉那不像是一个人坐在那里,倒像是一只蜥蜴,缺水的蜥蜴,每一个词都拖沓着从他的口中说出,干瘪无力,黑褐色的眼眸,看不到任何光亮,如同一个黑洞,把所有的光都吸进去了。罗伯特·德斯特是凶手吗?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答案,但真相只有一个。
他妈牛逼的调查新闻和电影制作!看成傻逼了好吗!他妈最后一集安安静静、没有特效没有渲染地看得肾上腺素狂飙汗毛直立好吗!(嗯哼,我正经了)一点点推进,一层层剥开,线索、叙事、节奏把握得都到位,不多不少。主人公太有魅力了,这个魅力不是宝爷式魅力,而是作为一个主角所有的争议性和自我矛盾性
4+【零剧透】被损友安利一口气通宵追完,醉人。丰富性(幼伤 兄弟 情仇 律政 商业)、立体感、节奏性、抽丝剥茧。必赞配乐高能!Eels棒到飞起!Spooky theme简直一绝,滑稽凄恻又令人毛骨悚然,莫非becoming a jinx is a destined dark joke for him [doge][doge] 喜欢E2追根设计,E5法庭戏,E6有点弱。
不得不说,美国人在拍电视剧上面的天分远远高于他们的电影。一部纪录片能拍得这么扣人心弦,用叙事手段(悬疑片中,如阿婆的我是罗杰,第一人称叙事),节奏感,细节处理都处理的极好。话说这种片子拿到电影院放,真愿意用10部漫威爆米花电影换。
富家子童年丧母,青年被弟弟夺家产的故事就是这样。他的眼珠非常黑,看不到神情。让人他的内心想法只能通过暗处的自言自语说出来。这些纪录片里出现的人物难道不害怕吗,是不是应该雇个保镖。不明白为什么他想跟导演讲他的故事,而不是警察。老人大概玩累了想休息了,他说他在监狱里似乎过得比较舒坦。
可能纪录片不合适我,感觉节奏很慢
曼哈顿房地产大亨长子究竟杀了多少人?大卫·芬奇请速来改编!
记录历史,成为历史,改变历史;事实上,我认为即便被剧透也不影响对这部片子的欣赏:顶级的剪辑和配乐,比想象更离奇的现实,震撼惊悚的转折,充满争议和"魅力"的被采访对象。每当我看到德斯特那双几乎没有眼白的眼睛,就像盯着两个黑洞,满是被吞噬的感觉。
妈啊简直怀疑导演之前拍的那部《所有美好的东西》就是用来钓鱼的,故意拍得烂烂的逼原型主动找来接受访问,然后,BOOM!不过这种纪录片只能当个案,命中注定,很难复制,因为精彩的是进行时的案件本身,可遇不可求
前五集各种气氛掌控都挺好,最后一集一下子泄了气的感觉。美国法律下一个人是不是有罪,决定因素是他有没有钱和能耐找到牛X的律师。
人格复杂、聪明冷酷又脆弱的英俊富家子……Durst完全达到了汉尼拔的高度:以某种冷酷的优雅消解了善恶的边界。你很难不被他吸引,对他产生一种特殊的感情,甚至希望他能够脱罪。他最大的问题是:老是忘记关麦克风而且喜欢自言自语。
他直视着采访者说谎时眼睛和眉头的动作总是一样的,然后他独自一人时总是自言自语,几乎让人怀疑他是故意的,像是因为从没被逮到而感到更加孤独。每个人都可以拍成一部电影,Bob,Kathy,Bob的律师团,判他无罪的陪审团,不放弃重启案件的女检察官,30年前渎职的警察,“与魔鬼共舞”的继子。
Bob Durst既不是计划缜密的谋杀犯,也不是寻求快感的愉悦犯,虽然他被指控杀妻杀友碎尸邻居,但就像潜逃时身怀巨款却去超市偷三明治被捕一样,带着一种漫不经心的临时起意。他英俊,富有,却不得志,孤僻,从容,自言自语,这使得他呈现出一种多层次的迷之魅力。熬夜一口气看完。边缘型人格障碍?
better than any Fincher movie
震撼到逆天,简直是十二宫进行时,尤其是op特别像Hurdy Gurdy Man。本剧的“诗眼”(词穷)除了E4E6的mic录音,E5的信封,便是导演问Bob那句,你能分辨哪个笔迹不是你写的?而Bob老老实实回答,不能。
最恐怖的不是那一句“KILL THEM ALL, OF COURSE.”的呢喃,而是我发现自己对他的很多东西竟然非常欣赏、赞同,还有这条冷血狡诈的毒蛇远比世上的很多人要招人喜欢的多这个事实。如果真的存在撒旦一样的人物,大概不会是一眼看上去就面目狰狞的恶棍,而是像ROBERT DURST这样的家伙吧。
如果成功逃过任何关于此剧的消息新闻剧透,那么这部纪录片剧集的观剧体验将是绝对酣畅淋漓,从扑朔迷离悬念丛生到震撼惊悚,六集一气呵成根本停不下来。
HBO一生推
Durst 就是典型的高功能反社会人格,冷酷理性自负,流露出聛睨一切的优越感和操控感,善表演,在镜头前逻辑清晰侃侃而谈,事无巨细都有他看似完美的理由和解释,时而露出狡黠惑人的微笑,那些明显的疏漏和马脚反而更像是炫技,怀疑他的mother issue都有想象和编造成分。访谈周旋的过程真是场智力角逐。
比任何戏剧更戏剧,比任何生活都生活;他平静冷淡的述说如坠炼狱如入冰窟,这样的人早已在极端孤独自负中死去;还原素材积累,剥离侦探小说/电影浪漫化,剧本文本和真实信息的交集互渗,让事件本身最原始的动机力量控制作品方向,Durst自编自导一出惊魂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