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尔朗·哈勒维(阿达什·古拉夫饰)讲述了他从贫穷村民成长为当代印度成功企业家的史诗般、充满黑色幽默的人生历程。我们年轻的主人公足智多谋而又雄心勃勃,设法成为了刚从美国回来的阿肖克(拉吉·库玛饰)和粉红夫人(朴雅卡·乔普拉饰)的司机。社会将巴尔朗训练成一名仆人,他便努力将自己打造成富有主人的得力帮手。但经过一夜之间的背叛,他意识到主人们会不择手段地陷害他以进行自救。在失去一切的边缘,巴尔朗决心反抗被操纵的人生和不平等的制度,奋起成为新型的主人。该影片改编自《纽约时报》畅销书和 2008 年曼布克奖获奖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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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片使用的第一组强调色是黄色与蓝色。作为一对互补色,这两种颜色在色轮上出于相反的位置。而在影片的前20分钟里,导演通过大量使用黄色与蓝色服饰,将这对互补色与低种姓、高种姓两个阶层紧密绑定,从而为后续情节与人物的转变奠定了基础。
我们首先来看奶奶库素的第一次出场。在这个场景中,她背对阳光处于阴影之中,身上套着一件不起眼的深色纱丽,而纱丽里边则穿着一件高饱和度的黄色短袖。
在第二次出场时,库素换了另外一条纱丽,然而在深蓝色与红色交织的纱丽之下,她仍旧穿着第一个场景中的黄色短袖。
在影片的不同场景中,虽然纱丽的颜色与款式不断变化,但观众始终可以在库素身上看到那件永远不变的黄色短袖。以至于在库素的最后一次出场里头,画面中央的黄色虽然只占了一小部分,但在绿色纱丽的映衬下却显得如此醒目,令人无法忽视。
同样作为低种姓人,男主角巴拉姆在影片前半段中也包含有大量黄色穿着。与库素奶奶单独出镜不同,巴拉姆身上的黄色常常被用来与同一场景中高种姓人物的蓝色着装形成对比。
比如在下面这个巴拉姆初次遇见阿舒克的场景中,观众首先看到巴拉姆穿着一件象征低种姓的黄色背心,而他的身后则是两堵黄色的墙壁。
在下一个镜头中,地主老爷穿着一件蓝色的库尔塔(Kurta)从他的私人轿车走下,他的身后站着同样穿蓝衣的司机。
或许是因为这个初见场景发生在巴拉姆的贫困家乡,在尘土飞扬的低种姓滤镜之下,蓝色与黄色的对比并不显眼。为了强化黄蓝对比,导演在巴拉姆与阿舒客相见的第二组场景中,采用了相似的服装颜色。
在这个围绕铁门展开的对话中,巴拉姆的衣服仍旧由象征低种姓的黄色组成,此时与巴拉姆身处同一镜头的地主家看门人身上,同样穿着低身份地位的黄色衣服。
而在紧随其后的反打镜头中,巴拉姆透过铁门看到了站在远处的阿舒克和地主阿鹳,两人毫无意外地穿着蓝色衣服。
在接下来的三人对话中,导演让穿着蓝衣的阿舒克和阿鹳地主站在近景的左右两侧,而让黄衣的巴拉姆处于弱势被夹击的中间位置。通过精心设计的构图,剧中人物的地位高低被投射到了衣着颜色上,并形成了强烈对比。当巴拉姆念出阿谀奉承的台词时,他身上的黄色便与“低下”划上了等号,而与之相对,蓝色也自然成了“高贵”的代名词。
随着影片的展开,巴拉姆以仆人的身份进入到阿舒克家里工作,此时蓝色不再仅仅表现在衣着上,而是逐渐扩散到场景的每一部分。比如这个场景中,巴拉姆穿着浅蓝色工作装,这与他地主仆人的身份相匹配。阿舒克的帽衫有蓝色元素,平姬的背心也是蓝色的。除此之外,真正引人注目的却是平姬手里的蓝色水杯,座椅上的蓝色靠垫,还有阿舒克衣柜中各式各样的蓝色衬衫,无处不在的蓝色将巴拉姆紧紧包围,这象征着他终于脱离了尘土飞扬的黄色故乡,获得了他梦寐以求的工作。
事实上,色彩、衣服与人物地位的联系是如此紧密,以至于本片中任何与衣服颜色有关的变化,都会使观众联想到人物的身份转变和心理变化。
比如下面这场对话,色彩完全主导了场面调度。巴拉姆穿着蓝色工作服站在铁门的一侧,而他的哥哥则穿着黄色衬衣站在另一侧。即便导演没有用台词直接表达,仅仅是两件不同颜色的衣服和一扇铁门,也足以让观众感受到成为家仆的巴拉姆与哥哥之间的身份差距与情感断裂。
又比如在平姬与巴拉姆至关重要的那场对话中,当平姬指责巴拉姆的制服脏死了,她显然不单单是在指责衣服,她同时也在指责这个狗屁不通的种姓制度。
平姬是片中唯一一个把巴拉姆当“人”而非仆人的角色,她衷心希望巴拉姆能跳出种姓的束缚,摆脱奴性,成为一个独立大写的“人”。也正因如此,平姬成了本片中唯一一个提醒巴拉姆换衣服的角色。
巴拉姆显然被平姬的话所打动了。在平姬生日那天,他终于脱下了蓝色制服,换上了与平姬同一色系的深蓝绿色华服。这个场景中衣服颜色的转变,是巴拉姆心理状态与情感的具象化表现。在这一刻,他似乎超越了黄蓝两色的种姓束缚,变成了一个与平姬平等的人。但令人惋惜的是,这是巴拉姆唯一一次穿着这件衣服,也是他在本片中最接近“人”的一刻。
除了黄色与蓝色,影片还引入了第三种表达人物状态的混合色——绿色。在色环中,黄色与蓝色混合后生成绿色;而在本片中,绿色则专属于低种姓奴仆。他们是高种姓人的仆人,早已习惯了受到剥削与奴役,对痛苦感到麻木,并且形成了一套欺骗主人的伎俩。
对于巴拉姆而言,影片的前半部分他的身边几乎没有出现绿色,这是因为此时的他虽然充满奴性,但却对阿舒克忠心耿耿,甚至渴望得到主人的信任。
下面这个镜头选自巴拉姆第一次来到地下车库,画面中强烈的绿光侵占了整个空间,甚至将人物的脸也照得发绿。与之形成强烈反差的则是远景中属于巴拉姆的蓝色房间,即便在如此强烈的绿色环境中,巴拉姆的房间仍旧保有蓝色。这种利用布光形成的蓝绿反差,既是人物身处环境的象征性表现,同时也传递了巴拉姆与其他低种姓仆人截然不同的心理状态。
然而当巴拉姆对主人阿舒克的幻想破灭后,他身边的空间也随之被绿色同化。这代表着巴拉姆终于开始看清他的奴仆身份,不再妄想成为阿舒克忠实的朋友,而绿色也成了巴拉姆痛苦、绝望、愤怒等情绪的外化表现。
事实上,在影片的后半段,绿色几乎成了巴拉姆在夜间的专属色。在白天,巴拉姆是穿着蓝衣忠心耿耿的仆人;而到了晚上,他则披着绿衣干尽见不得人的勾当。
在影片的最后,巴拉姆下定决心与奶奶库素决裂,并用玻璃瓶杀掉了自己的主人阿舒克。在巴拉姆自己看来,他觉醒了,他终于成功逃离了鸡笼,摆脱了种姓的束缚。为了区分此时巴拉姆的心理状态,导演使用了黄色、绿色、蓝色之外的第四种颜色——红色。
红色在视觉传统中象征着暴力、权力与强烈的情感,这些特质无疑与双手沾满鲜血的巴拉姆高度吻合。在重获新生之后的多个场景中,影片的视觉风格达到了高度统一,红色几乎占据了压倒性的地位。巴拉姆用来行贿的包是红色的;白虎车行的霓虹灯是红色的;连他的网站首页也是红色的。
在汪洋的红色中,巴拉姆彻底觉醒了。他意识到自己既不属于低种姓,也不属于高种姓,更不属于阿舒克。他是一个人,是一种动物,是一头“白老虎”。而在他的身后,似乎站着千千万万头白老虎。
1.穆斯林有一个神,基督教有三个神,我们我们印度教有3600万个神明,那么就一共有3604万只脚供我选择。有些人认为这些神明根本不存在。但在我们国家,一会儿信神,一会儿不信神有好处。
2.在黑暗之地我们家人全睡在一起,腿全搭在一起,就像是同一只生物,一条蜈蚣。
3.把剩下的每一块都敲碎。你不喜欢吗? 那就想象你是在砸我的头骨。
4.选举承诺让我明白到,绝不能成为一个自由的民主国家的穷人。
5.我父亲即使在死后,都在抵抗自己的命运,抗拒死亡,重生,再次死去。 一切都是徒劳。
6.这个国家在上万年的历史中,创造出来的最伟大的东西是鸡笼。他们能看到同类流血,并闻到血腥味。他们知道下一个被宰的就是自己,但他们却不反抗,他们不会试图从笼子里逃出去。 这里的仆人们被教导了同样的行为方式。他车上载着的家具价值,至少等于他两年的薪水。但他还是会忠诚的把这些钱送回他老板那里,而且绝不会碰那些钱。没有一个仆人敢碰。为什么?因为印度人是世界上最诚实,最追求灵性的民族? 不是,那是因为我们中99.9%的人都被困在了鸡笼里。 即便你把解放之匙放在一个仆人手中。他也会咒骂着,把钥匙扔回给你。
7.奶奶给他找了一个老婆。限他两个星期内跟他老婆圆房。 现在他被困在这里了,我以后也会被困在这里。
8.在古代,印度是世界上最富裕的国家。这里有上千个种姓,各有各的命运。 可现在这里只有两个种姓。有权有势者和无权无势者。也只有两种命运,吞食他人或被他人吞食。
9.我睡地板就够了,居然还有个漂亮的房顶。
10.世界上有任何一种仇恨,能比二号仆人对一号仆人的仇恨更强烈吗?
11.我不喜欢他对我的评价。半桶水,但他说的没错。阁下,您来印度的话,会看到几亿像我这样的男人。打开我们棕色的头颅,用笔形电筒照一照里面。您会看到所有不成熟的,半桶水的想法。混在一起一团乱麻,我们就是按这些想法,生活和行动。
12.这里不是美国。不揍他们,他们就不尊重我们。
13.你们不想向政府缴税,就得给我钱。250万卢比。我可不是说着玩的。
14.这种生活真可悲!不得不隐瞒自己的宗教,改名换姓,只为了当仆人,挣口饭吃。
15.她吸你的血,把你吸得只剩一副空壳,然后她就会任由你死掉,就像爸爸一样。
16.有钱人天生就有大把机遇,他们浪费的起,可穷人呢?
17.你寻找钥匙找了很多年,但那扇门一直开着。
18.当仆人的渴望是我从小被教导出来的,被灌输进我的血液里,被强塞到我的思想里。
19.就算你把它偷走,那也不算偷。阿肖克先生贿赂政客是为了逃税。那你觉得他是在偷谁的钱? 是这个国家的普通老百姓,包括我,还有你。
20.现在我已经知道了,富人从不会无故施舍。 他找了个人来取代我。
21.伟大的穆斯林诗人伊克巴勒的一句话,不无道理:从你认出这个世界的美好之处的那一刻起,你就不再是奴隶了。
22.穷人要想爬上去,要么犯罪,要么从政。
很久没写过观后感,随便写几句
看到有人说这片儿该改名叫白眼狼,其实不必。男主的确杀了他主人,但是他主人也不是真把他当朋友。虽然主人受到西方教育,觉得人要平等,仆人可以直接喊他名字,有时候对他也挺好。但是他联合他家里人让男主背锅签字说自己才是肇事者的时候,他自己被老婆甩了把男主准备的吃的打翻的时候,估计他也没当他是朋友吧。我觉得那段男主签字画押的戏他拍的真好,那个眼神真的!骨子里男主还是个印度人,种姓制度下的,跟我论文写的一样,处在一个mosaic的阶段,ambivalence 中,西不西东不东的,肯定不如他老婆更西一点,至少他老婆还会鼓励男主学习,虽然在外人面前还是会训斥他,还知道要告诉他真相。
再说男主这人,从他从第二driver变成第一driver,把干了20年的穆斯林司机赶走时,就是坏。我不觉得是因为他贫穷所以他坏,就是坏罢了,富的也有坏的。不过他在暴富后,对于下属的处理方式还是好的。至少不是像有些人,以前受尽欺压,有遭一日发了财拼命欺压弱者。他中间是反复过好几次的,终于决定干了,带着侄儿一起跳出鸡笼
不过确实主人一家人大多数确实不把他当人是真的。主要讲了caste,就是阶级嘛,但是gender 其实也有的,里面充斥了各种对男主人老婆的贬低,好在她不吃这套,忍不了就跑了。
Netflix 上推荐了一部电影《白老虎》,我喜欢悬疑犯罪电影,便点开看了。
然而没想到,两个小时的电影结束我意犹未尽,于是加价在天猫上买了这本破旧的、不再发版的纸质原版小说。用了一天半的时间读完。
故事简短描述就是,一名“低贱”印度的仆人,觉醒之后,冲破了束缚社会底层民众的“鸡笼”,杀死了主人,获得了自由。而白老虎,这一代只出生一只的动物,映射的就是主人公。
好的文学作品就是读完之后会让人感同身受,又好像嚼完了一颗多汁槟榔,余味无穷。
仔细想想,每个人头顶都罩着个鸡笼,而且是连环的俄罗斯套笼。拿我曾经从业程序员行业来说,我觉得程序员行业的鸡笼就是公司画的饼。
年终奖是鸡笼,很多人忍受讨厌的工作就是在等年终奖,公司也明白,所以延迟发放,尽量让笼子罩的久一点,等下一个笼子准备好。
期权是个鸡笼,一关最少四年。而且这个技能没有冷却时间,可以四年接着四年连续使用,控的人完全动不了。
当然最大的鸡笼还是社会给我们的,那就是房子。社会的价值观告诉我们,结婚就要有房子,否则就是白嫖; 当然,社会小黑板上也写的清楚,没有学区房,小孩子就没学校;总之,大部分人奉献自全家半辈子收入才得到房子反而就是罩在他们头顶的鸡笼。
那么,真的可以离开讨厌的工作么?真的可以不买房就结婚么?
我认为,是否突破鸡笼在于自己内心感受。
一直在笼子里的人觉得,笼子里也不错,有吃有喝有娱乐,挺好。
而难过的是那些人,他们本是白老虎,有心突破笼子,但是无奈的只能呆在俄罗斯套笼里,紧紧的被关着。
就像书里是这样描写笼子里那只白老虎:
“它在篱笆后面来回走动。黑色的条纹和被阳光照亮的白色毛皮在深色竹篱笆的缝隙中不停地一晃而过,……它一遍又一遍地走着同一条直线——从竹篱笆的一端走到另一端,然后转身以同样的节奏走回来,仿佛中了邪一样
它是用这种走路方法来给自己催眠,因为只有这样它才能忍受这牢笼”
当然突破鸡笼需要代价,但是对于有些人来说,突破鸡笼,付出任何代价就是值得的。主人公可为此杀人,成为逃犯,甚至连累全家。因为在他心中,自由大于一切,哪怕脱离奴仆的他只存在一天,一个小时,一分钟。他也绝不后悔。
而如果选择突破鸡笼,一旦决定,就不要去考虑代价,不要让自己违心呆在鸡笼里还能自圆其说,任何归咎于客观条件的理由只是麻痹留在鸡笼中自己的安慰剂。
正如最后男主决定杀死主人之前读到的那句诗:
“我多年来一直在寻找那钥匙,可那道门确始终开着!”
底层爬到阶级顶层的途径有两种:犯罪或从政。主人公选择了犯罪,给予他启发的是从政的那位同样出身底层的女性——社会主义党的领袖。
途径不同,本质一样,即不择手段;目的也一样,即不择手段捞钱。
处于食物链顶端的社会主义党领袖,干的还不是蝇营狗苟的事,索贿贪污才是初心;富豪一家对下压榨,对上行贿,坏事干尽,富二代出国留学,似乎带回来民主的希望,张口闭口平等民主,但实质呢?任由酒后女友飙车,任由仆人顶包,到处行贿维护家族地位……
在这样烂透了的社会,谁又有权利让主人公固守阶层,不思反抗呢?
主人公不过是一个扭曲了价值观的觉醒者。冲出鸡笼,需要付出怎样的代价他不知道吗?一家都会被灭门,影片中出现两次,一次他脑海中构想自己杀人后家人的悲惨结局,一次是他功成名就后翻阅报纸时看到的一个新闻。如此惨烈的代价,主人公为何还要走这样的路,因为他已经完全扭曲了价值观,放弃了人性。 至于杀的谁,重要吗?谁带了400万,他就杀谁。
本片比寄生虫高了n个层次。如果纠缠于不知恩图报反而恩将仇报的层次,那就太对不住这部电影了。
美国妞,出生就是西方式民主的洗礼。一切的观念和起点都是制度配套的。
她的男人,美国留学生,学了点民主皮毛,回到老家仍无用武之地。制度留给你的操作空间,不是个人能力能够颠覆的。
你再想翻身,也得在制度之下。有些东西,不是你学一下就能学到位的。我们确实要承认特色。送给所有人,共勉。
ps,电影与书存在一定的内容和差距。就译本而言,二儿子的前女友风流史没讲,男主角的嫖娼经历没讲,这两段都比较有意思。不知道译本是否有删减,电影对很多自由民主的东西有深化。电影和书都得看。
这是拍给中国人看的吗?至少鸡笼里的中国人都该看,它的优越之处在于通俗易懂,通俗易懂对鸡笼里的人来说是最最重要的。
别叫《白虎》了,叫《白眼狼》比较合适。这片最大的问题是三观不正。有人说这是印度版的《寄生虫》,我觉得完全不对。《寄生虫》最后的杀戮其实有很多无奈和被迫在里面,是一步一步逼到那个份上的。而本片就是蓄谋已久的抢劫杀人,目的就是为了过上有钱人的生活。在印度,对司机这么好的富二代真的不多,哪怕后来他的妻子回到美国,这个富二代也没有很可恶,所以最后司机的杀人并没有不得已。而且他杀的恰恰是这个家里对他最好的那个人。更可笑的是,司机杀人抢到钱之后,开了个拥有几十张车的租车公司,然后他就觉得他飞黄腾达了,可以与某国首脑对话了,把他的发家史当做奋斗史说出来,丝毫没有自责和悔意。
畅销书改编,拍得不错,但总觉得片子有些怪。主人公给中国总理写信是第一怪,啥思潮、社会心理会让作者想象出这么个假设?还在世的中国当代领导人,被“扮演着”出现在外国的电影中,可能还是第一次。片中极力丑化的印度社会主义政党代表,又是一怪。我知道印度南部的克拉拉邦经常是由印度共产党竞选成功执政,但没听说像影片中那样腐败。影片主线编演得还可以。有兴趣者可以看看。听说原著小说也翻译出版了。
拍得很真实,这就是印度的真实写照~
印度电影的一般特点就不说了;1.头重尾轻;2.最后就开了个30人的出租车公司,是不是有点拉跨了?和前面铺垫的那么多互联网有什么关系?
印度《寄生虫》,毕生只被教育做仆人的穷人乡巴佬和试图改变国家的富二代海归,因为司机的雇佣关系生活被捆绑在一起,乡巴佬从农村到班加罗尔再到德里,逐渐意识到世界的广播,声色犬马的滚滚红尘让本就热衷底层互害的他变本加厉;受美国教育熏陶的富二代骨子仍然信仰封建那一套,看准互联网市场妄图做一番事业,但是脱离社会现实傻白甜只能处处受挫。底层和上层的互为映照,两个人都不是坏人,但在根深蒂固的阶级信仰中不断施暴,最终在暴力的怂恿下互换角色。阶级的跨越来源于贪污、暴力、背叛、戕害原生家庭,这是印度或者说是全球经济饱和的今天最大现实。除了小说伟大之外,美国出生伊朗裔导演拉敏作为一个局外人,对于印度社会奇观的呈现和阶级矛盾的洞察叹为观止。
比较敢拍,把印度的种姓制度类比为鸡笼,而让受过教育的上层归乡梦碎,却最终显露深入骨髓的阶级歧视,这都是电影的亮点所在:“我一直都在寻找钥匙,然而却忘了门一直开着”。然而,故事尤其是犯罪的情节本身却乏善可陈甚至做作,形式大于意义。
Ramin Bahrani继Goodbye Solo之后最优秀的作品,终于在戏剧化的故事和真实质朴的影像中找到了相对的平衡,粉丝爆哭!这部原著跟F451相比也更适合Bahrani改编,连网飞廉价的电视剧质感都无法抹掉他对节奏和语境的完美掌控。Adarsh Gourav真诚无畏的表演锦上添花。我太爱这些crane shot了,是每蹦出来一个就会起一身鸡皮疙瘩的程度。
还是蛮紧张刺激紧凑的,虽然明白重点是心理转变的过程但是结尾还是有虎头蛇尾的感觉。另外我全程没搞懂中国线的存在意义是什么
“For the poor,there are only two ways to get to the top,crime or politics,is it like that in your country too?”此处应该把某部发言人金句循环播放……反励志还行,不过仍旧些许套路,复仇与最后平息的方式拍得过于省事儿了。
坦白说连旁白中的sir都让我很不适应,演技更是出众。如何从low caste认知中挣扎,从第一次刷牙到看清master骨子里的烂,对自己的过去生气转变成对外部环境愤怒,缠绕的问题多但自然,不输《寄生虫》,可惜雨中杀人开始败掉了。开头举报穆斯林上位一如他那份灵气,当真是模糊的道德环境,车祸情绪进入dilemma,再戏剧化的结局。master的变化其实特别有趣,生动的演绎了李光耀回答的那个问题:在西方受教育,回国后进入体制,会不会改变体制?李光耀说这些留学生会被体制改变,master后来彻底变回印度大少爷了。Pinky回到美国嫁给Nick Jonas了,哈哈。中规中矩,Netflix,3.5分,看得出来导演有才华,希望能有更大的舞台让他发挥下。
印度版的寄生虫啊。后半截拉垮,但依然很精彩。天朝印度互黑什么的也有趣。
第一条热评就说电影三观不正?这是角色的反抗,并且这也不是白眼狼。不能说比其他富二代好就是好,的确很多时候也没有当人来对待。这部电影已经把原始人设做到非常细腻了,不但剖析了印度社会底层的生活以及低种姓地位的现状,还展现了“男主人”渐渐的印度化。电影的重点也不是讲述发迹过程,而是白虎挣脱牢笼的意象。
挺让人触动的。第一桶金最重要。
网飞的改编砍掉了主人公很多心理描写,减弱了他冲破牢笼的纠结与印度制度对人性的压抑,缺少观众对他善良一面的理解和对比,几乎把他塑造成了一个片面的野心勃勃的阴谋家。虽然是看了预告片而去看的原著小说,但是小说里对于中印社会制度还是有很多隐喻和反讽,值得细细琢磨。
三星半。“穷人要想爬上去,要么犯罪要么从政。”对印度的阶级矛盾、种姓制度之类的社会面貌描绘得挺入味的,感觉涨知识了。男主一路的挣扎转变演得真好,尤其是被迫当替罪羊的那一段,笑着落泪。可惜片子结构有些虎头蛇尾,发家致富快得魔幻,感觉草草收了尾。ps:为什么强行cue宝宝?
影片最后音乐响起,司机们群聚一处,眼看要翩翩起舞,终于忍住,只是默默观望。他们谈不上前途光明,但养家糊口总是可以。从懵懂到喧闹再陷入阴暗,天资聪慧的主角冲开彷如鸡笼的阶级天花板,也只能做更高级些的仆人。创业之余,他把种族主义成功学大历史之类融会贯通,锻造一套草莽理论,还想号召隔壁大国相互亲善,一致对外。从小村到小城再到德里哈班加罗尔,走上内圣外王之路,这一切都太传神了。
在电影上映之前几天读完了原著,应该说影片很忠于原著了。但是,文字能传输的思想和影像带来的印象不一样,但是可以互补。对印度社会,尤其是底层社会的描写淋漓精致。
拉敏·巴哈尼不愧是罗杰·伊伯特当年力捧的导演,相对于Netflix的那些网大流水线行活导演,他常有一些不错的镜头处理。抱着对标《寄生虫》的期待,结果一嚼就是一口渣,男主角折腾到最后成了那只挣脱鸡笼的鸡,成了那只白虎,只是他发家致富打破一切的方法过于魔幻了,这样反而没了那么强的力度。
感觉是把原著中最浅显的一部分情节拍了出来,保留了原著comical的一部分,原著中很诗意的几个情节(主角小时候淌过大河抵达山上城堡后的思考,以及他决定杀人前,在德里集市书摊的情节,引出了原著中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我已寻找钥匙多年,门却一直开着)以及对一些重要的故乡片段,以及在新德里时重要的金发女郎和尼泊尔女友片段,在电影里都没有展现。原著中最耐人寻味的就是对于主人公心理活动的描写,翻拍成电影后缺失了这部分显得整体十分苍白。原著最精彩的部分就是前半部分主人公在故乡(鸡笼)里的生活,电影中淡化了这部分,显示不出原著中Coop Theory的张力。原著中有很多对于中印民主映射在电影里也缺失了。其实原著的结尾部分也十分仓促,我个人认为是作者在写这本小说时没意料到会有巨大成功,获得布克奖,从而草草结尾。