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最后想活, 想让探长帮其减刑,但未能成功。有可能是探长故意拖延时间,也有可能减刑申请未被批准。毕竟是毒杀亲夫,不管因为什么,也是杀人罪。 最后女主也是心满意足大声说着继续表演,慷慨赴死。 然后成了人们心中的英雄, 其作品继续上演,观众都来观看,为女主角色鼓掌。。。这时候女主影像又出现在舞台上,表达了女主演技实在高超,蒙蔽了世人的双眼。
我非常喜欢这部电影,并且我觉得它被低估了。其次,浏览所有长评后我觉得没有特别强的共鸣,于是抒发一下自己的感受。这是我第一次写影评,我真的非常喜欢这部影片。
我从大家比较纠结的结尾,也就是女主Lizzie的结局说起。
在壁炉前呆滞烧掉女主写下的认罪纸张后的警探,和巡警小哥的对话是整部影片我最喜欢的一个部分。
巡警小哥和沉默的警探之间的话语,呈现出一个精彩绝伦又奇妙的错位。巡警小哥是不知道真相的,他在安慰警探可以证明女主的清白,即使她马上命丧绞刑架。
You are about to toast of London,John.
I know how much you care for her.我知道你多关心她
Just know how grateful she would be that the world will know what her bastard husband really was.只要想想她会多么感激,如果整个世界知道她丈夫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Not just a murderer, but as a man who sought to deny her all she wanted to be.不仅仅是个杀人犯,还是一个阻碍她想成为的样子的人
It’s you who saved hr honor.Her memory.是你,拯救了她的荣誉,她的记忆
She would’ve wanted you to have this.她想让你这样做
期间警探一直空洞地注视前方,显得十分挣扎痛苦。
他明白,女主究竟想什么。他看起来很震惊,很痛苦。但此时警探不是在为自己之前迷惑在女主的谎言中震惊,他是在挣扎。我认为警探有两个挣扎的点。
第一点,警探在挣扎是否要揭露真凶。
影片伊始,杀人魔在墙上留下的貌似挑衅警方的血书:
“The truth has a habit of sticking in the mind.Those who fail to prevent injustice are as guilty as the perpetrator.”真相总是藏匿起来。不维持公正的人和凶手一样有罪。第一句最终一语成谶。
但同时,它也在刺痛警探:不揭露真凶,警探也是有罪的。这句话就是女主故意留给揭露她大作的正义警员的。
第二点,若不揭露Lizzie的杀人魔身份,警探就是剥夺Lizzie honor的人,和女主悲惨人生中无数否定她的男人无异。显然,警探是尊重女性的人,从影片中可以看到,他不认可不尊重女性的大众,正是他的尊重,让他愿意为女主寻找真相;他也不认可幻想当救世主的男人——类似 John cree 和娶了继女的作家他都嗤之以鼻。但最终,他却也要成为剥夺Lizzie“荣誉”的男人。要成为他所厌弃的人。
听完最后一句话警探猛然抽回了手。他决定不帮扭曲的女主实现她的畸梦,也深深反感所谓的honor.正是女主执迷的honor,无数无辜的市民惨死。
Lizzie第二次上绞刑架时,
Lizzie: No! We must wait for him,please.
I am not a poisoner. I am so much more我不仅仅是个投毒着。我比这厉害多了。
Lizzie很想让世人知道,她才不是一个小角色,她要留自己的名字在石头上,扬名立万。
画面切到这里——
一大胡子警员在女主上绞刑架时,对媒体说“一小时后会有关于 john cree 的报告,伦敦市民可以安心睡觉了”。说明警探向大众公布杀人魔是剧作家John Cree,他没有让邪恶的女主扭曲的目的实现,他知道这才是Lizzie最想要的,但他没有。
“杀人魔不再”也是真实的,因为警探知道,此时此刻,真正的杀人魔正在绞刑架上。
Lizzie最终的绞刑现场和台词却无人观看,正如现实中无人知道她是谁。但她大概是开心得带着幸福走向死亡。因为她认定警探会完成 “恢复她的荣誉”这一使命——公布她的杀人魔大作。
但现实却相反,令人唏嘘。私以为这是对她犯下如此滔天罪行,无论出于什么原因,的最好的惩罚。但从另一方面看,受了一辈子压迫的女性,Lizzie,用如此极端的手法,想获得自己的价值的疯狂尝试,还是被抹去了。正像John Cree 说的,there is no stage for lady.她还是没争取到她的serious actor的角色,过于讽刺。
影片最后几分钟,剧院里上演着misery junction的终章,而不是铺天盖地报道:一个疯狂的女杀人魔。Lizzie最终想把自己的名字刻在石头上,可惜,最终的她,依旧只是停留在狭小剧院里的丑角,just a 从clown,茶余饭后很快被人遗忘。
现在来看一下整部影片。
整个影片其实有三条线,第一条是现实中发生的警探调查的线,第二条是Lizzie口中叙述的线,第三条是剧院中的misery junction。这期间虚实相加,真实的情况在女主自己的闪回中得以呈现。可惜这里本来可以是一个发挥更好的地方,但是交代得有些过于凌乱,不好梳理。观众容易迷失走神。
杀人手书里叙述的内容,如“第一次登台”“希望把名字永记”都与Lizzie 的线重叠,每一句念出的笔记内容都是有意义的,都是Lizzie的心理走向。
通过和女主的现实线画面同时出现来逐步揭露女主就是这笔记的主人,让观众享受自己揭露事件真相的乐趣。我们和警探其实是同步的,信息共享的。
而且影片也完整描绘了一个底层女孩怎么变成邪恶杀人魔的背景,扭曲可怜的经历让Lizzie具备了充分的动机。这都是观众想要的。
可以看出来,导演想要的很多,想要表现和隐含的很多,想给观众带来的乐趣也有很多,但有些过于多和杂乱,反而失去了重点和应有的光彩。
这部影片缺失了最闪亮的焦点,"杀人真凶是谁"这件事,并不是大家最好奇和导演最想表现的。但是除了这件事,其他事件又都过于零散。
其实还有很多想写,比如社会对女性的偏见,女主的变态过程等等,但姑且就写到这里吧。
还会再刷,以上仅是一点点个人的拙见,欢迎大家一起探讨。
1880年代伦敦的莱姆豪斯(Limehouse)地区,黑暗脏乱、浓雾弥漫,扒手、流氓、罪犯寄居于此,在这里发生了一连串骇人的谋杀,受害者皆死状凄惨。凶手因其残暴的手法被称为Golem(戈伦):一种犹太传说中的怪物。一时之间伦敦市民人人自危,关于凶手的流言也不胫而走。另一方面,音乐剧演员丽兹(Lizzie)因被控毒杀亲夫而遭逮捕,整个案件谜团重重,受命调查Golem身分的警探,却渐渐发现两起案件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乍看之下,《莱姆豪斯杀人魔》(The Limehouse Golem)是另一部取材自开膛手杰克的类型电影,但在悬疑氛围的表面下,所潜藏的却是女性主义的暗流。丽兹来自暗无天日的社会底层,因受喜剧演员丹利诺(Dan Leno)的影响展开舞台生涯。随着警探的介入,丽兹与丈夫的过往渐渐被揭开:丽兹的丈夫是位失意的剧作家,第一次见到丽兹时就对她的处境起了同情,进而不由自主地关心她。这种情感是上对下的,相当古老的damsel in distress(陷入困境的少女)传统。然而丽兹等待的并非拯救,而是功成名就的机会。她将希望寄托于丈夫的剧作〈悲惨交点〉,以为能藉由扮演女主角为自己赢得荣耀。然而〈悲惨交点〉在首映之日便彻底失败,之后丈夫更强迫她中断演员生涯,种种压迫让丽兹活在悲惨之中。
警探渐渐对丽兹起了同情,同时认为自己有义务为她洗刷冤屈,然而这种同情何其虚假。剧中警探与丽兹丈夫的名字都叫John,似乎正暗示了两个男性角色的共通点:试图扮演拯救者。电影利用警探的视角达到叙述性诡计,从头到尾,一切推理都是为了营救丽兹而展开,但丽兹并非他们所想象的受害者。她对于自己的欲望一直握有相当程度的主控权。在〈悲惨交点〉中,她扮演压迫女主角的男性,丹利诺扮演的却是被压迫的女性,性别的对倒不只是剧场风尚,更暗示了操控与被操控的复杂关系,当警探一开始以男性形象假想犯人时,就注定被这种理所当然的迷思狠狠嘲讽。
这是一个必须从结局说起的故事,因为唯有走到最后的终局,角色真正的样貌才能呈现在观众眼前。惊人真相并非事件的终结,反而是角色塑造的真正起点。就这点而言,有趣的是,电影中的人物并非全然虚构,Golem案件的四个嫌疑犯中,卡尔‧马克思(Karl Marx)和乔治‧吉辛(George Gissing)皆是赫赫有名的真实人物,丹利诺也是19世纪末真实存在的喜剧演员。虚实参半的人物设定,模糊了真实与虚构的界线,也呼应了嫌疑犯的暧昧处境,而一再与嫌疑犯合而为一的凶手影像,更让「凶手」的意义延展,衍生出更多层次的可能。
为什么是Golem呢?这个犹太传说中的人形造物,由泥土或石头组成,必须由人赋予生命,当人们在它的前额贴上「emet」(希伯来文中「真实」之意)时,它便活过来,而当「emet」被改成「met」(死亡)时,它便失去生命。Golem并不拥有自己的意志,因此也无关邪恶或良善。剧中凶手在命案现场留下一段文字:「旁观血腥者比施暴者更嗜血。(He who observes spills no less blood than he who inflicts the blow.)」从19世纪末一直到现在,大众对于诸如开膛手杰克等犯罪者一直有种毫不掩饰的好奇,《莱姆豪斯杀人魔》反过来指控/揶揄了这种好奇——Golem的罪恶并非单单出于凶手之手,推波助澜的大众人人都参与其中。
大众对于谋杀案的关注使得凶手一再犯案,正如无生命的Golem被人的意志注入生命。Golem操控着大众,大众更操控着Golem。但这就回到如何获得名声与荣耀的问题了——为了永垂不朽,一个人必须做到什么地步?丽兹对丹利诺说:「有些人的名字被刻在石头上,有些人的被刻在冰上。」她希望自己的演员生涯有真正的代表作,而非注定被遗忘的插科打诨。丹利诺告诉她:「如果你想让名字被刻在石头上,你可以自己拿起凿子。」丽兹的确自己拿起了凿子——或说刀子——但拿起刀子就能刻入石头吗?得知一切真相的警探选择掩盖事实,这对丽兹而言无疑成了最大的嘲讽。
最后丹利诺将丽兹的故事改编成新剧,首映当日,扮演丽兹的女演员因舞台装置失灵,演到绞刑片段时,竟真的被吊死在台上。底下观众一片哗然,丹利诺立刻冲到台前接替了女演员——彷佛一则再明显不过的隐喻,丽兹死了,就得有人代替她活下去——无论这个活下去的丽兹是否是他人再现的想象。最后(想象中的)丽兹站在舞台上,接受观众的欢呼,但这欢呼所为何来?是旁人不断替她塑造的受害者形象,或者她为自己一刀一刀划下的罪行?她的确让自己重新活在舞台上了,但这形象何其空心。虽然看到这一幕还是有点替她开心的,但这种开心也何其虚无。
终于把道格拉斯看顺眼了 他不能靠脸只能拼演技!情节虽不算扑朔但乱七八糟的脑内剧场却是将我迷住了 好在接着一个一个的回忆画面揭露真相 起初以为会是爱慕惹的祸 却不曾想过这是对艺术家们的亵渎【捂脸 所谓浪漫是艺术范畴内 可艺术有时看上去只有自己 与 偏执 约翰探长大概不会来了吧
你穿上魔鬼的衣服,终于换来众人的惊叹,你的心裂开长出刺来,你不再害怕,因为你掌控着他们的喜怒哀乐...
英国人玩这种题材那是再娴熟不过的了,层层剥笋,曲径通幽,不断转折,终获真相。其实并非表面那么简单,最后的镜头却又让人不得不重新思考这个故事本身。
bill大叔的神探形象塑造的有些问题,一直被女主角牵着走,当然,这也符合影片的主题,不论女主怎么做,她始终发现在男人眼中的自己只是一个柔弱的羔羊,等待被拯救罢了!影评所有的核心都在女主身上,一个悲惨的家庭,一个被极度歧视的男权社会(即使探长也是如此,证据付之一炬),早就了女主这个恶魔
看开头就猜到真相了,依照英国人对推理题材的处理,只有凶手的成长经历才会交代得如此详细。
PicturehouseCentralPreview. 层层递进,穿插倒叙,压抑严肃时也不忘偶尔冷幽默,教科书般的镜头、光影、和演技(Bill爷爷选片有保障233),助攻力max的BGM,还有结尾大逆转&最后的PLAY…… The suffering, the madness, the irresistibly dark Victorian London, and always, Jack the Ripper…
如果光从质感上讲,这部片子是不错的,写实的拍摄手法,道具服装考究,英伦风伦敦腔十足,值得称道。但是这部片失败在叙事结构和剪辑手法上。使用没有新意的臆想凶嫌三次来撑时长,推理画面和实际剧情画面没有风格上的差异,容易让普通观众迷糊,分不清虚实主次。演员表演中规中矩也没什么大亮点。
众人眼中只在意期待看到的镜像
绿茶婊戏精的崛起与毁灭之路
线索破案并不是本片的重点,Kildare这个角色前期也只是类似narrator。中间对话形式的段落过长,又没有明显的情绪变化,造成节奏拖沓的感觉。个人比较喜欢剧院回忆的部分,是阴暗沉重氛围中的一抹亮色。全片最大的亮点是Olivia Cooke的表演,既表现出女主的纯真可爱,又隐含一种力量感,让人不得不爱。
表面的血腥与深藏的心理,老牌儿帝国在气氛的营造和人性的表达上更得我心。真心希望能写出一个让福尔摩斯遇到杰克的故事。
非常神奇的一部电影,我能说我的全部关注点都放在了卡尔马克思身上了吗???简直了,莫名特别喜欢那一段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的样子。我觉得主题其实是维多利亚时期对人性的各种压抑,剧院的舞台与外面肮脏下作的世界结合的很好,年代氛围营造的也好。Bill老爷子的角色没想到成了被牵着走的花瓶了。
爆点有二:1.女一花钱雇女二当女仆和老公上床;2.卡尔马克思作为杀人嫌疑犯而出场。
比较像电视电影啦,其实可以拍系列
这其实是一部女权主义作品。整部影片都令人感到绝望:一个女人想生存下去,想在历史上留下自己的名字、哪怕只是恶名,有多么难,她会受到男人的围追堵截和威逼利诱,甚至一些同性还会成为她的敌人。
boring
The film is dedicated to the memory of Alan Rickman.
影片风格是标准英国侦探片。不知道是我没看明白还是怎么着,女主到底是想被处死还是不想啊?感觉这电影是想故意卖弄反转而产生bug了。她要是想作为连环杀手被铭记,一早承认不就完了。要是不想死,最后干嘛向探长坦白?
女生版的《一级恐惧》,女主最后那个恶魔眼神太像诺顿了,也正因为女主天使般的面孔,一出现就猜到她的身份。然而片片夲身重点在於如何揭示真相,某"知名人物"的"客串″让人出戏啊XDDD
结尾下属的安慰和警探羞愧后悔害怕的复杂心情形成奇妙的错置,Dan换头发上场的决断让人惊叹职业精神,女主的疯狂让人悲悯底层人的互害与轮回。马克思的德味英语原来这样。女主的口音让人怀疑这还是不是英语。只有阴郁、暗藏不凡的伦敦,才能发生哈利波特的故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