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随》是《记忆碎片》(Memento)导演克利斯托弗·诺兰(Christopher Nolan)的处女作,因为后者反响强烈,所以DVD商又趁热发行他这部处女作。碟的封面也是以《记忆迷局》导演的作品作标榜。
《追随》比《记忆碎片》还要恍惚。后者是两条时间线交叉进行,以黑白和彩色区分。而《追随》则有三条时间线在走,中间还不时穿插主人公与一个老警察谈话的场景,而且都是黑白,只能靠主人公的外表变化来区分。大概是看外国人没看习惯,我一开始没看出来不同外表的主人公是同一个人,简直看得云里雾里。看完后,我想如果自己拍这个电影,一定要在画面角落加上日期。显然,这是个笨办法。真要如此,整部电影迷茫失神的气质肯定消失殆尽。
但是这个笨办法倒是可以拿来解读用。我下面就给电影加上这种标志。以三个字母来区分三条不同的时间线。A为第一条时间线,以跟踪人为乐的主人公(一个作家,或者一个想成为作家的失业青年,以下我们称其为“作家”)长发,身着皮衣;第二条线B,主人公剃了胡子,剪了短发,身着西装;第三条线C,主人公面部明显受伤。如果按时间顺序,主人人长发时为最早,后来剪了短发,再后来被打伤。但在电影里,三条线交错进行,形成一种很强烈的恍惚感--就是我们在《记忆迷局》里熟悉的那种恍惚感。为叙述方便,以下用字母同数字对《追随》进行复述。
电影以“作家”向一个中年男人(后来我们得知他是一个警察--告诉大家一个八卦,这个警察是导演诺兰的叔叔演的--“作家”是在向他自首)叙述自己的跟踪癖好开始,接着迅速转入回忆。
先是A线开始,留着长发,身穿皮衣的“作家”跟踪陌生男子(即后来牵引所有线索的那个所谓“小偷”);接着B线开始,短发的“作家”跟踪一个美丽的女人,手里拿着她的照片,一直跟着她走到一间夜总会门口;C线则以“作家”倒在地上,从嘴里吐出一只白色手套开始,也是在跟踪。
接着回到A线继续发展。
A2 “作家”跟踪陌生男人来到一家餐厅,陌生男人察觉,主动跟他搭讪,说自己是一个小偷。“作家”好奇,于是跟“小偷”去私闯别人房间。结果屋主回来,“小偷”巧妙应付,两人迅速脱身。
B2 “作家”走进夜总会,同女人搭讪并相识。接着带她到自己家里。女人在他家里无意碰倒一个坏了的木偶。两人之间没有发生什么,女人很快就告辞了。
C2 “作家”打电话给“小偷”,告诉他决定去做那件事(替女人偷夜总会保险柜里的照片及钱)。“小偷”给了他一些建议。
A3 “作家”又带着“小偷”到自己家里。“小偷”并不知道这是“作家”的家,其间将一只木偶摔到地上。然后,两个离去。
B3 “作家”来到女人家中。女人告诉他自己家里被窃,丢了一条内裤、一只耳环,以及其他东西。趁女人不注意,“作家”在她家里翻找,但未找到。对于“作家”来说,此行的成果是他吻了这个女人。
C3 “作家”听从“小偷”的建议,进行偷盗准备,拿了一把榔头别在腰间。
A4 “小偷”带着“作家”闯入女人家里,“作家”偷了她的内裤,以及照片。“小偷”拿起一只耳环,又放在屋里的另一处(B3里,“作家”就是在找这只耳环)。之后,“小偷”带“作家”来到一处废弃的房屋,说自己住在这里。
B4 “作家”与女人在夜总会攀谈。女人告诉他,夜总会老板谢顶男人在她家里杀过人,把那个人的手指逐一敲碎,最后敲碎了他的脑袋。但是女人说她只为他们弄脏了她家里的地毯而生气。言谈中,“作家”的话激怒了女人,女人生气地离开。
C4 “作家”来到夜总会开始偷窃。
A5 “作家”与“小偷”一起吃饭。“小偷”给了“作家”一张偷来的信用卡,“作家”用它签字付帐。这时,他们第一次闯进屋子的主人也来到这个餐厅。“作家”很害怕,拉着“小偷”离开。“小偷”建议他如果害怕别人认出来,干脆改换形象。“作家”果然听从他的建议,并打电话告诉“小偷”。而“小偷”此时正在女人家中。
电影已演了50分钟,观众发现原来“作家”已陷入一个圈套之中。从现在起,A线已经走到B线的开头。接下去是B、C两条线继续进行。
C5 “作家”偷窃过程中被人发现,他用榔头打昏对手,然后逃离现场。
B5 “作家”追到女人家中,为刚才惹她生气而道歉。女人于是告诉“作家”自己受到老板谢顶男人的要胁,“作家”决定找“小偷”一起帮助女人去夜总会偷钱以及她的照片。第二天,“作家”去找“小偷”,告诉他一切,并要把偷来的东西还给女人。但是因为羞愧,他不准备还内裤。“小偷”发现他跟女人上过床,一怒之下找借口将他打伤。
至此,B线也走到了C线的开头。B线接着进行,“小偷”来到女人家里,讲起陷害“作家”的整个计划。原来“小偷”并非真正的小偷。他曾杀死过一个老女人,被人看到。所以他要找一个替死鬼。他发现“作家”跟踪自己,便反过来跟踪“作家”,发现他只是一个失业者,并不是警察,于是决定利用他。“小偷”还说已将女人的耳环偷偷放在“作家”床垫下面。
C6 “作家”回到家中,照片无意中从信封里掉出来,“作家”发觉受骗,去女人家质问。女人告诉他“小偷”的计划,“作家”拿着带血的榔头愤怒地说,他为她杀死了人,决定去自首。而榔头留在了女人家里。
此时,电影已进行到1个小时,剩下的10分钟里,“作家”向警察自首的对白,其间C线在不停的闪回中加快速度发展。警察告诉“作家”并没有什么老女人被杀。闪回C线,“小偷”来到女人家中,一切按照计划顺利进行。这时开始真相终于暴露出来。“小偷”用“作家”带来的榔头杀死了女人。原来,女人一直以夜总会老板在她家杀人的事进行威胁,老板于是派“小偷”杀死她。
警察在“作家”家中发现了女人的内裤、照片以及耳环,而“作家”所讲的“小偷”住的地址并无此人,相反,被偷的信用卡笔迹是“作家”的。
一个完美的阴谋就此大功告成。
Christopher Nolan,处女作,28岁,6000美元的成本,全职工作者星期六拼凑拍摄,整整一年,看似难舍难离的插叙倒序,看看Nolan到目前所拍过的电影几乎是清一色的导演和编剧,这也是牛逼的基础,几乎把性格融入了每一部电影里,看看Christopher Nolan的十多部电影里,似乎都有着相同的气质,又有着各自的不同,Nolan乃真大师也。
此处省去赞美Nolan的文字, 很可惜一直把《following》排在豆瓣想看里面,到今天才看完,真是可惜,《following》给我带来的触动是深刻的,我真正知道了这好的导演没那么容易的。
有意思的是,《following》一共才只有四个演员,男主演的名字cobb,也是诺兰《盗梦空间》里面男主演的名字,《following》里饰演cobb的演员是Alex Haw,个人觉得这哥们在71分钟里演的很酷,非常精彩,通常到这里,就想知道这哥们还演过其他的作品么,google上也找不到第二部,豆瓣的评论里,大家似乎都Alex Haw也不太感冒,没有什么讨论,更多的是在议论影片的本身,在IMDB.COM上Alex Haw也只显示这一部《following》作品,看来不假,这哥们当时就是一票友,或者说兼职的,业余的。
不过google总会给人带来惊喜,很简单的就发现在伦敦现在确实有个名叫Alex Haw的艺术家、建筑师,仔细对比了一下照片,地点是伦敦,应该没问题,没错,就是他。
Alex Haw现在横跨艺术、设计、建筑多个领域,有着自己的工作室Atmos,
http://www.atmosstudio.com/,而且还多次来过中国,在广州等地办过设计展览。
这是一段关于Alex Haw的介绍:Alex Haw is an architect and artist operating at the intersection of design, research, art and the urban environment. He runs atmos, a collaborative, exploratory, design-led practice creating architecture and events with an emphasis on content and connectivity, real-time responsiveness and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spatial sensuality and heightened articulation. Projects range from private houses to public landscapes, installations to eco-cities. Atmos is currently working on turning real-time body-scans into performative spaces, a digitally-fabricated house, an inhabitable cloud, a self-learning office and an eco-city for the Middle East. Alex studied at the Bartlett and Princeton on a Fulbright, worked for Grimshaws, Rogers and Diller+Scofidio, and has run design studios at the AA, Cambridge and TU Vienna. He writes & lectures widely, is contributing editor at WIRED UK and runs Latitudinal Cuisine.
《following》里那个cobb多么洒脱自信,现在的 Alex Haw一脸的老态,不过艺术家的范有了,不禁感慨:岁月催人老啊,可以拿来他的两段视频看看。
http://www.dolectures.com/speakers/speakers-2010/alex-hawhttp://vimeo.com/user418245。
Alex Haw为什么不在演员上继续发展呢,是没有机会,还是演员并不是他最喜欢的呢,有机会问他吧,:)
偷偷潜入别人的房间,窥探他们的生活和隐私,是不是很神秘和刺激呢?跟连环逆转的结局相比,恐怕还算不上什么。处女座就如此惊艳,难怪后来有那么多优秀的作品。布局精巧悬念迭起表演到位堪称经典。
从《追随》这部70分钟的长片处女作中,可以看出克里斯托弗·诺兰的特点、强项与才华,其以后的作品不论多么大的制作,精髓的部分一直保有着,抽丝剥茧环环相扣的剧情,非线性的叙事技巧,非常注重结构设计,释放光影这个载体的特有魅力,另,在这部小成本的精悍之作中,画面粗粝,透着股子酷劲儿,剪辑水准令人感叹!
编制奇特情节,一直是年轻导演处女作的普遍追求,诺兰也不例外。非线性叙事听起来名头唬人,实际拆解后,自有其规律,也就是说,可以效仿之法。略过非线性处理时间和故事主题的文学性吻合(在该片中男主角第一次不合时间逻辑的镜头插入,是他换了一身形象,走向地下酒吧大门,弦乐响起------彷佛另一个角色登场),单就打破时间逻辑叙事来说,可以举这么个例子。
假设故事的事件序列由A、B、C、D组成,现在我们把原来在后面的C挪到前面来,故事就变成了A、C、B、D。
问题来了,这样抽走一块,观众看不懂怎么办?
所以实际操作时,是将C切分C1、C2,C1挪前,而C2不动。
故事变成了这样:A、C1、B、C2、D
这样做的好处,是既可以让观众看到C2时候,想起C1,脑补还原出整个情节序列,又可以制造出非线性的时空迷离效果。更加有意思的是,一些过于奇特甚至不真实的情节,可以通过这种自问自答式的设置,让观众认同。比如:在电影“心迷宫”里,开始路边有个人手拿石块,要行凶险之事-------这激起了悬念和观众好奇心(听起来和电视剧预告片的噱头差不多)-------他是谁,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他砸下去了吗,他砸的是谁?在电影后半段,给出这个场景的再现,给出答案。
需要说明:1,这种情节剪辑的花招多用于悬疑气氛的片子。观众得有侦探心态。
2,C事件切成C1、C2的切点所在,必须是一个能够形成因果链条的完整场景,即能够让观众由C2联想起C1。比如:C1是一男一女相识,C2就是这两人热恋中,或打算分手。
3,C也可以切割成更多块,C1、C2、C3、C4,如果是故事核心情节点,就牵扯到另一个悬疑片爱用的招------“拆分情节点”------例如日本电影“告白”,娄烨的“浮城谜事”,使得最终真相的包裹可以被层层揭开,造成反转。当然,这是另一种情节套路了,和主线是当下现实、副线是主人公回忆,两线平行剪辑一样,一般都不放在所谓非线性话题下讨论。
4,选择的C的碎片,必须是在画面上,给观众视觉上留下深刻刺激印象的,这样有便于观众组织记忆。
5,音乐的配合,碎片镜头的长短。是必须考究的。
6,既然C的碎片可以前置,那么也可以试试后置。重点是,编剧要抱着冒险心态,敢玩。因为在日常生活语境中,人们还是习惯于按时间叙述和聆听前因后果。
7,针对市场来说,吃饱了的中国人民,也会有一小撮,以“我看懂了情节复杂的需要智商的高级电影”为自傲和尊严的(难道不是有一些二货伪知识分子发明过高智商电影这个词吗?)。所以别拿艺术片勾他们,得拿情节编织绕他们,然后让他们获得解谜的满足。
随性而记,不严谨,望有助于对电影叙事游戏有兴趣的人。顺便说,在上世纪初开端的现代派文学实验中,这些花招不算什么新鲜事。有很多文学作品早在时间处理问题上,走到了极端--------举一个近些的例子,马丁艾米斯的“时间箭”。
我认为,在《Following》里,诺兰使用了两种镜头逻辑,即自然时间逻辑和剧情逻辑。我用自然时间逻辑指代按时间先后顺序交代事件经过的那部分镜头,它为数不多,看似点缀在整部影片中,实际上却起着骨架的作用;而剧情逻辑是按照主人公所面对和感知的外部世界来交代事件的部分,它充满了倒叙、联想、插入,正如人的意识一般杂乱,无头绪,但却充满了对心理细节的精微刻画。两种逻辑交互在一起,相互作用,产生了奇妙的效果。
电影以自首始,又以自首终,从时间上看,片头片尾的时间是紧密衔接的,由此这两组镜头构成了本片最大的自然时间逻辑,即一个男人向警察自首,叙述一件事情的经过。中间的几乎所有内容,不过是自首事件的插叙,是男人说出的详细情况。在自叙的开始部分,是男人关于他想出的following概念的概述,看似无关紧要,但仔细一看就会发现,这部分镜头完全是按照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序交代的,每一个镜头都是和剧情紧密相关的一次following。由此,这部分镜头构成了本片第二级的自然时间逻辑,后面的镜头,都可以在这段时间轴上找到对应的时间点,从而构成对这段自然时间逻辑的补充。从男人自叙的话外音停止(4’57’’)开始,男人的回忆指向了重中之重——被称作柯布的神秘人物。这一点,符合普通人讲述的习惯,即从最关键的讲起,然后不断联想,补充一个又一个细节(例如,男人打电话问柯布防身的事,柯布说带羊角锤。紧接着下一幕,就是柯布用锤子砸开玻璃的镜头)。在叙述细节时,可能会产生新的时间轴,于是又产生了对补充的补充。越往后,叙述越琐碎,但是聪明的听众可以回朔,在上一级时间轴上对新的细节进行定位,通过层层回朔,建立起一个情节丰满,逻辑严密的故事。这种口头讲述一般的叙事方式,将整个剧情置于一种压缩状态,产生了极大的推动力,有时候观众甚至会感到并不是导演在讲述一个故事,而是故事本身在推动导演的讲述。正如同卡尔维诺谈论意大利民间文学时所说:“每一句话都在不断地交代一个结果…而并不关心细节的描述…(大意)”。而诺兰在电影中,同时做到了二者。
影片的这个开始还制造了另一个奇妙的效果,通过男人和柯布西装革履形象的交替出现,导演成功的混淆的二者的形象。而后来我们会发现,这正是柯布精心策划的阴谋的核心部分(我在看第一遍时,稍一走神,就不得不反复回拉时间轴,以分清究竟是谁在跟踪谁,由此还可以联想到导演在后半部交代说柯布也跟踪过男人,这组镜头就显得更加意味深长)。
按我的分析,每一次插叙,都可能成为次一级插叙的自然时间逻辑。这是因为人的意识尽管混乱,但是仍然有一定条理性,在每一个记忆碎片中,时间仍然是正序的。那么,自然时间逻辑和情节逻辑是不是一回事呢?我认为不是。在后面的情节里,数次出现了柯布和金发美女的独处场景,这些场景显然并非男人的回忆,而是导演为电影构建的剧情骨架。在诺兰的世界中,观众受到蒙骗并不是因为所看到的情节是虚假的,而是因为他们看到的情节不完整(剧中人物也一样)。由于观众看到的始终是一个个间断的时间片段,因此自然时间逻辑和剧情时间逻辑同样具有极大的欺骗性。但是,自然时间逻辑是导演的逻辑,剧情逻辑是剧中人的逻辑,导演是知道谜底的,因此,一旦观众看到了完整的自然时间逻辑,谜底有了揭晓的可能。也就是说,剧情逻辑是用来编织迷案的,而自然时间逻辑是用来揭开谜底的。因此,男人和金发美女都只能深陷绝境,只有导演的代言人——柯布可以逍遥法外。
我已经几乎可以荣封诺兰为我最喜欢的导演了。这不仅因为同样是环状叙事他的片比昆丁少了许多矫情,更因为他太好的掌握了观众的智力和口味,光凭剪辑和讲故事就能在imdb250里占据那么多席。更因为他那么清楚文青的心理——就是喜欢默默躲在小角落里偷偷观察人,猜测每个人背后的故事。
“虽然你行的是鸡鸣狗盗之事,但也不用摆出一副鸡鸣狗盗之相。”区区6000美元的成本,克里斯托弗·诺兰一人负责导演、编剧、摄影、剪辑,虽不及《美国丽人》、《肖申克的救赎》那样的经典处女作,但也绝对可称之为传奇,短小精干,非线性叙事的佳作。★★★★★
有些追随只是因为寂寞 有些追随却是恐怖的 世界上是真的有坏人的
诺兰导演的廉价而构思精巧的处女作品。只是我实在觉得导演已经在太多的电影里自恋地依靠时间剪辑,难道用正常的方式就无法讲述好故事么?
虽然你行的是鸡鸣狗盗之事,但也不用摆出一副鸡鸣狗盗之相
诺兰的牛逼来源于内心散发出的恐惧。
除了6000美元的成本,跟断断续续一年的拍摄期,剩下全是诺兰大神的才华了。
处女作总是惊人的。
男主浓浓的一美既视感
69分钟的厉害之处就是,揭露和反转都能如此自圆其说、行云流水,震呆下巴。
关掉声音你会以为这是新浪潮。
牛B导演都是从年轻时候就牛B起来的。
叙事大师诺兰的处女作,“里面埋藏着政治寓言,还包括我作为一个英国人对于国家这个概念的一丁点想法”。“虽然你行的是鸡鸣狗盗之事,但也不用摆出一副鸡鸣狗盗之相。”“每个人都有个小盒子,里面装着大秘密。”“把一样东西从你身边拿走后,你才会发现自己拥有过什么。”
重温。这次首先注意到的是业余演员无可挑剔的表演,相比被调教速成的可能性,更愿意相信是诺兰的幸运。人设、叙事模式、迷影致敬与自我预告(Cobb和Batman Logo真是有趣)都是未来的雏形,都得到不同程度的继承、升级和翻新。唯独最后一个镜头的余韵,在往后的诺兰作品里再没有出现过。
打乱时间线,前半小时有点昏昏欲睡,后面局中局的线索露出来精神一振。画面剪辑的格局和人物塑造过于单薄,背景故事太小,不够成熟,这样的整体来承载一个费劲心思的骗局略有不对称。理解为诺兰的试水作品
我曾经跟踪过一对陌生情侣,因为他们走的太快了,完全不符合正常情侣的步速,这让我好奇。当他们拐进路边的快捷酒店时,一切疑云烟消云散。
工于心计的诺兰用这样的处女作奠定了以后一贯的精巧叙事、紧张节奏、烧脑游戏。如同一个电影魔术师将观众玩弄于股掌之间。追随的人不知道反追随,生活一个巨大的迷局,比尔却越陷越深。相较给诺兰其他打了满分的作品,这部片子格局太小,野心的施展空间不大,但一颗冉冉的希望之星在黑白影调里诞生了。
诺大神的处女作就这么牛逼了……
这片居然不是双重人格!太脱俗了
希区柯克遗风。 突然觉得彩色侵袭以后,我们失去了一种多么美好的电影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