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看完电影,《失控的陪审团》确实是一部值得激发人们探讨一些问题的电影,并试着趁现在将整个观影过程中的想法记录下来。
影片一开头,我就深深惊讶于这么一个事实:伸张正义的法律竟然可以如此地被一些上级阶层所利用。不管其目的为何,光光出现这样一个事实,就足以不得不让人惊奇并怀疑:法律真的能够伸张正义吗?可是细细深究这个问题下去会发现,解决这个问题之前就得先明确正义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辞海里解释说:正义是指人们按一定道德标准所应当做的事;不同的社会或阶级的人们对“正义”又有着不同的解释: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认为,人们按自己的等级做应当做的事就是正义;还有一些更模糊不清的说法,如基督教伦理学家则认为,肉体应当归顺于灵魂就是正义。除此之外,还有观点认为公平就是正义、平等就是正义等。可见,无论是辞海里所说的“道德标准”,亦或是定义同样不明的“公平”、“平等”等,都没有给出一个逻辑上易于分辨的判断来告诉人们做出哪些行为算是正义,哪些行为不算正义。因此,正义能否被界定都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也许有些问题可以抛去抽象的具体定义,而光光靠我们人类自身特有的直觉来处理问题。可就算拿电影里面的一些情节来说,我们又能够轻易判断哪些行为是“正义”之举吗?影片源于一件悲剧的枪击案,被害人妻子将贩卖枪支给犯人的枪支公司告上了法庭。光案子的审判结果而言,我在豆瓣影评上就看到了不少的分歧:许多人认为最后的判决结果就是打着“正义”的噱头,实质上损害了枪支公司的利益。除此之外,还有影片中的陪审团,被操控的陪审团还能做出“正义”的判决吗?如果不能,是不是代表可以容许法外正义存在?控方律师温道尔,如果选择了用金钱控制陪审团,到最后胜诉了是否还算正义?也许,作为一名吃瓜群众,我们不用考虑太多这些事情。但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审判的每一个环节的参与者,这就是必须要面临的一个问题,必须分辨哪些行为该不该做。
这里稍微提及一下英美法系的陪审团制度。有观点宣称陪审团制度起源于雅典,古雅典著名的政治家梭伦实行一系列改革,其中一项措施是设立了被称为“赫里埃”的公民陪审法院。后来陪审制度在中世纪度过了一段黑暗的时期,正如剧中的法官所说,以前的法官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来决定是否绞死一个人。诉讼是社会激化出来的高级矛盾,必须得到解决,那么究竟谁来负责审判?肯定不是一个人。但十二个陪审员呢,他们就不会被操控?电影里暗示我们,辩方律师蓝金就是通过暗箱操作影响了以前的那起校园枪击案的。我国除了少数简易案件可以独审外,基本也是由一个少数人组成的合议庭进行审判,但我国的合议庭人数远远少于英美法系的陪审团,因此难免令人怀疑更易于操控。当然,这就是另一个问题了。
为了寻找一个易于判断的界定标准,法律学界提出了“程序正义”的概念,认为只要裁判过程符合程序,其结果就是正义的。所以电视剧《决胜法庭》里才有人宣称,胜利即是正义。可是这无非绕不开正义界定问题,程序不是凭空出现的,是创造出来的,其目的正是为了保障实体正义。程序法也是法律,法律终究是会变的。正如影片中控方律师所追求的那样,胜诉即意味着创造了一个判例,而英美法系的法源可以是判例的。
影片越到后面,越加思考下去,不得不发现正义的概念越来越不清晰,也越加怀疑法律对正义的保障性。就算我们能够得出统一的正义观念,但把这个观念灌输给下一代,就一定是正确的吗?然而我却隐隐意识到这样一个事实,在整个观影过程中我已逐渐形成了自己的一套想法,并对审判的结果有了自己赞同的方向。相当于,我对这个案子进行了自己“触不可及”的审判。这引领我换了一个思路:即使各人对正义的观点不尽相同,从古至今又未能形成统一的定论,但并不妨碍我们对事实作出属于我们自己道德上的判断。影片的结尾,当我听到胜诉结果的宣判,法庭上响起的震耳的欢呼声时,我猛然意识到,自己的内心也是喜悦的。
兴许,影片的结尾就给了对这个问题的一个答案。
如果只有一个人,是不可能形成所谓的正义的。正义这个观念,是我们人类在长久的历史进程中所选择的方向,是一种社会规律。正如统计学所揭示的,单个随机事件是没有规律的,但形成一个整体时确又有其规律。没有人类这个种群,就不存在所谓的正义。正义无法被界定、众所纷纭,也正是因为正义不是属于我们个人的,我们个人只会形成属于我们个人的道德标准。十几年前的校园枪击案,庭审被操控,但“我们”的观点不变。因此这起案件,原告胜诉了。就算这起案件没胜诉,人们也会继续为了正义抗争下去,如果我们相信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是进步的,那正义终究会得到实现。至于正义到底是什么,又为什么一定要知道呢?在整个人类进化的漫长长河中,本身就没有什么一定要做的事,即便是生存。如果非要说,我们只做了一件事,就是顺应时间的流动,并做出我们每个人认为觉得对的事情。
前文提到的最后一个问题也因此得到了我要的答案:谁来负责审判?我认为,整个过程中真正负责审判的是全人类。而审判的时间,是从审判诞生以来,跨过现在的案子,直至未来。
最后引用我一个喜欢了很久的名言来总结全文:
“Vox populi,vox Dei.”(人民的呼声即是上帝的呼声。)
看完整部电影,唯一的不适感(与电影本身无关)可能就是我先入为主的印象与电影本身呈现的内容之间的冲突。看之前,我以为这会是和《十二怒汉》一样的较为纯粹的法律题材电影,但事实上,纯粹表现法律的篇幅并不多。但是,当看完这部电影后,它给人这样的感觉:即它并没有在讲述法律,但是又总是离不开法律。也正是这样的一种感觉,让我意识到当我们在谈论或者思考法律时,绝不仅仅只是法律本身。
电影情节的开始以及发展都是围绕陪审团而展开的。如果单谈论陪审团,这算得上是一个纯粹的法律问题,但是当你看了这部电影后,你会发现,你压根儿从这部电影中提取不到或者只有少量的与陪审团相关的(一些纯粹的法律问题)法律知识,(如果真想陈述这方面的内容,《十二怒汉》更为合适)而实际上,我认为这部电影也没想拍成一部普法剧。它通过陪审团所呈现的内容是基于法律延伸出的其他问题——法与社会的问题。
首先,电影再怎样拍摄,它仍然是电影,其自身的艺术性或者渲染性使得故事本身带有了一定的夸张成分。但“艺术源于生活,高于生活”,故事在一定程度上也确实反映了社会实际情况。
陪审团制度的弊端
1、资本的力量
看到豆瓣的一个短评:原来正义都是被操控的。在一定程度上,我认同这句话。无论是法律工作者还是普罗大众,我认为在看待法律时,应该将其视为公平正义的追寻者,而不是公平正义的化身。这并不是我对法律的否定,相反,我觉得这才是对法律更为正确的定位。自然法学派的一大弊端就在于“没有完全独立于社会、人类的真理”,而反映在法律之中便是“法律无法脱离社会、人类独立存在”。既然不能独立存在,那么其势必会受到社会、人类的某种作用。其实说白了,法律都是人制定的。
而在本片当中,陪审团成员几乎都便被有心之人利用了。
由此来谈谈陪审团制度。电影中,法庭外的人以及陪审团内的人总是想方设法的操控整个陪审团以最终决定审判的结果。但是,陪审团成员被操控,表现的最明显的便是资本的操控:作为被告方的枪械公司花钱雇了专业团队:蓝金团队;蓝金用钱收买了隆尼谢佛等陪审团成员。这是值得人们警惕。由此引申到法学中的“阶级分析”也值得读者诸君继续探究。这里不再赘述。
2、陪审团内部间成员之间的“软操控”
男主尼克靠自己那张能把石头说成金子的嘴逐渐“在暗中”控制了整个陪审团对案件的态度。影片最后,蓝金问尼克:是什么让他们乖乖听你话的?尼克只是说:我让他们听从内心的声音。然而他们的选择真是自己内心的声音吗?尼克的话语在背后发挥了多大的作用?无从知晓。
虽然说,陪审团之间就是应该相互争辩,正所谓“真理越辩越明”,但是,在本片中,尼克的目的显然不是在追求真理、正义,至少他的目的是从他自己的某种私心出发的。这显然在审判过程中会带有某种先入为主的偏见。
以上是我从电影中总结的一些关于“陪审团制度”的弊端。但陪审团制度能够在美国沿用至今,自然有其自身的合理性。
刘星老师的《西窗法雨》中写过陪审团制度的先进性,一言蔽之就是:法律要倾听民众的声音。此外,①法官等专业法律人士所看问题的视角有一定的局限性,而普罗大众的看问题的视角又是一个全新的方向,这更利于审判的全面、公正;②陪审团制度更有利于“程序正义”的发展。
这些合理性的观点是影片没有表达的,但是我认为在这儿有必要向读者诸君表达。
给个一分,虽然我觉得这片还是可以给个六分以上,但是八分实在太高,看不下去。。。。 男主女主的个人主观感受和仇恨得到了完美的解放,还有各种美国式超级英雄主角光环,比如勇猛女主和高大特工打的有来有回,最后反杀!男主女主智勇双全各种料敌于先,男主更是神一般的存在,和律师的打斗戏简直不要太牛逼,在这种地方顺便再吐槽一下一些镜头,街头不要太猛打斗戏,为什么律师要亲自去偷?????就为了制造冲突吗?还有出租屋不要太猛砸家+烧家二件套,生怕自己不出事对吧?这么猛干嘛不直接让男主失踪?还有一大堆废人物,比如原告律师手下的新人,真的很多余,一大堆该用功没用功的地方,比如男主在陪审团内和老兵的对抗,能不能有来有回多点逻辑多点细节好不好,男主和女主的关系以及矛盾和后续发展,甚至陪审团内部也是模糊的!能不能给我一个丰满的人物形象?我不想要超级英雄,两个由于童年阴影为了世界和平的男主女主,一个赌运气的天真律师,还有一个蠢到“暴打”了对面还给对面打钱让对面投自己一票的古美门律师?对面不投你会怎么样?是钱包退还是你可以给他差评?整个影片看下来就几个干瘪模糊的人物,不完善的逻辑,拙劣的英雄情节,最终产出了正义战胜邪恶,男主女主历经“艰辛”完成了童年夙愿,超级英雄万岁,“正义”万岁,的实在看不下去电影。
很多情节没有铺开,人物刻画不丰满,浪费一众大牌。开头为了制造悬疑效果,很多情节匪夷所思,比方蜡烛店那段,没事儿这样玩很作耶;还有跟俩朋友讨论如何逃避陪审义务,那俩朋友来无影去无踪啊。真有这么控制陪审团的么?是我太乐观还是作者迫害妄想?新奥尔良真美好啊,比返老还童里刻意描画的美好要吸引人多了。最后他俩干嘛盯着一群黑人孩子百感交集?为了政治正确么?
得静下心来看。国际商法教学片。如果要看美貌库萨克你会很满足,要看大鼻子毕业生就算了,大概是我的错觉,总觉得他打了个超大的酱油。
我一点都不喜欢这片,虽然我也觉得可以随便买到枪支是不对,但既然国家是给合法买卖枪支,因有人拿枪杀人就判制造枪的公司赔款,我觉得反而是对公司好不公平,相当于我们不能因为可以随时买到刀并杀了人,却要产刀的公司赔吧。我觉得法庭是应该要判制造枪的公司败诉,但不是赔款,而是以后限制枪支买卖
看过本片和十二怒汉 觉得美国的陪审团制度能数十年不出岔子真是不可思议
老片再看,印象一般。还是原著小说精彩。如果搁现在拍,庭审之后才是亡命天涯的开始,毕竟军火公司不是吃素的,杀个把人根本不是问题。这两人的过去、亲人都暴光了,还能逃多远?所以结局应该改成:辩护成功,正义人士却被逐一杀光,因为这才是现实!
达斯丁霍夫曼,约翰库萨克和雷切尔薇姿,这三个有一个我都可能会动心,何况三个在一块!律政电影,但不是以法庭辩论为主而是操控陪审团各种斗智斗勇;也是一场复仇戏,平民赢过强权的老戏码,虽过于理想化现实很难发生但这是电影。★★★☆
又是一部纪实片。。。在行政法老师一再推荐下。。。我看了 作为一个法律学生 确实觉得这部影片中的陪审团顾问公司失控的不像样了 活该他们最后败诉!但也确实 他们就以这个为生 都是没办法的事儿~~
眼睁睁看着好故事被拍成这副屎样真让人闹心 相比念白到位的哈克曼 DH演的蹩脚律师在庭上声音提不起来肺活量不够不注意逻辑重音的样子我也很震惊 多的星完全是给库萨克的sweeet又sensitive样的好么】
中间过程抓的很紧,电影出彩的一部分是把两人的目的放到最后揭晓,导演并非没有政治目的,除掉对反面人物脸谱化的刻画,电影本身还是十分精彩。反派律师很无辜,就像他说的,他的职责就是打赢官司。考虑太多道德因素,反而不是好律师。为什么好律师最后又不花钱了?
反映好多英美法系的精要,比如陪审团制度;判例制度等.有了这些作支撑,剧情发展更具说服力,影片更具可看性.另外约翰库萨克的角色之运筹帷幄的自信和临危不乱的镇定,导致影片的结局戏剧性扭转,虽有点英雄主义,但不得不想起<十二奴汉>里那能言善辩的主张"合理怀疑"的8号陪审员.
i hate every happy ending! 尽管过程还是很好看的
人性的弱点啊……小时候也一直以为陪审团制度是最公正的制度,一群人总比一个人要难以左右,然而一群软弱的人和一个意志如铁的人比起来却如蚍蜉和大树。公正来于自由,而真正的自由只存在于个人的思想和意志中。做个自由的人。再看一遍发现JC的下眼线真是天生的……
本以为是法庭辩论戏,看完才发现庭审的内容只是背景。真正想讲的则是陪审团制度,只要有制度就会有针对这种制度的辅助行业以及各种想钻空子的人,真是有需求必有供应啊。有些地方太火爆了,反而没有了斗智和反转的快感。还是国内好,完全不用走这么多复杂的步骤,呵呵。
前半段超好看,后半段节奏跟不上。但是不失为一部不错的陪审团制度的电影。
看了一半,厕所里霍夫曼和那个兰金的辩论着实精彩。
小坏蛋打死老师父的故事 当兵的最终坏了事 所谓不居是以不去 屁民永远都是墙头草 但陪审团制度仍然不失为一项伟大制度
没睡醒的囧和婴儿肥的薇姿…………我受够了。。
最后的转折实在不够刺激,我以为有多牛逼的伏笔呢,原来还是无聊的复仇。但之前的铺垫还是不错得,层次感很强,一路牵着观众走。库萨克演这种智将很合适哈,老霍夫曼的戏份太少了...
很纠结:看这个片子是无与伦比的享受;看完片子发觉又看过了一部好片子而少了一部没看过的好片子,囧……
大牌飚戏片,前面铺陈太久,John Cusack萌大叔,和Rachel真配,结尾居然煽情到。不过还是为了看JB,即使是打酱油,露个迷人的笑脸。Gene Hackman在Split Decisions里演男主他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