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影评
1 ) 《芝加哥》电影与音乐剧之比较 ——生平第一篇无关学术的影评
以往写影评总是和学术有关,不论是贾樟柯的《东》也好,纪录片《河流潮汐》也罢,甚至是《WALL•E》都是为了应付一篇篇课堂论文而作。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在混迹校园多年后,我突然发现,从电影中寻找某些学术立场和观点竟是如此切实有效的王道:一方面,对电影情节的大段描述与交代,已经为论文凑够了相当的字数;另一方面,以这种非学术的载体切入,对于作者和读者来说,总能令人兴致勃勃;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判卷教师们往往善良地认定这些与生活紧密联系的作业乃是学生自身智慧的结晶,至少可以肯定不是抄袭,因此也很容易获得高分。总之,在即将成为学术“老油条”之前,我已经习以为常大打类似的学术“擦边球”,并且乐此不疲。
不过,写多了这种东西也会带来一些困惑和苦恼。比如,在娱乐化学术的同时,事实上,也在学术化生活,陈小编同学曾几次严正告诫我要记得要将学术排斥在日常生活与娱乐之外,否则我将逐渐丧失与他以及广大人们群众的共同语言。此外,不懂得依据感性判断而不是某种晦涩理论,来撰写一篇纯粹的影评,亦是学术化生活的严重后果。说了那么多,目的只有一个——争得读者们的谅解,因为我实在不晓得生平第一篇无关学术的纯影评会写成什么样子。
言归正传,十一月初借公务之便,有幸在百老汇Ambassador 剧院半价看了一场音乐剧《芝加哥》,回国后,又趁热打铁观摩了其2002年的电影版。尽管音乐剧和电影属于不同艺术形式,难免有不可比之处,然而毕竟音乐剧在先又经久不衰、名声在外,因此,我想以音乐剧作为标杆来评价电影也不算离谱吧。
评论的首要焦点当数三位主演的选定。凯瑟琳•泽塔-琼斯饰演的维尔玛在百老汇中由身材更为高挑壮实的黑人歌手扮演,不得不说泽塔-琼斯比女黑人漂亮得太多了,女黑人虽说容貌尚可、身材也算凹凸有致,但双手及膝的她动作过于硬朗,缺乏一定美感。相比之下,琼斯在增添不少妩媚的同时,仍秉承了角色率性、泼辣、狂放的气质,实属难得。唱功方面,尽管琼斯尽了最大的努力,嗓音的爆发力与吐字的清晰也值得肯定,不过与具有先天音色优势的黑人歌手相比总是略逊一筹,凭借这一被上帝亲吻过的嗓音,无怪无论黑人女演员的现场表演有多生硬,甚至搞笑,却从未撼动其在百老汇的一席之地。
连续三次提名奥斯卡一次折桂的芮妮•齐薇格无愧为是一代演技派女皇,她将出身贫寒却随时随地做着明星梦的洛克西刻画得入木三分,洛克西性格中的愚蠢、世故、狼心狗肺均被她拿捏得恰到好处,令人又恨又怜。齐薇格在电影中的扮相十分惊艳,不过在我看来与角色相比她有些过于撩人了。大家都记得剧中洛克西男友与其分手亦是被杀的那一幕,男友曾不屑地说:“醒醒吧,老姐,你永远也上不了舞台……你有没有胸,腿又细。”可见,洛克西应当是个脸蛋可人但身材平平的女人,事实上,这也符合当时大众媒体对其杜撰的修女般生平的渲染。此外,以提线木偶为背景的歌曲“We Both Reached for the Gun”可能要算作是一个颇为严重的败笔,齐薇格作为木偶过于活分,既没有表现出木偶吱吱呀呀的关节,也没有刻划出听人摆布的无奈,也许正是由于演员的缺憾,导演才不得不将镜头集中在提线木偶道具上,大大弱化了人物自身的戏谑特质。相反,百老汇剧中的洛克西则由一位身材娇小的老牌爵士演员扮演,尽管貌不出众,却亲切可人并具有很多舞台剧演员特有的喜感,她的出场令人联想到出水芙蓉中与男主角同台演唱的爵士女歌手,一样小巧、一样幽默,是旧时代音乐剧女伶的典型代表,她所带来的“We Both Reached for the Gun”在Ambassador剧场里掀起了一个小高潮。
如果说,电影中的两位女主角至少与舞台剧中的打成平手的话,那么理查•基尔扮演的律师一角则可谓是输得一败涂地。从外表上来讲,基尔已经老去,任凭眼神如何放电也敌不过百老汇男主角年轻的美貌,尤其是出场歌曲“All I Care About Is Love”的扮相更是没有一丝一毫花花公子的风流;从表演上来讲,基尔扮演的律师狡猾不足、呆滞有余;其演唱水平更是要命,公鸭嗓本身就令人反感,与女记者的二重唱更是不在调上。奉劝基尔大叔以后还是不要再尝试爱情轻喜剧以外戏路了,否则的话连仅有的师奶影迷都会流失。
看过电影《芝加哥》的人都对女狱卒嬷嬷和洛克西丈夫艾莫斯这两个人物记忆犹新,他们各自的独唱曲目“If You Are Good To Mama”和“Mr Cellophane”成了朗朗上口的经典选段,艾莫斯的扮演者甚至因该角而荣获奥斯卡最佳男配角提名。然而,相比百老汇的现场演出,电影中的嬷嬷和艾莫斯实在差得太远。百老汇的嬷嬷至始至终只有灰色西服这一套行头,但天生具有磁性的嗓音与到位的表演,使她只要一出场就能成为舞台焦点,换句话说,她是以气场取胜的。而电影中的嬷嬷未免太可爱了些,在效仿洛克西的发型后,常令人联想到Hello Kitty。舞台剧中,唯唯诺诺、其貌不扬的艾莫斯一开始并没有引起我的关注,直至他演唱“Mr Cellophane”,全场为之惊艳:身材滚圆的演员立于舞台中央,一边怯生歌唱,一边左右摇晃,如同不倒翁一般可爱可怜,一双白手套成为他唯一的道具,随着歌词的含义,小幅度地挥舞着双手,似希望引起他人注意又似不希望,唱到酣处,他突然放声,又发觉自身的存在感是如此令人不自在与不好意思,即又恢复到隐形人的状态中。百老汇艾莫斯的表演非常抓人,将观众带入角色中,忘记了舞台的距离,恨不能走到他身边拍肩以示安慰。而电影中的“Mr Cellophane”选段则是艾莫斯身着小丑服装演唱的,观众的注意力大半被扮相所吸引,而忽略了对演员与角色自身的体悟,且影片中演唱声音缺乏变化,没能很好地把握与展现人物起伏的心情。与全世界的其它所有表演一样,舞台剧演员的张力与个性魅力总是电影演员所难以企及的,这也正是在银幕艺术大行其道的今天,舞台剧仍然长盛不衰的原因。
一如华美的服饰,电影中绚丽的舞台背景也削弱了表演的魅力,甚至难免喧宾夺主之嫌。“Cell Block Tango”描述了监狱6位女囚杀夫的过程,堪称全剧中最黑色、最压抑的歌曲。舞台剧这一幕中,仅有的道具是六把椅子,每个女人轮流走到台前独自为杀夫申辩,而后一起发出内心最深处的咆哮,简单有力,令人震惊与恐惧。电影中则增添了许多道具加以支撑,布景使用活动铁门,用红绸带象征鲜血和死亡,此外还有双人舞和情节穿插,所幸的是尽管它们部分地削弱了演员的表演,但整体力度还是达到了预期效果。顺便提一句,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影片里6位女囚中的唯一黑人正是百老汇音乐剧中饰演维尔玛的演员。
电影《芝加哥》的编剧可圈可点,运用电影独特的手法增添了不少剧情,如此一来虽然欠缺了舞台剧所具有的高度艺术概括性,但从叙事角度来说,在情结的交代与发展上显然更为清晰和可靠。改编最为明显的是砍掉了女记者的唱段,而将这一角色作为案件的见证推动情节发展。尽管很遗憾,电影观众无法欣赏到同样好听的花腔女高音唱段(用具有公鸡般音色的花腔女高音来表现媒体,隐喻味十足,亦非常贴切),但以此换来的剧情明晰与完整显然更为重要。
改编电影的另一遗憾是无法展现现场乐队的盛况。百老汇《芝加哥》里,一支三十余人的现场乐队位于舞台中央,(事实上,这部以爵士乐为主体的音乐剧怎能离开现场演奏的烘托呢?)乐手们演奏精湛,与演员配合默契,并时时同观众发生互动。乐队女指挥甚至常常参与报幕与表演,将演奏与表演天衣无缝地溶为一体。
最后,再补充交待几句演出当天的现场情况,位于49街与Broadway交界处的Ambassador剧院并不大,五百人的剧场内座无虚席。这座有些年头的剧院设施略显陈旧,座位也并不十分舒适,不过一旦灯光照亮舞台,对于演员和观众来说其余一切就都不重要了。
2 ) 浮华之后的黑色笑话
《芝加哥》不乏浓墨重彩,歌舞升腾。但是在一组组幽默的、搞笑的镜头后,依然发射出冷峻、犀利的锋芒。
影片中的情节设置和人物设置都赋予幽默和搞笑,以诙谐、游戏的态度反衬严肃的主题,以喜剧的形式表现悲剧的内容,让观众在轻松的剧情里思考着不轻松的主题。
首先,片中的剧情始终围绕着律师比利如何想方设法帮助罗克茜成为舞台上的明星。舞台是一个表演的空间,不同于真实的世界。舞台上表演的成功离不开台下的精心策划、反复演练。这就使得剧本中包装明星的一切造假活动得以顺理成章地展开。比利为了让罗克茜成为明星,首先是对罗克茜的身世、经历、作案动机重新编造,对她进行形象包装,然后他们不分昼夜地进行演练,直到罗克茜能把编造的台词背得滚瓜烂熟,脱口而出。接着,比利进行了精心的策划:一是罗克茜答记者问那场戏,借助新闻效应,罗克茜一夜成名,由一个杀人凶手摇身一变,成为一个受人同情的无辜的弱者;一是法庭上比利为罗克茜辩护的那场戏,罗克茜无罪释放。同样是借助新闻效应,罗克茜与凯莉成为舞台巨星,她们那精彩的双人舞赢得了观众雷鸣般的掌声。但给观众印象最深的却是台下比利那灿烂的微笑``````
舞台后的暗箱操作与舞台上的完美演出、罗克茜的谎话连篇与老百姓的信以为真、比利的惟利是图与法庭上的道貌岸然都构成了一组组强烈的对比,具有很强的讽刺性。其次,影片中的人物都表现出扭曲变形。人丧失了智性情感,不再高雅伟岸,温柔美丽,而变得猥琐渺小,滑稽可笑。从律师到“无辜的受害者”,从新闻记者到法庭审判官,从明星到追星族都成了揶揄调笑的对象。即使是忠厚善良的老实人汤马斯———罗克茜的丈夫也不例外。忠实的汤马斯,为了不让妻子入狱,强忍戴绿帽的耻辱,主动承认自己是杀人犯;为了给比利付5000 元律师费,汤马斯东拼西凑,倾家荡产也在所不惜。当听到妻子编造的怀孕日期时,老实人终于爆发出对妻子不忠的愤怒,但他并没有放弃对妻子的救赎。法庭上,众记者烟消云散后,只有他在那儿耐心地等待着妻子的归来。这反而让罗克茜觉得奇怪:“你要干什么?”“我想带你回家———你想要的,还有孩子。”“这不可能!”罗克茜尖叫起来“, 天啊! 你真的相信? 我没有孩子。”说完,罗克茜再也不关心丈夫的存在,只顾看着窗外,为自己不再受关注而百思不得其解。“没有?”可怜的汤马斯好象掉进了一团雾水里,独自一人悻悻地转身而去。
在影片中,诚实善良反而变得可笑,痛苦和不幸成了开玩笑的对象,人类的处境变得冷酷而荒谬。人们不再天真,不再有理想,不再有崇高感和悲剧感。面对自身这一现实处境,人们甚至没有愤怒,只有麻木,就象汤马斯一样。正如哈桑在《后现代转折》中所说:“后现代不再狂躁,他在冷漠的世界中,展示了后现代艺术家眼中那恐怖和卑琐的世界。”但在这种表面平静中,却蕴藏着内里的冷嘲、戏谑与解构。
“戏笑释一切”、“一切皆戏笑”是该片的特点,也是后现代电影共同的基调。但该片在镜头语言的使用上,有时过于强调后现代电影的拼贴意识———对故事的叙述采用无序的拼贴、画面与画面之间使用大量的跳接,这样有时会给观众带来视觉接受上的断裂,造成观众审美接受上的间断性、跳跃性。
尽管这样《, 芝加哥》依然是一部上乘之作,它的成功给我们带来很多的启示。首先,该片包含了成功的商业片所具备的多种元素。如该片具有很强的视觉冲击力,片中大量的歌舞表演都具有很强的时代性、观赏性。在那充满着动感诱惑与活力四射的歌舞表演中洋溢者浓浓的异域激情和个性张力。该片的好莱坞色彩也十分浓厚,造型、剪辑、声音的优质要求使得这部作品是一部符合好的工业标准的作品。此外,该片情节曲折,凶手与美女、嫉妒与阴谋的情节设置使得片中剧情环环相扣、层层深入。其次,该片还具有很强的现实批判性、艺术性。因为一部影片仅仅具有商业性还是不够的,有艺术性的电影才会有长久的生命力。《芝加哥》结构紧凑,人物个性鲜明,让观众在色香味俱佳的视觉拼盘中感悟那深层的社会内涵和强烈的批判意识。马赛尔·马尔丹曾说过:电影
是一种企业,也是一门艺术;是一种语言,也是一种存在。影片的商业性和艺术性并不矛盾。《芝加哥》就在电影的商业性与艺术性之间找到了一个很好的平衡点。
3 ) 《芝加哥》:华丽锦袍下的精致匕首
《芝加哥》:华丽锦袍下的精致匕首
谢宗玉
75届奥斯卡,《钢琴师》和《时时刻刻》虽然分别捧走了最佳男主角和最佳女主角奖,《芝加哥》却是最大的赢家,它囊括了包括最佳影片、最佳女配角、最佳服饰、最佳音响、最佳美术、最佳剪辑等六项大奖。记得七十届奥斯卡,《泰坦尼克号》也杂七杂八获了十把个奖,但那些奖我以为都是最佳影片奖的搭头。是那个场面宏大、催人泣下的爱情故事把所有人都震撼了,评委才会让它“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就像一群流浪诗人受邀到金碧辉煌的皇宫作客,最后就连皇宫的厕所也要吟诗相赠。《芝加哥》不同,《芝加哥》所获得的任何一任奖项,都名至实归,没有依靠别的奖项“水涨船高”。
电影是一门综合艺术,几乎包涵了其他所有艺术门类,“色香味俱全”既是它的基本要求,也是它的最高要求。可自有电影以来,能够做到这点的,几乎没有。就连我推崇备至的《狗镇》,其实也不过是电影运动会上的单项冠军,它让我顶礼膜拜的,只是它风暴般无坚不摧的犀利思想。《芝加哥》则完全称得上是电影运动会上的全能冠军。它应该是百年来电影这门艺术最具代表性的杰品。
在这部电影中,各种艺术门类都发挥得异常饱满。我们既可以研究它珠光宝气的华丽服饰,也可以探讨它虚实相杂的蒙太奇表现手法;既可以欣赏它烘云托月的光影色调,也可以迷醉它蛊惑人心的各类舞蹈;既可以推敲它恬不知耻的生存哲学,也可以解析它直抵灵魂的艺术磁场效应。
而最让我惊叹不已的,则是它音乐的魅惑力。如果不是音乐门外汉,我会专门把它的音乐作为重点研究的对象。更具体地说,就是剖析它如何利用精妙绝仑的乐曲,把烂俗不堪的歌词包装成不容辨驳的人生哲理。这些乐曲与历代政党的所谓革命歌曲才真叫有异曲同工之妙。就像布道的巫师还要顺便搭卖一些水货一样,是曲子首先俘获了人们的灵魂,然后人们才会不由自主把那些水货似的歌词当真,以为某人就是太阳,比如希特勒;以为某党就是母亲,比如纳粹党。
电影中有句台词,叫“杀人也可以是一种艺术。”看完电影,我几乎要疑心“凡艺术都是杀人。”当然不是白刀子进、红刀子出那么直接,而是一点一点,浸漶我们的心灵。记得小时候,教科书曾说过,艺术就得表现生活中的真善美。但《芝加哥》撅起它的嘲讽小嘴不以为然。《芝加哥》的艺术全是为“假恶丑”服务的。换句话说,就是把生活中的“假恶丑”全部鬼斧神工地包装成“真善美”了。那份颠倒黑白的功力,实在是让人目瞪口呆。
很多人以为《芝加哥》意在反讽。起初我也是这么想的,但看到后来,我不这么认为了。由于它的艺术阵营实在是太豪华了,以致那把反讽的匕首裹在艺术华美的艳袍里,根本显不出图穷匕见的杀伤力来。这时,它所批判的东西不知不觉就转化成了广大观众处世的金科玉律。导演后悔了吗?不!眉飞色舞的剧情处处都在暗示,一切简直就是导演顺水推舟的结果。这让我不由想起了国内那些写官场的小说家,起初他们也许意在反讽,但由于他们对官场实在太熟悉,写出来的东西最后竟被读者奉作为官法宝。这时他们再回头一想,发现这其实就是竞争社会中最真实的“丛林法则”,因此也就一边乐陶陶数着甜美的版税,一边让书商把它炒作成官场入门秘籍。
在《犯罪道德学》一文中,我曾表露过这样一个观点:形而上的道德其实是一种非常世俗的手段。它存在的目的只是为了给人类谋取“集体利益的最大化”。为了让人类活得更好、更团结、更和谐、更具竞争力的一种自制规则。它跟世俗的“对错是非”无关,跟提升人类的心灵和精神境界也无关系。它身上附属的“文明性”只是为了帮助人类在地球物种竞争时取得绝对的胜利。
推而广之,人类文明(当然包括各种艺术)最初的目的也并不是为了让人类的灵魂高于别的物种,而是为了粉饰“丛林法则”,更好地奴役地球上的其它物种。在任何时候,人类的灵魂其实都没有高出过地球上别的物种。从人类目前毫无节制地索取生存资源来看,受所谓文明和艺术熏陶多年的人类灵魂,在所有物种中,其实最丑陋的。
所以,与其用那把精美匕首刺向他人肮脏的灵魂,不如留给自己当作谋夺世俗福利的凶器?以艳俗登场的《芝加哥》最后居然让我推导出了这样一个意味深长的结论,这虽然是一件悲哀的事情,但它更具思辨性的内涵已不是肤浅的反讽所能概括的。
4 ) 关于Cell Block Tango里匈牙利女犯的台词翻译
原文:
[HUNYAK (Spoken, 匈牙利语)]
Mit kersek, en itt? Azt mondjok,
hogy a hires lakem lefogta a ferjemet en meg
lecsaptam a fejet. De nem igaz, en artatlan
vagyok. Nem tudom mert mondja
Uncle Sam hogy en tettem. probaltam
a rendorsegen megmayarazni de nem ertettek meg...
翻译:
我来这儿做什么?那些著名的匈牙利警察他们说我打倒我的丈夫并砍下了他的头。
但是我没有那么做,我是无辜的。
真不敢相信美国人说我做了。
他们说我那么做了,但我真的没有...
注释:
其实监狱Tango里面那六个人里只有这个匈牙利人是无辜的。
注意看,她亮出的手帕是白色的。可事后她却是唯一被判死刑的。
5 ) 21世纪歌舞片的标杆
同最近30年的绝大部分歌舞片一样,《芝加哥》也从音乐剧改编而来。
近年来的歌舞片大多乏善可陈,前两年大热的《悲惨世界》虽然用了现场录音这个“革新”技术,但总体来说还是没有脱离“只是简单地把舞台搬到街上”的魔咒,《吉屋出租》、《发胶》(2007版)和由《芝加哥》导演罗伯•马歇尔执导的《魔法黑森林》等歌舞片几乎都如此。对于很少释放舞台录像的音乐剧来说,它的电影版本成为观众们(音乐剧迷们)一睹该剧风采的途径,这些影片的制作都不差,由于出身于成功的音乐剧,这些影片都在尽职尽责地保留原剧的味道,在影像呈现上却有些束手束脚,以至于这些歌舞片大多成了中庸之作。
歌舞片的式微很大程度在于新世代观众不再能接受生活中演着演着就唱的行为,这种歌舞升平的欢乐实在是太50年代了。《芝加哥》的突出之处,在于强化了“电影”二字在音乐剧改编电影中的作用。《芝加哥》的故事本就与舞台相关,作为电影的《芝加哥》把几乎所有的歌舞片段都处理成了梦想成为歌舞明星的女一号Roxie的想象。剪辑是它把电影作为第一要义的重要元素。影像的拼贴不仅让现实(普通对白)和想象(歌舞)交替出现,二者之间场景和装束等的不同又可以拉大现实和想象之间的距离;这种通过剪贴而得到的不同时空的同时(其实是交替)出现,也是影像和剪辑最原始的魅力。也可以说这样双线并行的方式是一种现代的结构,虽然结构已经被其他非歌舞类型的电影玩残了,但这在黄金时代歌舞片和当代音乐剧改编电影中都难以看到。
《When You Good To Mama》就很好地印证了此作用。监狱中的凶悍管理员,和女主想象中的剧场中如老鸨一般的“胸”悍表演者,是同一个人,不同的装束,不同的妆容,同一个演员,同样的气质。对白是实,角色都穿着灰色囚服,监狱的苍凉也由此体现;歌舞是想象,于是金灿灿的礼服,谄媚的笑容庞大而性感的身躯,既描述了Mama的贪婪世故的性格,又描绘了Roxie对舞台生活的美好想象,同时纸醉金迷的舞台又展示了那个年代的堕落,一举三得。要知道,这段在舞台上,就是Mama的干唱。
《We Both Reach For The Gun》一段中,琐碎的剪辑减轻了舞蹈的难度,但正因为剪辑,Roxie和记者们才得以化上木偶妆,Billy才能同时存在于舞台中操纵女主和舞台上方操纵媒体。这就把原剧里的操纵关系交代得相当清楚了。
随后的《Roxie》一曲用了舞台中难以用到的镜子(这里有本片最明显的穿帮镜头)。这段似乎致敬(或者抄袭?)了《上海小姐》中奥逊•威尔斯和丽塔•海华在游乐场的经典场景。千面镜子,千个角色,都是外表甜美内心毒辣的恶妇人。
演员的表现也是相当抢眼,凯瑟琳泽塔琼斯饰演的Velma 一出场已经俘虏观众的心。黑色波波头的造型也深入人心,还凭此角色拿下奥斯卡女配。
蕾妮齐薇格是更绝的,刚从《BJ单身日记》片场出来,就演了个性感美女的角色,从胖妞到白骨精的过程让人羡慕不已。蕾妮齐薇格的相貌并不出众,减肥过度导致的骨感身躯也不能说性感,但是性感被齐薇格硬生生地演出来,也是相当难得。蕾妮的声音沙哑纤细,放在剧场完全不适合,但放在电影中,却显得娇嗔,又有烟酒的世故味儿。
配角的实力和表现力都很强,比如比女主角女二号还小一岁的Queen Latifah,气场hold住了一切。就连打了个酱油的刘玉玲也让人印象深刻。相比之下,男主角的好在周围一群极好的包围下,显得弱了。
《芝加哥》原剧角逐过托尼奖,96年复排版夺过托尼奖最佳复排音乐剧,扫走了很多技术奖。主创鲍勃•福斯是个全才,绝等一流的编舞大师,拿过奥斯卡(《歌厅》)和金棕榈(《爵士春秋》)的电影导演。原剧的高配置,为改编成为歌舞片打下好基础。
《芝加哥》的水平跟当黄金时代的顶级歌舞片相比还是弱很多,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现实和歌舞两条线的相切也相对生硬,但跟近30年的歌舞片(平凡,平庸,甚至烂)来比,已经相当不错了。
6 ) 畸变的社会价值观
影片向我们展示了处于上世纪大企业黄金年代的美国芝加哥,在那样一个表面经济繁荣的社会形态下,人民心态受经济影响而产生的畸变是多么的可怕与荒诞。导演通过影像的手法淋漓尽致地把歌舞升平的芝加哥中暗涌的名利暗流以及在这种涌动中人性和社会价值观念的异化呈现在观众的面前。
《Chicago》作为一部典型的歌舞片,以一定的剧情为主线,以音乐的叙事方法,通过绚烂的歌舞形式来烘托出主题。在歌舞片中,常常会通过配对的人物来实现“拯救”的主题,通过一系列对抗性的情节,最终实现双方的相互拯救(引自《电影阅读方法与实例》)。女主人公Roxie在影片开始时企图通过出卖自己的肉体来得到一个成名的机会,为了一个纯真的梦想而割舍了现实自己的纯真是多么的可笑与荒谬!人民的心态在那样一个浮华糜烂的社会风气之下变成如此颠覆传统的意识。好在,故事的最后Roxie和女二号Velma在经过了一系列的波折之后,最终通过自身的努力和合作赢得了掌声,而并非像最初的通过利用他人、捏造事实、依仗社会舆论等来得到注意。
当然我们也不难看出,这种特属于芝加哥的娱乐方式是被社会常态化的畸形的娱乐。人们只有通过鲜血、暴力、或是层出不穷的罪恶才能达到兴奋,才能满足对于新鲜事物的欲望。这是一种多么荒诞又让人无法理解的人性悲剧。就像片中那个匈牙利女囚的死亡一样是否是在告诉人们,代表高雅的芭蕾已经像她一样死亡和没落了呢?我们究其根源,虽然社会的经济形态起着决定作用,但社会舆论也需要在其中负很大的责任。
大众爱八卦,媒体爱话题,人要出名就要靠广播报纸的大肆报道,在这种恶性循环之外更是催生了一大批像Roxie这样的普通民众以及Billy这样需要靠传媒靠话题为生的律师。甚至到影片的最后媒体的操作已经影响到了司法公正,社会舆论的力量已经改变了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如此这般黑暗与丑陋的芝加哥,人们怎样维持住自身的纯真呢?
影片中充斥着大量宣扬女权主义的话语,但又很戏剧性地让Billy这样一个男性人物去拯救那些杀害男人的女人们。即便影片最后她们两个是靠自己的努力与合作赢得满堂彩,Roxie和Velma的成功也是不可否认地建立在Billy对她们最初的拯救之上。所以纵观整部影片,男女的地位始终处在一种相对公平的状态下,世界是男女搭配下才能平衡的。而社会经济体制下、社会舆论的控制下人们价值观念的改变着实是非常可怕的。
除了《Chicago》的主题层面之外,作为视觉元素的摄影手法也是相当值得一提的。
影片一开场就是主人公一双眼睛的特写镜头,并紧接着推镜头通过放大使之得到强化,形成巨大的视觉冲击力,牢牢地抓住了观众的注意力。马上镜头带领观众来到了一个人声鼎沸的酒吧中,通过快速高频率的镜头切换让观众大致地扫视了整个酒吧的环境与其中的人物。而这种快速无序的画面剪切与拼贴在整部影片中不断使用,通过大量的跳接给观众带来视觉接受上的断裂,造成观众审美接受上的间断性和跳跃性,从而加快了影片的节奏以及紧张感。
就整部影片中摄影机的状态来说,运动摄影毫无疑问的占了主导地位,尤其是像《Chicago》这类的歌舞片,多角度多机位多功能才能将歌舞的情绪色彩以及其视觉快感表现出来。其中女二号Velma出场时的跟镜头不仅交代了环境而且同时让观众与剧中人物产生同样的紧张感,跟随着其脚步参与到故事的发展中去。又如,阿莫斯出场时点缀用的移镜头,从记者拍家具商的尸体开始镜头不断移动,扫描了整个房间中的状况后镜头移到了阿莫斯,模拟了警长怀疑其口供的视点。还有在牢房探戈开始之前的一个典型俯拍镜头,画面突然只剩下Roxie以及一张圆桌和一把椅子,一种压迫感和宿命感随即产生,追光灯的使用更是加强了上帝视点的效果,预示着紧接着就将发生什么。
因而,相比较固定摄影,移动摄影更能够增加影片的节奏感,使观众的感受更贴近真实状态。
另一方面,就影片的构图来说,《Chicago》属于动态构图以及开放式的构图。由于歌舞片的基本要求在里面,构图的封闭会使画面缺少动感而失去影片所要营造的节奏,而且画框中的世界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它时刻要与外界发生着关系。例如警长在审问阿莫斯以及Roxie产生心理活动的时候,画面中舞台上同时出现了他们两个人,而且明显Roxie所占屏幕的比例比阿莫斯多,这种构图加大了两人的疏离感,形象地表达出两人关系的恶化,同时将观众的注意力有效地引向了画面内容中去。另外Roxie在监狱厕所中偷听妈妈与Velma谈话的那段,导演通过狭小的一条缝模拟了Roxie的视域,将画面两边遮挡,形成偷窥的胆怯感,让观众同样产生身临其境的感觉,增加观众对主人公的认同感。
电影的构图不同于绘画摄影等静态的视觉艺术,它不仅是动态的视觉艺术也是表现电影完整意义的重要因素。因而研究电影的构图要从各个方面进行探索。
《Chicago》中的色彩绝对是分析影片时不能忽略的,其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整部影片都给人以高反差的视觉效果,首先是现实世界中偏冷的效果与心理活动中暖色效果的对比,其次还有舞台表演时不同人物的冷暖色效果对比都强烈地表现出一种讽刺的意味。在心理感受上,红色作为暖色传达出紧张感与积极感,例如Billy的出场舞蹈、牢房探戈、木偶舞等几乎所有的舞台表演都是运用的红色舞台灯光,营造出一种快节奏突出、向外扩张的态势。而在影片前段中Roxie与阿莫斯同时出现在舞台上的那段,Roxie微微泛橙色的红和阿莫斯的冷调深蓝色形成强烈的反差,一方面表现出阿莫斯郁结孤独感,另一方面也说明他们两人关系的进一步恶化。
而整体舞台色彩比现实中的鲜艳,更是讽刺地说明芝加哥是个声色犬马的世界,营造出荒诞嬉笑的电影氛围和一种强烈的讽刺效果。
最后,影片中的用光更是值得称道。光是电影拍摄中最为重要的因素之一,光运用的好,对于整部影片的艺术价值提升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Chicago》舞台上的追光灯等直射光的运用对于表现人物的轮廓与立体感起到重要作用,也增强了影片的戏剧性。影片中阿莫斯的歌舞和Roxie唱《funny honey》的那段,逆光的运用使人物的轮廓表现最佳,获得剪影的效果明显。其中唯独阿莫斯的歌舞用光使用的是单纯的暖色光,不像其他主角的歌舞表演用的是红色舞台光,这也从另一方面表现出整部影片中只有阿莫斯是诚实善良的,但这种品格在那个年代简直就是他的痛苦与不幸,这又是何其的讽刺和悲哀啊。
在光线的影调层次上,舞台光都是采用的高调光,用以表现其活跃与热闹也加强了空间的虚幻感。同样是舞台上,在Roxie最后试镜的地方就相比较更为低调,表现出一种暗淡与凝重。
而在光线的造型效果方面,本片集自然光效与戏剧光效于一身,但着重还是偏向于戏剧光效,这与影片的题材是密不可分的。在现实的世界中,自然光效能够充分的体现其逼真性与纪实性。而戏剧光效的大量运用更加突出了与现实之间的差异性和人为装饰性,使物质世界与精神世界形成强烈的反差,从而表达影片的主旨。
本片不仅在以上方面有着突出特点,其影片的视点也是涉及到好几种。像刚开始时Roxie的主观视点,到后来的预告性视点等让观众在观赏影片之时带有紧张感,更容易投身于角色中去,加强了影片的可看性。
综上所述,本片是一部集所有商业片要素于一身的商业片,同时又是一部具有现实批判性和艺术性的文艺片。影片不断利用歌舞片段来切换现实世界和人物心理活动,运用人物的重复出现和人物动作的一致性来表现剧情,突出了事件发生的重叠性和重复的主题。在穿插着歌舞、爵士与故事情节的展现中,将芝加哥社会金钱至上的丑陋面纷呈于前。
属于聪明有余但无甚才气的那一类,歌舞部分除了里查基尔比较勉强外,基本把提线木偶似的爱乐之城秒成渣!奥斯卡赢了《钢琴家》也不是它的错,好莱坞体制内敢把讽刺做成这样的也没几部了,用浮华堆砌成腐朽的舞榭歌台,最后还是没能再走一步,索性像红楼梦那样散成一场大荒,多好
看过的剧情最棒的歌舞片,那段拉线木偶戏很出彩,毕竟是奥斯卡最佳影片啊~~
Renée Zellweger惊艳死
出乎意料地让我有些震撼的感觉。Catherine的演技远在Renée之上
过分的夸张反而容易产生不真实感,进而使苦心经营的讽刺效果大打折扣,幸好大量的平行交叉蒙太奇拯救了这部电影,在歌舞片的表现形式上可谓一大突破。个人认为本片当年之所以无限风光,很大程度上是学院对上届无视《红磨坊》的另类补偿,矫枉过正的结果便是诞生了又一部相对平庸的奥斯卡最佳影片。
lalaland真的差远了…… Renee很漂亮,舞台感不如Catherine Jones,每个角色都很出色
03年在我还接触电影不多的时候,片中那些踢踏的节奏感,美轮美奂的场景转换,雀跃的爵士乐,第一次觉得歌舞片的魅力可以如此撩拨人心。那时候刚高中毕业,看这种片实属过于前卫了,就是那种看的人会面红耳赤、有点罪恶感,同时又坚定地认为这就是高级艺术的荣耀感,想给其他人分享又不敢,毕竟03年还没有豆瓣,那心情真是五味杂陈,百感交集。
虚荣,浮华,财富,偷情,谋杀,情欲,大腿舞,各种浓妆艳抹,美国文化最庸俗物质的元素全部乱炖在一起了。眼花缭乱的歌舞剧效果,大俗中有一点小雅,“无法喜欢自己过的生活,无法过自己喜欢的生活”。凯瑟琳·泽塔-琼斯的戏份要再多点就好了...
十年了,仍旧没有歌舞片可以超越它。
A-MA-ZING这才是值得奥斯卡最佳影片的歌舞片(对我针对的就是lalaland)
可以翻来覆去的看。
大银幕看不断地引发各种生理反应【电影资料馆】
非常美国,非常讽刺主义
娱乐至死的年代一切不过都是showbiz,讽刺法制、媒体、大众,罪犯成了人人追捧的明星。印象较深的段落:六个女犯的独白舞、律师操纵记者的傀儡舞、Renée的多重镜子独舞、东欧移民女的行刑舞(没有话语权就是死路一条)、审判之前的razzle-dazzle舞
凯瑟琳·泽塔琼丝实在好看。只是她很少拍如此压抑的戏。她的眼神始终犀利而不屑,望着那个在《冷山》里放肆大笑的蕾尼·齐薇格。她自始至终都在冷笑,冷眉冷对地嘲笑着自以为能掌控的命运。而蕾尼总是自顾自地纯真着,伪装到世故。她的金发雪肌我怎么看都比不上凯瑟琳的抖擞的黑短发,以及身体健美的她
看了这部电影之后才发现……《BJ单身日记》也没法当作励志电影看了!齐薇格根本就是一个尤物啊!!
看完《红磨坊》再看这个,立马对比出前者差距
Cell Block Tango六人探戈和提线木偶We Both Reached For The Gun两段歌舞实在太棒了!
浮华交接,满地昙花。第一部让我有生理反应的歌舞片。与犯罪片的结合很有看头,不脱离“舞台”的歌舞场面让人联想到《歌厅》。区别在于打破了鲍勃·福斯有意制造的割裂感,没有场景上的频繁辗转,呈现方式倾向于外化的精神臆想,加强了外在的紧密联系,但也消解了内在的互文快感。讽刺浅显,好在精彩。
2003年奥斯卡最佳影片(然则远不能与[钢琴家]相提并论)。影片根据百老汇同名音乐剧改编,是一部制作精良的歌舞片,兼具娱乐性与社会讽刺意义。剪辑精妙,歌舞与常规剧情交叉并行,不仅外化人物心理活动,还起到象征与补充诠释的作用。三位主角亲自完成所有歌舞场面,不容易。最爱木偶剧段落。(8.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