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影评
1 ) 经典6分钟
这是一部非常有趣的电影,充满了一种奇特的魅力。虽然它描述的是社会底层人物的生活,却丝毫没有让人感觉到其片名那样的低俗。这部片子在结构、叙事、主题、配乐、表演上都有非常值得玩味的地方,是一部让人过目难忘的黑帮电影。
我尤其喜欢杀手Vincent和黑帮老大的老婆Mia约会的那场戏,其中扭腰舞和回家后的6分钟拍得入味十分,堪称经典。
Vincent虽是受黑帮老大委托陪Mia散心,但是他很清楚地知道老大曾经借口一个手下为Mia做足部按摩而将其从四楼扔下摔死,所以他很清楚自己的定位,就是不可能对Mia有任何非分之想,只能陪太子读书罢了。有趣的是导演让Vincent吸了些毒,晕晕乎乎地而不是心惊胆战地进了Mia的家,所以这段戏一开始的画面是略微晃动的,Vincent因为没有非分之想,所以反而是很本色的吸完毒以后来见Mia,从一开始他就没有想过伪装什么。然而这也许恰恰给看惯了伪装,同时也是吸毒者的Mia以一种亲切感。
Mia并不是马上出现的,在Mia家里那段镜头始终没有出现她的正面,只是用那极有诱惑力的嗓音、坐在监视器面前遥控摄像头的背影和那张涂满了口红的双唇来勾画她,直到她和Vincent出门前,也只是拍了她的足部特写,包括她压脚背的一个细节,这个细节暗示出她是有相当舞蹈功底的一个女人,因为一般人是无法把脚背压到那个角度的。
Mia是冷艳的,她的直发,她的黑衣,她毫无避忌的目光,猩红的唇膏,黑色的指甲油,处处透露着冷和傲。
在猫王酒吧里,Vincent陪着小心,循规蹈矩地回答着Mia的问题,但是显然Mia知道他并不是一个那么老实有礼的人,他很小心,其实他并不是那么在乎规矩,他狂野,但是又有些无奈,他凶恶,但是又很有分寸,一个杀手居然会对Mia所点的奶昔研究了半天,这让Mia觉得他坦诚地有些可笑,所以她的冷酷似乎也慢慢解除了,她从紧腰白衬衣下拿出一包烟,想请Vincent来一支,但是她很快又改变了主意,她反过来找Vincent讨了一只他自己卷的手工烟,Vincent很自然地给了她,如同给自己兄弟烟一样,这也许让Mia感到一丝被宠被尊重的感觉,因为每当男人满足女人的一些小要求的时候,女人的虚荣心总是会得到异常的满足的,所以他们的距离进一步拉近了,他们开始谈论Mia的演员经历,Vincent其实还是带着一丝敷衍在和Mia交谈,他并不是很投入。侍者端来了5元的奶昔,Mia尝了一口,Vincent忽发奇想也想尝尝,当他要把吸管换一头的时候,Mia却表示她并不介意,这里的台词是有些暧昧的。Vincent当然不傻,他怎么会听不出来呢?他一下就感觉到Mia的内心世界是动荡不安的。从这个时刻起,他才开始认真地,把这个女人当作一个女人来对待,而不是当一个任务来完成。但是他掩饰的很好,他不吱声,装作不知道,望向别处,Mia也明白他理解了自己的暗示,她也在看他的发应。她在试探,他在犹豫。这里十几秒演员的表演非常到位,所以这时就出现了一个被Mia称为“令人不舒畅的寂静”时刻。Mia起身去化妆间补妆(其实是吸毒),她似乎想寻找刺激,但是又有些顾忌,这个时刻她需要毒品给她壮胆。接下来Vincent想出的话题也许正是Mia所不愿意谈到的,因为Vincent向她打听黑帮老大因足部按摩而杀人的事情。Mia的情绪变得激动起来,她间接地向Vincent抱怨黑帮老大对她的严厉约束,她感到很郁闷。这餐馆里的10分钟戏铺垫极佳,把两个人从陌生演绎到心照不宣的暧昧,演绎到彼此开始建立信任,人物之间的心理距离越来越近了,但是他们之间还不能捅破那张纸,他们只能很隐晦地暗示。
这时,经典就要来临了,餐馆舞台上开始了邀请客人上台表演舞蹈的助兴节目。Mia似乎发现了一个新的兴奋点以让她摆脱谈话所带来的郁闷心情,她不由分说地要求Vincent上台表演。也许因为舞蹈是她的强项吧,她积极的自信的上了舞台,她扭动着腰跨,连脱鞋的姿势都很随意,连报幕时她也毫不掩饰地报出自己和他的身份,她尤其强调了自己是”Mrs.”,这是一种略带无忌的对威权的挑逗。Vincent慢悠悠地跟在后面,似乎是个陪练,他知道Mia在做什么,想什么,但是他不说。
这场舞蹈戏一开始Mia是带有一种只顾自己开心的态度,强拉Vincent上台的,她看着Vincent笨拙地脱鞋,觉得挺有趣,然而Vincent脱完鞋,又旁若无人地慢慢地把鞋放好,这个细节显示了他更强更掩饰的自信。
两人走到舞台中央,Mia伸脚出来划了一圈,试试舞台的平整度,Vincent还是低着脑袋,动也不动,也许他根本就不在乎舞台平不平。
这时节奏明快的黑人摇滚音乐响起,一首Chuck Berry的《You Never Can Tell》(事后查的)把两人带入了欢快的舞蹈世界,Vincent依旧丝毫没有抬头看Mia,他熟练而投入地应和音乐,应和着Mia的舞步,变换着自己的招式,Mia的进逼丝毫不能动摇他的节奏,他掌控着局面,同时他又配合着Mia,这就给Mia以充分自由展示的空间,Mia的舞蹈幅度越来越大,Vincent却始终保持着舞蹈的张力,不让情绪完全放纵,这种男人式的深沉的、掩藏的情感恰恰和Mia的热烈、放纵、急切形成鲜明的对比和奇异的默契。配乐中反复播出的“you never can tell”,不正是此刻两人内心世界的感受么?他们口中无法表达,但是却通过舞蹈和配乐表达出了人物内心世界的真实情感。
这一段1分45秒的舞蹈镜头,堪称本片的最亮点(当然影片结尾另一位杀手在餐馆对付抢劫者的一段表白也极其出色)。
毫无疑问,从餐馆得胜而归的Mia已经彻底放下了自己的伪装,她陶醉在舞蹈和心灵的默契中,即使回到家中,她也仍然还想继续跳。Vincent去洗手间做思想斗争去了,留下Mia一个人在客厅中,她打开了音乐,这次是一首深情款款的《GIRL, YOU’LL BE A WOMAN SOON》,这段MIA的精彩独舞,背景音乐的歌词简直就是人物的内心独白,“girl, you’ll be a woman soon,I love you so much, can’t count all the ways,I’d die for you girl, and all they can say is “he’s not your kind” 也许Mia把URGE OVERKILL的歌声当作心仪男人对自己爱的表白,充满激情而伤感的演唱使她陶醉其中,残存的一丝清醒却又让她感受着现实中的感情压抑和制约,她感到极度的失落,她疯狂、尽情地舞蹈着,似乎要把内心的幻想和苦闷一舞了之。那种失落、颓废、无奈、放纵的情绪,通过音乐和舞蹈表达得淋漓精致。
不过正如这个片子其他部分所要表达的一样,一个偶然因素就会改变人的命运。正当Vincent做好思想斗争,走出洗手间时,他却发现停止舞蹈的Mia因为吸毒过量而昏死在地上…
更多的情节片断展开了,各自独立而又互相联系,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故事,而这6分钟的戏,我认为是这部片子的精华,是经典中的经典,不看不行。
2007-12-27
2 ) 最喜欢!
低俗小说是昆订对自己电影的一个自我讽刺,他认为他的电影不过是东拼西凑而成的不过是低廉的再回收。
低俗小说pulp fiction是昆订。塔伦蒂诺的作品,他的作品仿佛不是那么多,《落水狗》是处女作,而现在我们最熟悉的大概要算是《杀死比尔》了。看过《杀死比尔》不难看出昆订的典型风格,那就是有趣的黑帮,血腥,暴力,性,绵延不绝的脏话。但是几乎所有的人物都可以是主角,都极其富有立体感,比如《杀死比尔》,中的那个法国混血儿,和残酷的日本少女。在《低俗小说》中的人物似乎都不是主角而又都是主角。埃米,马沙的老婆。和文森特在酒吧里跳扭腰舞,文森特和朱去拿回马沙的金子,文森特上完厕所却被拳手杀了,马沙追拳手却被一个地皮警察强奸。。。。一个连一个的故事,完成一个圈式结构。
我喜欢昆订。塔伦蒂诺的叙述方式,章节式的并且不考虑时间顺序,每一章都有一个小故事,故事和故事之间没有必要的联系,但却是这些人所的经历,几乎每一个故事都包含一个秘密,比如刚开始,文森特和埃米之间的秘密就是,埃米吸毒过量差点死过去,拳手和马沙的秘密是马沙被强奸,文森特和朱的秘密是他们误杀了一个小兄弟。
电影里面几乎所有的人都是名演员,他们在电影里客串更使电影增色。比如拳手布什回忆起小时候他父亲的战友,送给他属于他父亲的金表,战争应该是一个很严肃的事情,但是他父亲的战友非常严肃认真的告诉他,这块金表是他父亲在越战的俘虏营里将其藏在肛门里长达5年,而他也把金表藏在自己的肛门里2年。。。。。。。正是因为这块金表才引出后面马沙和布什被变态警察抓住的故事。还有一个情节就是一本正经的做着排忧解难工作的狼先生,他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让人觉得十分滑稽。还有文森特和朱去拿金子时,朱在杀死所有年轻人之前和他们讨论哪里的汉堡好吃,还把别人的汽水喝完了。在杀他们以前他长篇大论的背诵圣经的一段,让躲在厕所里的一个人面目表情发生戏剧的变化,只可惜他冲出厕所向文森特和朱扫射,结果一颗子弹都没有打中。。。。。朱认为这是神迹并决定退隐江湖。虽然到处是血红的颜色,但让观众没有一丝反感,好像时时刻刻电影都会给你一个惊喜。
和《杀死比尔》比较也会发现一个特点,那就是影片里有很多西部的悠长的调子,给人一种tough 的感觉,还有朋克,节奏紧凑而跳跃,尤其是埃米和文森特跳扭腰舞的那一段,虽然John Travolta(文森特)的相貌是在不敢褒奖,但是跳的却很有味道。文森特是一个很有味道,态度优雅,性格温和的人。你会觉得这么一群认真的人干着这么一些没有意义的事情很有意思。
整个电影都是70年代的风格,音乐,历史背景,人物谈吐,就连吸毒用的注射器都古色古香,说到吸毒,电影把整个过程纪录片似的全记录下来,还让我们觉得,他们吸大麻,古柯碱,海洛因非常cool~!
我喜欢昆订的电影,也非常喜欢Uma Thurman,尤其是她在《杀死比尔》中的坚韧和顽强是在是迷人,她用刀砍人,就像砍豆腐一样,我总是会非常兴奋。而昆订又是Uma Thurman的好朋友,经常去她家构思电影,还和她的小孩子是好朋友。记者在采访她的时候还担心昆订会不会和孩子讲性和暴力的事情而带坏Uma的小孩,她说昆订非常好,从来不说那些。有趣的关系。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部电影!
3 ) The path of the righteous man
戛纳的海滩银幕,紧挨着电影宫。白天不放电影时,懒散躺满赤膊男女,荷尔蒙被阳光炙烤,兹兹冒着油光,好像下一秒就会有交配进行。到了晚上开放电影,海风轻抚白幕,光影交错,让这片沙滩突然变得好文艺——直到那个叫昆汀的家伙杀了回来。
在《低俗小说》拿下金棕榈后20年,昆汀在戛纳海滩银幕的纪念放映中登场,迎接他的是满沙坑信徒的山呼海啸。整个场面犹如音乐会,而昆汀表现得也足够像个摇滚巨星:面对那些斗胆举手承认还没看过《低俗小说》的影迷,昆汀娇嗔卖萌地责骂:“Loser~他妈的二十年,你们都干嘛去了?!”——念“Loser”的时候,一定要像昆汀那样,把元音拖长。
要做个不落伍的影迷,《低俗小说》的确是写在入门手册第一页里的电影。时至今日,它完美的“环形结构”仍是提升观影水平的必修课:这种“完美”不仅体现在叙事结构上几个故事间莫比乌斯圈式的首尾相连,更体现在每个角色身份视角上的环形——凶狠的劫犯会变成被拯救者,黑社会的老大会惨遭爆菊,此时之牛逼和彼时之傻逼,互为对照因果相连。
《低俗小说》结构精巧到了做作,观众看完却浑然不觉,昆汀靠的是所有角色貌似冗长实则幽默的叨逼叨。这一点,天才的昆汀像极了上帝,人物的宿命感是如此强烈,而大量填充其中的也正是无聊又有趣的垃圾时间。无论贵贱,人大概都差不太多,在荒诞喜感地尽情折腾中,悲壮无奈地迎来写就的命运。我对于《低俗小说》最大的好感正在于此,我一直以为你不够正经,最后发现你用足真心。
有的时候说不清电影是对生活的提炼,还是生活是对电影的拙劣模仿。在《低俗小说》之前太多商业作品留下了刻板印象,我们执念枪战必然腥风血雨,却忘了杀人不过头点地,拉屎才是大事情。我们笃信黑帮冷酷无情,却忘了他们也会怯懦迷茫迷信命运。面对一具尸体,是的,有的时候他们更担心的是惹了麻烦,我的老婆跟我要离婚。《低俗小说》几乎在每一个剧情拐角,都拐到了观众观影常识以外,却拐进了日常生活本身的荒谬性之中。
昆汀与传统好莱坞商业电影割席而坐,也与具有知识分子使命感的新浪潮前辈影人不同,犹太人说:“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昆汀的解决方案是:“那我们直接从发笑开始吧”。
从昆汀的第一部电影《落水狗》开始,他的电影表象上不奢谈意义,台词影调充满了好奇、调皮和奇谈怪论,却将自己的三观正义凌然地埋伏在电影当中。有心人自然懂得,还记得萨缪尔杰克逊在《低俗小说》念念不忘的那句圣经么,语出《以西结书》,说的是“正义人之路被自私和暴虐的人所包围”当如何。20年后,萨缪尔杰克逊在《美国队长2》中扮演的神盾局局长假死时,印在墓碑上的墓志铭正是“The path of the righteous man”。
昆汀可能自己没想到,他一路不屑,踏着经典电影套路的尸体高歌猛进,却因嘲讽得如此认真讲究,最终让《低俗小说》成了经典电影的一员。昆汀用其后的作品反复强调:一本正经的和你谈人生太可笑,因为天地也以万物为刍狗,我们在探寻人生道理,而上帝并没按常理设计人类,生活唯一的乐趣就是嘲笑生活本身。
所以,让我们回到摇滚巨星昆汀在戛纳海滩的那句问话,“Loser,你这二十多年,都他妈干什么去了?”是为稻粱谋,还是为虚名累,是在寻找人生的意义,还是在找人生的乐子?看看《低俗小说》吧,它二十年前就给出了答案,人生和电影差不多:有意义不一定都有趣,但有趣的一定有意义。
4 ) 反装B电影在装B者的簇拥下不情愿地登上神坛
预告:本文文字低俗,当然不是因为这部电影,我比昆汀·塔伦蒂诺的境界差远了。我是看到了一些对这部电影的“影评”之后忍不住要低俗一把。
许多地方,尤其是豆瓣上洋溢着的对这部电影的溢美之词,其中许多都是无脑的膜拜,更多的是祭起“后现代解构式解读”的装X大旗,堆砌晦涩且狗屁不通的名词,直至歇斯底里。装X无论何时何地都是可以觅见踪影的,我也要警惕。
也有人跟我提过“我就爱看那些看不懂的电影,比如《低俗小说》”。当初这句话给我一个很深的印象,这部电影就晦涩难懂,至少也是《穆赫兰道》那样吧。看完以后,我发现这部电影一点也不难懂,没有任何难理解的地方,并且,人家名字都叫《低俗小说》,有个狗屁内涵。它的唯一内涵就是调侃和讽刺那些装X的电影。可叹这部反装X片被无数装X者簇拥着,抬上了神坛。
上面两段话,我骂的都不是这部电影。其实这还是一部挺不错的电影。昆汀的风格之一,就是最彻底的颠覆、嘲讽我们现实生活中所奉行的那些规矩和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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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这部电影的结构,有人说它是环状结构,然后顶礼膜拜。也许在这部电影诞生的1994年,这种结构是一种颠覆式的创新(具体情况我不清楚),但是在今天,此类结构的电影已经多如牛毛,至少《记忆碎片》要更牛得多吧。没有觉得有啥新奇的,可能只能怪我看这部电影太晚了吧。其实根本谈不上环状,就是把故事线索拆成几个人,每个片断有不同的主角,然后首尾呼应。从叙事结构上来膜拜这部电影,仅仅是因为它诞生于1994年么?
真正我觉得此片NB的在于情节和语言。导演的境界已经超越了玩世不恭,是彻头彻尾的嘲讽。因此本片情节很荒谬和“低俗”,比如布鲁斯·威利斯的传家宝是通过他爸和战友藏在屁眼里才保存下来的,还说的一本正经,满面深沉。
<图片2>
约翰·特拉沃尔塔两场动作戏都是拉完屎发生的,在马桶抽水声中,一场是拿枪解围,一场是被人乱抢射死。布鲁斯·威利斯和黑帮老大一起被绑架,那气氛渲染的,观众都以为那两个绑匪是变态狂,会拿把电锯把他们切成一块一块的之类,结果呢,嘿嘿谁看谁知道。布鲁斯·威利斯的女朋友,大祸临头逃跑的上摩托前还唧唧歪歪,让人恨不得扇两巴掌。塞缪尔·杰克逊遇到一个白痴朝他连开数枪,结果一枪未中,于是他认为这是神迹,是上帝的召唤,当即决定金盆洗手。乌玛·瑟曼吸毒昏厥,打扮得像耶稣的毒贩子却在这紧要关头到处找医学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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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汀亲自出马的那一段,两个人开着一辆载着无头尸体到处都是血的车来他家,他想到的是他老婆发现了会闹离婚。如此种种荒唐怪诞的人和他们的言行,造就了《低俗小说》的“低俗”和对好莱坞正统大片乃至道貌岸然的社会的嘲讽。
<图片4>
这样的情节离不开彪悍的台词。这是一部十分聒噪的电影,每个角色都絮絮叨叨,废话连篇。但是这高密度的台词非常好的迎合了本片荒诞的气氛和情节,而且还非常好笑。
再说这部电影的“内涵”。我觉得它的内涵就是没有内涵,彻头彻尾的嘲讽那些装内涵的电影和人。结果它不幸的被一群它所唾弃的人填塞了很多“后现代解读和内涵”。
总而言之,这是一部很不错的电影,风格独特,也许在那个时代开创了一个风格的先河。最最可悲的是,这部反装X片被一堆装X犯簇拥着,狂欢着,尖叫着。也许昆汀知道了这种状况,会苦笑一声,咒一句f**kers吧。
<图片5>
微信公众号:肥嘟嘟看电影(feidudumovie)
5 ) 低俗小说的秘密
文森/Vincent,从厕所出来被打死的倒霉蛋,舞跳得不错
朱思/Jules....懂圣经的黑哥们,后来金盆洗手
米亚/Mia....可爱的吸毒女郎
Marcellus....凶狠的黑帮头子
Butch....收钱打假拳的家伙,怀揣祖传金表
兔宝宝(Honey Bunny)/南瓜头(Pumpkin)...在餐馆商量怎么样抢餐馆的雌雄大盗
好了,其它的人物边看边想你也能想起来了。下面奉上这篇强文。
by Roger Ebert
四天来我们都坐在黑暗中,一个场景一个场景地揣摩“低俗小说”这部片子。我们把影碟机倒来倒去,一会儿暂停,一会儿慢进。我们有整整300个人,而且还是很民主的:无论谁有什么发现,我们都停下来讨论。目标就是好好研究研究这部迷宫似的电影。
当然,也有人不喜欢“低俗小说”。在美国票房超过一百万的电影中,这可能是最不受欢迎的一部了。一些人来信说,这片子太暴力、太表面化、太下流,“狗屁不通”,他们看了20分钟,30分钟,或一个小时,就走开了。然而对喜欢这部电影的人来说,昆汀·塔伦迪诺的电影是近年来的片子中最令人着迷的了。他们讨论影片的每个细微之处,那种热情程度恐怕只有讨论库布里克的“2001”时才出现过。在大学里的年轻人中间,就没什么近年来的片子能超过这部了。
从“公民凯恩”到“沉默的羔羊”,我对很多电影作过这种一个镜头一个镜头的分析。我发现,要是你找来一大群对待电影态度严肃的人,坐在黑暗中,并请他们自由地发表看法的话,无论什么问题,都有人会给出答案。比如这次,毫无疑问,有一回在黑暗中发表见解的就是一个11岁左右的孩子的声音。
四天过后,我越来越崇拜这部影片了。它比看上去要微妙、复杂得多。困扰首次看这部片子的人的那些问题,实际上在昆汀·塔伦迪诺和罗杰·阿弗里所写的剧本中(获得奥斯卡最佳剧本)都有解答。当然,第一次看的人是想不出来的。
影片的故事是相互交织的,而不是按时间顺序展开,因此影片的首位得以呼应,片子的中间部分实际上都是在片子结尾部分的后面发生。其中的一个主要人物,甚至在被干掉了之后还在屏幕上出现。为什么电影用这种方式讲述?大概有三个原因:(1)因为昆汀·塔伦迪诺就像他的fans说的那样,很厌倦那种拖拖拉拉的线性故事线索。(2)使他的剧本类似于计算机上的“超文本”一样,比如你点击“金表”,会看到Butch的故事,点击“足部按摩”,就会看到文森倒霉的约会。(3)《低俗小说》中的几条主要故事线索都是以某种救赎结束的,而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就是朱思大难不死,决定洗手不干。因此,尽管此时在时间并不是最后发生,把它放在影片结尾还是合理的。
我第一次看这部电影时,觉得很暴力,但当我第二遍第三遍看的时候,发现它并非象我以前所想的那么暴力。但为什么看上去会觉得很暴力呢?因为片子总是用幽默的语言插科打诨,推迟暴力事件的发生。实际上,片子中只能统计出七个人的死亡:
——公寓里的三个小混混,椅子上一个,沙发上一个,厕所里一个,是被文森(约翰·特拉沃塔)和朱思(杰克逊)杀死的。
——马文,公寓里的第四个小混混,被文森不小心枪走火打死在汽车后座上。
——文森被Butch(布鲁斯·威利斯)干掉。
——当铺中两个人被干掉:掌柜Maynard和他的朋友Zed。
——还有两个人的死亡没有以直接的方式表现出来:Butch在拳击场上打死的对手,和当铺地下室里穿皮衣的“the Gimp”
与此相反,有几个人在影片中获救。米亚(Uma Thurman)过量吸毒还是被救活,Butch在地下室中救了Marcellus,朱思在餐馆中说服兔宝宝和南瓜头,救了餐馆中的食客们。还有,文森和朱思被人用枪乱射居然活了下来。朱思认为这是个奇迹,是上帝的旨意,因而决定洗手不干。而文森满不在乎,最终付出了代价。还有一条搞笑的线索是讲Butch的祖传金表是怎么辗转得以回到他手中的。
在我们仔细的观影过程中我们发现影片中的许多暴力成分都被置于屏幕之外。公寓中的小混混被射杀时,镜头是对着文森和朱思的。给米亚皮下注射时,镜头在最后一刻切换为米亚突然坐起来。汽车后座的枪击我们也看不到。地下室中的暴力镜头是可见的,但也没超过一般的影片中打斗场面的程度。
这部片子看得越多,你就越会强烈地感觉在故事情节的下面,隐藏着某种宗教意味的东西。很大程度上这与Marcellus的那个手提箱有关,就是文森和朱思在公寓中抢回来的那个。箱子里是什么,我们不得而知,只看到里面有什么在荧荧发光。关于箱子里的东西有很多猜测,但我们恐怕永远不会知道了。我们注意到,开箱的密码是666——撒旦的标记。于是有人想,Marcellus脖子后面那条带子遮住的可能正是666这个号码,他就是恶魔吗?要知道,相信他为上帝所救的朱思活了下来,而蔑视上帝的文森最终死了。
文森在从厕所出来的时候被Butch用枪打死(这部片子中人们上厕所的时候总是会出点事)。我第一次看的时候没有注意到的一个细节是Butch用的枪是Marcellus的,他出去买吃的,把枪留在了厨房台面上。有人说:写剧本的家伙一点也不懒,他们把很多时间花在细节上,而这些细节大多数人不会注意到。
片中还有一条线:许多武器都没用到正地方(没打到文森和朱思的枪,杀死文森的枪,汽车里走火的枪,本用来抢餐馆的枪,当铺里那几个家伙的枪)。而朱思思想上转变之后,他自己的枪甚至用来组织餐馆中暴力的发生。
在片中不太重要的地方我们还发现了一些小秘密。Jack Rabbit Slim’s(Marcellus给Butch交待任务的酒吧)里面吧台的waiter是Steve Buscemi扮演的。就是“落水狗”里面那个说话很快的粉红先生。还有三个在“落水狗”中出演的成员出现在“低俗小说”中,Tim Roth,Harvey Keitel,Tarantino。“落水狗”中有个Vic Vega ,可能与Vincent Vega有点关系。
Butch在自己的公寓里偷偷走过一扇窗的时候,透过开着的窗能看到“Jack Rabbit Slim’s”的标记。还有一个极为有趣的地方,在当铺里能看到一个霓虹灯标志“Killian’s Red beer”,但有些字母坏了,剩下的是“Kill ed”,后来Butch骑Zed的摩托逃跑的时候,他看了一下摩托车的钥匙链,上面有个Z,把这个Z和“Kill ed”拼起来,就得到“Kill Zed”,事实上,那时Butch刚刚杀了Zed。摩托车的油箱上有个“Grace”,而Butch的逃脱不正是上帝的恩赐(Grace)。
有两个镜头我们讨论的很多。一个是文森和朱思在公寓里大开杀戒时屏幕上的金色闪光,那是不是与手提箱有关?另外一个是Marcellus授意Butch打假拳的时候,正对着布鲁斯·威利斯的镜头。布鲁斯·威利斯的脸是半明半暗的,被竖向的分割了。分界非常清楚,我们甚至怀疑是不是用了化妆来增强这种效果。
片子的对话非常幽默,有些地方显然是在向某些经典的著作致敬,不过形式比较现代,比较猥琐。片子开头文森和朱思讨论法国和美国汉堡叫法的不同,让人想起吉姆和哈克贝利·费恩关于法国人为什么不说英语的讨论。朱思总喜欢引用圣经以西结书的一段话,但其实只有一小部分是与原文相同的,更多的是他自己的胡编乱造。
这部片子的一个基本的策略就是用人物对话把暴力场景往后拖。比如,米亚在地上躺着快要死掉的时候,两个男人却在研究注射器的用法。片子的开头也用到这种手法,文森和朱思两人一边走在公寓的走廊里,一边讨论什么足部按摩。这时的镜头是一直跟着他们的。当两个人走到要去的那间房间门口,发现时间还不到,于是继续向走廊深处走去,并且还继续他们的讨论。但此时镜头停了下来,留在那个门口,似乎在用镜头语言告诉我们:这里才是故事要发生的地方。但两个人还在不紧不慢的说话,似乎连摄像机都不耐烦了,于是气氛就显得越来越紧张了。
有些人很喜欢“低俗小说”,有些人则讨厌。但原因是一样的:因为这部片子似乎始终在玩弄观众的期望,从不按规矩来。它随心所欲地组织材料,相比之下美国当前的动作片已经陷入了一个公式化的泥潭。昆汀·塔伦迪诺扔掉了好莱坞编剧工厂里传授的所有那些条条框框,白手起家地创造了一种新的编剧方式。“低俗小说”有可能是未来五年内最具影响力的电影,因为它把我们从无数可以预见的公式化情节中拯救了出来。
因此,谢谢昆汀·塔伦迪诺。
转自天涯论坛 sandorf
6 ) 存档:“仿佛是给上课学习经典剧作的人们一记耳光”——《低俗小说》剧作结构分析
“仿佛是给上课学习经典剧作的人们一记耳光”
——《低俗小说》剧作结构分析
《低俗小说》(Pulp Fiction, 1994)
基本信息
编剧:昆汀·塔伦蒂诺(Quentin Tarantino)
导演:昆汀·塔伦蒂诺(Quentin Tarantino)
摄影:安杰·瑟库拉(Andrzej Sekula)
类型:剧情/犯罪
国家/地区:美国
片长:154分钟
对白语言:英语
色彩:彩色
获奖情况:1995年获得奥斯卡最佳剧本奖,提名最佳男主角、最佳男配角、最佳女配角 最佳导演,最佳剪辑,最佳影片,获得英国影视学院奖最佳男配角,最佳剧本奖,题名最佳摄影,最佳剪辑,最佳影片奖。1994年获得戛纳电影节金棕榈奖。1994年获得金球奖最佳剧本奖。
导演简介
当昆汀被提问为什么不去上电影学校的时候,他回答说,我直接上电影去了。昆汀并不是不想上电影学院,走学院派路线。他曾经在中学的时候上过戏剧课,15岁时决定退学去上表演课。这些尝试都失败了。22岁的他在一家录像带租赁店工作。在那里他不但能够沉浸在电影海洋当中,还能够和其他电影爱好者每天谈论电影,向客人推荐影片。他的第一部影片在最终剪辑的时候被一场大火烧光了,但是其剧本称为了他第二个剧本的基础。24岁的他完成了《落水狗》的拍摄,在当年的圣丹斯电影节上炸开了锅。《落水狗》的成功让好莱坞注意到了这个没有经过专业训练的电影导演/编剧,注意到了《落水狗》这样杂乱、暴力而絮絮叨叨的电影的魅力。好莱坞曾邀请他拍摄《生死时速》《黑衣人》,但昆汀选择了埋头奋斗属于自己的剧本。他把《天生杀人狂》卖给了奥利·弗斯通,更加专注于自编自导《低俗小说》。
影片概述
文森和朱尔斯这两个杀手这天早晨要为他们的大老板马沙去一帮小混混的家中取回一个神秘的公文包,一路上他们遇到了太多让他们措手不及的小意外。老板马沙去了外地,他吩咐文森照顾好自己的妻子蜜娅,也就是说要他带蜜娅去外面吃个饭。一切都顺利进行,直到一个巨大的错误出现。布奇是一个落魄的拳击手,曾经答应马沙输掉一场比赛,但是他却在拳击场上把对手活活打死了,如今他要和自己的女朋友逃跑。南瓜和小白兔是一对情侣,也是一对雌雄大盗。他们今天打算抢劫他们用早餐所在的餐厅,却浑然不知取完公文包的文森和朱尔斯也在这个餐厅里面。
影片讲述了三个相对独立但又内在相连的故事。除了拳击手布奇的故事相对集中以外,其他两个故事都被打散拆乱,其中涉及的人物和道具细节星罗棋布于整部电影中。正是这样的处理方式让《低俗小说》一夜成名。著名影评人罗伯特·伊伯评价说:“昆汀写的这个故事,仿佛是给去上剧作班学习经典剧作的人们一记耳光。”
结构分析
非线性讲故事是昆汀影片的标志性特点,乍看之下他的故事顺序显得杂乱无章。《低俗小说》由三条看似独立但是相互交织的故事线组成。在昆汀眼中,杀手文森是第一个故事的主角,拳击手布奇是第二个故事的主角,文森的同伴杀手朱尔斯是第三个故事的主角。虽然三个故事由各自的重点,情节点各不相同,但是它们在很多方面相互联系并且产生了互动。影片开始于南瓜和小白兔劫持餐厅,然后转到文森、朱尔斯、布奇的故事,连带介绍了其他重要的角色,例如老板华沙以及清道夫老狼。故事最后回到了刚刚开始的餐厅里面,文森和朱尔斯也来到了这个餐厅吃早饭,无奈这个餐厅被劫持了。全片一共有7个叙事段落,其中3条主要的故事线通过黑场加白色标题分隔。
1、序曲:餐厅(1)
2、引入“文森和马沙的妻子”的前言
3、“文森和马沙的妻子”
4、引入“金表”的前言(a闪回,b现实)
5、“金表”
6、“邦尼的情况”
7、尾声:餐厅(2)
如果按照原始故事的时间顺序,这七个段落应该这样排序:4a,2,6,1,7,3,4b,5。段落1和段落7中的某些部分是重叠的,却是从不同角色的视角来讲述的,段落2和段落6同样如此。这样的机构方式不但是章回式的,而且是一个通过切开时间线造成了环状结构的假象。
尽管有很多分析者直接将这种结构命名为环状结构,但在事实上它和例如《暴雨降至》、《时间》等这样的环状结构影片是有区别的。后者的时间顺序甚至逻辑是无法恢复正常的,也就是说,它们创造了属于自己的逻辑。这样的影片并不在于强调时间逻辑,而在于强调影片所要表达内容周而复始的出现,可以是《暴雨降至》中人和人之间难以明晰的仇恨,可以是《时间》中对美貌的欲望而陷入的恶性循环。
一开始,序曲:餐厅(1)部分中南瓜和小白兔聒噪地交谈着。看似漫不经心的话语逐渐引向了他们又可笑又认真的计划:抢劫他们正在用早餐的餐厅。他们依然平静地向服务员要咖啡续杯、结帐,紧接突然掏出手枪,对餐厅里面的人大喊:我们要打劫!这个段落镜头基本紧紧框住两个主人公,甚少给餐厅的环境镜头以及其他顾客的镜头。一直到他们拔枪抢劫,也给的是两人中景,而没有马上切到餐厅里其他顾客惊愕的反打镜头,而造成两人的这声打劫怒吼好像没有引起其他人的反应,显得有些滑稽。正当观众期待顾客反应镜头的时候,导演把影片标题字幕安排进来,伴随着上世纪怀旧的摇滚音乐,低俗小说开始翻页。这样的安排大大增加了观众对这对雌雄大盗打劫是否成功充满了期待。
字幕过后观众满以为会继续餐厅的场景,结果出现了两个毫不相关的人物。通过对话我们知道了他们是文森和朱尔斯。他们之间的对话幽默、肮脏,听起来痛快。他们的职业也肮脏、也痛快。我们从字里行间了解到他们的老大华沙,还有老大的妻子蜜娅,这些都为下文做了铺垫。他们进入小混混的房屋,朱尔斯在杀死小混混以前背诵出了(有可能是杜撰的)圣经选段,小混混当场毙命。正当观众琢磨讨论文森和朱尔斯的杀人如麻,并不得不承认朱尔斯的那段圣经选段非常帅气的时候,“文森和马沙的妻子”的字幕出现了。
下面的段落仍然以一个新的人物的出场,伴随着另一个角色低沉的画外音。布奇这个角色通过一个固定镜头得到了正面出场,而画外音的主人马沙则一直吊着观众的胃口。这个场景里面,仅给了马沙一个后脑勺的镜头,观众仅知道他是一个肥硕的黑人。到这里,故事似乎又走向了别处。这时文森和朱尔斯穿着和上一个段落完全不一样的服装出现了。他们手中拿着公文包,观众理所当然地理解为他们已经解决小混混回来了,但是对于奇怪的服装导演没有给任何解释,剧情紧接着转入为文森和马沙妻子的相见进行铺垫。
“文森和马沙的妻子”是一个相对完整的章节,它较为顺畅地进行了起承转合的叙述,巧妙穿插了导演对上个世纪里年轻人的各种风潮的怀旧情感:和大老板的妻子蜜娅约会、跳扭扭舞充满了性挑逗的意味;两人前往的餐厅充斥着经典的音乐、电影,就连服务员都是充满时代标志的人物;卷烟以及后来闹剧般的服毒过量危机无不反映了当时人们对毒品的态度。
终于文森和毒友采用拙劣的方式让蜜娅起死回生,虚惊一场,作为这个段落的结束。短暂的黑场过后,时空人物又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老旧的色调和小孩子看电视的场景或许能让观众估摸这是一个回忆片段,来访上校的给小孩子讲的这个关于金表的故事让人忍俊不禁。镜头一转,前一个段落的布奇又出现在了眼前。原来这一段回忆是属于他的。拳击手布奇正要参加这场他答应过马沙要输掉的比赛。
随着“金表”的字幕出现,观众了解到布奇非但没有输掉比赛,还把对手给当场打死了。胜利的喜悦来自于自己宝刀未老,更来自于他背地里进行的黑市赌拳赢得了更多的钱,然而他现在要疯狂逃命。他来到和情人事先约好的汽车酒店里,一夜缠绵。第二天正准备离开这个城市的时候,布奇发现情人没有把他实现吩咐过的金表带在行李中。布奇冒险回到了住处,取回了金表,遭遇应马沙吩咐前来追杀布奇的文森。文森忘了带枪而去了洗手间,出门即被捡到枪的布奇打死。这样的处理极大地打破了观众的常规观影心态。在上一个章节里面作为主角的文森在这里被轻描淡写地处理了。不像一般的剧作方式,布奇和文森这两个角色之间没有过多的情节交集。有分析者认为,这种处理方式恰好印证了生活的真实状况:一个人在自己的人生中是主角,但在其他人的人生中就是个一闪而过的跑龙套。接下来的时间里,布奇和马沙从相互斗殴到共患难,带着观众经历了一段口味浓重、充满暴力和极端行为的旅程。布奇的故事也到达尾声。
至此全片的主要人物都悉数登场,然而在“邦尼的情况”字幕后又出现了一个新鲜的面孔。画外音听起来非常耳熟:原来影片又回到了朱尔斯杀人背诵圣经的段落。观众唤起了一开始险些遗忘的疑问:他们杀死了小混混以后发生了什么事情,以至于他们还公文包的时候穿着那么滑稽的衣服?这个新的人物冲出厕所对这朱尔斯和文森就是一阵扫射,但是一枪也没有打中两人,朱尔斯觉得自己遇到了神迹,觉得上帝似乎要告诉他什么。在回程的路上文森误杀了作为人质的喽啰,由此剧情出碰到了“邦尼的情况”的核心:他们来到朋友吉米家里避风头,但是要在一小时内、吉米的妻子邦尼下班回来以前把尸体处理好、把车子弄干净。马沙派给他们颇有性格的清道夫老狼助阵,终于有惊无险,唯一的改变就是他们得把染血的西服换上吉米的滑稽T恤。观众心领神会了这身衣服的提示,也开始组织整个故事的时间逻辑顺序。朱尔斯和文森决定去吃个早餐,来到正是一开始南瓜和小白兔要打劫餐厅。这一次,在开头作为主角的南瓜和小白兔此时成为了配角。已经相信神迹的朱尔斯控制住了场面,狠狠地教训了南瓜一番。朱尔斯和文森就穿着那身T恤离开了餐厅,全片结束。
从以上的分析来看,《低俗小说》并不是一部严格意义上的环形结构叙事电影,而是把某一个段落(餐厅段落、朱尔斯杀人背诵圣经段落)从中间拆开分置于影片的开头和结尾,并采取了多角度叙事的方式使得段落更加丰富和立体。导演选择拆开的这些段落是有原因的,因为它很好地提炼出了故事的主题:对暴力的探讨。南瓜和小白兔是玩世不恭的雌雄大道,他们倚仗自己的小手枪打劫银行、加油站,并以此为乐。而朱尔斯曾经是杀人如麻的杀手,经历所谓神迹,通过诡异的逻辑说服了自己,称自己受到了感化,歪打正着地对南瓜和小白兔开恩,决定不再杀人。这是具有讽刺意义的表现手法。用这个段落包裹全篇,无疑比“文森和马沙的妻子”或“金表”来得更有深意。
此外,每一个零碎的段落的衔接上,导演都使用了引进新人物的手法。例如要讲文森的故事的时候,是通过布奇和马沙的对话开始的;要讲文森买毒品的故事的时候,是通过文森的毒友的妻子和朋友的对话开始的;要讲布奇的故事的时候,是从布奇小时候遇到的上校开始的;要回过头来将朱尔斯的故事的时候,又是从同一个场景里另一个人物的角度开始的。这样的处理能够时时刻刻保住观众对影片的新鲜感。
倘若把这些零碎的片段按照4a,2,6,1,7,3,4b,5的顺序串联起来,这部影片就失去了一半的色彩。原本这些故事里人物诉求是很简单的,总体情节也是相对俗套的。如果按照正常顺序来叙事,那么这部电影就成了一部不折不扣的低俗电影了。然而正是导演这样的结构安排,让故事变得新鲜、好玩,加上导演在细节处理上总能发挥到极致,给观众非常过瘾的观影感受,在吸引人这方面做到了最好。
小结
1. 选取关键段落进行拆分和多角度描写,能够帮助提炼主题。
2. 段落衔接上的处理保持观众对影片的新鲜感。
3. 形式上的创新能够增加内容的可观赏度。
所有新人导演都该去向昆汀学学怎么讲故事。
忘不了Uma Thurman和John Travolta的狐步舞
不要在上厕所的时候看书 不要过量吸毒 不要把枪放在厕所门口
有时,想要说清楚某部电影“为何如此经典”并不容易,但对《低俗小说》而言似乎要简单很多——如果你不那么严肃的话。你或许听过昆汀如何玩转“环形-自我指涉”的结构、完成对叙事惯例的解构——这很正确,然而真正造就经典的却是一些更直白、浅显甚至“低俗”的内容,包括荒诞幽默的对白、鲜活奇特的人物以及稀奇古怪的情节。我有好几年没再看它,可还记得二人关于“捏脚”的对话、敏感脆弱的布奇女友以及那场滑稽的扭扭舞比赛,当然,还有散发着金光的神秘皮箱。昆汀天才般地制造了这些内容,让它们侵入到观众的记忆深处。也许数年后的某天,街头上突然放起《Girl,You'll Be a Woman Soon》时,你还会回想起影片中自在舞动的乌玛·瑟曼。
9岁的时候《无耻混蛋》刚出,满怀期待把它给看了,到了割头皮那段导致我再也不敢接触cult片。直到上个月才克服阴影看《被解放的姜哥》,感觉爆爽!于是迫不及待翻出昆丁的一堆旧作,现在又发现越经典我就越不知所云,频频作呕。——写于2014,写这个的人是傻逼,不过不想删(2016重看,拔高一星至四)
你的漫漫人生,我有多少戏份
乌玛瑟曼太惊艳了,vincent读的书叫做modesty blaise,讲述一个跟jude一样的圣经演说癖的杀手的故事,every time he goes to the bathroom,bad things will happen。
剑走偏锋,成就鬼才
【A-】重看,故事用一个关键词就可概括:逗你玩。昆汀在每一处,都会颠覆观众从经验中得出的预判。你以为人物要做这个,他就不做,你以为他会这么说,他就不说。让角色与情节背离人的认知很简单,难的是如何出人意料后再圆回来让人接受,更难的是如何将一个个拐弯集合成拥有统一情节与主题的故事。昆汀完成了一个难度很高,更根本无人想过的任务。
我以为爱上厕所的Vincent是主角,一次拿枪指人一次被人指,没想到挂了;我以为爱撩汉的Mia会和Vincent偷情做爱,没想到吸毒过量休克,更没想到的是居然救活了;我以为爱背圣经的Jules会冷酷到底,没想到两次念完圣经后一次杀人一次放人;我以为总被恶梦惊醒的Butch在得瑟的拿回手表后会死在家里或者吉他店里,结果居然反杀所有人;我以为掌控一切的老大Marsellus会笑到最后,没想到绿帽子带着还被fuck ass(Butch推开门的瞬间不仅仅是Marsellus的心理阴影,也是我的心里阴影);我以为誓死不工作的Pumpking和Honey Bunny会像雌雄大盗,没想到只是一对傻逼。为什么每个人的结局都跟我想的不一样??!!!!!
昆汀·塔伦蒂诺代表作,1994戛纳金棕榈奖。①独特而复杂的环形叙事结构(同1994金狮奖[暴雨将至])。②乌玛瑟曼与屈伏塔的惊艳舞蹈,致敬戈达尔[法外之徒]。③堪称教科书的剪辑:文森与兰斯的交叉剪辑-远景vs近景,长镜vs快切,动作幅度-定调与时间对比。④时间扩展:救活米娅一段。⑤各种黑色幽默。(9.0/10)
文森上了三次厕所,每次都出事
昆汀在这部集中展现了他的恶趣味:恋脚,屁眼,假奶,穿洞,SM,血浆。台词功力超屌!杀人时间还太早,再聊一会儿。2021.11.17三看。
非线性的叙事电影的代表作。结构巧妙而富有深意,精彩的对白。片中每个人的身上都有着美好的品质,却都无可救药的走向了黑暗与迷茫。各个段落不分首尾,互补结构,开头和结尾相连,暗示现实中类似影片中的情节总在发生,永不停歇。台词:为什么我们一定要不停地说废话来维持气氛?只有当你找到一个真正特别的人时,才能闭嘴享受片刻的沉默。
低俗故事的高级讲法
怎么会有人说这部电影不好?五年间我看了至少六七遍,它是这么好玩而且嚼劲十足,开心得让人觉得在读一本好小说,昆丁是个很赞的story teller,这不就够了吗。
我爱特拉沃塔的舞。
事实证明,编剧恒大于结构。玩弄技术者必将悲惨淹没于日新月异中,新潮变做作,做作变老土。演员都是熟人,OST很好听。Travolta有点PITT的味道,昆汀大叔妒嫉他,竟把他写死了。讨厌拳击手,暴菊黑屋子太搞了。。Maria deMedeiros甜美性感小魔女——不是LES太可惜!
即便剧情偶尔略无聊也能吸引人看下去,看着看着又觉得暴戾气息好浓。
对于这样一部诞生于1994年的电影,它已经值得五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