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著中,作者徐四金(Patrick Suskind)一开始就借泰利耶神甫这一角色略带鄙夷表示,嗅觉是所有感觉里面最不高贵的,人类对于味道的语言形容贫乏得不成比例,而人类的味道一直是肉体的,因此总是罪恶的味道。如果按照达尔文进化论原理,这似乎有所道理。人类的嗅觉在离开远古蛮荒之后确实退化近乎殆尽,或者说,只剩非常基础的功能,毫无远距离的侦测作用,如肉食动物与草食动物之间的上下风卡位争夺,或是蜜蜂蝴蝶寻花问柳的能力,在人类社会里这些早已毫无用处而不存在了。但是,有一点你不得不留意到,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但是没有勿嗅、勿闻,因为人可以遮住眼睛不去看,人可以捂住耳朵不去听,人可以闭住嘴巴不去说,却不能不呼吸,于是也逃避不了气味,这就像《香水》(Perfume: A Story of Murderer)书中所说的,“人可以在伟大之前、恐惧之前、在美之前闭上眼睛,可以不倾听美妙的旋律或诱骗的言词,却不能逃避味道,因为味道和呼吸同在,人呼吸的时候,味道就同时渗透进去了,人若是要活下去就无法拒绝味道,味道直接渗进人心,鲜明地决定人的癖好,藐视和厌恶的事情,决定欲、爱、恨。主宰味道的人就主宰了人的内心。”徐四金为我们塑造了这样一个人,他就是香水的男主角:让-巴蒂斯特·葛奴乙(Jean-Baptiste Grenouille)。
这是一个虚构的人物,葛奴乙于1738年7月17日,这年最炎热的一天,生在巴黎最臭的市区内一个臭鱼摊的宰鱼台下,他的生母原想他能好像之前的五胎一样被那些宰鱼剩下的烂鱼内脏等垃圾掩埋,然后随着晚上的垃圾清理一起被倒去公墓或河里。可他却偏偏哭喊起来,最终导致生母因为谋杀婴儿而被判绞刑。婴儿时期的葛奴乙举目无亲,被送进孤儿院,他身上没有任何气味,除了这一奇怪的缺陷,他还拥有常人不及的嗅觉。他很大了才开口说话,嗅觉成为他学习语言的特殊方式。八岁起葛奴乙就被加拉尔夫人卖给制革匠格里马并在那里像牛马一样干活。成年时一次进城送货的经历使他发现了巴黎是他的寻香园,并在塞纳河边邂逅了纯美的少女香,笨拙的失手误杀后,他脱光了她,他用手深深撅起少女身上的每一寸体香,然后将自己陷入。也许就是这次,葛奴乙似乎明白自己为什么而生,为什么而活。之后,他设法成为巴黎的一个香水师,已经江郎才尽的香水店老板兼调香师鲍迪尔从制革匠那里买回了他,但那个工头开心拿着钱,却在桥头失足落水,成了第四个因他而死的人,也是第三个遗弃他的人,“离弃他的,必然要被生命遗弃”。香水店因葛奴乙而东山再起,他在那也学会了蒸馏法和知道香水的前、中、尾三调,且每一段的味道又可以再细分成四种味道组合变化,但是需要非常与众不同的第13瓶香压轴,这样的气味才能留得很久很久。然而,蒸馏法并不能实现他复制气味的目的,于是葛奴乙和老板达成协议,留下很多香水配方,老板同意给他自由。他才离开,老板拿着那本配方开心入睡,房子又像以往一样震动,但这次是彻底倒塌,这次,是他离开老板,但是老板还是在他离开之后立即死去。葛奴乙凭着嗅觉选择在徒步去南方的途中进入了荒山洞穴,按照原著的写法,他在那里离群索居了七年,他在纯净的环境里完全荡涤肉欲横流的俗世气味,也许那次留下的记忆中那少女挥之不去的体香使他不要不再不加选择地闻取味道,七年里伴随他的就只有植物和留在他脑中那个少女的气味。他回避是因为在俗世,人的身上只会发出如酸乳酪、醋和鱼腥的腐败气味,人群密集的地方也只会变得越来越臭,即使在教堂里的神也不过是被薰上劣质香粉加上本身发出腐朽木味的雕像,人和教会都是伪善或赤裸的恶,能发出香味的只有诚实的植物和未被污染的处女。值得回味的是,在这个远离人类恶臭的纯粹的自然环境中,他发现自己是没有味道的人,这令他恐惧,就像一个人发现自己没有影子一样的恐惧,他害怕自己就这样死去,然后没有谁记得他曾经存在过,更可怕的是,也许他根本就不曾存在,他要继续寻找和尝试他的想法,于是他又回到人类世界,去完成自我味道的救赎……之后,故事进入正题,在南方蒙彼利埃,一个接一个的少女相继失踪,人们似乎可以很轻易地在那个镇上的任何一个地方发现被割去头发的裸体少女的尸体,这个十八世纪的法国乡镇陷入无底的恐慌而人人自危。葛奴乙用从二十五名少女提取的体香终于制成可以征服人心、操控人们行为意识、所向披靡的香水。然而,他却依旧没有办法让他像常人一样爱以及被爱。
其实早在半个星期以前我就看了这部由当初执导《罗拉快跑》的德国导演汤姆提克威(Tom Tykwer)导演的改编自徐四金同名小说的电影,原著早已成为有史以来第二畅销的德文小说(第一部是《西线无战事》),堪与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媲美,如今这部首版于1985年的小说已被译成45种语言,发行过超过1500万册,所以这也是一部叫人期待了21年的姗姗来迟的电影。但我当时并没有马上写我的这篇观后感,事实上,这两个星期我甚至几乎暂停了我博客的更新,就为寻找能写成这篇日志的“第13瓶香”。
这是我第一次在看过一部电影后如此认真地去寻找到它的原著阅读,从未看过一本书或者电影能拥有那么多繁复混杂的气味。在原著中,不得不对随着作者得意洋洋的笔四处流溢的气味感到五体投地,而被作者以及作者唯一曾寄望的导演斯坦利·库伯利克都认为“没法拍成电影”的作品终于完成为一部通过大量提供视觉与听觉的刺激精准无误链接至嗅觉的电影,无论从任何角度来讲,都无疑标志着又一种诠释人世的叙述方式被占用。这部作品对照以往任何的文学或电影作品都可称之谓一个异数,主人公葛奴乙背离了读者或者观众对一个主要人物的所有预期,在他身上既不承载作者的理想,也不背负作者的反思,甚至以“Murderer”(杀手)作为标签却不让人在看完觉得惊悚,没有惶恐。影片后半段,葛奴乙的行为渐渐失控而且疯狂,越来越多的美丽处女被残忍杀害,那种叫做油脂分离法的精华萃取使得这些女人的死似乎成为艺术的必然。他用油脂抹上所有女人的身上的时候,看起来跟一个虔诚的朝圣者一样的圣洁,他用布把这些女人裹起,再解开,再把所有油脂刮下来的时候,他认真的像个孩子在玩他的一个最挚爱的游戏一样的纯洁,你看到的只是用地狱在描写天堂,用肮脏在描写纯洁,用恐怖去叙述浪漫。
我找到的“第13瓶香”就是,香水无关乎爱与不爱,而是要揭示一种最本原的恐惧,一种比讨论爱与不爱更可怕的恐慌——不能证明存在。这也是我在阅读完小说后与汤姆提克威最大的分歧。和大多数人一样,我也认同影片最震撼的一幕是尾声部分对葛奴乙行刑的那场戏。那场处决宛如一场浩大的盛典,全城的人们聚集到广场,爬满了城楼和屋顶,只是为了看到这个口耳相传的凶手是如何被处决,那种叫嚣,那种痛恨。但是当葛奴乙走下马车的一瞬间,因为身上香水的缘故,所有人的脸上无不洋溢着幸福的表情,貌似上帝已经来到他们身边,而自己正是他虔诚的信徒。葛奴乙把精心从被害少女身上提取调制的香水洒到手帕上,国王一般,优雅地轻轻一挥,所有在场的人几乎就要窒息,包括刽子手和教宗都不禁惊呼,他是天使,他是无罪的,“he is man,he is nature”,然后众人开始宽衣解带,开始抚摸、拥抱对方,偌大一个广场变成了露天狂欢的所在。据介绍这一群裸场景用到750个临时演员、40个化妆人员与35个服装助理,因为要表现盛大的感情变化、宽衣以及拥抱的动作,光是脱下笨拙的古装就得练习多时,才能在镜头前脱得轻松,更别说脱衣之后要表演的动作,所以提克威请来欧洲著名舞团“La Fura dels Baus”,由这支巴塞罗那的舞团组成约150人的核心团体与其余600个打散的临时演员诠释出当时心旷神迷的陶醉气氛。但我与提克威的分歧在于,小说中葛奴乙杀人动机就是将少女的气味占为己有,仅仅为让自己拥有气味而证明自己的存在,但提克威在处理这场戏中,却让葛奴乙一人站立在到处躺满全身赤裸的天体广场上时镜头反复出现最初那个被误杀的红发少女的身影,甚至后来让葛奴乙流下眼泪,教人理解他在因可以获得万众的崇拜却无法获得一个少女的爱情而悲恸,显然理解错了作品的主题,也矮化了作品。这一周的《上海壹周》,连岳有这样一段话,“只有爱这种东西,僧道妖魔,上下九流,人人都有——确切地说,是人人生而就被赋予的权利,像自由与尊严一样——那些可怜的没被爱过的人,至少也在心里体会过爱别人的滋味。走到再贫穷的山村和再没落的城市边缘地区,只要有人的地方,一定就会有爱情,对于生活在冷酷世界里的最冷酷的物种来说,这像是某种拯救神迹。”我相信人人都有爱这种东西,就像人人都拥有体味一样,但《香水》中的葛奴乙就是没有体味,这其实是种隐喻,隐喻就是要剥开人人皆有甚至万物皆有的东西来探寻比爱还本原的存在。
《香水》原著者徐四金是这样原本形容他笔下的主角的,“他的决断模式比较接近植物,或者更像那只仅仅攀附在树上的扁虱,除了永远的冬眠之外,生命什么都没有提供给他。”“葛奴乙这孩子就像这种扁虱一样,他严严地把自己包裹在他自己的内心世界里,静静地等候最后最佳时机。除了粪便,他吝于提供任何事物给这个世界。没有一个微笑,没有一声尖叫,没有一个发亮的眼神,甚至连一丝丝气味都不愿意提供”。这些文字精确地勾勒出主角葛奴乙的特性。“他用嗅的比有些人用看的还要准确,因为他在事后观察它,因此是以更高的形式,仿佛看到某种逝去事物的精髓和本质,而不受当前事物的寻常属性所干扰,因为后者除了喧嚣扰扰和争奇斗艳,就是活生生的肉体令人作呕地挤在一起”。令其丧失是为更显其纯粹,没有味道又对味觉的天份正是用来形容主角太过超凡入圣的一面,而超凡入圣的另面却是孤独,孤独到他自己也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而显出恐惧,所以他在离群索居后又回到世俗里,他要完成的其实是从神化回归人化,从本质回归自然的救赎,救赎证明自己确实真实存在。
理解这些就不难理解以下的情节,为什么是谋杀却看不见阴谋,为什么电影只有越来越华丽的抛尸现场,纯洁的肢体美丽地扭曲着,和教堂、石墙这些环境做着鲜明的对比,几乎是值得定格去看的画面,而不会让你联想到任何不好的东西。葛奴乙就像香水一样的透明和冰凉,剔除了爱会带来的肉欲,谋杀仅仅成为他出于来证明自己存在的本能,就像我们普通人无法抗拒呼吸的本能一样,所以我们甚至无法再给他定罪,即使扮演最后被谋杀的少女罗拉的饰演者者瑞秋哈伍德(RACHEL HURD-WOOD)在谈到葛奴乙时,也认为“他一点也不坏”,在小说玫瑰色的烟雾里,也许你也会感觉,当葛奴乙提刀向你走来时,那一刻你可能已无怨无悔,除了请求他杀死自己以永远地拥有这种香味,其它的已别无选择。当葛奴乙独自站立在俯瞰众人群P的行刑台上时,他确实是哀伤的,但绝对不是“因可以获得万众的崇拜却无法获得一个少女的爱情而悲恸”,他的悲恸而在于他发现他的香水仅仅证明了可以让人得到他最想要的错觉,就像所有味道都可能产生一种心情一样,新鲜鸡蛋与发酵面粉混合产生的类似精子的味道表示粗鲁,会得到重视;稀牛奶和干净的软木塞可以带来引起同情的味道……就像《食神》里吃了撒尿牛丸的吴孟达感到自己穿着纱衣在海滩边奔跑的功效一样,却依然不能证明自己的存在,甚至那一刻更像是遗忘了他的存在,只沉醉于自己的欲望中。所以电影在那场中让葛奴乙眼前出现他对少女的爱情明显是一处阅读理解错误。也正因为葛奴乙从此发现香水与爱与被爱无关,与证明自己存在无关,所以最后他决定做一件唯一可以让自己和味道融为一体的事情,1767年6月25日晨,这一天又是这年最热的一天,他回到他的出生地,走进由流氓、盗贼、杀人犯、持刀殴斗者、妓女、逃兵组成的聚集地,将剩下那些足以征服整个世界的香水一滴不漏地倾倒在自己身上,对于这些人,他们最想得到的就是不再饥饿,他们闻着那个香味的时候神情就好似一块巨大可口的肥肉近在眼前,人们争先恐后的冲上来将他分食。天才终于可以和他挚爱的味道合为一体。
当然,除了这个分歧,总体电影改编部分还是成功的,比如小说中的遇害女子都是黑发,而电影对最初与最终被杀的两个主要女子无一例外选择红发美女,据说红发是吸血伯爵德拉古拉后人的标志,又据说红发的人对痛觉更为敏感,这就更能让人通过视觉感觉她们身上的浓郁。特别值得褒扬的是作为新人出演葛奴乙一角的,出生于1980年的英国新秀班维萧(BEN WHISHAW),兼有魅力与神秘感,在与饰演调香师鲍迪尔的达斯汀霍夫曼(DUSTIN HOFFMAN)的对手戏中,对角色的理解甚至比金奖影帝还要到位,而仅有16岁的瑞秋哈伍德实在是太美了,就像一只永远想飞走的蝴蝶一样。而有报道称电影还带动了相关衍生市场,最近,调香师Christopher Laudamiel与Christophe Hornetz还根据主人公葛奴乙的嗅觉描述,配制了15瓶香水组合“Le Parfum”助兴,由近年主攻香水事业的Thierry Mugler时装屋限量发售,每套700美金,其中14瓶味道来表达爱情、贞操、生命、热忱、财富、性欲……不少香味的“惊悚”程度实不亚于电影情节。而第15瓶Aura(气氛),是14瓶元素的合成,能独立存在,更能交织强调,突破传统的“前调、中韵、余味”框架,手法之大胆诡异,留下史无前例的嗅觉烙印。而在伦敦也仿效电影裸体,The Perfume Shop举办了一场裸体香水时装展,模特们全身仅“穿”香水走天桥,观众戴上眼罩,让鼻子充分发挥想像力,不过席间却频频有人忍不住偷窥,饱览春色。
人与爱俱来,人,人人有爱,但为什么我们还是会怕分手,怕失去,原来不是怕爱失去,而是怕曾拥有的爱找不到之后存在的证明。又想到了《香水》这部小说里那令人称道的描写香味的语言,如葛奴乙找不到罗拉的香味:“在城市的香水衣服中,在这成千上万条线织起来的面纱里,缺少了一根金线”。其实我们害怕的也是在这成千上万爱与被爱线织起的生活里,缺少那一根金线,在五味生活里缺少“第13瓶香”——拿什么来证明我对你的爱还存在,无论证明给你,还是证明给我自己。人人生而被赋予爱的权利,但爱情最后还是稀缺的。爱情有什么难,到了青春期,你爱一个人,恰好那个人也爱你,就行了,可是,最后真正能得到爱情的人又有几个?也许现实不得不令我们分开,把你变做回忆,谁又来证明回忆也是爱,即便爱的不是人,是神,在狂热之后你也不得不苦于寻找这份爱还依然存在的证明。这周我看的电影是《面纱》,里面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小镇老修女对女主角的一段话。她说,自己在年轻的时候也疯狂地爱过一个人,就是上帝,后来才明白爱情也有消失的一天。有一段时间,她和上帝之间就像老夫老妻,谁都不关心谁。于是她只有把尽责作为她对上帝的爱还存在的证明。所以,honey,当你觉得是到你的爱走过的时候,是完成了一个前身约定,请不要约我做最后的拥抱,我不想再要一次来证明这只是最后,我只想留自己在回忆里看护那段爱,以此做爱依然存在的证明。
爱与被爱是双方的事情,爱与被爱也许有天会迁移,我不担心那些爱走远,我害怕是再证明不了她曾存在过,从这点来讲,我也成了葛奴乙。人虽然能够做他所想的,但不能要他所想的,这电影因此不是惊悚而是出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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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导演汤姆·提克威(Tom Tykwer)之为我们所熟悉,多半因为《疾走罗拉》。他的导演作品中充分展现了活力、叙事能力以及对基耶斯洛夫斯基的敬意。所以他导演《香水》值得我们的期待。
《香水》首先是一部关于气味的小说,是香味的百科全书。它的故事富有传奇色彩。电影在叙事方面很成功,充分突出了小说中的传奇特征。
传奇,《辞海》的解释是“指情节离奇或人物行为超越寻常的故事”。这个解释差强人意。我觉得传奇至少应当是离奇浪漫,所谓异域风情、奇幻恋情、奇异人物。它是偏向于世俗文化的。它满足我们对神秘的想象,对浪漫的向往,英雄主义情怀,以及对感伤、怅惘、悲情的沉迷。
导演合乎想象地运用各种视觉效果表现嗅觉。与眼前幻化出花园美女、一滴香精如炸弹般绽放相比,那气势如虹驰骋万物之间的深深一嗅,那精准如卫星定位穿山越岭的嗅觉捕捉,红发少女突然有所感觉的回头,才是真正写意。主角犹如恶魔,给任何与他有关的人带来厄运,攫取气味随心所欲操纵人心的奇异能力,吊足我们的好奇心。这一切跌宕起伏在平静的旁白声中娓娓道来,增添了讲述与聆听氛围。电影勾起我对传奇电影的记忆,很久很久以前那些影像形象:电视剧《罗宾汉》雾湿中传教士无望挥剑自杀,北欧神话传说中某个英雄被女妖缠身的幻影,南斯拉夫某传说中喷火口下逃避不了宿命的人们……放到今天不显稀奇,但是当童年充满神秘幻想的时候,它们适时出现,所以它们留下的印记不可替代。而《香水》,再次唤醒了尘封的印记。
导演在有限时间内还原了小说情节中几乎所有细节,而且表现得如此细腻,令人惊叹。可以看出,导演努力忠实于原著。
但是,恰恰是这一点的追求上导致了电影的遗憾。
小说中,主角通过气味感知、理解并处理与世界的关系。为了追求符合他理想的完美香味,他无顾道德规则,漠视生命,杀人只是获取香味的途径。因为谋杀,所以小说的副标题叫做《一个谋杀犯的故事》。这是障眼法,是对故事传奇色彩的附加说明,小说本意并不在道德批判。我宁愿将其当作对“真”的终极追求。小转铃说是“美”的追求。某方面来说,真与美的极至似乎也可以视为一体。
他凭借人的气味来避开所有他不想接近的人,恰如我们凭直觉和面相辨别他人。他可以辨别出万千味道,却发现自己没有味道。没有味道意味着他不存在,或者说不应存在,也可以解释为他为人类社会所不容。每个人都具有独特味道,象征着每个人明确的身份与位置。他能夺取各种气味,借助各种他制造出来的香水来获取任何他想要的身份,甚至用那最完美的香味达到被膜拜,引发所有人的迷狂,随心所欲操纵人们的心,可这些都不是他本身所具有,他不能无中生有,他只能借用,夺取。实际上他一无所有,也就是说,他没有灵魂。这种悖谬中显示出悲剧性,也同时是对不辨真假容易被迷惑被操纵的现实的讽刺。
所以他所经过的地方,所接触的人,在他离去后他们的非自然死亡,并非要显示他的邪恶。着意描绘这些,虽然突出了戏剧性和传奇色彩,却淡化了主角身上的两重性。最关键之处,也是电影最难表现的地方,是他避开人世,在远离一切气味的山洞中度过的七年。这七年是他的自觉完全清醒的时期,这七年只有感觉和心理,没有情节。正是在这个封闭的与世隔绝的环境中,他突然发现自己没有味道,他真正意识到自己存在的荒谬性和缺乏理由,促使他作出人生最高目标的决定。这是整部故事也是主角个人的转折点。它解释了他的动机,传达了他人生的意义。但是因为没有情节,于是电影匆匆而过,用一个噩梦性场景,暗示着他的初恋情结。那么他操纵众人的狂欢场面,对他的造型的夸张就显得过于造作和厚重。电影变得头脚庞大,身体出奇地小。我们可以看到附在肌肤间的细小血脉,甚至里面的血液流动,却看不到他的心。最终电影只演化成一部传奇,原著的精神流不到毛细血管里。
忠实于原著,是否需要大而全,或者围绕原著灵魂进行再创造,这是很有趣的问题。
巴黎的十月,各种气息浑圆丰满,仿佛它们的快乐就在于被人发现、被人采集。当地上湿嗒嗒的积满了水,刚落下叶子被泡出一股将腐未腐的甜蜜。我去看《香水》(Profumo-una storia di un'assassino)
影片开场是巴黎街市的景象,十八世纪的香都弥漫着难以想象的恶臭。巴蒂斯特.格雷诺耶出生在鱼摊旁。他矮小、丑陋,身上没有任何气味。除了这一奇怪的缺陷,格雷诺耶还拥有常人不及的嗅觉。他出生后被母亲抛弃在垃圾堆里,幼年时加拉尔夫人把他作价出卖,从此,格雷诺耶以苦力活儿果腹。
为人唾弃的岁月里,他梦想复制自己嗅觉内的所有气味,使它们在自己的身上得以再现。巴黎是格雷诺耶的寻香园,在塞纳河边,他邂逅了纯美善良的少女香。为了占有它,格雷诺耶掐死了卖水果的姑娘。那天夜里,他隐约意识到自己命运的方向。
格雷诺耶向香水制造商巴尔迪克展示天赋。巴尔迪克将他买到香水作坊当伙计。格雷诺耶开始为自己试制各种香水外衣,他的香水拯救了作坊并使它显赫一时。在这段日子里,格雷诺耶发现,气味是唯一能够深入心脏的东西。它在那里把爱与厌恶区分。谁掌握气味,谁就掌握了人们的心。
获得自由的格雷诺耶隐居山上,滤尽往昔令人作呕的气息后,他游历法国寻找操控人们行为意识的香气。在一个港口小城,格雷诺耶再度从少女们的身上发现了它。
格雷诺耶杀死26个少女,提取她们尸身上残存的体香制造最蛊惑的香水。这瓶具有魔幻色彩的香水,使他把处决自己刑场变成了获取爱戴的狂欢地。当小城为格雷诺耶心旌摇荡的时候,格雷诺耶返回巴黎。在他的出生地,人们被一瓶奇异的新香迷惑,疯狂地把格雷诺耶撕成肉块,分而食之。
《香水》的上映让人们期待了二十年。二十一年前,Süskind的小说被文学界称为“一个重要的事件、一个奇迹.无数制片商争购电影版权,隐居的 Süskind认为,只有《闪灵》和《发条橙》的导演斯坦利.库布里克才能执筒。1999年,库布里克去世。3年后,Süskind的好友、曾拍摄《玫瑰之名》和《帝国陷落》的伯恩德.艾钦格以千万欧元求得《香水》电影版权。《罗拉快跑》的导演汤姆.提克威获得伯恩德.艾钦格青睐执导本片。
根据畅销名作拍片,这种方式为电影增加了神秘感与亲切感。面对大批书迷,伯恩德.艾钦格说:“我们用意象、声响和音乐的力量。营造出气味的氛围。” 为了忠实于原著的场景,他辗转德国、西班牙、意大利、法国,用17吨的鱼和动物尸体淹没外景地的街道,20几次的鼻部特色和深呼吸镜头、以慢镜调动近千名群众演员再现香水魔力下纵欲狂欢的人群…..不过,汤姆.提克威用须后水代替了重要的道具:香水。
影片保持了汤姆.提克威影片一贯的节奏感,流畅的镜头语言、精良的布景与服装、一切都在努力趋向于作品。趋向于各种气息。达斯汀.霍夫曼扮演的巴尔迪克和本.卫修的格雷诺耶同样可圈可点,尽管如此,书迷觉得电影与自己意想中的《香水》有不同程度的出入。
书中细节的省略使观众抱怨不已,对人物命运和内心世界的描绘,也同原作存在差异。可以看出汤姆.提克威希望角色拥有情愫,但在Süskind的笔下,格雷诺耶象香水瓶一样透明和冰冷;配角的命运处理体现出导演和作家对生活的认知区别--不是所有的恶都会得到惩罚,更多的时候它们继续生存。令恶毁灭的电影是一种理想,描绘它们存在的小说是一种现实。
走出影院,下午特有的软香和着清冽扑面而来。如果把看电影和读原作都比做寻香,在语句描绘的氛围里,人们每过一个街口都要停下来、每闻到一种气息都要回味良久。光影作品更多是视听的快速冲击,它再现拍摄者对原作的理解。因为两者之间无法彼此抵补的区别,小说是一瓶香水,电影是永远的寻香人。
昨天,sagiv在家看这部片子,我在忙着烤面包,只是有一眼没一眼地瞟过来,没有全心投入观影体验,前三十分钟更是根本没看。如果完整地看下来的话,或许我会有不一样的感受。所以做任何事情都不好三心二意啊。
但这部电影看到最后,我猜想会不会大多数人的鼻息里都有了一些若有若无的香气——身边的所有气息都被放大了。这是这部电影的一个特殊和神奇之处所在,它只是依靠剧情和丝丝入扣的画面就唤起了观众的嗅觉感受——这是连3d和4d电影都做不到的。我猜想这电影的赞助方是否包括香奈儿、迪奥或者巴宝莉之类。
格雷诺耶有着异常的禀赋,但也有着异常的冷静:似乎从无欲望,不受任何影响。在万人大狂欢的时候,只有他一个人淡定自若。最后他成了众人饕餮的对象。这部影片因此而显得非常像一个寓言。只有理性——实证和理性才能做得到格雷诺耶那样,冷静,理智,一切尽在我掌控之中的淡定。这部电影也是18世纪欧洲文明的复杂历史缩影——随着数学和自然科学的发展,欧洲人认为他们掌握了打开世界神秘之门的钥匙,一切都可以通过精确的计算和实验而得到把握——影片中,香水工作室看起来就像一个疯狂化学家的实验室,蒸馏和萃取也是化学研究的基本方法。然而这诋毁了古老的神性、天主教的教义:堕落时代之后的人类已经不可能洞悉这世界的秘密,唯有对上帝心存敬畏才是王道,任何试图用calculation去把握这世界真相的人都是疯子和异端。
格雷诺耶从未体味过“爱”为何物,更不懂得对生命本身心存敬畏,他只有一副灵敏的嗅觉,和一副毫无情感的冰冷头脑。他以自己的方式,爱上了一个陌生的少女。少女在楼梯下默默切开新鲜柠檬(我认为这个场景是导演为了激励观众去想象这少女的美好气息),撩拨着他的心思。他又失手杀死了她。他想把这种美保存下来——他想把爱的若有若无、神秘美好保存下来——他以为他做得到。理性发展到最虚妄的顶点时,甚至相信连上帝的出现时间都可以以数学的方式精确计算。
他是一个“弑师者”。他的离去总伴随着他导师们的死于非命。这不是偶然。启蒙理性相信进化论,他师法过的对象总要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而最终从这世界消失。
他杀死了很多无辜的少女,收集她们的体香,甚至杀死了他以自己方式深深“迷恋”的美丽少女萝拉。在格雷斯这样一个天主教氛围浓厚、有着狂欢传统的欧洲小镇,他将要被钉上十字架。欧洲的狂欢节都会以处死罪犯开始。但他没有死,只是在临刑前他只是拿出了很少的一点香水,结果全镇的人都在一瞬间发现了生命的“真谛”所在,集体陷入了“狂欢”状态。
在天主教的清规戒律之下,狂欢节成了欧洲人宣泄压抑欲望的节日。这个节日来自酒神巴克斯,carnival的原意就是“肉体的,情欲的”。爱情的背后仍然是情欲,只不过人类作为区别于动物的高级生命,可以升华原始欲望,把爱情变成一种宗教式的神圣处所。少女神秘美好的气息也是一样。然而把这种气息以精油的方式收集之后,放大无数倍,就仍然是情欲本身。继续放大,就是嗜血的原始本能。这就是格雷诺耶在广场上看着狂欢的人群第一次流泪的原因,也是他选择让自己被饥饿的乞丐活生生吃掉的原因。他体会着绝无救赎可能的绝望。他对欲望的奥秘洞见太深,既不能遵从宗教之戒律,也不能享受肉欲之快乐。他情感的能力、欲望的能力已经跟随吸引过他的第一个女孩气味的消散而永远消失,剩下的便是疯狂的“理性”。这里还包含着一个初恋少年在失败之后陷入疯狂报复心理的微妙——一个毫无人间气味的山间洞穴,那对他来说才是神圣之处。
他最后选择了自己的消亡,这是他的忏悔。只有在他将香水倒在自己头顶的瞬间,他才表现出了对他来说极其宝贵的“善”。他要让自己消失在他洞悉的秘密里。
情感的,审美的——这在十七世纪的哲学和科学里,是低级的人类经验,和原始情欲一样,需要被摒弃。而路德改革之前的欧洲,天主教要求人类对上帝无条件、无保留地忏悔和自我救赎,所有的七情六欲都必须被彻底放逐。无论是启蒙理性,还是宗教神性,一旦越过人性的边界,违背了人的本性,那么与其说这是道德律,不如说是道德的异化。——异化,这就是格雷诺耶的处境。他是一个被全面压抑、也从而被全面异化的人。
现代科学认为,男女之间的相互吸引有费洛蒙在起作用。人的体毛,尤其是私处的体毛,就是为了收集费洛蒙才没有退化。所以有一种叫做费洛蒙香水的东东,据说就是用汗液提取的。费洛蒙没有明显的气味,但可以被鼻腔里的某些部位捕捉到。面对这一本能,任何人都无话可说,除非你不是人类。承认这一点,承认世俗的享乐,这不是罪恶。但放纵这一点,那就违背了人的另一种本性,就是自我升华。
人类是矛盾的动物。各种二律背反充满着人类的世界。比如今天我们看到《香水》,被它震撼和感动。明天我们还会看到其他的。对这个话题的阐述和思考,永远都不会停止。
最后是一句题外话:
一部电影,要想真正打动人,必须有一种叫做“文化底蕴”的东西作支撑。文化在这里,不是点缀,而是底子。这是欧洲电影包括商业电影比纯粹的好莱坞电影更经得起沉淀的原因。
看到最后原来是个香水广告
我喜欢影片前20分钟,真实还原了一个肮脏、野蛮、丑陋的十八世纪欧洲;影片高潮部分几乎可算是影史最浮夸的情节。
有人曾告诉我他不顾一切寻找的其实是爱情的味道,爱情也有香吗?他试图拥有世上最奇异圣洁的香水,当世人在广场狂欢,以达爱与欲的颠峰,他却在最后发现他已失去爱人的能力。没有爱情,香味消失了。他仿佛从未存在过。
最大的缺点是:我根本闻不到香水嘛,你在那陶醉个啥?
它是这样的一个故事,讲诉的是有关爱,保留和毁灭的故事.故事的结尾是结束在一片拥有中,或许,当格雷诺耶永远失去了他自己的味道的时候,这个故事就已经结束了.之后他所做的一切的一切,那些美好的妄想,疯狂的举动.那只是一个卑微的可怜虫在力图挽救自己最后的一丝绝望.
这个故事如何不是比嫌疑犯x的献身要好上数百倍的大气故事呢?巴黎、格拉斯,每个城市里为了香味而忘我且凶残的努力——这并非凶残,而是纯粹的追求人生中唯一至高至圣的目标,找到那个生命中最后的味道。而一旦这个味道得到了,他生活的一切也就失去了意义,反而重拾当年全部细节的美好,最终就回归了起点,在鱼市场的臭味里让一切归位了。
打死我也没想到《香水》会是这样一部电影!我还以为如此浪漫片名之下讲述的是一个温馨美好的故事,结果,先是影片开头鱼市场肮脏无比的画面恶心到我,接着剧情又意外出现了杀人犯罪的情节……我的天…我的天…我的天……打死我也没想到,电影竟然会用如此令我难以置信的高潮与结局来收尾!导演太棒了!-—- 2016.01.23- 有些片子烂得对不起观众,有些观众差得对不起电影!电影院大银幕重温《香水》,实在是太爽了!尤其是高潮段落,“笑High”到!→ 看完电影就深陷于原声音乐的迷幻世界之中,欲罢不能地循环了好几遍,越听越喜欢,越听越喜欢! -2016.01.24
用少女的体香,酿造出最蛊惑的香水。只不过是为了留住爱人的气味,他所以为的救赎。而其实,“他本身其实就是一瓶香水,馥郁绽放之后终会随风消散。”
前面的邋遢置景让我简直想睡,当我想弃看的时候,突然一个个裸女的出现,男主一次次的阴暗的猎杀,太满足我变态阴暗的潜意识了。当我以为这是个恐怖悬疑片的时候,男主用十多条少女的酮体配制成了世界上最淫的香水——万淫水!当我以为他想征服世界的时候,他居然自尽了!WT???8.2
这简直就是一部资本主义发展史,出生于最肮脏和腐臭的地方,却追求最纯粹的美,通过杀戮得到迷惑人心的力量,就连最痛恨他的人也甘愿俯首称臣,最后犹如寓言一般消失于这个世界......
观影过程中如果曾有过那么一丝丝对杀手的憎恶, 那么你便是世俗和不纯洁的.
天才为了才华而犯罪。尤其是这种才华与美相关时更难以定义犯罪本身。整个世界都为了这种美俯首称臣时,犯罪也得以谅解。为了留存美而杀戮,为了延续美而背叛,最终被自己杀死。真正的天才从不为自己的行为做解释,荒谬的行为本身就是对庸人的嘲讽。
他们一生中唯一一次确定自己做的这一切是出于爱。终。迷上Ben Whishaw。
如果当作一个犯罪片来看就大错特错了。对白不多,但镜头美的像会说话一般,万人发春的场面堪称经典。这海报跟东野君《变身》的封面有什么关系?
要是我,我就动手把自己裹在油脂里,自己把头发奉献给香氛之王,然后坐一边等着闻我自己的香味。
汤姆·提克威总是喜欢挑战高难度,总会让复杂变得简单,也许是他作曲家出身的缘故吧。★★★★
一个单凭体香达到高潮的男人
汤姆提克威做到了库布里克放弃的"不可能任务”,成功把小说电影化。剧本是华丽而阴暗的人性寓言,主角身兼天使与魔鬼,谋杀与制香过程肮脏恐怖却又纯洁浪漫。导演用拿手的快速剪辑与特写分镜、婉转律动的音乐与多重环境声和视觉特效(旋转镜头的桃花源)将嗅觉以视听方式表现。本卫肖演技佳。(9.0/10)
每一个毛孔都在颤栗,这样的电影为什么不能以闻的方式来欣赏?格雷诺耶其实并不是谋杀犯,他只是一个醉心于自己试验的孩子,完全不知人间的因果善恶。这种美注定是要自我毁灭的。爱和被爱?那只是凡人的东西。怎么办,本喵已经让我彻底脑残,而我甚至还没嗅过他的气息...
奇妙邪恶诱惑无情又如童话般有趣的片子。最后那个让人为之窃喜的颠狂场景中,那忘了声讨罪孽乃至迷醉的时刻,是伊甸园的重现。然而群体的迷醉是天才的罪过,人间毕竟是俗人生活的,天使或魔鬼注定不属于这里。影片结尾留下意味深长的隐喻:我们是否纯粹的爱过?我们可以通过世俗的行为达到纯粹的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