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影评
1 ) 我看《以父之名》——一个法律人的凌乱表述
首先破题,谈点与法律关系不大的问题。以父之名,“父”在我的眼里至少有两个含义。第一个是父亲。电影里的父亲给我的印象有足够深。刚开始因为儿子被共和军误会而匆匆赶去营救,手举白手绢从警察一边颤巍巍有些哆嗦地走到另一边,为的是营救他那不成器的儿子,我看到的是亲情。而当他得知儿子偷窃,他甚至都不愿意理睬他的儿子,我看到这是一个正直的父亲。而在被警方逮捕之后,从拘留、审讯一直到法庭判刑的过程中,他都是最镇定最临危不乱的,身处同样的险境但他还在鼓励着每一个人,这是一种坚强。而当他被判入狱,在狱中受尽欺凌却不愿跟共和军合作,依然坚信自己会被平反。他做事一直都有自己的原则,面临困境也不妥协,这是操持。而当他最后终于衰老,面对死亡而害怕,流露出最真实的人之常情时,我不由得对这位父亲油然而生一种崇敬。“父”的第二层意思是上帝,至少我这样认为。普通法系国家从中世纪的漫长教会神权统治下发展过来,其人民的法律信仰与其说是对法律,倒不如说是对上帝的信仰与期待。所以,当父亲被判入狱后,受到法律如此不公正的待遇之后,你可以看到他仍然很虔诚地在祈祷。他相信上帝会睁开眼睛,所以他仍然走了常态的上诉路径而不是跟随激进分子的步伐。我没有资格说哪条道路更有效,甚至对于大多数中国人而言,他们可能会认为后者更为有效(毕竟中国近代史就民众而言更大意义上是一部抗争史),但是我想说,在受到如此不公待遇之后仍然对于法律(或言上帝,因为我认为是上帝赋予了法律神圣性)有如此信服与坚持,这才是一个法治传统根深蒂固的表现。法治传统不在有多漫长的历史,而在于人们面临绝境是采取何种方式救赎自我。法治在于人心。
好了,下面要说的是无聊的话题。
一、人权。从启蒙思想家们提出“天赋人权”的时代起,如果有人统计每个时代最常被提及的字眼,我敢说,人权必然高居前列,即便中间我们经历了太多战争目睹了太多对人权的践踏。但是,我同时也想说,人权从它诞生那天起,注定了它只是社会科学家们思想激荡的玩物、社会活动家们忽悠民众的幌子。不管是“天赋人权”还是“以人为本”,美好憧憬下的现实是人权被蔑视被践踏的现实。即使是常态的宪法秩序下,基本人权也时不时地遭到手握强权者的蔑视(当然他们蔑视的不止人权)。因此,在本片中,我们可以看到,在战争、动乱这样的紧急状态下,呼吁人权是多么自欺欺人。生存是最基本的需求,因此,当生存受到威胁时,谈论人权是一件奢侈的事情。这是“涸辙之鲋”的道理,不消细说。所以,别拿人权太当回事,知道有这么个口号也就可以了。
二、群众。群众的眼睛从来不是雪亮的,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很多冤案在群情激昂中发生了。佘祥林案是个例子,不用再作列举。当然,有人会把这归结为我国法制不完善的结果。那么,在这个片子里,我们可以看到,法治再发达的国家都会发生同样的冤案。所以,我觉得群众都是瞎子,历史或者说时间才会彰显真相。当然,不得不提的是跟群众有关的民主制。自从苏格拉底自鸩之后,民主一直备受争议。这是一直讨论的民主的暴政问题,不想多提。所以,我相信那句话,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中。真相也一样。还要说一句,我们同样不可以因噎废食,毕竟,这么多年过去了时代的巨轮还是呼啦啦一直向前转着。
三、律师。律师是中性的,我一直都是这样认为。他可以代言正义,也可以为见不得光的阴暗面代言。不要去质疑律师这个行业。我们要唾弃的是某个群体卑微的可鄙的灵魂。但是,你能肯定自己一定会如何一定不会如何吗?我是不敢的。
四、警察。行政权是个强大的东西。而当行政权赋予了手握大棒的警察的时候,它显得格外狰狞。而这个时候,处在它对立面的私权利往往是手无寸铁无法与之相抗的。私权利也很强大,可惜他没有大棒棒。保护私权利的宪法据说是最强大的,可惜它好像也没有大棒的。最好有根链子锁着那些握着大棒的手,不过好像那根链子的另一头是在行政机关自己手里的。说白了,管它合不合法先关你个十年八年的你爱上诉上诉去吧。先想清楚自己有几个十年八年,这叫三思而后行。所以,出头椽子不是人人都当得的。
那么,我看完了这个电影,觉得自己很绝望很弱小很微不足道。
2 ) 《因父之名》——及电影后面的故事
英国电影《因父之名》讲述一个真实的故事。十年后重睹,法庭辩论一幕,仍不禁热血沸腾。
这个案子被称为英国司法史上黑暗的一幕。从1974年爱尔兰四青年(著名的“Guildford Four”)被捕并作为替罪羊判罪到1989年无罪释放,时隔十五年。2005年2月9日布莱尔首相向受害家庭正式道歉,又在十六年之后。
黑暗的背后必有黑手。《因父之名》中警方延时拘压,刑讯逼供,编造伪证,隐藏不利证据;甚至当真凶坦白后仍坚持不还人清白。法官更表现出极端的仇恨,只恨不能以叛国罪将他们施以绞刑。人性之恶不足以解释一切,人类发明的制度显示了它的漏洞,给黑手以可乘之机。即使是在近代理性发源地英国。
人性之恶,我们向来不逊色于英国人,而制度,所谓“法网恢恢”,网岂能没有漏洞。前有林昭张志新,今有湖北佘祥林,山西聂树斌。佘祥林在杀妻案入狱十一年后有幸等到妻子偶然归来,冤案不攻自破;聂树斌则在被枪毙十年后真凶归案才得以洗刷罪名。中国的黑手,如果不比英国的更黑,实在是并无二致。
假借正义之名,乃黑手惯用手法。七十年代的英国政府通过反恐怖主义法案,电影中的“Guildford Four”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被做成替罪羊的。今天的美国人重新拾起这套英国的老把戏,却愈加无赖。与美国的《爱国法案》相比,我们只好夸英国人理性了;更不要说美国政府公开支持虐待囚犯,无限期拘留了;关塔纳摩海滩,CIA的黑狱早已是公开的秘密。
司法不公的受害者,其遭遇却是可怕的,丧失青春的伤痛将伴随他们终生。电影故事的主人公们在十五年后一无所有,正如帮他们重获自由的Gareth Pierce所言,“他们出来以后没有钱,没有人帮助。由于缺乏信用,他们甚至开银行户头都有困难,更别说购房贷款了。他们没有归属。”更可悲的是,剑桥犯罪研究所的精神分析学家诊断,包括主人公Gerry Conlon在内的许多受害者都多少遭受了不可逆转的脑部及精神损伤,这直接伤害到他们与旁人正常相处与生活。
这样的遭遇最终换来的是五十万英磅的国家补偿。这是讨价还价的结果,却没有选择。
《因父之名》中的女律师Gareth Pierce是个执着勇敢又十分细心的人权维护者。若不是她及同行们的不懈努力,受害者或许永无见天之日。“Guildford Four”一案扬名之后,她办一个案子,人们的目光便紧随其后。如今她的视线已经盯上了关塔纳摩海滩,那个美国人无限期关押外国囚犯的地方。让我们拭目以待。
占着世界人口五分之一的东方国度,谁在维护他们的权益?
3 ) 只谈父爱
当盖瑞不耐烦地打断父亲的叮嘱,在匆忙离去中庆幸挣脱了厌烦的枷锁时,却不由自主地转身轻叹:“再见,老爸。”;当盖瑞在伦敦落魄街头、流离失所时,却在电话中用一句“我很好。”欺骗父亲;当盖瑞在狱中颓废放纵以致和父亲僵持赌气、互不搭话时,却先认了输主动把背身相对的父亲哄得开心;当父亲在死神的凝视下遗恨而去时,一向嘲笑他睡前祈祷的盖瑞却虔诚地在胸前划了一个十字……
为什么?既然对他的条条框框人生道理只存不屑,何必要留恋?既然对他的冷漠胆小感到愤怒悲哀,何必要在乎?既然对他的顽固信仰觉得可笑愚昧,何必要伤感?
盖瑞不知道,就如同我们大多数人一样。
写到这,不禁想起了自己的事。我与父亲的关系应该是目前很典型的一种,没有话题,很少求助,尽量逃避。平淡地过了6、7年,直到高中毕业都相安无事,父亲似乎消失在我的人生中,出现,不过叫声“爸。”,不见,我生活依旧。然而当我踏上异乡求学的征程,看着父亲的身影在吵杂的月台上静静消失时,我只觉双眼一阵温热。那是什么?悲伤?不舍?恐慌?失落?我无法分辨。
鱼对水说,你看不到我的眼泪,因为我在水里。我想,看不到父爱,只因为自己本就从未失去。这爱早已是你生命中的部分,如一日三餐,如呼吸吐纳,拥有时你不觉幸福,而稍有不得时才知其哀其苦。
盖瑞定是体会极深,当那纯粹的爱随着窗外一团团火焰地飘摇而下,层层剥落,淋漓尽致地展现给盖瑞。眼前的一切让他重新地思考与抉择,明白了那爱的深远执著,他也得到了生命之所以要延续的理由,毅然抗争了15年,换回了满意的结局。
父爱,低调得让我们难以察觉,殊不知它就在我们自己身上,表露得真真切切。
4 ) 因国家安全之名
20岁,他被作为致使五人死亡、多人受伤的爆炸案主犯,被判终生监禁;35岁,此案重新审理,他当庭无罪释放;60岁,他因癌症去世,匆匆走完一生。
盖瑞·康伦(Gerry Conlon)人生的四分之一在冤狱中度过,此后近半生则反复被这段经历折磨:两次精神崩溃,多次自杀未遂,长期沉湎于酒精与毒品。
他的案子是英国法律史上最著名的冤案之一。所谓“吉尔福德四人组”(Guildford Four),即他与另三位嬉皮士伙伴(最年轻者当年17岁),被当作爱尔兰共和军(IRA)的危险分子,被控1974年10月5日在伦敦吉尔福德地区的酒吧放置两枚炸弹,实施无预警恐怖袭击。事实上,四人从未加入IRA,与爆炸案毫无关联,甚至,爆炸当晚都有不在场证明。
如此荒唐的冤案是如何发生的?大的背景看,当时伦敦地区恐怖事件连连,均是IRA所为,人们对该组织早就痛恨不已。自上世纪60年代末起,随着北爱尔兰民权运动的发展,一度沉寂的IRA重新兴起,要求南北爱尔兰统一并独立。共和军内部分裂为两派,其中临时派坚决主张暴力,不断制造恐怖事件,以此给英政府施加压力。“吉尔福德爆炸案”后一个月,乌尔威奇爆炸案发生,2人死亡;11月21日,伯明翰爆炸案发生,21人死亡,180多人受伤。英伦三岛显然是IRA的主要袭击目标,民众恐慌不已,要求英国警方尽快破案。
从小的环境看,正是由于当时的局势,英国法律更改了有关条例,规定如涉恐怖事件,警察可无理由关押嫌疑人七天,而不是此前的48小时。这为警察刑讯逼供提供了充足的空间。“吉尔福德四人”后来都在法庭审讯时声称,自己受到了警方的恐吓与毒打,被迫在假口供上画押。他们甚至抱着嬉皮士的精神,供认自己的亲密朋友为同案,好在法庭上让陪审团看看这多么荒谬,却没想到在庞大的、无限制的国家机器面前,一切荒谬都可以成真。
法庭上,警方刻意隐藏了他们的不在场证明,陪审团毫不犹豫判他们有罪,主审法官则义愤填膺地称:“可惜你们的罪名不是叛国罪,不然我马上判你们死刑。”(1964年英国基本废除死刑,除了叛国罪于1998年废除。)
更不可思议的是,盖瑞·康伦的父亲朱塞佩·康伦(Giuseppe Conlon),次年来伦敦为儿子奔走,与盖瑞的姨妈安妮·马奎尔在家中商议时,被警方一举抓获。当时在场的七人全被定罪,罪名是“负责制造和运输炸药”。他们被称作“马奎尔七人案”(Maguire seven),分别被判4年到15年徒刑,其中包括马奎尔的两个孩子,较小的只有14岁。
1980年,在服刑五年后,朱塞佩·康伦于狱中病逝,也是60岁。这成为盖瑞·康伦终生的痛,他认为是自己害了父亲,尽管他根本什么都没做。
盖瑞·康伦1954年出生于北爱尔兰首府贝尔法斯特,父亲是当地的画家。上世纪60年代起,北爱尔兰问题发端,街头暴力活动不断,英国政府派军直接镇压,社会秩序日趋混乱。1974年8月,康伦决定逃离那种暴力环境,到伦敦寻找工作,不料12月即遭抓捕。在2009年发表于《卫报》的一篇文章中,康伦写道:“到现在我依然很难描述那种感觉:你什么也没做却被判终生监禁。”
1989年出狱后他曾写过一本自传,《证实无罪》(Proved Innocent),1993年被爱尔兰导演吉姆·谢尔丹拍成电影《因父之名》,由丹尼尔·戴·刘易斯饰演康伦。此片获得当年奥斯卡电影节七项大奖提名,也令此案被全球所知。
康伦因此获得12万英镑版权费,但一个半月就都挥霍光了。当年奥斯卡典礼期间,他飞去好莱坞,却在酒店里闭门不出,与朋友抽了三天可卡因。他也曾从英国政府处获得20万英镑补偿,结果仍是一样。“我还没准备好过一个名人的生活,事实上,我根本没有准备好过一个正常人的生活。”他饱受牢狱生活回忆的折磨,常常从噩梦中惊醒。他谴责英国政府,没有为冤假错案的受害人提供必要的心理创伤咨询与治疗。
他的余生致力于为无辜蒙冤者奔走呼号,为“马奎尔七人案”和“伯明翰六青年案”鸣不平,为被囚于关塔那摩的英国人说话。前者在1991年,即康伦出狱两年后,得以昭雪,此时七人都已服刑完毕。“吉尔福德爆炸案”的真凶始终未被起诉。尽管在康伦四人服刑期间,凶手便已被捕,警方为了维护面子,压下了这一信息。
因国家安全之名,多少人生被牺牲、断送。此前有人问康伦,类似他们这样的遭遇在今天是否还会发生,他毫不犹豫回答:“当然会。”他期待自己的经历可以给人们一个提醒:不管案件性质如何,永远不要着急下结论;不要忽略那些努力想传达自己声音的人。
【for 财新新世纪】
5 ) 观电影《因父之名》后的几点反思
电影《因父之名》(In The Name Of The Father)后的几点反思
这是英国当代历史上,最为可耻一出司法丑剧,重重黑幕之下遮掩着掩盖着所谓民主制度下的虚伪和对人性的压榨。一个浪荡的爱尔兰穷小子,蒙冤入狱,在英格兰的铁窗下一呆就是十五年,和他一起获罪的还有他的父亲,一位安分守己的老人,但为了能够更好的保护他的儿子,他也自愿走进监狱,即便到了临终前,还在为洗刷儿子的冤案而操劳着。
本片虽然与大家熟知的《肖什克的救赎》题材相近,但由于《因父之名》由真实的历史事实改编而来,且与轰轰烈烈的北爱独立运动密切相关,因而更具历史感和震慑力。
这部片获1994年德国柏林电影节金熊奖,在西方人眼中,它所揭露的黑幕无疑是令人震惊的,结合去年闹得沸沸扬扬的驻伊、阿富汗美军虐囚事件、黑狱事件以及美国国内的窃听事件等一系列热点问题,这部片中所揭露的强力部门对人权的野蛮践踏着实令人深思。
而在中国人眼中,我们能够看到什么?
首先,是北爱的独立运动,影片的开头便是爱尔兰动荡的街头,骚乱的人群与武装到牙齿的警察激烈的对峙着。闹独立,这是一个令中国人非常敏感的字眼儿,几乎是全民对此保持着血脉偾张德状态,反独和抗日的言论一样,充斥着网络各个论坛之上,游行示威等也都有过发生。这种情况下,个人的言行上的不慎,很容易将他推向人民公敌的位置,在不杀之不足以平民愤的情况下,司法的独立与公正,人权的保障都显得有些弱不禁风。社会舆论的确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可当舆论可以决定人生死的时候,悲剧便要发生了。
电影中的英国司法制度纵然黑暗,可无论怎样,受害者也始终坚持按照司法程序,以法律为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而我们的民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最先想到的可能是“里面有没有人”,有没有所谓的“青天大老爷”替自己说话。实际情况也往往是这样的案例,行政部门、强力机构使用不正当的手段侵害了老百姓的某种权益,后者告官无门,要么吃哑巴亏,要么捅到媒体,被曝光后引起某相关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作出批示,要求妥善处理。这样的步骤极不正常但却早已被习以为常。
我们平静地窝在家中的沙发坑里,看着新闻,对美国的政坛、欧洲政坛、台湾政坛等上演的各种闹剧指指点点之后,有没有想过站在人家的角度上看咱们自家的院子是什么的样子?百姓的言论真的得到了表述了?司法的公正真正得到执行了么?行政和立法真正做到分离了么?我的政府官员真正被监督了么?舆论的导向真的全都代表着正义么?无钱无势的人们的权益真的被维护了么?
《因父之名》是西方对自身司法体制的一次自省,也是我们审视自身的一面镜子。
6 ) mercy of other's life
这部电影是知识产权法老师推荐的,事先大体晓得情节了,以为会比较麻木,可依然禁不住让眼泪哗哗的流了下来。
In the Name of the Father,yeah,i love the name of the movie! 父亲的角色让整部电影安静、凝重而又温暖,或许,我真得无法找到某个好的词儿来形容这种感觉,每个小细节、每个眼神、每一句话都迸发(涵蓄)着爱。最近也还看了多部较为经典的片子的,但这是少有的一次泫然泪下,也许情节的却很直白,没有多少隐晦。剧情发展中的矛盾,冲突,每个细节的处理都很自然,为何?难道源于它是自真实改编而来?不清楚。
作为学法律的学生,它确实让人思考很多关于公正阿、正义之类的字眼。但,它更多地说的是:让我们摸摸自己的良心吧,不仅是法律人,而是人人!当然,当你握有某项权力的时候,更要引以为戒!脑中闪出这么一个细节:女律师看到相片,问起狄先生他的妻儿。为什么他都从没有想到过那几个可怜无辜的小孩、别人的一家人?“mercy of other's life''
说不出什么了,就这样,想说:还是会再看很多遍这部影片的,值得。
導演對於情節和線條顯然有極強的駕馭能力。他十分有技巧地把英愛衝突的背景、警方的黑暗腐敗、獄方的慘絕人性,和主人公的經歷際遇編織在一起,清楚地展現了這樣的背景,如何影響了一個普通人的成長,如何影響了一對普通父子的情感心路。但是,導演也在另一層面上,對於人性,揭示給我們更深層的思考。
In the name of father! 经典的电影!伟大的父爱!可恶的英格兰政府!我泣不成声……正义需要勇敢执着的人伸张!
父子部分拍得尚且合格,但不算出彩。而司法部分则实在难以感染我等见怪不怪的天朝人...
当我们无限制脱轨后落入深渊时,已然还是被自己无数次挣脱的父母,在悬崖边上拉住我们。
即使动荡不安,可是父亲的爱却很安稳
历史意义大于艺术价值。DDL的演技此片中并不突出,Emma则着实厉害。
直到多年之后,一位英国的女律师才开始从头调查这件极其荒谬的冤案。这件冤案最后能否得以平反,父子能否重见生天
除了感人的父子情.那个女律师更不能被我们所遗忘.在一切有冤假的地方.我们要战斗.
在1993年的《因父之名》里,我看到了未来影像的影子:有1994年美国出品的《肖申克的救赎》里的狱友联盟;有2006年印度制作的《芭萨提的颜色》里的放荡不羁青年却被政府无情的陷害,有2013年韩国上映的《辩护人》里的为屈打成招的无辜者申冤终获胜利的场面,……父亲惨死、盖瑞平反后我的眼泪夺眶而出。
政治与亲情,一个男人的成长
资料馆2014.5.24.7pm 被命名为恐怖主义的民族独立革命/战争,在当代的三种路线(嬉皮乌托邦的逃避、纵火的暴力、制度内解决),选择性表述后被转化为一个司法问题,以一个父子情感弥合(道德理念继承)的叙事呈现。较成功的把敏感政治问题商业化。三星四星间。
得知艾被取保候审时,我恰巧在看这部电影。盖瑞蒙冤入狱十五年,重获自由后,他说:我是清白的人,我因莫名之罪被囚十五年,我看着父亲冤死在英国监狱,政府仍然说他有罪,我要告诉他们,除非我父亲平反,所有蒙冤的人平反,有罪的人受制裁,否则我要斗争到底,因父之名,因真理之名。
动乱年代下的父子情同样温情,剧情冲突很足。
监狱墙上贴满了Sex Pistols的海报,Gerry是个有血有肉的爱尔兰嬉皮男青年
一看父子的我肯定掉眼泪
好看 最让我难受的是父子情 艾玛汤普森代表的勇敢善良的知识分子阶级 父亲的被欺压软弱善良的阶级 主人公那一代的血性与自我调侃 交织在一起彼此救助 其实可以拍得更好 不矫情 这种事情还在发生我们却不知道
何处都有黑暗,希望有一点中国电影可以拍政治题材
没有想象中感人,不过你如果恰巧也看过看得见风景的房间和血色将至,那么就会明白Daniel Day-Lewis的演技有多强大了。Emma Thompson也很强大。
好歹英国人民还能上街游行示威...
1、作为儿子,永远不能让父亲为你蒙耻;2、有天你做了父亲,永远要保护自己的儿子。片中的父亲可能是一个平庸的人,但绝对是一个伟大的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