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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片证明一件事:我狼从不让人失望。感情到位,场面精美,故事完整,群戏随时爆炸。至于说剧情简单,我觉得只是节奏问题,如果节奏合理一些剧情完全够用。不过是情节太紧凑显得起伏不大,给人成功失败一瞬间跑马灯过完一生的感觉。单就歌舞部分内容足够精彩,没人能说我狼的嗓子身段一个不字儿,传达的鸡汤立意我也全部吃下了,尽管人物的特点没有时间好好凸显出来,但角色多少都有兼顾,或许制作成歌舞剧细细展开会很好,还是像Galavant一样的双男主剧呢!
剧情简单也有好处,本片看着很省心。戏是积极向上的HE戏,不过男主不是伟光正,虽然做的都是好事,比如给freaks送温暖,为贵族子弟寻自由,但并非出于无边大爱,其实主要为了赚钱。撒小谎,办大事,彼此都得益,何必太较真。虽然本片也告诉你:梦想很重要。但这碗鸡汤只是剧情需要,并没有很认真的在向你推销,因为男主太顺了,顺到你在追梦之前也会下意识地检查自己是否有男主光环。男主身怀才华可以去追梦,如果不是男主命,做梦谨防连累他人。(鉴定自己是否男主命可检查以下几点:能否顺利迎娶白富美,妻子支持,孩子懂事,银行大方,劝谁谁入伙,用谁谁给力。)
出演完美的成熟男人,我狼是绝对够格的,可惜他的褶子作为个人魅力的一部分,在演青年时显得有点出戏,还好大部分剧情都在婚后25年,五十岁的阿狼演个四十岁还是很有说服力的:白马王子算什么,即使结婚25年,休嚼克曼还是可以骑着七彩大象迎接你。
休嚼克曼诠释现实角色要比演超级英雄帅得多,甚至可以说超雄是在限制他个人魅力的发挥,换句话说,他本身要比超雄更有感染力。至少在这个角色上,在一个有点鸡汤,缺少矛盾激斗的故事中,他也成功地引起了大家足够的兴趣。
一般来说,角色的吸引力是会高于演员的。好的角色,性格鲜明,风格迥特,能自圆其说,通常喜好稳定,也没有“慎独”的需要,比容易行差踏错的真人好多了,这也是为什么演员总需要“人设”来吸粉。
也有例外,休嚼克曼是我认识的唯一一个比角色更有魅力的演员。
他也做些Wolfie做的那种超级英雄的事,但没有Wolfie的坏脾气;他也有Angier追名逐利不顾一切的一面,只不过做得比Angier漂亮很多;不小心流露出不耐烦时,他就是训练机器人Atom的sloppy拳师;他像出身低微的马戏团团主那样能歌善舞,同时也风度翩翩,不输贵族。我认为他诠释得最好的角色包括同类角色,是为了亲人不惜铤而走险的Keller:好人,与人为善的标准好人,但环境欺人太甚的时候,他报复起来也毫不犹豫。许许多多角色的塑造中,有人对阿狼伸出爪子的形象挥之不去,但我在看这些角色时从不出戏,更不会联想到金刚狼。即使他有一身腱子肉,也没有因此被定型,总之他演谁,我看到的就是谁,因为阿狼自己的东西,比他任何一个角色都要多。
我狼的歌舞比演技好,相貌又比歌舞好,身材又比相貌好。他的“偶像包袱”也和一般人不一样,反派、咸湿、娘炮、吃软饭都可以,但基本没有过毁容求演技的时候,他也总是选择去演那些漂亮角色,一个高大可靠的provider,似乎从来无意突破自己,却不是受外形限制的结果,毕竟他演娘炮也是拿了奖的。话说回来,为什么证明演技一定要变丑变胖呢,这似乎是个很大的噱头,某演员为了某片速胖/速瘦,大家热烈鼓掌,其实阿狼在体型上做得甚至比这更多更卖力,但这不是他的噱头。
P.T这个角色,在我看来已经很接近他本身了。他的讲话方式,他的热爱家庭,他的略显浮躁,偶尔不着调,他的努力,忠诚,娱乐精神等等,尤其是火场救人那一幕,别人冒险的时候他阻拦,自己救人的时候也不惧危险。这就是我心中的阿狼本人:一个理智的保护者,一个冲动的英雄。
这首歌一出,是真正让我凝聚注意力的时刻。
整个旋律和歌唱都非常棒,但是更棒的是,它运动了电影化的表现手法。
因为我们知道,饰演瑞典女歌唱家的丽贝卡·弗格森并不是本人献唱。
但是她对整首歌曲的演绎,不只是在“配合”歌曲,而是为它加分。
她对这首歌曲的理解、肢体动作、神情;
包括电影动用的各种各样的拍法,对歌剧院环境的描述;
听众、男主人公、男主人公的妻子……
扎克·埃夫隆和他心仪的女孩;
这些人都被包围在这首歌曲的情感波动之中,在情绪上是多线并重的。
这首歌如果在情感上没能打动观众,那她接下来去美国东西横穿也就站不住脚。
也正是这首歌打动了狼叔,走进了他的内心世界。
毕竟狼叔和原配老婆也是青梅竹马,之前也没啥矛盾。
但就是这一刻,舞台侧面的狼叔一下子被震撼了。
有意思的是,镜头给到米歇尔·威廉姆斯演的妻子,她也被震撼了。
所以她就不断地观察着老公和台上的女歌唱家。
《This is me》这首歌曲跟《马戏之王》里之前听到过的所有的歌都不一样。
所有的副歌伴唱的部分都让人觉得非常舒服,音区也非常合适,很容易传唱开。
如果音区太高的话就不好流传,因为不好唱。
而这首歌是又好唱又让人印象深刻。
节奏和声部的组合也符合当下的流行音乐。
比如这里明显受到了电子舞曲风格的影响,歌词都很短,也不要悠长的旋律。
一般来说像广场舞的舞曲节奏,比我们的心跳要快一点。在这样的音乐里跳舞是不会累的。
因为节奏比旋律更能对人产生影响,消除疲劳。
节奏有催眠作用,就像通宵蹦迪不会觉得累,但是通宵跑步就累死了。
所以在节奏里蹦跳就会忘了累。
也正是因为这个歌的独特性,让它与《马戏之王》里其它歌曲都不一样,能够脱颖而出。
do re fa mi, do re fa mi 你听了可以跟着一起唱 。
让你觉得很简洁,用最简单的方式写出让人印象深刻的曲子,这就是参考了贝多芬的作曲方式。
像《命运交响曲》那么简单的旋律、《欢乐颂》这样的大合唱,都很利于传唱,这就是最高级的。
我们为大家请到了著名电影评论家葛颖教授和上海音乐学院的女神教授田艺苗老师共同奉献《马戏之王》全国独家,同声评论专场。
上海影迷的朋友打开购票软件时可以注意“同声评论场”的字样。
这颗安利很柔软吧,比我爱音乐的内心还柔软。
主讲人介绍
田艺苗,音乐作家,曾获音乐教育学士,作曲技术理论硕士和高级复调博士学位,现任上海音乐学院作曲系副教授。
葛颖,电影编剧,电影评论家,开创同声评论观影。被影迷们称为:行走的电影百科全书。代表作:《漂移在影像的河流上》、《电影阅读方法与实例》
文:Xi |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artag
畸形秀顾名思义,指展示具有异常生物特征的人,例如侏儒、巨人、双性人、身患疾病外貌畸变的人等等,有大量纹身和穿孔的人、吞剑和吃火表演有时也会出现在畸形秀中,表演者均为能使观众惊异的怪人。
在16世纪中叶,畸形秀首先在英格兰兴起,畸形人被当作娱乐的对象,人们蜂拥去看他们被展览。除了疯狂的展览,畸形秀在酒馆和露天游乐场也很受欢迎,通常穿插有才艺表演。例如在18世纪,一名叫Matthias Buchinger的男人天生没有手臂和小腿,他以出众的魔术和音乐才能在英格兰和爱尔兰谋生。
畸形秀在19世纪作为一种成功的商业行业达到成熟,并席卷了美国。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新中产阶级崛起,美国文化发生转变,人们开始认为休闲娱乐活动和工作同样有益,这促使了畸形秀的风靡,使畸形秀遍布游乐园、马戏团、廉价博物馆等地(畸形秀常作为马戏的穿插表演,是马戏团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什么恐怖的畸形秀能在19世纪成为一项娱乐活动呢?主要是因为科学落后。那时人们普遍认为畸形是上帝的惩罚,通过虚假和夸大宣传的畸形人都被赋予了神秘的色彩,常被宣传为一个灭绝的种族或人类进化链上缺失的链条,再请几个医学砖家来证实,极大地激发了公众的好奇心。对畸形的狂热甚至促进了科学的发展,学者们开始关注畸形的成因,畸形学(teratology)兴起。
到了20世纪,随着医学的进步,畸形被揭开了神秘的面纱,例如“狗脸男孩”实际上是因为多毛症、“米尼翁企鹅女孩”身患海豹肢症、“龙虾手男孩”患先天性缺趾……畸形人通过医学的解释不再神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为畸形秀是对畸形人的压榨, 最后在1984年被抗议不尊重残疾人后淡出了历史舞台。
巴纳姆(P. T. Barnum,1810 – 1891)在电影《马戏之王》中被塑造成了一位正能量的“造梦大师”,虽然他现实中的确是最出色的马戏团运营者之一,被奉为现代广告之父,但是人品堪忧。他的营销中充满了虚假宣传等道德失范行为,他这么为自己辩解,“我不相信欺骗公众,但是我相信要首先吸引他们,然后取悦他们。”
他号称“每一分钟都有人上当受骗”,因为他的节目中包含了每个人都喜欢的成分,这种套路在1948年被心理学家命名为“巴勒姆效应”,指每个人都会很容易相信一个笼统的、一般性的人格描述特别适合自己。“巴纳姆效应”是“主观验证”的作用,人们如果想要相信一件事,总可以搜集到各种各样支持自己的证据。巴纳姆把人的这种心理特点运用得炉火纯青,编造的模棱两可的奇闻轶事很容易让观众相信。
巴纳姆的成功可以说是建立在欺骗上的,其中还掺杂着鲜血。1835年,年仅25岁的巴纳姆靠压榨一名叫Joice Heth(1756 – 1836)的黑人女奴获取了第一桶金。他购买了这名女奴,对外谎称她161岁,是华盛顿总统童年的护士。年迈的女奴眼瞎且几乎全瘫,还被迫每天工作10-12个小时,一遍一遍向观众讲述编造的小华盛顿的故事,为巴纳姆带来了每周1,500美金的可观收入。最后女奴过劳死,死后还被公开解剖揭露真实年龄,每名参观者需缴纳50美分,被巴纳姆榨取得一点儿不剩。
行骗获利后的巴纳姆在1841年买下纽约市百老汇大街的Scudder's American Museum,,后更名为巴纳姆美国博物馆(Barnum's American Museum)。他故技重施,在次年创造了著名的斐济美人鱼骗局——把一只幼猴的躯干和头部,与鱼的后半部缝合,再覆盖混泥纸浆而制成,对外宣称是捕获的人鱼标本。在该标本展览的近20年中,始终没人相信那是假的,混合标本的造假方法直到今天还不断被模仿。
巴纳姆美国博物馆的另一招牌是“拇指将军汤姆”,即侏儒Charles Stratton。巴纳姆谎称当时年仅4岁的拇指将军为11岁。经过训练,拇指将军5岁能饮酒,7岁就能抽雪茄,擅于模仿大力神和拿破仑。他与巴纳姆来到欧洲巡演,广受欢迎,甚至受到了维多利亚女王接见。
在欧洲巡演期间,巴纳姆结识了“瑞典夜莺”Jenny Lind,高价邀请她到美国巡演,意图利用美国人对欧洲高雅文化的憧憬大赚一笔。与电影不同,巴纳姆和Jenny Lind并无任何暧昧,两人完全不是一路人,巴纳姆是个唯利是图的商人,而Jenny Lind演出是为了慈善事业。道不同不相为谋,两人合作不到一年便分道扬镳。
通过音乐会获得的巨额收益,巴纳姆进一步施展自己的商业抱负,建戏院、举办选美比赛、建水族馆、设立蜡像专区等等。随着博物馆的壮大,馆内的怪人也越来越多。连体兄弟Chang and Eng以艺名"Bunker"活动,为了供自己的十几个孩子上大学(很多畸形秀表演者虽然身体残疾,但都建立了家庭生儿育女),他们直到晚年还各处巡演,1860年末曾在巴纳姆的博物馆表演6周。
在1860年,博物馆有档案记载的畸形秀表演者有13位,包括三名侏儒、一位黑人母亲和两个白化病孩子、来自瑞士长胡子的女士、高地胖男孩、智力低下的黑人等,随后又加入了女巨人Anna Swan和新一代拇指将军Commodore Nutt。在美国内战期间,巴纳姆博物馆吸引了大量观众,为大众逃避现实冲突提供了娱乐场所。
然而好景不长,一场起因不明的火灾在1865年摧毁了巴纳姆美国博物馆,巴纳姆后来重建的博物馆在1868年也因为火灾毁灭,接连两次打击让巴纳姆损失惨重,在60高龄才决定进军马戏团产业,最后成为了马戏之王。马戏团的名字几经修改,曾经被命名为“P.T. Barnum's Greatest Show On Earth”,电影主题曲“the Greatest Show”就是由此而来。
尽管畸形秀一直到20世纪初才没落,对畸形秀的谴责早就存在,很多中产阶级认为这是一种不道德的表演,正如电影中的剧评人所说“是人性的狂欢”。然而畸形秀并不完全是罪恶的,一些学者认为畸形秀使美国文化对待畸形更包容。更重要的是,对于天生畸形无法从事普通工作的人来说,畸形秀是唯一的谋生途径,出名后可获得较为丰厚的报酬(巴纳姆付的酬劳就很公道)。
大卫·林奇在1980年拍摄了一部以真实故事改变的电影《象人》(The Elephant Man),电影的主人公名叫梅里克(Joseph Merrick),他罹患怪病严重畸形,整个身体布满了肿瘤和赘生物,只能靠在畸形秀演出谋生。经纪人给他取名“象人”,称他的症状是因为其母亲在怀他时被马戏团的大象撞到后受惊而产生的,把他宣传为半人半象的怪物。但即使在畸形秀流行的英国维多利亚时代,象人也因可怕的外貌被禁止演出,在警察查封时,经纪人愤怒地说道“He is a freak!How else will he live?”
由于无法表演没有收入,经纪人把气都撒在象人身上,使象人受尽了非人的虐待。梅里克的悲惨遭遇让一位名叫特里夫斯的年轻医生同情,他回忆梅里克是 “我见过长得最恶心的人……我从未遇见过如此畸形,如此形单影只的人。”他把梅里克从黑心的经纪人手中救出,在医院给他提供了永久的住所,梅里克第一次有了做人的尊严。
特里夫斯医生邀请梅里克到自己家做客,医生的妻子与梅里克握手问好,梅里克第一次被人以礼相待(特别是女人),第一次知道正常人的居所是怎样的。
然而梅里克真的在医院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吗?事实上他在医院依然无法摆脱被展示的命运,他被用于医学研究,上流社会出于好奇不断前来拜访。这些拜访者并不是真的关心梅里克,他们内心鄙视梅里克,只是把结识怪人当作时髦,特里夫斯医生也因此出名。特里夫斯医生感到困惑,不禁问自己“这都是为了什么?我为什么要这样做?我是个好人还是个坏人?”纯粹的善良也许并不存在,但虽然医院无法让梅里克过上自由独立的生活,礼貌的歧视总比赤裸裸的歧视更能让人接受。
《马戏之王》所倡导的人权平等和畸形秀充满了矛盾,畸形秀本身就充满了歧视,这种歧视存在于外部的观众,也存在于马戏团内部。畸形人在畸形秀中被看做是动物,而非平等的人,当人如此简单的愿望对他们来说确是奢求。
著名重口味动漫《少女椿》的故事就跟马戏团有关,剧中马戏团集齐了畸形秀中常见的各类异人,其中有一位能够将自己塞进狭窄玻璃瓶的侏儒魔术师,魔术师很受欢迎,然而有一天因为魔术失灵受到了观众的讽刺,嘲笑他是“小人侏儒”,这激怒了魔术师,愤怒地批判观众,“你们这些自私、贪婪的懦夫,没有同情心,我恨你们所有人!”接着用幻术让观众全部畸形扭曲。这反应了畸形秀表演者对观众的真实态度,他们并非不知道观众的冷漠,表演只是为了生存的无奈之举。
电影《畸形人》(Freaks)也饱受争议,影片围绕马戏团里一群畸形人展开。马戏团中的侏儒汉斯爱上了美貌的秋千表演者克里奥佩特拉,然而克里奥佩特拉只想嫁给汉斯后杀害他获得财产。在两人的婚礼上,马戏团中的畸形人欢迎克里奥佩特拉成为他们的一员,这让克里奥佩特拉感到恶心,大喊道“你们这些肮脏污秽的怪胎,从这里滚出去!”虽然同在马戏团,杂技表演者的地位要高于畸形人,即使身处底层,也要歧视更底层的人来获取优越感。最后畸形人实施报复,用极其残忍的手段让克里奥佩特拉真正成为了他们中的一员。
人真的生而平等吗?这或许是个伪命题,至少对畸形秀表演者来说不平等。有些不幸是无法规避的,但看到不幸而努力生活的人总可以感受到一种让人自惭形秽的生命力。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缺陷,在现有的条件下努力乐观地生活吧,虽然快乐虚幻且短暂......
《大娱乐家》(大陆译名:马戏之王)
这部电影有些特殊,我希望能更全面与客观地表达我的想法,所以我选择从故事线、原声带和整体三个角度来评分。首先,在这里【强烈推荐去电影院看这部电影】,你绝对不会后悔。
我期待了很久这部电影,因为当我看了预告后有属于我自己才懂的共鸣,电影展现给我的力量是很强大的,这大概也是当我听着里面的音乐时哭了的原因,但我不觉得羞愧。实际上,电影并没有达到我的预期,但好在原声带拯救了这部电影糟糕的故事线,外加上演员的惊艳演出和精彩剪辑,这些几乎可以让你忘却故事线,尽情享受在这场视听盛宴中。
首先我们来谈音乐。感觉用无数的赞美词都不能简单描述电影原声带的成功,每一首歌都是经过精心制作,并由演员们倾情演绎的。正如前面所说,这是一场视听盛宴,美奂绝伦,激情澎湃的鼓点会让你想在影厅里跟着跳舞,娓娓道来而舒缓的旋律又能震撼心灵到让人流泪,这大概是我继《爱乐之城》原声带后另一个大爱的电影原声带。这些音乐赋予了电影新的生命,让它更生动与感人。我现在想再去电影院看一遍电影,只为了音乐。
但为什么说电影故事线很糟糕?电影始终是围绕着休叔饰演的主角,若是电影内容的表达将平衡的天平向那些被人们所唾弃讥讽厌恶的群体倾倒一些,故事倒不会这样糟糕。我甚至可以用简短的几句话就能概括出电影的全部内容,以致于单调俗套的让人想翻个白眼(不希望被剧透的人请略过接下来这一段):
男主承诺女主要给她最好的生活,然而却只做着无聊的生活。不过一次发生在南中国海的事故让他所在公司破产,也就意味着他被辞退了。随后他想到了好点子,要开一个怪奇博物馆,并开始四处招揽演员办秀场。在尝试了成功之后,他被利益蒙蔽双眼抛弃了帮助他成功的那群真正好的人,去追求虚无的名利。然而就在自己的剧院被火烧了和妻子发现真相后幡然醒悟,并唱起了燃到炸的歌,去追回了妻子并东山再起,成就了我们现在看到的马戏团形式,随后选择传授衣钵回归家庭。
电影讲述的确实应该是这个人的事迹,可惜的是,让电影更饱满和丰富的理应是从他的视角去展现让弱势群体站上舞台的人性光辉,去展现在这个社会中需要受到认同和理解甚至赞赏的人,去展现那种对躲藏于平凡生活的反抗,励志与温情并不是只有几笔的描写就能表达的。到最后,在传统美式家庭观念下,电影进入了尾声,也只有音乐最值得回味。说的难听一点,这部电影是十几个MV加上一点镜头拼凑起来的歌舞大杂烩。
但是,还是很推荐看这部电影,精彩与惊艳始终是盖过糟糕的,这是这个圣诞节收到的第一份礼物,来自20世纪福克斯。
《马戏之王》在去年圣诞节上映时,并不被影评人看好,Metascore只给出了48的分数。
与影评人口味不同的是,IMDB上,有超过5万人给出了8.0的高分。
如果评分还不够让人诧异的话,在首周票房只有880万美元的情况下(对于这样一部投资8000万美元的全明星卡司来说,真的有点太低了),《马戏之王》的票房在第二周实现了逆天走势,增长了76%,之后一路高涨。
目前为止《马戏之王》已经有1.94亿美元的票房收入,怪不得《大西洋周刊》以【《马戏之王》让人吃惊的票房成功】为题目撰文。
它的票房走势与口碑爆棚都证明了,《马戏之王》是独一无二的。相比起国内译为《马戏之王》,我更喜欢台湾地区简单直接的翻译《大娱乐家》,因为没有任何一个词比“娱乐”更适合描述这部电影。
现实中被巴纳姆创造的马戏团表演逗笑的观众,与今天坐在电影院里为他的歌舞音乐片而感动的人,本质上是一样的,而当年的评论家评价巴纳姆的秀为低俗,和今日给《马戏之王》打低分的影评人,也是惊人的相似。
作为一部音乐歌舞片,《马戏之王》的音乐毫无疑问是非常成功的,不仅得到了金球奖最佳原创歌曲的奖项,还刚刚提名了奥斯卡最佳原创歌曲奖,为去年大热歌舞片《爱乐之城》的作曲的Benj Pasek & Justin Paul,他们极有可能凭借《马戏之王》蝉联奥斯卡。 Billboard上《马戏之王》的原声碟拿过多周第一名,《This is me》也成了被口口传唱的hit金曲。
对于音乐歌舞片来说,最怕突然的尬唱尬跳,作为这部电影的核心与灵魂,《马戏之王》的音乐捕捉了电影中情绪的高低起伏,做到了剧情与音乐的完美融合。我最喜欢的歌舞片段是菲利普(扎克·埃夫隆)与黑人混血女孩安(赞达亚)的空中飞舞配合着歌曲《Rewrite the stars》,充分表现出了二人因为身份与阶级的差异不敢相爱的难处,相信看过的观众应该和我一样,希望他们能永远跳下去吧。
除了好听的音乐,电影在舞蹈上的编排也非常成功,尤其选对了演员。休·杰克曼强大的个人魅力让P·T·巴姆纳这样一个难以被定义的传奇人物充满了生机。
《大西洋周刊》评价道:没有人比休杰克曼更适合这个角色了,他有好莱坞黄金时期男明星的特质: 能唱能跳,需要时可以出演一个满身肌肉的壮汉,还可以在严肃剧中展现细腻的情感。片中他自如地在多种身份中切换,既是丈夫又是父亲,也是马戏团的支撑,还是靠得住的合伙人,他不仅甩着大长腿又唱又跳,托举起了妻子(米歇尔·威廉姆斯),也能唱着歌跳着舞与合伙人讨价还价。
总而言之,好听的歌曲,动人的舞蹈再加上专业的特效让《马戏之王》成为了近年来最激动人心的视听盛宴,就如百年前巴纳姆命名自己的秀为the Greatest show on earth,《马戏之王》难道不是一场伟大的秀吗?
提名了13项奥斯卡的《水形物语》被网友戏称为基佬,哑女,黑人还有怪兽的联合,那么《马戏之王》比前者更要拥抱极端的边缘怪人:他们是侏儒,连体婴儿,巨人还有模糊性别的胡子女,以及在当时备受歧视的黑人。
尽管面临着剥削奇人异士的指责,无法否认的是,巴纳姆给了他们一个家。在劝说侏儒Charles Stratton(也就是日后的马戏团明星拇指将军Tom Thumb,曾为林肯总统还有维多利亚女王表演过)加入时,他说道,既然别人都嘲笑你了,为什么不拿这些来赚钱?刺耳却也真实。没有巴纳姆的马戏团,他们也许一辈子都要生活在底层。
这也就能够理解为什么片中插曲、马戏团成员们共同演绎的《This is me》为何能够拿下包括金球奖最佳原创歌曲等的一系列褒奖了,除去朗朗上口的激昂旋律,这首鼓励“怪胎”们面对真我的励志歌曲意韵同样十分“当下”:人们说,快走开,没人会喜欢你的样子。但是我们不会让他们击败我,我知道这世界总有我的容身之所。在电影里,这个容身之所正是巴纳姆的马戏团。
很多人说歌舞部分的出众反衬了剧本的单薄,更有影评人批评电影对巴纳姆洗白式的刻画,我想送给他们外国观众说的一句话:如果你渴望在电影中看到有关巴纳姆的真实事迹,还是花20分钟看wiki页面比较快。如《名利场》所说,《马戏之王》是一部高度虚构化的歌舞传记片。对于他这样比电影更戏剧化的人物,我不信有编剧能编的比他的真实人生更精彩。
巴纳姆的父亲是一名裁缝,出身底层家庭,他很早就知道金钱的重要性,小时候巴纳姆就开始打零工赚钱:放过猪,赶过羊,15岁时,在父亲去世之后他就不再念书。在商业探索过程中,他经营过报纸业,买过博物馆,40岁之前酗酒成性,在体会到酒精的危害之后转而支持当时轰轰烈烈的禁酒运动。
他被人诟病曾利用纽约州的法律漏洞,购买一个残疾的黑人女奴,宣称她是华盛顿总统161岁的女护士,并带她四处展览。我却认为巴纳姆代表了19世纪混沌时期下人性复杂却又有无限可能的美国,我看到的是一个从身无分文的少年到改变世界娱乐业的美国梦的实现,对于这样一个人物,没有办法用绝对的黑白对错来评判他。
电影中休叔饰演的巴纳姆大约是40岁左右,实际上巴纳姆在晚年大约60岁时意识到了美国民众娱乐生活的匮乏以及对奇观的好奇心理,才创造了以怪胎为主演的马戏团。在马戏团被兼并之后他投身于政治,又当了几年市长。
休杰克曼在采访说中说道,巴纳姆创造了之前没人想过的表演秀,他代表着你的人生只会被你的想象力限制,而不是你所处的社会地位。
电影中只是表现了他在面对批评与抗议时放任不管,实际上他可以算是那个时代的广告与营销大师,没有人比他再了解博得群众注意的重要性了,他口中说出了诸多类似【没有营销什么都不会发生】的金句。
电影中他花重金(1000美元一晚,他抵押了财产一次性预付了150晚)邀请来的女歌唱家瑞典夜莺珍妮·林德,可以看做是他登上上层社会的台阶。在她坐船登陆美国之前,巴纳姆做足了广告,光是在港口就有千人迎接她,规模不亚于现在的粉丝接机。片中隐晦的描述了他与珍妮的暧昧险些威胁到他的婚姻,其实二人相互一直不太看的顺眼,更不要说有什么浪漫爱情故事了。
有传言他死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今天麦迪逊广场花园的生意怎么样”,美国多家媒体连篇累牍报道他的逝世,然而更多的报道只是借此对他传奇生平的又一次消费,他的死亡也在为那个时代提供娱乐,满足人们对于一个传奇人物的窥探欲。1891年《纽约时报》的讣告中却证实,深陷婚昏迷前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我要喝水。
他生平事迹的真真假假没有人愿意去考证,也并没有随着他的死去尘埃落定。关于他的传闻有真有假,但是他创造的马戏团带给人的笑声与欢乐绝不是假的。
所以《马戏之王》并不应该被定义为人物传记片,而应是一部有极强娱乐属性的歌舞片,就如休叔在采访中所说,《马戏之王》找回了《绿野仙踪》和《雨中曲》之后大银幕丢失已久的【让我们来娱乐一下】的精神。
面对着动物保护主义的反对与营业额下滑的现实,经营了146年的Ringling Bros. Barnum & Bailey Circus(巴纳姆马戏团)在2017年5月彻底关门,这部电影似乎在提醒世人,不要忘记巴纳姆带给世人们的欢乐,如巴纳姆最出名的一句话:
「The noblest art is that of making others happy」 “最高级的艺术是逗人开心。”
所以看完电影的你,开心吗?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神经电影局。
我入坑《X战警》系列是从看到饱受诟病的X3开始的。可能不少人觉得这是一部烂尾作品,但对于初次尝鲜的我来说,它还是带来了不小的震撼。
我永远忘不了华伦在接受父亲安排的“变成正常人”治疗时,挣脱枷锁,张开翅膀的那一幕。
接着,他冲出大楼,飞翔的身影划过楼下正在排队等待接受治疗的变种人。
我仿佛是排队人群中的一位,他的降临就像一片极力从乌云上方割开的一个口子的阳光,光芒倾泻下来,让原本身处黑暗与迷茫的我豁然开朗。
我明白了,“变种人”三个字代表的绝不仅仅是一群有超能力的人而已,“变种人”就在我们中间。做“变种人”没什么不好,做人群中“不一样”的自己没什么不好。
尽管在《X战警》的后作品中,也有不断强调“变种且骄傲”的中心思想,但却不再有这样能令人打通任督二脉的桥段了。
随着《金刚狼3》的上映,老一代变种人们的故事告一段落,休叔频频表态不再回归,我们的X战警情节似乎也随之凉了半截。
但我没想到的是,休叔的新片《马戏之王》仍然在讲一个“变种人”的故事。
休叔饰演的的P.T.巴纳姆做的事可以说很像是X教授了。只不过历史上的确有P.T.巴纳姆,《马戏之王》就是根据他的故事改编的。
从洗衣房最角落传出的美妙歌声,竟然来自一位长着满脸胡子的胖女人。她叫莱蒂,因被其他女工们的嘲笑和排斥,不敢面对世人,所以她只好躲在晾满床单的“幕布”后工作。
身高还不足1米的侏儒大拇指汤姆在生活中更是受尽歧视,家徒四壁的他也没有地方赚钱。银行瞧不起穷人,也不愿意贷款给他。
连体双胞胎、身高2米多的巨人、身上被纹身覆盖的异类、全身长着长毛的“楚巴卡”,白化人,以及擅长杂耍的黑人兄妹等等,他们都是怪胎,社会上没有他们的立足之地,只能生活在旁人的冷眼之中。
人们看见他们要躲着走,瞧不起他们就朝他们吐口唾沫。这些活生生的“变种人”却没有超能力保护自己。
同样困顿的巴纳姆决定创办一个自己的“变种人”学校——巴纳姆马戏团,他想凭借马戏团的成功获得地位和认同。于是他将这些怪胎们召集到一起,让他们在人群面前展示出自己的与众不同,让他们勇敢面对自己。
在围观群众愿意花钱买票来观看他们的表演时,怪胎们终于明白,他们的怪是能给大家带来欢乐的,他们的歌声,他们的表演都是独一无二的。
所以他们高唱着《This Is Me》,那是他们自我觉醒的呐喊,是他们面对世人的无情嘲讽后的全力反击。
他们不再需要旁人的认可和同情,他们无畏地唱着“这就是真我”的时候,真是太特么燃了。
Look out 'cause here I come
都看着点 老娘大驾光临
And I'm marching on to the beat I drum
踩着自己鼓点的节奏大步向前
I'm not scared to be seen
毫不畏惧展示自己的面容
I make no apologies, this is me
为什么要感到抱歉 这就是真实的我
看着银幕上的怪胎们唱着这首歌,当年看到天使展翅飞翔时的直击内心的透彻感在这儿又找回来了。“变种人”的故事仍然通过这部电影在延续。
《马戏之王》甚至更胜一筹,绚烂的视觉和的一首首动人的歌曲完美结合,带给我的震撼是双倍的。
而莱蒂的饰演者基拉·塞特尔不愧是出自百老汇演员,唱演俱佳,对《This Is Me》的诠释堪称完美,她的歌声足矣让你忘记手边的可乐和爆米花。
影片的导演格雷西回忆道:
“当基拉在录音棚里演唱时,大家全都被震撼了。当时我们都觉得这首歌包含了我们想要的一切。她用真实坦诚的情感演绎,把歌曲带到更高的层次。”
休叔也同样对基拉赞不决口:
“在她摄人心魄的演唱之后,我觉得没人能再唱这首歌了,因为这成了她的专属之作。这首歌非常美好,唱出了要高高仰起头骄傲做自己,每个听到的人都会感同身受。”
在此也希望这首歌能拿到奥斯卡最佳原创歌曲。
当然,除了《This Is Me》,电影中还有丽贝卡·弗格森饰演的詹妮·林德给巴纳姆演唱的歌《Never Enough》,扎克·埃夫隆与赞达亚这对儿空中恋人的主题曲《Rewrite The Stars》,以及主力唱将休叔带来的每一首歌,它们都非常抓耳。
你可能要说,这些歌曲的成功是两位年轻作曲家本杰·帕斯克和贾斯廷·保罗这俩好基友的功劳,他们去年凭借《爱乐之城》名声大噪。但事实上,《马戏之王》的音乐创作是在《爱乐之城》之前完成的。
而且影片导演迈克尔·格雷西更像是《马戏之王》音乐创作背后的领航人,为片中的音乐风格点明方向。
本杰和贾斯廷也表示格雷西为歌曲创作注入了灵感,这些歌曲甚至是在格雷西的全程“监督”下完成的。有趣的是,这些歌曲完成后,又反过来激发了格雷西在视觉上的创作。
格雷西表示:
“本杰和贾斯廷创作的音乐和歌词都充满了力量,于是我知道自己得在视觉效果上奉上更精彩的表演才行。”
说起视觉效果,那可是格雷西的老本行了。他从1997年就开始一直从事视觉效果的工作,期间也做过一些广告的导演。但看《马戏之王》的时候你绝对无法相信这竟会是一个导演的电影处女作。
影片作为一部年代戏,任何一个细节都要做到讲究,但格雷西似乎反其道而行之,摆脱了年代戏给人的枯燥单调的印象,在视觉效果上玩出了很多花样。
他将过去和未来进行蒸汽朋克式的跨界混搭,使得巴纳姆的故事超脱于那个时代,而发生在普遍世界中,这个世界由流行文化、爱情故事和人与人交流主宰。
影片如梦似幻的同时也不缺乏现实的粗粝感,展现着这些怪胎们生活的不易,以及歧视他们的人的丑恶嘴脸。
但你仍会感觉整部影片被喷洒上绘本式的神奇魔法,充满想象力的画面应接不暇,这样的视觉效果和那些怪胎们搁置怀疑,走出阴影时的情形才更搭。
无疑格雷西的大胆创作是成功的,影片在北美神一样的票房走势说明了一切,虽然首周票房仅880万刀,但映后连续两周票房逆跌,上映第六周跌幅仅10%,最终票房可能会是首周末票房的20倍,超越拉拉蓝成为第四卖座的歌舞片不是梦。
这种神走势在大规模开画的商业片中实属罕见,追溯起来上一部应该是《泰坦尼克号》。
是啊,这样一部有我们喜爱的演员,精湛绝伦的歌舞,异彩纷呈的视觉效果和直抵人心精神内核的电影,在大银幕上散发出的魅力,就是让人无法拒绝啊!
对于我来说,2月伊始,没什么能比在电影院二刷这部电影更令人开心的事了。
就是一个19世纪美国贾跃亭的故事:骗了所有人空手套白狼,号召每个人为他的马戏团梦想窒息,举债极速扩张,事业顶点抛下伙伴远赴欧洲。高水平舞美背后,主角的道德水准很让人质疑。全片塞满了急着打榜的口水歌,九成画面是CGI, 剧本也是MV水准。
商业片拍成这样,几近完美了。反正我个人超爱这部电影。那感觉就像迷途了,几近崩溃了,看了本片之后,似乎得到了所谓的“夜空中最亮的星”的指引。看完之后有一种通体舒畅的感觉。我甚至打算以后每隔一段时间就重看一遍这部电影。对于我个人来说也许能起到提醒我防抑郁防狭隘防封闭防崩溃的作用。
应该是拿得音乐剧剧本吧 几户抛弃电影叙事的节奏 歌舞也完全没有起到剧情推进的作用 Benj Pasek&Justin Paul的音乐真的很棒 但放在这样的背景下十分出戏 除去几个主要角色外 马戏团其他人物完全脸谱化 甚至有些都交代不清 不过几位女演员们都表现出彩 Rebecca Ferguson真正做到了惊艳 多一星给她
多打一星 因为共鸣 当中听完歌剧被拒之门外然后走出来 this is me不禁泪奔 作为LGBTQ的empathy 音乐歌舞赞爆 每一段都超赞 角色众多 在时代广场AMC看到 同场有里面演出的一位小配角和他的朋友们 不断掌声 很热闹 看的很开心很感动 休叔唱歌跳舞都棒棒哒
“遇见你以后,我的生活只剩下了友情、爱和我喜欢的工作“看到这里会心一笑,还有什么比这更好呢。
两星半。不可否认,它的歌舞部分非常的出色,华丽又燃情,当然,几个演员唱跳俱佳的表演为电影增色不少。但这个故事实在是屎一样,主线剧情俗套单调,还拍得特别急促,很多东西都没站牢靠就进入了下一个阶段,有时候很随性的想讲到哪讲到哪,歌舞片那种断层感,它毫无保留的暴露了出来,特别不自然。
LGBT不打五星对不起This is me
剧本太不走心了,但很适合在电影院看。跟一眼就能看出业余的"爱乐之城"不同,完全是顶级的歌舞表演秀,原创歌曲首首好听。好莱坞办跨年春晚估计也就这样了吧23333~
前二十分钟就决定五星,这才是真歌舞片,这种东西就是要换专业的来!前面两首歌就已经开始想流泪了。我给基友说,这故事不太行,莫名其妙毫无逻辑,基友说歌舞片不要看故事,你不能用电影的逻辑去要求它,问问自己爽不爽看得开不开心想不想一起跳就行了。一语惊醒梦中人!希望主题曲今年能拿奥斯卡。
简单粗暴,眼花缭乱,平平庸庸。主要是剧情太差了,能想到的内容都来了,转折之神奇基本都靠唱。唱着唱着就活明白了,好希望有这份无忧无虑。hugh和zac是唯二适合演歌舞片的演员了,只是老的老僵的僵。
跟大多歌曲服务于故事的歌舞片不一样,《大娱乐家》(马戏之王)的故事几乎成为接驳歌曲存在,身为传记片却丢掉了人物,像打开了一张精致的音乐贺卡,美丽却不生动。音乐实在太好听,丽贝卡弗格森惊为天人,暗恋蜘蛛侠那个又宅又酷的女孩赞达亚在这大放异彩,极有表现力,谁说她不好看我跟谁急 7.2
银行不会抵押快乐,报纸从不书写艺术。嘲笑需要付费,欢笑永远价廉,马戏不需屋顶,爱情可以升空。无论你是满脸须发的灵魂歌者、手持盾矛的侏儒将军、两米高的爱尔兰巨人、五百磅重的超重肥男,是连体婴还是毛发人,当你挺直脊背唱起这就是我,那份骄傲就会从19世纪的帐篷里穿越,那歌声便会改写星河。
歌挺好听,剧情就是《欢乐好声音》的变体了。真人传记电影居然也能拍得这么迪士尼动画感,男主跟瑞典夜莺眼神都快交配了你给我说男主完全没有出轨心……
如同在电影院看了一场歌舞剧,连表演方式上都延续舞台剧的夸张,情节非常普通,但是歌舞场面非常非常燃。
音乐、美术、歌舞、调度、表演…都把爱乐之城秒成渣渣了。休叔是太美好的存在,全方位完美的绝世好男人;丽贝卡.弗格森,惊为天人,眉目气质都有葛丽泰.嘉宝的神韵。一曲《Never Enough》听得人眼含热泪,心潮激荡、澎湃不息。
再次见识到zac的歌唱实力 加入杂戏元素 心脏跳好快 开头结尾棒 中间剧情…emmm…电影院看歌剧类电影还是很值票价
歌舞部分相当突出,有几场挺燃的。狼叔魅力无限大,丽贝卡弗格森超美的
去年看《爱乐之城》,今年是《马戏之王》。或许真实故事里P.T.Barnum的创业史更加辛酸,之后的轶事/婚姻/政治更加有料--但纽约的寒冬有了大象,高矮胖瘦/种族肤色从马戏团最早开始得到尊重。很喜欢Paul Sparks先生演的那角色,“剧评人无法在剧院感到欢乐,谁才是骗子”--这句话同样送给影评人们。
不卑不亢,一场人性的狂欢。“最高尚的艺术是给他人带来快乐。” 2018真人版《欢乐好声音》。歌舞水平是高,但故事不行…
另一部《红磨坊》般燃的歌舞片!多种音乐风格混搭,狼叔表演依旧高水准,惊喜的是没有短板的配角们,尤其是三位女配角,其中丽贝卡部分,直接戳到了泪点,了解到不是原声,但拍摄时面对整个剧院的群众演员是真唱的,能够感受演员的情感。这是歌舞秀,而不是传记片,请尽情欣赏表演,不要太认真抠剧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