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发生在1959年的英格兰。弗洛伦斯(艾米莉·莫迪默 Emily Mortimer 饰)在不久之前失去了她的丈夫,但坚强的女人并没有沉湎于悲痛之中,她知道,自己必须坚强的生活下去。弗洛伦斯来到了偏远的海滨小镇哈堡,在这里,她倾尽所有开了一家小小的书店。这是当地唯一的一家书店,在此之前,小镇上的所有人都从来没有接触过文学。 弗洛伦斯的书店给小镇居民们的世界打开了新的大门,整个小镇都因为她的书店的出现而产生了变化,书店的存在更让弗洛伦斯结识了和自己趣味相投的同道中人艾德慕(比尔·奈伊 Bill Nighy 饰),与此同时,弗洛伦斯的出挑也招致了别有用心者异样的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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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战争中失去了为她大声朗读的丈夫,却也遇见了惺惺相惜的布朗蒂希先生。他与世隔绝,受到哈堡小镇上人们的流言蜚语,但他并不在意,他在自己的庄园里建立起自己的理想国。书籍的联系让布朗蒂希先生和Florence成为朋友,布朗蒂希先生最后为朋友奔走,他倒在自己庄园的门前。布朗蒂希先生生前被人们的流言所粉妆素裹,任人打扮,死后还要被将军扭曲自己的意思,而Florence温柔的嗓音只能让将军走。整个影片的色调感觉灰蒙蒙的,唯一的亮色是Florence参加夫人宴会的时候穿的一身石榴红的裙子,她耀眼,明媚,她的眼神坚毅,她的勇气支撑她将书店开到这个海边的小镇,与艺术的中心抗衡。
很喜欢Florence和布朗蒂希先生海边的一幕,两个同样孤寂的人儿因为书籍的联系交互心灵,没能送出去的《蒲公英酒》,没能争取到老屋的使用权,没能卖完的250本《洛丽塔》。这都是他们的遗憾。Florence的勇气被克里斯汀所传承,她的梦想已经实现了,开一家书店,将读书的意识哪怕扎根在一个人的心里,也就足够了。“只要有书店,人就不会孤单。”
2018年第21届上海国际电影节,展映电影达500部左右,却依然不能满足影迷的需求。6月9日上午8点,电影节开始在网上预售电影票,只几秒钟,刚刚获得戛纳大奖的日本电影《小偷家族》的票子,就被一抢而空。
不要说《小偷家族》了,我自忖,像《碟中谍》这样的热门展映片,也抢不到,所以,就去关注那些从片名到创作者在此地都不那么耳熟能详的电影,比如,英国、西班牙、德国合作拍摄的电影《书店》。
故事发生在1959年的英国小镇哈堡。
一见钟情的丈夫在二战中离开了她,弗萝伦丝孤独地生活在小镇上。寂寞难耐时,她就捧一本书坐到海边,直到夕阳西下。
对婚姻一往情深的布朗迪希先生,失婚以后一个人躲在小镇上自己的庄园霍尔特屋里,听凭小镇居民编排他妻子的去向,一味地沉浸在阅读中。
很多人会觉得,《书店》的故事走向是这样的:坐在海边读着一本本有意思又有意义的书籍,开一家书店的念头在弗萝伦丝的脑子里油然而生。书店开张以后,弗萝伦丝与婚姻失败而幽闭自己的布朗迪希先生之间有了联系,以书为媒,孤男寡女的心中重燃爱情之火,两个幸福的人儿白天共同经营小镇上多少年来唯一的一家书店,晚上则一起回到霍尔特屋,死寂了很长时间的霍尔特屋,从此充满欢声笑语。
电影里,等到弗萝伦丝将镇上的老屋变成一家书店后,的确以书为媒搭讪上了从不与小镇居民搭话的布朗迪希先生。以为布朗迪希先生早已读过勃朗特三姐妹的小说,弗萝伦丝才推荐了雷·布拉德伯里的《华氏451度》,但这不妨碍极不喜欢勃朗特三姐妹作品的布朗迪希先生认定,弗萝伦丝是个有着不寻常文学品位的书店经营者。
雷·布拉德伯里是一位什么样的作家,能一本书就赢得几乎读遍英国文学作品的布朗迪希先生,顺便也加重了弗萝伦丝在布朗迪希先生心中的分量?雷·布拉德伯里是当代科幻小说大师,1953年出版的小说《华氏451度》是他的代表作。在这本被文学界评论为反乌托邦的小说里,雷·布拉德伯里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盖伊·蒙泰戈是一名消防队员,负责焚烧违禁书籍。在从事这项工作的10多年里,看着书一页一页地烧成灰烬,盖伊·蒙泰戈从中得到了乐趣。有一天,盖伊·蒙泰戈遇到了一个17岁的女孩,通过女孩他又认识了这样一群人,他们都有惊人的记忆力,能把读完就烧掉的书深深地记在心里。与这群特别的人相处久了,盖伊·蒙泰戈感悟道,他们“跟普通人没什么两样,像是跑完了一段长路,经过漫长的寻觅,见过美好的事物被焚毁,如今已垂垂老矣,聚在一起等待曲终人散,灯枯油尽。他们并不肯定自己脑中所记载的一切,能使未来每一个日出发出更纯净的光辉,他们对此并无把握。但他们确知,那些书储存在他们平静的眼眸之后,完好无缺地等待着将来某一天,那些手指干净或肮脏的读者再来翻动”。雷·布拉德伯里通过《华氏451度》的主角盖伊·蒙泰戈说出的这一段话,犹如微暗之火,在1959年由弗萝伦丝传递给了嗜书如命的布朗迪希先生,又在半个多世纪以后,通过一部电影《书店》传递给了我们,尤其发人深省。
我们所处的,是一个什么样的时代?是一个不再有盖伊·蒙泰戈这样的消防队员、出版物铺天盖地的时代,也是缺乏17岁小女孩与她的同道者的年代。电影《书店》是根据英国当代女作家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发表于1974年的同名小说改编的,作家虚构的英国小镇哈堡以及小镇上居民对书籍的态度,灵感会不会源自她的感慨?1970年代的英国人远不如他们的祖辈对书籍那么痴迷了!如是,假如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还活着,会更加失望,电影上映的2017年,人们与阅读的关系,渐行渐远。
是为了与弗萝伦丝的老屋书店相互辉映吗?就电影的表现手法而言,《书店》显得有些陈旧,就这么平铺直叙地讲了一个书店从开张到被小镇的乌合之众毁弃的故事,就连那个可能让观众怦然心动的爱情桥段,也只肯让其露出端倪就胎死腹中。这部冠之以“书店”的电影,究竟想让观众看到什么?
它想让观众看到书籍——也许,说文学更加恰切——能给予一个人的精神力量。只是,这部丝毫不在意会曲高和寡的电影,会如此忠实地跟着原著亦步亦趋,在不那么通俗、流行的《华氏451度》以后,又选择了更为高级的纳博科夫的《洛丽塔》来主张文学的价值。
因为《华氏451度》被布朗迪希先生赏识从而得以荣幸地走进霍尔特屋的弗萝伦丝,邀请布朗迪希先生帮助她判断能否在她的小书店里摆上250本《洛丽塔》,电影看到此处,我的心替弗萝伦丝提到了嗓子眼。
俄裔美国作家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的长篇小说《洛丽塔》,首版于1955年,甫一出版就因其内容的惊世骇俗而成为文学界的热门话题。半个多世纪以后,尤其通过一部中文译名为《一树梨花压海棠》的电影,更多中文读者知道世界文学史上有着这样一部杰出的重要的小说后,我们说到《洛丽塔》,就像小说那著名的第一句话“洛-丽-塔;舌尖得由上腭向下移动三次,到第三次再轻轻贴在牙齿上:洛-丽-塔”,总叫人欲言又止。1959年,弗萝伦丝要将在美国刚刚解禁的小说推广到闭塞的、势利的小镇,就算有阅读达人布朗迪希先生的强烈推荐又如何?照样没有等到手指干净或肮脏的读者来翻阅。
一本本码放在老屋书店橱窗里和书架上的《洛丽塔》,没有等到小镇上的人来翻阅。书店,也在贵妇加玛特太太的权力运作下,不得不关张。小说也好,电影也好,《书店》的结尾非常悲戚:孤身一人的弗萝伦丝克服重重障碍开出来的小书店,没有了;与布朗迪希先生互生的好感刚刚开始有了爱情的苗头就因为布朗迪希先生的意外死亡而终止了。
英国、西班牙和德国的电影人选择2017年拍摄一个写于1974年、反映1959年英国小镇书店的故事,是不是在哀叹,一个等不到手指干净或者肮脏的读者来翻阅《洛丽塔》的时代,来临了?并非杞人忧天,不过,这世界从来没有丢失过暖意。瞧,那个叫克里斯汀·吉平的小姑娘!就因为做了数月弗萝伦丝的助手,这个声称不会喜欢书籍的女孩,在弗萝伦丝不得不舍弃书店离小镇而去时,依照从书本里学到的正义感用那只取暖炉引火将已归属加玛特太太的书店烧毁。至于让长大成人的克里斯汀成为一家书店的主人,是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和电影《书店》的创作人员相信,像《华氏451度》和《洛丽塔》这样的经典,终有一天能等来手指干净或者肮脏的读者,你看,不喜欢书籍的克里斯汀,不也与书籍为伍了吗?
假如没有跟随电影看过一遍弗萝伦丝为书店做过的努力,恐怕很少有人会相信,《华氏451度》和《洛丽塔》这样有些艰涩的经典,还能等来习惯划屏速读的新读者。可是,几乎满座的电影放映厅里,没有人在银幕上缓缓升起创作人员字幕时抽身而去,而在灯光亮起的刹那,如海浪般响起的掌声,让我们相信,文学永在——一年又一年,我们在上海国际电影节看到了什么?看到了《书店》这样的电影以及感受到了被《书店》这样的电影催醒的诗意。
故事发生在1959年的英格兰。弗洛伦斯在不久之前失去了她的丈夫,但坚强的女人并没有沉湎于悲痛之中,她知道,自己必须坚强的生活下去。弗洛伦斯来到了偏远的海滨小镇哈堡,在这里,她倾尽所有开了一家小小的书店。这是当地唯一的一家书店,在此之前,小镇上的所有人都从来没有接触过文学。
弗洛伦斯的书店给小镇居民们的世界打开了新的大门,整个小镇都因为她的书店的出现而产生了变化,书店的存在更让弗洛伦斯结识了和自己趣味相投的同道中人艾德慕,与此同时,弗洛伦斯的出挑也招致了别有用心者异样的眼光.
书店是开在女主亡夫留给他的房子,小镇上以一个上流老女人为首的势力不想她开书店,想拿她这里开一个艺术中心,趣味相投的老头说艺术还有中心?女主闲置房子的时候,老女人不说开艺术中心,女主要开书店,她就想起来开艺术中心,还邀请女主去她宴会,没想到在宴会上女主直接拒绝了老女人委婉的意向,老女人面子上挂不住了,要联合大家来搞女主.
期间有个镇里的小女孩给女主书店打工,老头最后为了帮女主,终于踏出自己紧闭的家门去老女人家游说,在失败回来的路上突然猝死了,大衣口袋里有初登场时女主遗落的丝巾,女主的房子最后被搞得充公做艺术中心了,还没拿到补偿款,最后女主坐船离开,离开时小女孩来了,女主发现了,小女孩把房子烧了.
当那黑色的烟雾伴着火花慢慢地升入天空时,克莉丝汀手中环抱着书,那本两人初次打开心扉时,费洛伦斯要她看的那本书.四目相对的两人却说不出话来,船锚早已离索,费洛伦斯什么也没带来,离开哈堡时也什么都带不走,这个小镇还是会一如既往,像世上无数个千千万万个小镇,由各色各样的人物构成,构成社会,团体,书店和艺术中心.当克莉丝汀提走她称是她妈妈的暖炉,她妈妈的暖炉,或许她真的这么希望,走进书店选走她要的那本书时,她是一名顾客,一名店员,一名小镇的普通女孩,又多么像一个步步生威的大人物,她的步伐是如此坚定的,一如艾德慕那黑色披风下苍老躯壳中的灵魂.当克莉丝汀从费洛伦斯手中接过南京瓷盘,头也不回地踏出书店时,我感觉她马上就要哭出来了,那一刻,她一定已经想好了,这是她送的离别的礼物.这个燃烧起来的书店,带着书店里所有的书,将如同艾德慕坐在壁炉旁烧书的无数个日日夜夜一样,在今天烧死灰烬.在这样一个令我们绝望的小镇里,窗户旁显现出毎一位大人的脸,当费洛伦斯就快要失去她的勇气的时候,一个小女孩传承般地鼓起勇气用尽暖炉里最后的一点火焰,点燃了这片小镇的上空.
费洛伦斯和艾德慕曾那样克制地依偎.
在海边,他们的爱在风中飘荡.
萤火中的梦想
——《书店》观后感
成年以后,总有个不切实际的梦想是想拥有一家小小的书店,不用很大,能照亮一隅之地即可。说它不切实际,是看着身边不同主题的书店在随着时光的推移慢慢地消失于记忆里,这梦想也就被禁锢在了念想中。今晚看了电影《书店》,仿佛打开了记忆,剧情微小且冗长。明线是寡妇格林的到来想在小镇的老屋开一家书店丰富居民的阅读,实施却往往事以愿违、困难重重,拒绝阅读的人们,一心向将老屋改造成艺术中心的将军和夫人、拖后腿的自诩潇洒的油腻男……组成了一扇扇窗后的冰冷力量。而满怀激情阅读着,也以同样激情痛恨着身边人的伯爵布朗蒂希与粉色衣服的书店打工人小女孩克莉丝汀。吉平则以孤独地阅读、敬业地坚守成为了充满勇气的暗线。
看罢,佩服格林的坚持,也佩服布朗蒂希为了支持格林的梦想毅然走出封闭自己的古堡,去争取,更佩服全片中唯一让人觉得的明媚的女孩克莉丝汀。吉平最后那把火和充满勇气的眼神。在快销的时代,抖音、微博等视频、短文已近乎于轰炸地速度向我们袭来,诚如影片中说的“思考让人迟钝而缓慢”,但也只有有了属于自己的理解和认识,才能更好地向着梦想前行。有灵魂的书店才有意思,而人也会在这样的书店里不再孤独。假如有机会,期待有一家能开几十年的小小书店,不为别的,只为了慰及一个个不想孤独的灵魂。
越是风景如画的地方越是距离文明遥远。这里的文明可以理解为多样化的选择。《书店》的故事就发生在就连石头,就连一张床都可以在油画里不显得突兀的地方,那里的文明掌握在少数人手里。
女主角卖书的动机很朴素:怀念亡夫为她每个夜晚读诗的时光。然后又遇见了一个非常干练的小姑娘。当她觉得那些中年油腻男人乱翻明信片却什么都不买是书店日常,小姑娘还两手叉腰做气呼呼状。
看书的人都会有一种美好的幻想,打开书,就是一个和现实世界毫无关系的世界,那里会有狄更斯,那里一个你认识的人都不会有。打开书的确会有这样的魔法,但你毕竟会合上书。
一座破落空置五年的旧屋,因为书店的关系重新回到小镇人的视野。优雅的加玛特夫人希望把这所修葺一新的房子让出来开办一个艺术中心,作为回报主要是她纡尊降贵来亲自通知这件事。正当她喜笑颜开地准备夸奖弗萝伦丝·格林懂事的时候,竟然遭到了拒绝。
这小镇上的人倒也不一定非得做点什么。但是如果想做的事情竟然因为一个寡妇变得停滞不前,那么事情本身就会迅速补满重要等级。甚至动用了关系颁布了法律。天罗地网,不想剧透。一个城在对付一个人,当然,这个城有一个例外。
人生至少有一个例外,就是从自己出生之后就丢失的那个另一半。
布朗迪希先生是一个厌倦了勃朗特姐妹(我真的很伤心这点)的隐居者,但他并非对尘世一无所知。他甚至精通法律上的那些阴谋诡计,这使得他避免了损失数百亩沼泽地,农田和两个磨坊。
这样一个对世界完全丧失信心(这个世界竟然还编造了妻子已经离世的谎言)的人,在这个世界被遗忘的角落里,重新开始和这个世界有了联系。
因为这个世界有了一个书店。
我们大概总有和这个世界相互嫌弃的瞬间,我们不得不和这个世界保持联系,是因为这个世界上,我们觉得已经不存在的那个人出现了。
布朗迪希先生关于理解是这么说的:理解会让思想变得懒散。然后在这段话之后,他这样倾吐衷肠:
【您让我相信,又一次相信,一些我本以为已经遗忘的东西】
所有的话真的被听到的时候,差不多类似行星穿梭大气层坠落到地面的残骸。这个男人已经坠落了无数次,无数年,这样一个勇敢的女性又让他看见了人类和诸神以及动物所共有的美德。
他为了这个女人结束与世隔绝的生活。因为他痛惜自己“多么希望可以在生命中的其他时刻遇见您”。
这个有些刻薄,冷漠,把那么多书都付之一炬的人,在生命的最后时刻遇见一个用美德打动他的女人。他无以为报,他走出自己的老房子,他把自己和老房子一起付之一炬。
电影的结尾,大火与大火遥相呼应。
我记得《白衣女人》的开头是这样的:
【这篇故事里说的是:一个妇女的耐性能坚持到什么程度,一个男子的决心能达到什么目的。】
就本片而言,一个妇女的耐性足以坚持到这个世界将她完全吞噬。而一个男人的决心可以达到把自己的世界毁灭掉,和这个女人并肩作战。
这不是爱情吗?这不是爱情还能是什么。
他们甚至没有接吻,他们的拥抱也不是那么浸透情欲,但他们知道,哪怕这个世界的力量无法抵挡,在这个世界将他们吞噬之前。
他们相遇了。
-END-
“阅读是一座避难所”,从某种程度上,每次谈起这句话的时候,我都会有些不自自主地逃避和抗拒。更多时候我只想站在离它不远不近的地方观望它,以回避我们每一次正面交锋的可能,好像怕极了它真的把矛头指向我。我不敢正视自己,我怕那些压抑着的低沉的呐喊会在一瞬间突然爆发,我怕终有一天,那堵近乎颓圮的高墙会被外面铺天盖地的指责、谩骂汇成的黑红鱼血一样的河,在不断翻腾由“袭”的推到。
可直到我看见 Edmund Brundish在为因书籍结成的好友Florence Green毅然走出自己宁静的世界,走向那个令自己失望的小镇,与Violet Gamart谈判、恳求甚至是以自己最不喜欢的方式--怒吼着来劝阻她对The old house book shop的一切毁坏行为时熬得通红的脸,直到看见他颤颤巍巍走在路上,最后倒在自己的房子门前时,立在我面前的那堵墙“轰”地坍塌了了,不是被外面黑红鱼血一样的河推倒的,是被注在我身上的一股莫名强大的力量,由内向外推倒了,我趟过血淋淋、翻滚着的河水,不顾一切地冲了出来。阅读是一座避难所,我进去了,看不起逃避现实,阳怯又懦弱的自己,可如果真的逆着涌动的人潮,忍着那些指指点点和刺耳的谩骂,就像Edmund Brundish一样,坚定地走进这座“避难所”,何尝不是一种莫大的勇感呢!
@balmes 对原著几近完美的呈现,书中湿漉阴沉灰蒙蒙的英式压抑被导演迷人的西班牙气质所平衡,优美的配色与音乐,温柔隐忍的感情(这个戏加得极好)给弗洛伦丝与书店相守的短暂时光增添了几丝柔软,也让人在困境到来之后更心有戚戚。结尾有点过头了,少了纯粹悲剧的回味。(旁白竟是Julie Christie!
不要被一开始的文学腔、英伦范给骗了,这电影拍得其实并不好。围绕着书店展开的种种被表现得零零落落,主题和情感粗糙、浮夸,连人物都流于表面了。
卖不完的《洛丽塔》、读不到的《蒲公英醇夏》、《火星纪事》、被吐槽的勃朗特三姐妹...“我只想开一家书店”。一本本书籍和爱书人情谊串起这段伤感压抑却在荆棘里看到希望的往事。事前不了解原著,看卡司背景本以为是一个热情洋溢的喜剧;想到旁白的Julie Christie竟演过老版的《华氏451》,时空穿越。
相当克制的镜头,表面在讲一个女人追求理想的勇气,实则是保守与进步思想的激烈交锋,其间穿插了《洛丽塔》等几本书。喜欢那句台词,“她实现了梦想,又被夺走了,但她身上有一种品格是他们永远夺不走的,就是勇气”。印象最深的还是那个打工的小女孩,也就是这个故事的讲述者。奇怪的是,她并不似同龄人,早熟而冷眼旁观小镇上的一切,如同幽灵,而她身上又有某种类似大自然的气质,冷静客观到可怕,最后那把火烧得痛快,而其余人皆似剧中人,演绎人世种种,而她才是唯一真实的观众。
读书的意义是什么 或许就是更有勇气来面对生活吧
有女性有文学,然而却不是关于女性文学,而是一个寡妇如何在并不友好的小镇开办书店的创业故事。她开张送出的第一本书是《华氏451度》,她第一次大规模引进的是《洛丽塔》,书籍可以识人,看书的人永不孤独。如此英国风情的电影居然是西班牙导演拍的,难怪拿了戈雅奖…
3.5;除了不必要的暗生情愫,几乎完全忠于原著,情感细腻,暗流涌动间的千丝万缕,英式小镇风景迷人,服化道精美,美术一流;“一本好书是一位大师的精魂凝结而成的珍贵宝血,是为了超越生命的生命而永久珍藏,书是必需品。”同是改编,同是往返小镇的纠葛,联想及《布鲁克林》,海报亦有相似之处。
这世界最幸福而又最富有的事儿,应该是在一座风景宜人,人烟稀少的小城有一家自己的书店吧。
这是一部非常纯净、优雅的电影,原著作者、导演、主演均为女性。能想象吗?与书店争地盘的反派是一家艺术中心,而不是房地产楼盘。
Emily Mortimer和Bill Nighy在海边那场戏也就看了10遍吧!
喜欢电影结尾那句“只要有书店,人就不会孤单”。所谓上流社会那点遮羞的体面,竟然被一间小小书店就瓦解得分毫不剩,可笑吗?当然,但我更觉得悲哀,因为真正的体面人一定会被这荒诞的食物链踩在最底层,就像电影里唯一的绅士比尔·奈伊。这座小镇不需要书店,更需要《裁缝》里的肥温来拯救一下。
如果不是原著本身悲情的基调、演员驾轻就熟的表演以及还算精致的服化道为影片拉高了几个层次,这必定就是个平庸甚至于失败的改编了。再一次印证了并非任何文学都适合电影化,小书店勾起的小镇百态人间万象,女主人单枪匹马与众人角力,既然题为「书店」,此刻用文字所能传达出的力量或许要远高于影像。
本以为是一个让无人读书的海滨小镇重新开始读书的温暖故事,没想到竟如此的揪心。遗孀满怀着希望为逝去的丈夫开一家书店,却成了众矢之的,尽管电影将英国人的腔调与仪式感展现的淋漓尽致,但依然无法掩饰小镇居民的丑恶嘴脸,避世的老人对那些道貌岸然的“文明人”放下了所谓的腔调、撕破了他们的假面;遗孀将偏见与针对与鱼刺一起扔进垃圾桶、冲着加害者大喊,可终究斗不过咄咄逼人的恶毒妇人。第一本卖出的《华氏451》与片尾燃烧的老屋书店形成了巧妙的互文——不管是书中还是电影,书都成了喉中之鲠。但还好结尾给了一抹暖色,也给了“书”一个交代,“有书相伴就不会孤单”。
太迷人,实在喜欢这种气质的电影了。
英式小品。一个爱读书的寡妇,为了在老房子里开一家书店,需要抵抗的是整个小镇的保守势力。片中人物对书的热爱是影片节奏缓慢情节单调的解乏器,这种赤城的勇气,作为影片的某种精气神,有感人的力量。片尾致敬了John Berger。
3.5 “她住了几乎几十年之久的那个城镇并不需要一间书店”,但是只要有一本书走进一个人的心里就足够了。我总觉得,找Emily Mortimer 来演真是对了,比其他什么号称自己多么爱读书的演员们合适多了。
至爱书的男人烧掉书的扉页,不爱书的女孩从火中抱出了书。寂寞庄园传递求知若渴的墨香,潮湿老屋装满不会孤独的灵魂。庄园环伺着蜚语流言,老屋眈眈着虎视贪念。她穿石榴色的长裙,在聚会上接受异样的注视。她修葺了书店,像洛丽塔般承受镇上不怀好意的中伤。虽然输了,那天她却高昂着头像勇士般离开。
菲茨杰拉德原著没看过没比较,电影美术满满分,《洛丽塔》像瓷器一样装木箱运到书店的时代,可以纯卖书不靠咖啡西点卖周边,还能付出周薪12.5先令的时代,也是靠书籍识别同类气息的时代。书店及乡村小路含蓄温婉,也是想起《布鲁克林》,还要用色更英式节制一点,想看里面提到的那本《蒲公英酒》。“好人适合看传记,坏人就小说更有趣一点。”“艺术中心,艺术怎么会有中心呢?”
赭石色礼服、中国漆盘、穿棉袄的咖啡壶、250本《洛丽塔》、哈堡的海滩…可爱的细节太多。“-他们很难理解,因为理解令思想懒散。-从未有人为我做过如此高尚的事情” 书友的惺惺相惜,对理想和初衷的坚持,好的电影不需要讲的太多,只需要把少的讲好。“在书店里,人永远不会感到孤独”
大学时在床上看小说,看着白墙上下午阳光逐步游移,心里想,我也要开一家书店。有这个想法的人看这本书是注定失落,但就是紧紧抱住不放,像午后的梦。小说的密度不大,放到电影里依然。一个女人在一个不需要书店的小镇上开一家书店,她失败了,这就是故事的全部。开头如此,结尾也如此。没有高潮,没有反差。一切都是淡淡的。电影还是找了个坏人,找了位绅士。绅士的设定也是反高潮的。这个电影不讲梦想成真。即便电影里很多位置都有流泪的冲动:lolita的阅读与上架(也是为数不多小说残存的记忆点),打工的小姑娘渴望得到的中国托盘,渴望到希望弗洛伦斯能写进遗嘱里;甚至在海滩寥寥的几句谈天也叫我伤感。我不记得小说结局是否也是这样解气,充满了传承。当年我不懂,现在反而明白了,小说那疏离的气质失落的结局,是它书写勇气唯一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