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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boyhood》,想了許多。 從戲院出來那一刻,有個強烈的感覺:這部電影其實是在講“藝術”。結尾處學舞蹈的女孩對男孩說:「不是我們活在當下,而是當下把握了我們」,「一瞬間建構了永遠」,其實不就是在說藝術嗎,像男孩拍下的一張張抓住一瞬的照片;像這部由若干個一瞬間組成的電影——皆成為了某種永恆。 但又不盡然。其實應該說,這部電影講的是“藝術”的功能:它教會我們怎樣去面對生活、面對生命。電影中父親和母親,恰好是兩種截然不同的生活態度:母親講究按部就班,從不出錯的紀律性(有一幕男孩15歲生日,母親問他是否抽了點煙喝了點酒,男孩承認,母親便和他說:我們明天好好談談),連她後來找的兩任老公亦然(他們總不讓小孩晚一些回家),無怪乎,她會覺得自己的人生只剩下了按部就班的下一站:葬禮;而愛音樂的父親採取的卻是一種截然相反的態度,他希望孩子們熱愛生活(他帶他們去看棒球賽、遊戲、看蝴蝶、露營),勇於分享(他讓孩子們與他分享戀愛經歷,甚至提醒他們注意在性行為中保護自己),讓他們勇敢去追求藝術(他和他們一同唱歌;鼓勵男孩從失戀的創傷中走出來,要堅持拍照)。電影中有一幕,男孩抱怨父親忘了一個承諾:許多年前父親答應要把車送給他,但結果卻私自賣了,父親告訴他:你可以工作以後自己攢錢買一部(結果他打工後確有了一部自己的車),而後父親卻送了一份禮物給他,是一張beatles的唱片。這是父親要教會男孩的事:從來不是耽溺物質,除了自力更生,而應該去追求更多美好的事物。 電影中有一幕,男孩高中畢業後離異多年的父親母親一起在家中為他慶祝。父親感激母親的付出,說她將兩個孩子照顧得很好,但後來母親的表情卻很不是滋味,也許她覺得自己過得並不順遂,尤其是婚姻。母親就是這樣一個人,總是憂心於過去和將來,而忽略了當下她已擁有的最大成就:她成功教育了兩個孩子,更別提還有一個因為她改變了人生軌跡的維修工。這些戲其實都安排得極好,他們為母親的生活找到了出口。不要看她刻板無趣,其實她的人生也很豐富多彩,她收穫了人生的許多果實,但可惜的是對她自己而言似乎都不重要,其實她喪失了對生活的敏感與熱情,如同父親最後說的:「如果她可以寬容一點」——不止是對別人寬容,也要對自己寬容,如果她懂得去體察當下,放下無謂的偏執和顧慮,她也會發現自己的美好。 男孩最後問父親一個老生常談的問題:「生活的意義是什麼?」父親告訴他:「我也不知道,但慶幸的是你已經開始用心去感受了,你要一直感受下去,因為人長大後或會漸漸麻木。」回想電影中母親的第三任丈夫,開始時也十分有衝勁、開放(他買了相機給男孩,也支持他在房中弄個暗房來沖洗照片),但生活卻讓他最終也變成了一個酗酒、暴躁、麻木的男人。 是的,這是生活、藝術教會我們的事:「用心去感受」。男孩的「心」是什麼?男孩一直追求的是一份「自由」「熱愛」,一份不循規蹈矩的生活,而他的高中女友第一次聽到他說那些話時,反應是:you are weird;男孩嚮往大自然,嚮往人與人的交流,但在去郊遊的車上,女友關心的卻只是手機裏的facebook;他為她拍的照片,從他的口中得知,她並不喜歡。而結尾處,當幾個大學新生集體逃脫沈悶的迎新舞會,跑到野外時,一路上,初識的女孩和他聊了許多,她學的是舞蹈,是art,他們共同欣賞兩位行跡顛狂大喊大叫的朋友,覺得他們都很「cool」。當女孩和他說:「不是我們活在當下,而是當下把握了我們」,那一瞬間,我猜男孩的心體悟到了一份生命、生活的溫暖⋯⋯ 看完這部電影後,我也帶著一份濃熱的溫暖從戲院離開。它讓我體悟了生活的美好,哪怕有過這樣那樣的苦楚和淚水。 是的。
喜欢看《爱在》的人并不一定会喜欢看这部,略平淡,反高潮,2小时45分钟显得漫长,结尾10分钟最好。拍了12年,很难体会到时间的流失和生命的味道,感觉自己离这个世界好远,未能感同身受。但依然爱林克莱特、爱《爱在》系列,爱伊桑·霍克。
小男主简直斯嘉丽约翰逊亲儿子啊你们绝不觉得
林克莱特能在琐碎叙事中捕捉隽永,拍的云淡风轻,没有心灵鸡汤,毫无做作油腻,全是平凡生活中真实的细腻,尽管不能像美国人那么有代入感,却也能感动于父亲的歌谣和母亲的落寞,并沉迷于能够通过这些moment来经历另一人生的电影魔力,导致四刷后依旧无法自拔。
其实我预想的还应该更深刻一点,而不只是时间匀称的堆积。然而一想到林克莱特在“Before Midnight”中对人生的看法(我们最终也只是经过),便觉得这样的举重若轻也没什么不对。至少无论现实中还是电影里,这个少年都像小树一样笔直的长大了。
其实这部片大概会和我们心里所想的不太一样,但它琐碎的细节下面是精心的观察和剧作,贴合时事让影片只属于我们的年代(尤其佩服一些情节方面导演的远见!)。就像是纵向版的《年少轻狂》,把不同的青春经历集中在了一个普通(又不普通)的德州男孩身上。我们迷茫着,时间就这样过去了12年,或是更久。
很一般。除了那个时间噱头外,并无过人之处。当然一部电影有这样一个噱头可能也就够了。
……小孩往后越长越像Ethan Hawke,谁负责的Cast简直是神
好吧,哥只能说自己的青少年和普通美国青少年完全不同。 另外母亲的角色实在让嘘唏,胜过儿子的角色。
mlgb!在柏林看片的!老子嫉妒你们!观影体验比去年的阿黛尔还要好! 电影是什么?是诗?是歌?回归本质,电影不就是用来记录时间的载体吗。理查德·林克莱特用了12年,就这样絮絮叨叨,就这样风轻云淡,道尽了电影最本质的魅力。短短三个小时,就经历了一个人的整个青春。10/10!
justin bieber成长记录...
观影过程很轻松,不觉得160分钟漫长,生活中的琐碎片段日积月累,变成了长达12年的boyhood。厉害之处是展示了时间的力量,让其他关于成长的电影看起来只是过家家。不过话说回来,也并不觉得有那么神。
亲爱的理查德同志,你这片,多找几个演员,仨月就拍好了
虽然过程不难看,但打着连拍12年的噱头,也只能拍出流水账了
简单与波澜不惊,去感受时间流逝。只有重新回顾整个故事,才会发现其中的精彩与奇妙,一如时间本身的魔力。就好像无需特效与化妆,角色却在不到三个小时里长大、变老。这一切的奇妙,都像影片最初的想法,压缩时间,留住时间的痕迹,从而去感受生命的奇妙。当男孩再次启程,不是结局,是新的开始……
林克莱特是电影节最具持久战能力的导演了吧。时间让小孩成长,让男神老去,看母亲的角色瘦了又胖,胖了又瘦,12年在3小时的电影中那么呈现出来的时候还真是有点残酷呢。
这样事无巨细流水账的拍法,不是蒙太奇的精神。
这就是「美国电影」,而不是「好莱坞电影」。不过那么多给5星的……其实导演要是够长寿的话,还可以接着拍《青年时代》、《中年时代》,最后汇总成三部曲《光荣与梦想:美国人的时代》。
昨天刚有记者抱怨自己青春很短,还要被各种无聊的漫长电影耽误生命,奉劝这些导演,自娱自乐的东西就留在家里自己看看玩吧。可今天林克莱特这部同样漫长(甚至长达12年)的电影,又让人体验到了电影的致命魅力。它甚至超越黎明日落午夜系列,超越米哈尔科夫的安娜,成为与7 UP并置的可泣生命。
这一刻抓住了我们,大本德河谷浓郁的晚霞中,那点题的一句话让故事隽永。倏然想起开始的时候男孩关于黄蜂的新发现,12年里母亲的头发长了剪短短了变长,父亲重新组建家庭开始认真生活,姐姐一点点变得矜持内敛少女心事如诗,而少年也长了痘痘胡子经历青春的悸动,甚至那个水管工都融入了这场时间旅程。
世界在流转,男孩在长大。跨越12年的拍摄让观众在两个多小时与这个家庭如此真切的一起成长。每次疲惫迷茫缺爱,还好有林克莱特让你重新启程。The moment seizes you. The moment is n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