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追求的从来都不是如何生存,而是怎样过自己的人生。
茜茜在影片中饰演一名按部就班的妇人珍珠。年纪轻轻就结婚生子,循规蹈矩地过了半辈子。直到老伴儿去世,儿女们有了各自的生活之后,才发现,原来从来没有为自己好好地活一次。这是很大一部分人的真实写照。 看这部片子,让人思考该如何面对老去。 每个人都会老去,但这不代表要放弃梦想。 我们的人生潜规则,是什么样的年纪就该做什么样的事儿。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知天命,六七十就可以颐养天年了。 然而看似是很完满的人生,依旧有很多人抱怨——看过很多风景,知晓许多道理,却还是过不好一生? 有句谚语:种一棵树最好的时间是10年前,其次是现在。 现在不开始,只会变得更晚! 当你说太晚的时候,一定要谨慎,它可能是你退却的借口。不可否认,年龄确实会限制我们去做一些事情。 我们有太多的顾忌、太多的羁绊让我们不敢放手去做那些我们想做的事情。你想成就自我,什么时候开始都不晚,这也是人生最有意义的事。 当你担心年龄,害怕老去的时候,可以借鉴王德顺老爷子的人生经历。 24岁当话剧演员,44岁学英语,49岁的时候一穷二白地“北漂”研究哑剧。50岁开始健身,53岁练出一身肌肉,57岁创造“活雕塑”艺术并被载入“中国百年史”,65岁学骑马,78岁骑摩托,79岁登上T台,85岁驾驶飞机上蓝天。王德顺的这一生可谓是经历丰富,用他自己的话说,他没有虚度年华,没有浪费生命,这一辈子活得很充实。 我希望有更多的人,做你们想做的事情,不要畏惧挑战,放胆试一试,也许就能成功。”就像王德顺一样。 我们可以下定决心做任何我们想做的事情。只要努力,人生永远没有太晚的开始。 哪怕撞南墙,这辈子也没遗憾。
这是一部讲述老人抢银行的电影,没有刺激的枪战,没有惊险的情节,也没有吸睛的帅哥美女,不搞笑也不标新立异,甚至整个节奏有些散,故事上有一搭没一搭的就讲完了。也许有人看完会觉得无聊乏味,但我却觉得这是一部浪漫到骨子里的作品。
据说这是雷德福告别影坛之作,雷德福讲要在还有能力的时候把笑容和眼睛里的闪光留给银幕。我想他做到了。雷德福这一生,无论作为演员还是导演都可圈可点,依他现在好莱坞的地位大概也只有东木可以媲美,但东木还在边演边导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他已经选择用一个不动声色的劫匪的故事来告别了。这个银幕形象和他这么多年留给我们的印象一样,优雅、微笑、从容、尊重,他一直在告诉观众:我不是在谋生,而是在享受生活,终其一生做自己喜欢做的事,这就是幸福。
我没有评价或者布道的意思,我大概相信生活中的雷德福也是这个样子。他总是那么不紧不慢,总是知道自己想要做什么,而且一直在做自己想做的事。他似乎一生都在诠释自由意志这个概念。就象虎豹小霸王里那样,即使中弹了还在埋怨保罗纽曼:这就是你说的跑。保罗纽曼回一句:这就是你说的掩护。两个人快要被打死了还要耍一耍个性。
我理解的浪漫,大概是那么一种明知道代价不菲却效果甚微,或者是一点实际意义都没有,但还是想要去做的事。显然这是一种缺乏理性,无暇性价比的行为,但为什么人们还要去做呢,因为生活如果只有算计得失,那就太乏味了。一个人最终还是要追求意志上的胜利。
行为心理学家马斯洛把人类需求分成生理需求、安全需求、情感和归属需求、尊重和自我实现需求五类,依次由较低层次到较高层次排列。
首先我们来分析一下落日当中除了主角之外的另一个白人老头Waller,他的脾气有点暴躁,是一个比较缺乏安全感的人,抢劫金库这件事就是他提出来的,他想要干一笔大的,来保证自己的晚年生活,让自己更有安全感。影片中有一个片段他询问男主Forrest为什么住在墓地的对面?男主说没有为什么,就是刚好住在哪里。这里通过与男主的对比也显示了他是一个缺乏安全感的人,他对环境的要求比较高,只有达到要求的环境,才能让他感到舒适,才能满足他的安全感,对他来说居住的地方不应该有墓地这种东西。还有一个片段是落日帮三个人在一个小酒馆里闲聊,Waller讲起了一些他童年的经历,他的亲生父亲离开了他,而继父对他并不友善,这可能是他缺乏安全感的来源。
而男主forrest显然不是一个缺乏安全感的人,他可以从少管所三楼的窗户上顺着床单爬下去,他敢用纸糊的船在海上航行,他敢在警察面前做出大胆的举动而不害怕挨枪子儿,他还敢做其他违背社会规则的事情而不害怕惩罚。
影片还交代了男主曾经结过婚,却甚至不确定自己有没有小孩的背景,这是在刻画男主比较低的情感与归属需求。
影片中从多个角度描画了男主抢劫时彬彬有礼的绅士态度,这说明男主是一个尊重自我,同时也尊重他人的人,他的自尊感需求也很低。
男主前面这三种需求都很低,于是便引出了最后一个需求——自我实现需求。男主有着极其强烈的自我实现需求,所以他才会一遍又一遍的去抢劫,却并不是为了钱。
这部影片其实并不是让我们盲目地鼓起勇气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而是告诉我们,要认清自己的需求,满足你缺乏的需求,你就会快乐。就像女主在男主的带领下,带着手环偷偷逃走却又返回去付钱一样,女主能够接受男主是一个抢劫犯,说明女主在这里返回付钱并不是完全基于自我道德要求,而是在一定程度上因为女主并没有强烈的自我实现需求,她没有必要像男主那样,通过超越规则来实现自我价值。女主的需求重点应该在情感和归属上。
但是,当一个人因为过去的某些经历极度缺乏某种心理需求时,我们要做的就不是满足它,而是要治疗自己的心理,让自己的这种心理需求尽量接近正常水平。因为要满足这种极端的心理需求是非常困难的,当它无法被满足时,你会陷入痛苦,如果你偏执地去满足它,你可能会付出巨大的代价。
我们回归到标题,是什么让我们放弃了自我?对大多数中国人来说,是安全与尊重的缺乏,让我们放弃了自我。以后有机会我们再来讨论是什么原因造成中国人普遍缺乏安全感与尊重。
说实话,影片实在太一般,但它是雷德福的收山之作,所以值得雷德福的影迷看一看;而且,可以看成是上个世纪如火如荼的西部片的谢幕之作。当然不是说这部电影总结了以前的西部片,或者说致敬以前的西部片,也不是说这部电影之后就没有西部片;更不能说这部电影是一部分水岭;只是说,以现在的情况来看,老的西部片工作者正在老去,甚至死去;如果再拍西部片,就要全新的态度,以一种新的立场去思考。这是这部电影的某种小提示,即:你还想在新电影中看到过去那种西部片,导演可以给你来一部,但你会发现以前那批人已经老了。。总的说来,影片本身而言,整个故事实在太沉闷,每次似乎要到某个高潮的时候,莫名其妙就停下来。然后又趋于缓慢的调子,整部片子都没有什么高潮,就是缓慢的,昏昏欲睡的。。说实话我很想给这个影片差评,但考虑到一个老人实在不容易。总之看过的都会知道,这影片实在不咋地。
PS:我觉得警察罗伯特的原型是不是参考了里根总统遇刺时的保镖,联邦特工罗伯特旺科。在里根遇刺瞬间,罗伯特在闹市中掏出冲锋枪护卫里根。他的这个形象成为正府人员的某种符号形象。
自己选择活法,按自己选择的活法去活一辈子,老贼令人钦敬,那优雅从容的态度、传奇刺激的人生(抢劫一生、越狱一生),不可复制;警探中间的点评很对:他只是喜欢抢银行而已(只是喜欢,无关其它),当然警探是受了老人律师的启发。暂时出狱后与女友走在街上,看见运钞车,他的眼神仿佛钓手看见了水,我很理解。惺惺相惜警与匪,恋恋风尘他和她。各自踌躇,最后一个开门出迎、一个下车走来——不说话、浅浅吻,随即一个由衷幸福灿烂地笑、一个戴上帽子转身离去——何其动人呐,老年人的爱情。茜茜·斯帕塞克马上七十岁了,她的翘鼻子(尤其侧影)迷死个人。插曲《Blues Run The Game》与本片,绝配。对卡西·阿弗莱克(饰演 John Hunt)这种半死不活、奄奄一息的调调异常讨厌,数日前弃剧的英剧《女鼓手》亦半是为此。警探小小女儿的话有道理:“你抓不住他,也许不是坏事——因为如果你现在抓住了他,以后就不能再追他了”,解释一下就是:你让Game over 了,就再无游戏可玩了——警探到底也是这么做的:面对面而纵之。君问归期呢,我说一会儿:Goodbye My Love,我的爱人,再见;Goodbye My Love,相见不知哪一天。我把一切给了你,希望你要珍惜、不要辜负我的真情意……
今年看了两部老人做主角的犯罪片。之前的伦敦劫案是一群傻fufu的老人家们抢劫珠宝店最后全部被抓的故事。这群老罪犯实际上都形容粗鄙语言粗俗,就算最后搞了一个光鲜亮丽的收场也不能改变他们完全不绅士的品格。
而这部片,同样是建立在真实事件基础上。一个风度翩翩绅士幽默的老人,兵不血刃仅凭展示西装内袋的一把手枪,就在几个州连续抢劫八十家银行,还逍遥法外。在犀利的Hunter(即是姓,也是英语的猎人)警探的慧眼下才终于发现是他连续作案。两个同伙并没有什么特别帮助我必须说。而他在新闻里得知Hunter警探发现并通缉他之后,还非常幽默感地在下一次大劫案后留下一张写了祝福语的钞票给警探。
这位劫匪,在所有银行职员的眼中是彬彬有礼、善解人意,最著名的特点是他在每一次犯罪中都是发自内心的高兴。
深入了解下,警探发现他也有非常壮观的越狱史,成功越狱16次。包括最后造船从圣昆丁监狱逃脱。
所以最后怎样了?那当然就不剧透了。
整个片子既轻松又愉快,演员自然的演技和整体80年代风格的场景道具甚至让人意识不到这是电影,还以为是纪录片。
男主角Robert Redford先生82岁了,但演起来还是60多的样子完全没有障碍。他微微一笑你就可以猜到他年轻时候绝对是帅到爆炸的男人。一个身兼演员、导演、制片人和圣丹斯电影节创建人的伟大演员,这可能是他最后的银幕作品。
女主角Sissy Spacek,今年68岁,但完全无损她的魅力与气质。6次奥斯卡提名,一次奥斯卡最佳女主,两次金球奖最佳女主。这个角色有一种非常美国乡村的坚强女性特质,好像是一棵顽强的树,阳光下烁烁光华。
看这部片就好像听一首披头四的老歌。温柔的旋律里有很多故事。你只要慢慢听就好了。
D+/ Robert Redford卖萌大会。
Lowery的极简风格里编织进故事本身和角色的浪漫,对角色的挖掘做得超棒。他真是每一部都有一个进步,真好。
在《鬼魅浮生》之后看这个,挺没劲的,明白导演想干什么,就是觉得太无聊了,还是不够独特。一个快乐的银行抢劫犯,一个不快乐的警察,不把这种传奇罪犯的故事当传统的犯罪类型片拍而已,用生活流的方法处理警匪二者的生活,加些调皮的可爱的有生活气息的情节,把抢银行当日常化的儿戏拍,倒是反类型了,但我也要无聊死了,就没有更新鲜的想法了吗?★★
蛮优雅 略无聊
70岁的他还在计划自己的第19次越狱,好像人生根本没有夕阳。以为会是悲剧结尾,好在并没有。惶惶终日的年轻人也需要这一碗鸡汤。
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
18次越狱,出来就打劫银行,活到老抢到老的夕阳红生活。根据真人真事改编,绅士文雅的老人内心住着一匹野马。导演没有把这样的人物传奇化,而是刻画得平淡不惊而又略带可爱。雷德福爷爷的每条皱纹感觉都有故事啊...
极致的浪漫与魅力,不断地追逐永不停歇才是这位老人脸上微笑的源泉,其实和周围的人比起来,他才不老呢~
一部看评分和片名很可能会错过的好电影。这是我喜欢的那种电影,用很多细节和时刻去铺垫和反映人物的心境,用心描摹他们的内心之城,而不只是简单的类型片那些花里胡哨的表面的东西……你是否有过那样的时刻,深夜独自坐在厨房的餐桌边,从冰箱里拿出一瓶冰啤酒打开,孩子们在熟睡,你望着他们房间的门,有过一丝犹疑,打算逃离这一切,然后你又打开收音机,舒缓的音乐旋律传来,你拥着老婆旋转跳舞,你们决定去酒店过一晚二人世界
哈嘎哈哈这个老头儿是什么极致浪漫和魅力啊!我全程笑得和银幕上的sissy阿姨一样甜蜜。
抢银行就是他享受人生的方式。
《老人與槍》,可是片中並無開槍(而在倒敘中以手假裝槍,疊入假槍聲音軌)。Robert Redford的「紳士」形象,其不合時宜部分?尤其在MeToo時代。Robert Redford作為企劃發球方,有意識的影壇告別作。雙線敘事,(情節上)偶然(可是結構上可謂必然必須)的交會,catch me if you can的挑釁。Sissy Spacek的少女感。Danny Glover、Tom Waits。Casey Affleck持續含滷蛋講話XD。開場不久的閃前?依然展現David Lowery的影迷情結:The Chase、Two-Lane Blacktop、而片名也像是對Godard名言的一個戲仿。
徒手就能开枪,拎包就敢抢劫。要拆掉墙纸,才看得到原主人的签名。要逾越栅栏,才会被其他主人收留。要放他一条路,才会让自己追踪下去。要少做一件事,才会让愿望留待实现。流浪才是安定,挑战才有乐趣,带不走的才叫珠宝,打不响的才叫手枪,实现不了的才叫心愿。你犯罪是为了谋生,他犯罪即是人生。
现代主义艺术的本质在于利用艺术唤起对艺术的注意,于现代主义语境下《老人与枪》的结合正是这样一种行动抽象艺术。洛维深知无法通过一部电影解决现实里欲望与贪婪之间的矛盾,索性就借这则奇人轶事把观众从消费主义时代当中拉回到那个弥漫着浪漫主义气息的80年代。在金钱尚未统治人类的资本主义之初的世界里,我们或许从主人公那种形式主义美学的消遣里体会到了一种若有所丧的虚空感。
电影结束后总觉得结尾差了一口气似的,但其实全片都是如此,不紧不慢地,很多场景都是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慢慢聊天。这样一个“抢劫了一辈子的老头+发誓一定要抓到他的警察”的故事想拍成多刺激都可以嘛但大卫洛维就是把自己的风格一点不落地融进去了。其实有时候一个人在坚持做某件事,不需要什么理由,也不需要很热血,可能自然而然就做成了。电影由演员们的气质撑起不少,帅了一辈子的雷德福、永远睁不开眼的卡西,当然最好的还是西西斯派塞克那四十年不变的少女气质
靠RobertRedford个人魅力撑起来的片子。卡西表演有点平了。
发白童心依“操刀”半世铁窗不畏老谈情飙车仍坚劲世间万事皆可抛
回到了熟悉的德州和抢劫题材,70年代复古做的很好,David Lowery还是一贯的浪漫,Robert Redford还是一贯的迷人
虽然抢银行是不对的,但是您可能很难想象年轻的雷德福有多帅
谁能想到,本片最精彩的部分都是闪回,其余都跟馊了的面包一样无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